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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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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曲這才知道這裏早就是一個一直空著十年之久的房屋,當初為了選親,皇帝才讓公主搬出這個閨房,那一天剛好被攪和了,公主就再也沒有進過這間房子,而公主嘲笑這件事情說了一句:“多情書信半人高,青天做媒紅線巧。十年光陰白發早,恩怨為保難成雙。”公主有些刁鉆的話卻是這個故事的核心,喜歡一個人卻對外只字不提,只是往一個並沒有人知道的房間裏面投遞書信十年。

這個故事讓我卻深受感觸,畢竟是新時代的青年,對於這種事情,我的理解也是很深的,那個房子就是一個自言自語的地方,所有喜歡的話,說不出口的話全部都會在這個地方說出來,但是並沒有任何人會看到,如果不是因為公主打開了這扇門,那麽這些事情將會永遠埋藏,而這樣的話對癡情人是一種很不公平的事情,但是只能夠怪誰呢。

而翻過頁,故事的結局卻有些讓人感覺有些惋惜,第二天公主對皇帝說,自己的駙馬已經有了人選,希望賜婚,誰曾想皇帝卻說前一個時辰,自己就已經將公主的妹妹賜婚給了林曲,聖旨就已經下達了。

皇帝的命令是不能違背的,而皇帝的女兒不可能嫁過去做小妾,因為那樣是有失國體。

一時間這一道聖旨隔開了原本恩愛的兩人,最終公主嫁給了另一位王公大臣的兒子,只不過公主為了回饋對林曲的忠誠,新婚當天夜裏將門窗全部打開,弄出了一番被奸人入室殺人場景,最後舉刀自盡,而這件事情被朝廷的人稱之為貞潔烈女。

而勘察現場的,就是林曲,林曲也看出了不對勁,直到這是公主為了自己這麽做的,但是現在的自己背負著國家的重任,沒有辦法推卻,林曲當時只能是無盡的感嘆。

林曲新婚十年後,妻子因病亡故,沒有一兒一女,同僚就連皇帝都勸他在娶,但是林曲直接回絕了,直到五十六歲的時候,皇帝駕崩,林曲也就卸下來了全身的包袱,卸甲歸田,告老還鄉,在回鄉的半道上,就是以前皇帝給公主招親的地方,林曲捐了所有的家財,在那個地方舉起長劍,自盡以謝公主之死。

而其實當初公主自殺的場景,有經驗的官員都看出來了那是自殺,但是皇帝也要臉啊,公主這麽做就是為了給他爹留了一張臉,所以幾個高官一商議,就乘機剿滅了一夥長期在附近令人頭疼的山匪來充數,給公主安了一個貞潔烈女的名號。

整個故事都是再說兩個有情人的結局,結局的悲慘是讓人有些嘆息,而我也不是沒有腦子,這本書讓我覺得奇特的地方就是,我每次遇到困難,他都能夠用一個故事來給我一個提示,這是我笑著看下去的一個習慣,而我也發覺這個很有可能是於聖給我留下的一個很好故事,就是為讓我更好的渡過難關,這也是我感謝於聖的一個地方。

看了看旁邊睡覺的雖然身體收了點傷,但是這個故事依舊是在驚醒著我,遇到愛的人,那就當著他的面說出來,想到這裏,床上就有些睡不著了,坐在床邊笑著看著孫心儀,想想還是讓他好好的睡一覺吧。

而透過窗戶不遠處就是一家南方花店,現在的情侶表白都已經開始送花了,那我也是不能缺席,於是拿起我剛換的洛基亞,跑到了醫院的走廊那裏,看著遠處招牌上的電話,就打了過去。

招牌上的數字在這裏看著有些模糊不清,但是攔不住我,實在是看不清楚的數字,那我就是一到九一個個試,最後,在換著打了起來,最後在三十多次試驗後,終於打通了,定了一束九十九朵的紅玫瑰,並且讓他們幫我寫了一張字條,紅玫瑰的價錢有些貴,但是我覺得用在這個方面還是挺值的,因為打電話買東西東西都是貨到付款的,所以為了避免這個尷尬,我還特意跑了一趟醫院的門房,把錢放到了門房上,再三叮囑。

電話打完,花店裏說大概要三個小時後才能給我送過來,為了給孫心儀一個驚喜,我還佯裝鎮定的回到了我的病床上閉上眼睛假裝睡覺。

三個小時不到的時候,幹爹聽說我醒了,特地的來病房看我,幹娘還給我帶了一杯豆漿,這讓我的計劃有些混亂,但是我也不好說。

就偏偏這個時候,花店的人把那一大束玫瑰花送了進來,我顧不上看孫心儀驚訝的表情,連忙把頭捂進了被子裏面,畢竟這種羞澀的事情,擱誰身上,那都是受不了的。

在外面我就聽到了孫心儀驚訝的聲音,雖然掀開被子的一角看了一眼,孫心儀抱著那一束花就跑了出去,幹爹推著幹娘:“哎呀,你先出去一下,我有話要說。”

然後關上了門朝著我走來,走來的時候還給我豎了一個大拇指:“你小子行啊!我記得我給你說和我女兒走進點的這可沒幾天,花都送上來了,上面還寫的什麽借愛神之手,將如烈火般閃耀的紅玫瑰贈與畢生摯愛……嘖嘖嘖,肉麻蘇蘇的。”

“啊!”這個可是我玩玩沒想到的,當時我給花店說的時候,我可是只說了寫個紙條表示我喜歡她的,但是誰知道那花店寫的居然這麽肉麻,我聽了都有些受不了,就更別說別人了。

但是幹爹卻誤打誤撞的覺得這個紙條寫的可是十分的恰到好處,頑疾還需猛藥,只不過這個猛藥吃的我是夠嗆。

我笑著看幹爹,雖然這個猛藥吃的夠嗆,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真的,那就是我是真的喜歡孫心儀,愛而不現,搔首踟躕,現在哪怕是閉上眼睛,也想要得到一個來自於她親口對我說出來的答案。

當著幹爹的面,我還是露出了期望的眼神,希望讓幹爹親自出面為我們做媒,比較孫心儀是幹爹的女兒,只要幹爹出馬,事情怎麽樣都會容易一些,幹爹看著我笑了笑啊:“傻小子,愛情這種東西,還是需要時間發酵的,我當初追你幹娘的時候,那時候我都是40歲了,但是我就是耐得住性子,在我四十七歲生日那天,你幹娘才同意嫁給我,那幾年我不比你等的少,你這個才幾天,能不能給我女兒一點思考的時間,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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