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借酒澆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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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3-10-29 12:00:05 字數:3884
也許是不想清醒面對現實,所以君莫惜選擇逃到了病之國度,一場感冒發燒,竟然折騰了十天半月也不願痊愈。
在這期間,立秋打電話來說,學校臨時通知他去參加在比利時舉辦的國際花卉博覽會,所以這個暑假不回來了。
然後Uncle也要去參加一個國際繪畫學術研討會,離開前來看她,她卻很孬地縮在被窩裏裝死,沒臉見人。
老爸老媽仍在外面逍遙,並未因為她的生病而取消行程,打來的電話好似在交代他什麽,他不停點頭,掛了線卻吝於向她透露。
老太太曾拄著拐杖坐在她床側長達半個多小時,窒人的沈默讓她緊張得不停淌汗,生怕從她嘴裏聽到有關那個秘密的任何端倪,好在最後她什麽也沒說就出去了,這讓裝死的她著實松了一口氣。
阿燦來道別時,君莫惜仍要死不活地埋在被窩裏,胡思亂想。
這陣子她想得最多的就是,躲到哪裏去,以後如何生活。逃跑路線從北到南從西到東,腦中能想到的地名兒全過一遍,再盤點盤點自己的謀生技能,左掂右量,設定推翻,推翻設定,仍是制定不出一個最保險的方案。
所以,聽到阿燦說“我要離開這裏了”,她立刻坐了起來。
看看,人家說走就走,多麽瀟灑,哪像她思來想去都不見行動。
阿燦嘲笑地戳戳她腦門,“我就知道你在裝,你的鴕鳥心態何時能校正過來?來,讓我看看,你在被窩裏孵了多少顆鴕鳥蛋。”
揮開她笑鬧的手,君莫惜可憐巴巴地瞅著她,“為什麽要走,拋下我一個人?”
“少一副受氣小媳婦兒的嘴臉,這幾天你有人疼有人愛的,哪裏能體會姐妹我孤枕難眠的滋味。唉,我啊,也要去尋找我的春天啦,俗話說得好,‘工資誠可貴,待遇價更高,若為愛情故,二者皆可拋’。所以,我決定啦,我不能把我的青春浪費在這荒郊野外,我要進城,無論是王子還是惡魔,我先搞一個回來遛遛。”
君莫惜“撲哧”笑出聲,“你還搞一個你還遛遛,你不會是愛上什麽狗王子了吧?”
“Bingo!那家夥長得真像小狗哦,吼吼,吉娃娃,知道不,啊,好可愛。等我把他搞到手,就領過來給你瞻仰瞻仰。”
被阿燦的樂觀感染,君莫惜也精神抖摟起來,“好吧,為了你偉大的追夫事業,我就暫且同意你把我拋棄。不過,先說好,我同意了你的辭職,但有一個條件。你離開這裏之後,除了我之外,不要告訴任何人你的行蹤。你先去租房找工作,我很快去投靠你,聽到沒有?”
阿燦狐疑地打量她,掩著嘴悄聲問:“你家惡魔對你真的很差嗎?你竟然想離家出走?!”
“噓——”
捂著嘴,阿燦鬼鬼祟祟地踱到窗口往外望了望,小聲道:“放心,我親眼見他開車出去了,所以才敢上來找你。”
“這個月的錢發了沒有?”
“發了,可是沒有你的。聽張會計說什麽你的一件禮服花去了五萬八,今年乃至明年的置裝費都預支進去了,所以,你以後有相當長一段時間沒錢領。
聽到這個噩耗,君莫惜一頭栽回床,啊啊啊,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穿上那件禮服時,她就隱隱感覺哪裏有點不對勁,原來這不對勁守在這裏等著她呢!
她就說嘛,老宅裏沒幾個年輕女性,哪可能會有一件最流行最新款的禮服恰好和她的尺寸一模一樣?
難不成,Uncle也被他利用了?可惡!
氣呼呼地跳下床,翻找到那件禮服,君莫惜將它揉成一團塞進一個大信封交給阿燦,“幫我找個二手奢侈品店把它賣了。”
既然他不仁,她就不義。原本她還不至於落到典賣家當的地步,可到了今天,不賣都不行。她要回家找找還有什麽可以變賣的東西,一古腦兒交給阿燦,等阿燦那邊換回現錢,她就可以“海闊天空憑我躍,鵬程萬裏任我行”。
說幹就幹,拉著阿燦摸回家,把從小到大收到的值錢禮物都取出來,賣賣賣,全部都賣。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趁著那家夥還沒回來,君莫惜立刻讓司機送阿燦進城,逃跑計劃,即時展開。
至於她為什麽不跟著一起走,她說:“我現在身無分文,不想增加你的負擔。”
阿燦笑著搖頭,“少來,你是不舍得吧,也好,多給你點時間告別,也許你會改變主意。”
改變主意倒是不會,不舍得卻是真的。
以前一直說要離開要離開,因為沒真正下決心,所以缺少真實感,待離開的日子指日可待了,才知道不舍是那麽痛的事,就像是把什麽東西活生生從體內剝離,一刀一刀,有如淩遲。
以後,這裏就不屬於她了,這裏的記憶會永遠跟著她,可是她卻再也不會回來。
爸媽固然會為她的失蹤而難過,但時間會撫平所有的傷痛,在游山玩水間,終有一天她會被淡忘。Uncle常年累月見不到面,只要她保證會生活得好好的,Un?鄄cle應該會放心。老太太向來和她不親,所以多一個她還是少一個她,在她眼中大概也沒什麽差。而向與,也許會尋找她,只要她藏得好,不要被他找到,日子久了,他也會倦了吧。至於老宅的其他人,沒有血緣關系,除了偶爾將她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拿來聊一聊,估計也不會有多麽想念。
這世上,誰離了誰都活得下去,所以,無論是她還是他們,都會好好活著。雖然見不到面,但是仍居住在同一個星球,距離只是比現在拉遠了一點而已,見面的頻率只是從現在的一天數次變成數年零次而已,所以,唉,根本沒什麽可傷感的嘛。
可是啊,當離別拉開窗簾,當回憶睡在胸前,要說再見,真的很傷感。
莫向與找到君莫惜的時候,她正抱著酒瓶喝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看到他,她抓起倒在地上的空酒瓶就擲了過去,嘴裏一連串地嚷:“滾!滾!滾!”
一個下午的心理建設,在見到他的瞬間,立刻分崩瓦解。為什麽他不滾遠一點?少看他一眼,她才能在離開的時候少不舍一點。
她一邊繼續拿酒瓶擲他,一邊繼續吼:“滾!滾!滾!滾!滾!”
可是,他是攆不走的,他不會再像四年前那樣單憑她幾句話就把自己放逐到海角之外,他這次回來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尋找當年的真相。她必須給一個可以說服他的理由,否則,她只能等著被他捆綁束縛不得自由。
“怎麽,一天沒見到我,就學會使小性子了?很想我?”
笑笑地半蹲在她面前,制住她的張牙舞爪,抹去她臉上濕濕的淚痕,到底是什麽不能說出口的事情,讓她如此抗拒他的靠近?身邊的每個人在知道他的心思後,都持支持態度,那麽,問題到底出在哪裏?
難道,她知道了那件事?
“不要碰我!”
兩手被他抓住動不了,她只好轉動下巴,阻止他的手在她臉上亂爬。
越不讓碰,他就偏愛碰,她怎麽還是學不乖。
一個攻,一個守,一個進,一個退,到了最後,她還是逃不脫輸的命運。
總是被他吃得死死的,好不甘心,好不甘心,為什麽她忙得滿頭是汗都贏不了他,而他卻不費吹灰之力就將她困得無法動彈,看著他揚起雙眉氣定神閑的樣兒,她除了氣得“啊啊”大叫,根本什麽也做不了。
“呵,叫這麽大聲,力氣還這麽大,看來你的病終於好了。走,我們回家。”
聽聽,這語氣多像是她在無理取鬧,而他卻大度得完全不予計較。
松開對她的鉗制,將她從草地上拉起,牽著往山下走。
山風一吹,酒勁兒就往上湧,明明頭腦很清醒,偏偏手腳開始不聽使喚。
這處山洞,曾是她小時候流浪七天七夜後的最終落腳點,那時候為了讓爸媽著急,盡管她無處可去,她也不要主動回去,硬憋一口氣縮在這裏,非要讓他們來找她才願現身。最後,找到她的人是他。看到他,她的委屈全化成了眼淚,再也不記得離家出走的根源是為了和他爭風吃醋,像見了親人般撲進他懷裏,哭得天昏地暗,而他除了任她哭濕他的衣裳,只會罵她“笨蛋”。
這麽多的記憶,她怎麽忘得掉?窮其一生,她都忘不了他啊,而他呢,又會記得她多久?會不會有一天,當他們在街頭相逢,即使是差一肩的距離,他也不會認出她來。一想到他的視線將以多麽涼薄的速度從她身上移開,她的眼淚又不禁往下掉。
豬啊!君莫惜!你離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忘了你,你這樣哭哭泣泣又算怎麽一回子事情?要麽,你就不離開,拖著不知情的他一起下地獄。要麽,你就離開,幹幹脆脆,爽爽利利,你這樣反反覆覆,到底想怎樣?
呵,想怎樣?舍不得,舍不得也不可以?
一邊深一腳淺一腳行走,一邊自己和自己掐架,不專心的結果就是腳一軟,人就順著山坡滾了下去。
“小惜——”
捏著她的手,被她帶著一塊跌倒,止不住跌勢,只好把她護在懷裏。
滾了幾圈後,她的頭就暈了,一停下來,她就開始抱著他的臉又啃又咬,一會兒哭一會兒笑,滿嘴都是胡話。
阻止不了她,只好任她在他臉上胡作非為,任她將口水鼻涕胡亂塗抹,任她一會兒叫他“冬瓜”一會兒叫他“紅薯”,任她拳打腳踢也不願還手。
哭累了,笑累了,打累了,罵累了,她終於安靜下來,伏在他身上,像一只溫順的小狗。
夜色裏,莫向與的眼睛清亮,好似天上那顆永不落的星。
呵,到底是什麽事啊,讓她如此借酒澆愁淚水漣漣?
試探地溫柔地開口,想要從她嘴中探得一點信息,哪知即便是在醉夢中,她也不願吐露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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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不想清醒面對現實,所以君莫惜選擇逃到了病之國度,一場感冒發燒,竟然折騰了十天半月也不願痊愈。
在這期間,立秋打電話來說,學校臨時通知他去參加在比利時舉辦的國際花卉博覽會,所以這個暑假不回來了。
然後Uncle也要去參加一個國際繪畫學術研討會,離開前來看她,她卻很孬地縮在被窩裏裝死,沒臉見人。
老爸老媽仍在外面逍遙,並未因為她的生病而取消行程,打來的電話好似在交代他什麽,他不停點頭,掛了線卻吝於向她透露。
老太太曾拄著拐杖坐在她床側長達半個多小時,窒人的沈默讓她緊張得不停淌汗,生怕從她嘴裏聽到有關那個秘密的任何端倪,好在最後她什麽也沒說就出去了,這讓裝死的她著實松了一口氣。
阿燦來道別時,君莫惜仍要死不活地埋在被窩裏,胡思亂想。
這陣子她想得最多的就是,躲到哪裏去,以後如何生活。逃跑路線從北到南從西到東,腦中能想到的地名兒全過一遍,再盤點盤點自己的謀生技能,左掂右量,設定推翻,推翻設定,仍是制定不出一個最保險的方案。
所以,聽到阿燦說“我要離開這裏了”,她立刻坐了起來。
看看,人家說走就走,多麽瀟灑,哪像她思來想去都不見行動。
阿燦嘲笑地戳戳她腦門,“我就知道你在裝,你的鴕鳥心態何時能校正過來?來,讓我看看,你在被窩裏孵了多少顆鴕鳥蛋。”
揮開她笑鬧的手,君莫惜可憐巴巴地瞅著她,“為什麽要走,拋下我一個人?”
“少一副受氣小媳婦兒的嘴臉,這幾天你有人疼有人愛的,哪裏能體會姐妹我孤枕難眠的滋味。唉,我啊,也要去尋找我的春天啦,俗話說得好,‘工資誠可貴,待遇價更高,若為愛情故,二者皆可拋’。所以,我決定啦,我不能把我的青春浪費在這荒郊野外,我要進城,無論是王子還是惡魔,我先搞一個回來遛遛。”
君莫惜“撲哧”笑出聲,“你還搞一個你還遛遛,你不會是愛上什麽狗王子了吧?”
“Bingo!那家夥長得真像小狗哦,吼吼,吉娃娃,知道不,啊,好可愛。等我把他搞到手,就領過來給你瞻仰瞻仰。”
被阿燦的樂觀感染,君莫惜也精神抖摟起來,“好吧,為了你偉大的追夫事業,我就暫且同意你把我拋棄。不過,先說好,我同意了你的辭職,但有一個條件。你離開這裏之後,除了我之外,不要告訴任何人你的行蹤。你先去租房找工作,我很快去投靠你,聽到沒有?”
阿燦狐疑地打量她,掩著嘴悄聲問:“你家惡魔對你真的很差嗎?你竟然想離家出走?!”
“噓——”
捂著嘴,阿燦鬼鬼祟祟地踱到窗口往外望了望,小聲道:“放心,我親眼見他開車出去了,所以才敢上來找你。”
“這個月的錢發了沒有?”
“發了,可是沒有你的。聽張會計說什麽你的一件禮服花去了五萬八,今年乃至明年的置裝費都預支進去了,所以,你以後有相當長一段時間沒錢領。
聽到這個噩耗,君莫惜一頭栽回床,啊啊啊,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穿上那件禮服時,她就隱隱感覺哪裏有點不對勁,原來這不對勁守在這裏等著她呢!
她就說嘛,老宅裏沒幾個年輕女性,哪可能會有一件最流行最新款的禮服恰好和她的尺寸一模一樣?
難不成,Uncle也被他利用了?可惡!
氣呼呼地跳下床,翻找到那件禮服,君莫惜將它揉成一團塞進一個大信封交給阿燦,“幫我找個二手奢侈品店把它賣了。”
既然他不仁,她就不義。原本她還不至於落到典賣家當的地步,可到了今天,不賣都不行。她要回家找找還有什麽可以變賣的東西,一古腦兒交給阿燦,等阿燦那邊換回現錢,她就可以“海闊天空憑我躍,鵬程萬裏任我行”。
說幹就幹,拉著阿燦摸回家,把從小到大收到的值錢禮物都取出來,賣賣賣,全部都賣。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趁著那家夥還沒回來,君莫惜立刻讓司機送阿燦進城,逃跑計劃,即時展開。
至於她為什麽不跟著一起走,她說:“我現在身無分文,不想增加你的負擔。”
阿燦笑著搖頭,“少來,你是不舍得吧,也好,多給你點時間告別,也許你會改變主意。”
改變主意倒是不會,不舍得卻是真的。
以前一直說要離開要離開,因為沒真正下決心,所以缺少真實感,待離開的日子指日可待了,才知道不舍是那麽痛的事,就像是把什麽東西活生生從體內剝離,一刀一刀,有如淩遲。
以後,這裏就不屬於她了,這裏的記憶會永遠跟著她,可是她卻再也不會回來。
爸媽固然會為她的失蹤而難過,但時間會撫平所有的傷痛,在游山玩水間,終有一天她會被淡忘。Uncle常年累月見不到面,只要她保證會生活得好好的,Un?鄄cle應該會放心。老太太向來和她不親,所以多一個她還是少一個她,在她眼中大概也沒什麽差。而向與,也許會尋找她,只要她藏得好,不要被他找到,日子久了,他也會倦了吧。至於老宅的其他人,沒有血緣關系,除了偶爾將她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拿來聊一聊,估計也不會有多麽想念。
這世上,誰離了誰都活得下去,所以,無論是她還是他們,都會好好活著。雖然見不到面,但是仍居住在同一個星球,距離只是比現在拉遠了一點而已,見面的頻率只是從現在的一天數次變成數年零次而已,所以,唉,根本沒什麽可傷感的嘛。
可是啊,當離別拉開窗簾,當回憶睡在胸前,要說再見,真的很傷感。
莫向與找到君莫惜的時候,她正抱著酒瓶喝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看到他,她抓起倒在地上的空酒瓶就擲了過去,嘴裏一連串地嚷:“滾!滾!滾!”
一個下午的心理建設,在見到他的瞬間,立刻分崩瓦解。為什麽他不滾遠一點?少看他一眼,她才能在離開的時候少不舍一點。
她一邊繼續拿酒瓶擲他,一邊繼續吼:“滾!滾!滾!滾!滾!”
可是,他是攆不走的,他不會再像四年前那樣單憑她幾句話就把自己放逐到海角之外,他這次回來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尋找當年的真相。她必須給一個可以說服他的理由,否則,她只能等著被他捆綁束縛不得自由。
“怎麽,一天沒見到我,就學會使小性子了?很想我?”
笑笑地半蹲在她面前,制住她的張牙舞爪,抹去她臉上濕濕的淚痕,到底是什麽不能說出口的事情,讓她如此抗拒他的靠近?身邊的每個人在知道他的心思後,都持支持態度,那麽,問題到底出在哪裏?
難道,她知道了那件事?
“不要碰我!”
兩手被他抓住動不了,她只好轉動下巴,阻止他的手在她臉上亂爬。
越不讓碰,他就偏愛碰,她怎麽還是學不乖。
一個攻,一個守,一個進,一個退,到了最後,她還是逃不脫輸的命運。
總是被他吃得死死的,好不甘心,好不甘心,為什麽她忙得滿頭是汗都贏不了他,而他卻不費吹灰之力就將她困得無法動彈,看著他揚起雙眉氣定神閑的樣兒,她除了氣得“啊啊”大叫,根本什麽也做不了。
“呵,叫這麽大聲,力氣還這麽大,看來你的病終於好了。走,我們回家。”
聽聽,這語氣多像是她在無理取鬧,而他卻大度得完全不予計較。
松開對她的鉗制,將她從草地上拉起,牽著往山下走。
山風一吹,酒勁兒就往上湧,明明頭腦很清醒,偏偏手腳開始不聽使喚。
這處山洞,曾是她小時候流浪七天七夜後的最終落腳點,那時候為了讓爸媽著急,盡管她無處可去,她也不要主動回去,硬憋一口氣縮在這裏,非要讓他們來找她才願現身。最後,找到她的人是他。看到他,她的委屈全化成了眼淚,再也不記得離家出走的根源是為了和他爭風吃醋,像見了親人般撲進他懷裏,哭得天昏地暗,而他除了任她哭濕他的衣裳,只會罵她“笨蛋”。
這麽多的記憶,她怎麽忘得掉?窮其一生,她都忘不了他啊,而他呢,又會記得她多久?會不會有一天,當他們在街頭相逢,即使是差一肩的距離,他也不會認出她來。一想到他的視線將以多麽涼薄的速度從她身上移開,她的眼淚又不禁往下掉。
豬啊!君莫惜!你離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忘了你,你這樣哭哭泣泣又算怎麽一回子事情?要麽,你就不離開,拖著不知情的他一起下地獄。要麽,你就離開,幹幹脆脆,爽爽利利,你這樣反反覆覆,到底想怎樣?
呵,想怎樣?舍不得,舍不得也不可以?
一邊深一腳淺一腳行走,一邊自己和自己掐架,不專心的結果就是腳一軟,人就順著山坡滾了下去。
“小惜——”
捏著她的手,被她帶著一塊跌倒,止不住跌勢,只好把她護在懷裏。
滾了幾圈後,她的頭就暈了,一停下來,她就開始抱著他的臉又啃又咬,一會兒哭一會兒笑,滿嘴都是胡話。
阻止不了她,只好任她在他臉上胡作非為,任她將口水鼻涕胡亂塗抹,任她一會兒叫他“冬瓜”一會兒叫他“紅薯”,任她拳打腳踢也不願還手。
哭累了,笑累了,打累了,罵累了,她終於安靜下來,伏在他身上,像一只溫順的小狗。
夜色裏,莫向與的眼睛清亮,好似天上那顆永不落的星。
呵,到底是什麽事啊,讓她如此借酒澆愁淚水漣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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