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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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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天無意間在徐臨風的行李箱裏看到奧羅拉的鉆戒手稿後,北佳就一直在期待被浪漫求婚,甚至還腦補出了好幾種被求婚的畫面,比如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比如被擺成愛心形狀的蠟燭,再再比如徐臨風拿著鉆戒盒單膝跪地目光深情地看著她,然後對她說:“佳佳,我愛你,嫁給我吧!”

光是想想就令人臉紅耳赤激動沸騰!

接連一個星期,北佳一直沈浸在這種自我想象出的浪漫求婚畫面中,陶醉又期待,看徐臨風的眼神都不一樣了,時時刻刻冒著小星星。

如果眼神能說話的話,那麽北佳的眼神中無時無刻不再閃耀著六個粉紅色的大字以及一個表達感情的感嘆號:“快跟我求婚啊!”

然而徐臨風並沒有讀懂他女人眼神中蘊藏的真正含義,只把他女人這種充滿了熾熱的眼神理解為了——狂熱的愛以及深深的崇拜。

其實徐臨風也不明白為什麽他女人突然對他這麽熱情,但他卻享受得心安理得。

不過這種熱情也有不太好的地方,比如,晚上睡覺的時候……

每晚睡覺前,北佳會一直緊緊地抱著徐臨風,還時不時地擡起頭沖著他癡癡地傻笑一下,要不然就是主動親他幾下,但這樣通常導致的後果是——她早就已經睡著了,徐臨風還幹瞪著眼看天花板呢,因為熱,燥熱,而且還不敢亂動,她還抱著他,怕自己一動吵醒她。

軟玉溫香貼身,卻什麽都不能幹。

憋屈。

這就是傳說中的,痛並快樂著。

然而好景不長,這種“被狂熱崇拜”的愉悅享受感他只體驗了一個星期就被打回了原型,因為他女人看他的眼神變了,對他的態度也變了,具體點來說就是——眼神從狂熱的愛以及崇拜變成了偶爾帶著愛意的普通眼神,晚上睡覺也不抱他了,各睡各的。

常言道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習慣了“被崇拜”的目光,他就有點受不了這種普通眼神了。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徐臨風只能努力適應新的待遇並不斷思考、反思自己上個星期到底哪裏做得不好才導致自己降低了待遇?

然而這個問題還沒思考出來,新的一個星期來了,並帶來了新的待遇——降級待遇:冷眼相對,愛答不理,就連晚上睡覺的時候都是背對著他,還不讓碰,別說抱了,手搭在身上都不行,不然就發脾氣,真生氣那種。

明顯是在嫌棄他,這已經不是他努努力就能適應得了的事情了,而且他確實也想不出來到底哪做錯了——一日三餐用心地做,每天按時接她送她上下班,家庭衛生努力打掃,就連疊衣服都認真了,為了討好她,他每次畫好面團的稿子後一定第一時間給她看,然後就像是一個求老師表揚的小學生一樣緊張期待地看著她。

從他十六歲開第一場畫展開始,就沒再這麽低聲下氣地期待過誰表揚他的作品。

還有,他甚至特意去書店買了一百本自己的畫冊回家給她簽名,就差一頁一頁地簽了。

然而當他把簽好的畫冊整整齊齊地擺在茶幾上等著她表揚他的時候,結果人家只回了一句:“擺桌子上幹什麽,不占地方嗎?我茶壺呢?我水杯呢?誰讓你亂放我東西呢?你征求我意見了麽?”

徐臨風:“……”

怎麽反思,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裏出錯了,也不敢問……

又戰戰兢兢地度過了一個星期,徐臨風決定主動出擊,然而還不等他“放馬”試探呢,就被一浪拍死在了沙灘上。

那是一個周一的早晨,吃完飯他準備送她上班,臨出門的時候,她忽然問了他一句:“你是不是下個月十五號的畫展?”

四月十五號在倫敦有一場畫展,但他提前半個月就要去,現在已經二十八號了,最晚一號就要走,最多只能再陪她三天。

聽到這問題後,徐臨風還當他女人是舍不得他了,眼看翻身的機會馬上就要來了,他剛煞有介事地想回一句:“恩,馬上就要走了,很長時間回不來。”

但是還不等他開口呢,北佳就接了句:“你怎麽還不走?”滿滿都是嫌棄。

徐臨風:“……”

快遞沒來,他怎麽走?

其實快遞半個月前就該到了,但是……

最初是國際快遞,完工後從意大利直接發過來的,但是奧羅拉弄錯了他的手機號,導致快遞滯留了幾天後沒人認領,於是又給返回了國際中轉站。

後來還是中轉站的工作人員和發件人溝通,然後奧羅拉再和他聯系,才知道手機號弄錯了。

於是讓中轉站重新填寫了手機號後再重新發送。

就這麽一個小差錯,整整耽誤了他半個月。

但徐臨風肯定不能跟她說實話,不然怎麽保留驚喜?雖然他依舊不知道他女人現在為什麽這麽嫌棄他,但他還是回了句:“快了。”

語氣中,盡是心累和無奈。

北佳再次嫌棄地瞥了他一眼,直接出門了。

把她送到公司樓下,徐臨風才回家,一進家門,他的手機就響了,本以為是快遞的電話,結果拿出來一看,是陸啟。

“說。”失望之中,透露著嫌棄。

陸啟:“徐少爺,您對我的感情就不能飽滿一些麽?”

徐臨風嘆了口氣:“請說。”

多了一個請,情緒飽滿了大概百分之零點五。

“算了您還是別飽滿了。”陸啟徹底放棄了對徐少爺的感情改造,言歸正傳,“下個月十五號的畫展,咱倆一號就要到倫敦,我三十號下午去上海找你,晚上八點的飛機。”

徐臨風:“恩。”

陸啟沈默片刻,忽然問了句:“真的不去巴黎了?”

“不去了。”他放棄了巴黎美術學院的研究生名額。

陸啟:“確定你不會後悔麽?”

徐臨風不假思索:“不會,一輩子都不會。”一邊是更高的藝術殿堂,一邊是完整的家庭,對他來說,家更重要。

“你不後悔就行,我就怕你後悔,其實你去哪讀研究生都一樣。”陸啟說的是實話,他入行這麽多年,只得出了一個道理——對於藝術這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看的不是你有多努力,去的學府有多高端,最重要也是最可望而不可即的一點,是天賦和運氣。

雖然很殘酷,但卻是事實,很多時候,只有努力並不一定能成功。

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百分之一的運氣和天賦,才能造就一位成功的藝術家,但那微小的百分之一卻比另外的百分之九十九更重要。

努力、天賦,運氣,這三點徐臨風占全了。

他從他十八歲那年就開始跟他合作,親眼看著他一步步走向巔峰,現在別人只知道他有多輝煌榮耀,天賦有多高,只有他知道他有多努力,有多熱愛繪畫。

或者說他不是故意去努力,而是為了追求自己的熱愛,自然而然地去努力。

可以這麽說,徐臨風這個人,平時以沒什麽別的愛好,只喜歡畫畫,去哪都要隨手拿著一個素描本,沒事的時候就低著頭畫畫。

他也是一個不缺眼界的人,從十八歲開始就背著畫板滿世界亂跑采風的人,不會缺少眼界。

所以去不去巴黎美院對他來說是能否錦上添花,而不是遺憾終止。

確認了這件事後,陸啟又問道:“你半個月前向你們學校申請研究生,結果怎麽樣?出來了麽?”

徐臨風雲淡風輕:“過了。”

沒考試、沒面試、甚至都沒有報過名,一張申請書,就以特殊情況為由破格錄取了。

天才就是好,走哪都有人要——預料之中的事,陸啟也沒什麽太大的反應:“沒有道理不讓你過,錄取你對學校也有好處。”說到最後,陸啟又想到了一件事,“對了,你那副拿命換來的畫到底送給誰了?”

徐臨風也沒再瞞他:“奧羅拉。”

陸啟一驚:“她以前三顧茅廬來求畫你都不賣,怎麽現在說送就送了?”

徐臨風嘆了口氣,實打實地說了句心裏話:“以前不懂事。”

那幅畫名為《原野之星》,是他的《原與野》油畫系列中最熾手可熱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一幅畫。

整個《原與野》系列,都是他一年多以前自己一個人背著包橫渡西藏羌塘無人區過程中所創作的油畫系列。

羌塘不僅美輪美奐,而且神秘、幹凈,帶有一種令人窒息的空靈。

橫渡羌塘的過程中,他靈感不斷,而且他從小就很享受這種捕捉靈感並將其以繪畫的形式表現出來的過程,這能讓他完全沈溺其中,不可自拔。

但羌塘的美也帶著危險性,那裏海拔高,氧氣稀薄,環境惡劣,最致命的,還有野獸,可謂是危機四伏,每前進一步都很艱難。

他創作《原野之星》的那天晚上,遇到了野狼。

篝火明亮,照耀著畫板,他發現狼的時候,它與他之間的距離還不到三米。

寂靜的夜色中,野狼身形漆黑獠牙鋒利,一雙狼眼放射著幽幽綠光,陰森可怖。

但值得慶幸的是,這頭狼是單槍匹馬又光明正大從正面出現的,不然他連自己的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發現狼的那一刻說他不害怕是假的,人在生死面前都是畏懼的,但他反應很快,直接拔出了防身用的刀,雖然心裏慌得不行,但卻依舊毫無畏懼地與狼對峙。

或許是因為這頭狼嫌棄他這麽多天泡在無人區裏不洗澡太臟了,又或許是因為他的氣場壓制住了狼,又又或許是因為這頭狼現在已經吃飽了所以實在是沒有攻擊獵物的興趣,於是在他們倆對峙了半個小時後,狼兄一轉頭搖著尾巴走了。

撿回一條命的感覺。

野狼離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他依舊保持著舉刀對峙的姿勢,呼吸急促,渾身上下直冒冷汗,不是因為怕狼返回,而是嚇呆了,剛才的強大氣場和毫無畏懼都是硬撐著一口氣提起來的,現在才是真實的他。

回神之後,他第一件事就是熄滅篝火,以免再引來別的野獸。

這件事確實是他大意了,因為接連一個多月他晚上一直點火,但從未被野獸襲擊過,就讓他放松了警惕。

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今天他不光是濕了鞋,還差點被推河裏了,這就長記性了,以後再也不會在河邊走了。

篝火一滅,光線黯淡了下來,光差明顯,世界似乎全黑了下來,劈裏啪啦的火爆聲也隨之消失了。

無人區內,萬籟俱寂,絲毫沒有生命的共鳴。

然而他卻再次拿起了畫板,繼續畫夜空。

他的創作並不受視力的影響,雖然看不清,但是靈感和畫面是印在他的腦子裏的,心隨意動,筆隨心動。

畫紙就是他的疆土,每一寸都牢牢地記在了心上,手中的筆就是他的戰馬,無需多言就知他的去意,哪怕是閉著眼睛他也能在他的疆土上隨意馳騁。

然而這次畫的時候他卻不敢再忽視周圍的環境了,以免再遇到一頭狼。

直至東方泛起了一線白,他才長舒了一口氣,後半夜並未有野獸打擾,他終於畫好了他心中最幹凈的夜空。

歷時了兩個多月,他才從羌塘走出來,除了臟、黑和瘦,真的沒什麽形容詞可以形容當時的他,如果真有的話,可以再加上一個滄桑。

陸啟來西藏接他的時候,第一眼都沒認出來他,第二眼才認出來,然而卻並不打算跟他相認,一邊裝作著急找人的樣子左顧右盼的從他身邊快步走過,一邊入戲極深地喊著:“臨風啊,臨風你在哪?天黑了我怎麽看不見你了呢?快現身呀,別讓爸爸著急。”

那一刻徐臨風沒有出手打陸啟,真的是單純的因為累。

回家之後,他整整三個月沒出門,甚至都沒拉開過窗簾,一是因為要繼續完善在羌塘內畫的初稿,二是為了養自己,直到重新變白變帥變男神,才再次踏出家門。

《原與野》這一些列的部分作品在半年後開的那次主題畫展上首次露面,可以說是大獲成功,畫展還沒結束所展出的作品就已經全部被售出,價格穩定在八位數以上。

唯一一幅沒售出的,就是那副《原野之星》,價格被拍到了九位數,卻依舊沒賣出去,因為徐臨風不賣。

畫展結束後陸啟問他為什麽不賣,徐臨風的回答十分簡潔明了:“拿命換來的,不賣。”

在那次畫展中想買這幅畫的嘉賓之中就有精靈手奧羅拉。

無論是那種藝術,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相通的,奧羅拉看到這幅畫的第一眼,就愛上了畫中的夜空,繁星如鉆石,頃刻間便激發了她的創作靈感。

之後就像是陸啟所說的那樣,奧羅拉三顧茅廬來找徐臨風求畫,徐臨風都沒松口。

奧羅拉最近一次來中國找他買畫,還是五個月年前,那次徐臨風依舊拒絕了她。

但是風水輪流轉,徐臨風死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會去找奧羅拉幫忙設計鉆戒。

天道好輪回。

在繪畫領域他占絕對優勢,但是在設計領域,還是奧羅拉為先鋒,她的高級定制,也是千金難求。

但誰讓他女人喜歡呢?

為表誠意,徐臨風親自飛了一趟意大利,還帶上了那副他曾誓死不賣的《原野之星》作為投名狀。

也不知道是他的誠意打動了奧羅拉,還是《原野之星》打動了她,奧羅拉不計前嫌,笑著收下了那幅畫,並同意親自為他設計求婚鉆戒。

鉆石原石也是徐臨風自己出的,奧羅拉可能是不好意思讓人家用九位數的畫只換來個設計圖,於是表示可以送給他一個鉆戒底座,還可以在鉆戒完成後把手稿送給他。

但他們倆誰都沒想到,手稿會比鉆戒先到。

作者有話要說:來剖析一下佳佳和狗男人各自的心理歷程

第一個星期:

佳佳:快點跟我求婚啊!

徐臨風:我女人愛我,超級愛我,並且崇拜我。

第二個星期:

佳佳:你到底求不求婚了?

徐臨風:眼神怎麽變了?這不應該,她應該繼續崇拜我。

第三個星期:

佳佳:我就不該對你這個狗男人抱有期待!

徐臨風:怎麽回事?怎麽連抱都不讓抱了?我做錯了什麽?

……

吃瓜群眾A:“誰能想到當年在無人區內只拿著一把刀就敢和野狼對峙的男人現今竟然為了追妻變身天天求關註求抱抱的溫順奶狗了呢?這是什麽神仙愛情!”

吃瓜群眾BCDEF……Z:“難道不是他自己作的?”

吃瓜群眾A:“我清醒了,你們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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