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九科”這個稱呼的靈感,來自《攻殼機動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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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曉霜含白刃,落影駐雕鋋”出自唐代詩人李嶠所寫《戈》中兩句。
特別篇。
關於多瑪的形象,我自己腦海裏出現的……確實是弗利薩……
第十三章 ,多瑪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安分守己的原因,提到的猴子自然是咱們的齊天大聖孫悟空。
第七卷 。
王詡和貓爺在倫敦的住處,雖然我沒寫具體地址,但大家想得確實沒錯,他們的房東“郝德森太太”與福爾摩斯和華生的房東同名。
第三章 ,王詡用的名字,羅文·艾金森,我知道許多人不認識他,但你們一定認識他塑造的角色——“憨豆先生”。貓爺則是繼續沿用金剛狼之名,洛根(我查了很久,找不到金剛狼全名叫什麽,洛根也不知是名還是姓)。
第五章 ,王詡模仿的是綠燈俠,原版的完整動作應該是,用右手上的綠色戒指去觸碰左手上的綠色燈籠,然後義正言辭:“無論光明的白晝,還是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惡都將無所遁形。”
第九章 ,艾琳·瓊斯女士,原型是《福爾摩斯》中的艾琳·艾德琳,她們宅邸的地址都是相同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讀一下那個故事,在書中,這位女士和最近的電影《大偵探福爾摩斯》中的艾琳絕對大相徑庭,她和福爾摩斯也並沒有什麽過多的糾葛。
關於開膛手傑克的案件,我查了很多資料,並將《血字的研究》與其結合,擅自結了案,當然,我這是小說,只是胡扯,如果有資深偵探迷看了覺得不喜歡,大可以做一個寫著我名字的布娃娃,每天用針戳兩下,用拖鞋抽一抽,我罪有應得。
第三十一章 開始,王詡說了許多《教父》系列的經典臺詞,我對原句多少都做了些改編,使其出現不會太突兀。
第八卷 尚未完成,我在此就不進行列舉了。
現階段來講,比較明顯的,還有不那麽明顯的惡搞我差不多都指出了,喜歡本書的朋友,希望你看了以後能夠有所收獲。
最後,請那些看完以後認為我這篇文字是在湊字數的朋友註意了,有時你看穿了某件事的本質,未必要講出來的,那樣,你就是一個厚道的人了……
完本感言
如各位所見,《鬼喊抓鬼》的故事到此便告一段落,因為產生了“一定有很多感慨可以寫吧”這種錯覺,所以我就弄出了下方這坨被稱為完本感言的文字。
不過……話說這真的有必要嗎?寫這種文章就好像是作者做了什麽很了不起的事情,非常想跟那些沒做過的人來炫耀一下的感覺呢……
嗯……
首先,在我正式發表意見以前,我要對剛剛看到這本書,就立即點開完本感言來讀的家夥們說一句,你們的這種行為太可恥了,簡直就和偷看偵探小說的結局一樣齷齪,我詛咒你們從今往後看所有的電影都被人提前劇透!整個人生在無聊的深淵中隕落!液!
好了,接下來才是正式的。
先說說結局吧,事實上呢……這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結局,因為已經拋出了有朝一日會寫“第二部 ”的承諾,所以暫時就用一個階段性的大團圓景象來收場了。這也很好地掩飾了大量伏線沒有引申下去的事實,像星龍鳳仙的過去、神藝篇的取得、黃悠的任務、陰陽界的未來等等。不是不填坑,只是要保持各種元素的可挖掘性,為續集之類的東西留些資本。
其實這也是無奈之舉。個人感覺,一個故事發展到了後期,其新鮮感就會逐漸喪失,作者必須不斷加入更多的新東西,否則讀者會感到越來越乏味。這是當今網絡小說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創作靈感有高潮有低谷,而越到後面對創意的要求反而越高。
我不敢說自己在這方面處理得很好,只能說我已經盡力了,大家也應該看得出來,第七、八卷其實是刻意繞開了主線,而第十卷 幾乎是當做新書來寫了。
《鬼》的創作周期很長,我並不是一個能夠日產數千字的寫手(我曾經很天真地認為自己可以),至少寫到中後期就不能了。而繼續拖長情節只會影響整個故事的結構和觀賞性。如果我現在還不完結,硬是再寫個幾卷,我想我自己也不會對內容滿意的。
嗯……關於結局就說到這兒吧,前因後果大致如此了。
再來說一下我自己。
我讀網文的時候非常厭惡一個現象,作者在章節開頭結尾不厭其煩地加入與情節無關的內容:求票寫一寫,發燒流涕寫一寫,幾點更新寫一寫,出門吼一聲,回家又報平安。最離譜的就是那種一天發三章,每章首尾要說一聲,這是第幾章,還有幾章,大概幾點會更。我勒個去,你更的時候別人不就知道了嗎,需要在同一篇文章相鄰的章節給下一章的更新作特別說明?這種現象就好比你看一集電視劇,其間插了三次廣告,每次廣告回來你竟然都能看見前情提要和下集預告。
所以到了我自己寫文的時候就極其反感占用正文篇幅去寫自己的私事,於是,不知不覺中,三天兩覺就被人扣上了神秘主義的帽子……
當然了,就算不是神秘主義,我覺得網絡寫手也沒有必要去自曝隱私,曝個一幹二凈又如何呢?會有人找你拍廣告還是什麽?
所以,三天兩覺就是三天兩覺,讀者對這個名字下的人一無所知才是最好的。這個名字的背後,有個什麽樣的人,並不重要。因為我所要傳達的一切,都在書裏了。
那麽接著還是來說說這本書吧,若言《鬼喊抓鬼》完全是本文學糟粕,我認為不太客觀,但非要說其有什麽深遠影響和現實意義,恐怕也是扯淡。
我在書中確是寫過一些總結般的段落,有些是人生經驗,有些是聽來的道理,當然還有些反人類的理論……或許大多數人都是匆匆掃過,很快忘記,但我想,哪怕只有一兩個人心裏產生了“還真是這麽回事兒啊”的想法,那這書也算不上是糟粕了。
話說回來,小說嘛,就是個打發時間的消遣品,想學知識的看教科書,想學聖賢之道的讀四書五經,想平地飛升你可以去摸電門……
讀小說的人,就是圖個輕松愉快,因此……最終我還是在書裏塞滿了各種亂七八糟、一塌糊塗的要素,除了下限基本什麽都有。
就當我是浮誇吧,來幾聲噓聲也無妨,如能博得各位看官一笑,鄙人已心滿意足。
好了,寫到這裏也差不多了吧,結果就是東拉西扯地解釋說明了一番,核心思想由我來總結一下:1.對結局不滿也是沒有用的;2.對我不滿也是沒有用的;3.想查得我的身份就別作夢了;4.這本書的下限與我同在,噴它也是沒有意義的;5.你現在的這種表情還算是鬼喊抓鬼的FAN嗎?啊?!
哈!哈!哈!哈!
想必大家現在對我的為人又有了新的改觀,不過很可惜……你們的鄙視也是沒有用的。
總而言之,感謝各位一直以來的支持和圍觀,請在未來的日子裏繼續關註三天兩覺的其他小說,並繼續忽視三天兩覺本人。以包容的心態,來接受嶄新的下限。
現實世界已盡是灰暗與無奈,我願用文字同諸君分享快樂與希望,哪怕到最後徒留幾句自嘲,幾許惆悵。
咱們新書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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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多瑪的形象,我自己腦海裏出現的……確實是弗利薩……
第十三章 ,多瑪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安分守己的原因,提到的猴子自然是咱們的齊天大聖孫悟空。
第七卷 。
王詡和貓爺在倫敦的住處,雖然我沒寫具體地址,但大家想得確實沒錯,他們的房東“郝德森太太”與福爾摩斯和華生的房東同名。
第三章 ,王詡用的名字,羅文·艾金森,我知道許多人不認識他,但你們一定認識他塑造的角色——“憨豆先生”。貓爺則是繼續沿用金剛狼之名,洛根(我查了很久,找不到金剛狼全名叫什麽,洛根也不知是名還是姓)。
第五章 ,王詡模仿的是綠燈俠,原版的完整動作應該是,用右手上的綠色戒指去觸碰左手上的綠色燈籠,然後義正言辭:“無論光明的白晝,還是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惡都將無所遁形。”
第九章 ,艾琳·瓊斯女士,原型是《福爾摩斯》中的艾琳·艾德琳,她們宅邸的地址都是相同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讀一下那個故事,在書中,這位女士和最近的電影《大偵探福爾摩斯》中的艾琳絕對大相徑庭,她和福爾摩斯也並沒有什麽過多的糾葛。
關於開膛手傑克的案件,我查了很多資料,並將《血字的研究》與其結合,擅自結了案,當然,我這是小說,只是胡扯,如果有資深偵探迷看了覺得不喜歡,大可以做一個寫著我名字的布娃娃,每天用針戳兩下,用拖鞋抽一抽,我罪有應得。
第三十一章 開始,王詡說了許多《教父》系列的經典臺詞,我對原句多少都做了些改編,使其出現不會太突兀。
第八卷 尚未完成,我在此就不進行列舉了。
現階段來講,比較明顯的,還有不那麽明顯的惡搞我差不多都指出了,喜歡本書的朋友,希望你看了以後能夠有所收獲。
最後,請那些看完以後認為我這篇文字是在湊字數的朋友註意了,有時你看穿了某件事的本質,未必要講出來的,那樣,你就是一個厚道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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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各位所見,《鬼喊抓鬼》的故事到此便告一段落,因為產生了“一定有很多感慨可以寫吧”這種錯覺,所以我就弄出了下方這坨被稱為完本感言的文字。
不過……話說這真的有必要嗎?寫這種文章就好像是作者做了什麽很了不起的事情,非常想跟那些沒做過的人來炫耀一下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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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結局吧,事實上呢……這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結局,因為已經拋出了有朝一日會寫“第二部 ”的承諾,所以暫時就用一個階段性的大團圓景象來收場了。這也很好地掩飾了大量伏線沒有引申下去的事實,像星龍鳳仙的過去、神藝篇的取得、黃悠的任務、陰陽界的未來等等。不是不填坑,只是要保持各種元素的可挖掘性,為續集之類的東西留些資本。
其實這也是無奈之舉。個人感覺,一個故事發展到了後期,其新鮮感就會逐漸喪失,作者必須不斷加入更多的新東西,否則讀者會感到越來越乏味。這是當今網絡小說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創作靈感有高潮有低谷,而越到後面對創意的要求反而越高。
我不敢說自己在這方面處理得很好,只能說我已經盡力了,大家也應該看得出來,第七、八卷其實是刻意繞開了主線,而第十卷 幾乎是當做新書來寫了。
《鬼》的創作周期很長,我並不是一個能夠日產數千字的寫手(我曾經很天真地認為自己可以),至少寫到中後期就不能了。而繼續拖長情節只會影響整個故事的結構和觀賞性。如果我現在還不完結,硬是再寫個幾卷,我想我自己也不會對內容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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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書中確是寫過一些總結般的段落,有些是人生經驗,有些是聽來的道理,當然還有些反人類的理論……或許大多數人都是匆匆掃過,很快忘記,但我想,哪怕只有一兩個人心裏產生了“還真是這麽回事兒啊”的想法,那這書也算不上是糟粕了。
話說回來,小說嘛,就是個打發時間的消遣品,想學知識的看教科書,想學聖賢之道的讀四書五經,想平地飛升你可以去摸電門……
讀小說的人,就是圖個輕松愉快,因此……最終我還是在書裏塞滿了各種亂七八糟、一塌糊塗的要素,除了下限基本什麽都有。
就當我是浮誇吧,來幾聲噓聲也無妨,如能博得各位看官一笑,鄙人已心滿意足。
好了,寫到這裏也差不多了吧,結果就是東拉西扯地解釋說明了一番,核心思想由我來總結一下:1.對結局不滿也是沒有用的;2.對我不滿也是沒有用的;3.想查得我的身份就別作夢了;4.這本書的下限與我同在,噴它也是沒有意義的;5.你現在的這種表情還算是鬼喊抓鬼的FAN嗎?啊?!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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