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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方法 一個合格的兇手不僅要有技術,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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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九輪游戲,眾目睽睽之下,兇手必然沒有下毒機會,唯一的機會只能出現在中場休息時,那時燕七同武玥陸藕出了望峰廬在外面透氣,陳八小姐和劉三小姐在巖石後面吐槽梁仙蕙——除非兩人聯手殺人——那又何苦當著這麽多人動手?什麽時候殺不能殺?悄悄做掉梁仙蕙總比當眾殺人更容易混過官府去吧?甚至還可以偽造成事故死——只要把梁仙蕙騙到懸崖邊上,一個負責動手一個負責打掩護,把人往崖下一推,屍首都找不著,既難令官府定性此案是兇殺還是死者失足致死,亦可以兩人相互做假的不在場證明,不比當眾下毒保險得多?

再據方才眾人口述,中場休息時周四小姐、武十四、李桃滿同梁仙蕙一直都在望峰廬內,縱是有人去凈室方便,另三人也始終都在房內,人雖然少些,但揭開茶壺蓋子往裏下毒,一樣不可能掩得了人耳目。

當然,最為關鍵的還是那一點——兇手是怎麽能確信梁仙蕙會是下半場第一個抽到蚣蝮簽的人呢?梁仙蕙抽到那題目是巧合還是經過兇手精心計算過的?兇手的目標真的是梁仙蕙還是錯殺了人?

燕七最後一個被叫去正廳接受問訊,從側間出來,見正廳裏早多了幾個人,穿大紅官袍的那一個燕七認得,京都太平城知府喬樂梓,哪怕愁眉苦臉的時候五官也呈一副瞧樂子的狀態分布,想是才從衙門裏聞訊趕來,大腦門上滿是汗。

一名穿著皂色衣衫的人蹲在梁仙蕙的屍首旁做檢查,顯見是仵作,另還有幾名衙差打扮的人,正仔細地翻查屋中每一個角落。

喬知府同紫袍狼君說著話:“毒是抹在杯子裏的,毒性極烈,入喉即死,那杯子與其它幾只杯子並無不同,整套茶具共為一壺十杯,是最普通不過的紫砂質地,通體一色,沒有任何紋理花飾,蓮華寺所有待客用的茶具都是這種款式。這幾人一共用了兩套茶具,一套用來倒普通的松針茶,一套用來倒游戲用的苦茶,倒松針茶的杯子只用了九只,倒苦茶的杯子十只都被用過,這第十只就是梁仙蕙所用的抹了毒的杯子,此杯上並沒有什麽特殊記號供人辨識,因而目前最大的問題便是:如果兇手的目標是梁仙蕙,又是如何篤定梁仙蕙必會抽中蚣蝮簽從而必然要用到最後這一只未經用過的杯子呢?”

紫袍狼君立在桌旁,邊聽喬知府說話邊拿兩根手指捏著一只茶杯把玩,臉上頗有幾分心不在焉,即便身邊這位官拜從四品朝廷要員,也全不見絲毫恭謹之色,待喬知府話落,紫袍狼君方才放下手中杯子,語氣冷淡地道:“據眾人的供詞所言,她們不只一次在望峰廬起過詩社,又據知客僧證詞,這套杯子在望峰廬內使用已有十年,因而九人十杯的情況事先便在兇手的掌握之中,並由此可以斷定,兇手便是利用此點實施的殺人手段。”

喬知府搔了搔自己的大頭:“可照方才眾人的供詞來看,雖然在梁仙蕙之前共進行了九輪游戲,然而抽中蚣蝮簽的卻並非每人一次,這其中有兩人重覆抽到過蚣蝮,有兩人一直未曾抽到過此簽,重覆抽到簽的自還會用自己用過的杯子,如此一來在梁仙蕙抽到簽之前就有三個杯子未曾用過,兇手又如何能保證梁仙蕙必會使用抹了毒的這只杯子呢?”

“第一種方法,”紫袍狼君素手修長,輕巧地擺弄起桌上的茶杯,將其中的七只倒上茶,兩只空杯放在茶盤之外,剩下一只空杯放在茶盤內,而後涼涼地問喬知府,“若你是位講究的嬌小姐,會選哪只杯子用?”

喬知府恍然大悟:放在茶盤外的杯子即便沒有被用過,愛幹凈的千金小姐們也會習慣性地選擇去拿茶盤裏的空杯子,經過一個中場休息之後,這些吃喝瑣事日常都有下人伺候的嬌小姐們自然不會去關註哪些杯子被挪動了地方,而兇手只需要做兩個微小的挪動杯子的動作就可以完成一個殺人陷阱!

“第二種方法。”紫袍狼君將兩個空杯擺回茶盤內,隨手拈起旁邊點心盤子裏的一塊酥皮點心,動作自然地掠過空杯上空,指尖不易察覺地一搓,就有幾粒點心碎渣落在那兩只空杯裏,這目的再明確不過,梁仙蕙若看到杯子裏掉了點心渣,必然不會使用,而只會去選擇剩下的那只空杯,這個方法比第一種方法還要簡單自然,更易做到神鬼不覺。

“第三種方法,”紫袍狼君咬了口點心,喬知府連忙緊盯著他嘴,“唔,餡兒調鹹了。”

喬知府:“……(= д=)”你在破案中啊餵!不許吃道具!

“第三種方法,從第二輪游戲開始,每當一名抽中蚣蝮簽的人喝完苦茶,就趁眾人不註意挪動使用過的茶杯的地方,如此,抽到重覆簽的人便無法識別自己上一次所用的是哪一只茶杯,只得再從茶盤裏取新的茶杯出來,九輪過後,茶盤裏必然只會剩下一只未用過的茶杯,兇手將殺死梁仙蕙的時機定在第十輪,其目的便更明確了。”

趁著大家正玩得熱鬧時挪動已用過的茶杯位置,此方法亦是十分容易且不易被察覺的,玩游戲所會用到的茶杯、茶壺、點心、紙筆等物都在桌上擺著,一片混亂的情況下甚至兇手只需要挪動紙筆點心到礙事的地方而不必親手去碰茶杯,就可以操縱其他人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替她挪動茶杯的位置從而達到目的!

兇手的心思細膩縝密令喬知府又出了一腦門的細汗,正要問“那麽杯中的毒是何時下的”,卻見紫袍狼君拈起一只空茶杯來托於掌心,慢悠悠地又吐出一句話:“第四種方法。”

臥槽還沒完沒了了!殺個人也整道多項選擇題兇手你不要太煩啊老子告訴你信不信老子把你完形填空到死牢裏去啊信不信!

紫袍狼君手掌一合,將那小小茶杯籠於手中,放下手臂,那寬大的袖口便垂下來正將手遮住,“蓮華寺待客的茶杯皆是一樣,”狼君袖了茶杯邁開長腿踱起步子,“客舍裏的茶杯與望峰廬的茶杯並無不同,只要兇手取了客舍的茶杯事先抹了毒藏於袖中,在自己抽到蚣蝮簽時,趁著倒苦茶的時機將無毒的杯子替換了,再待梁仙蕙中毒身亡後,跟著眾人一路驚慌地跑回客舍,把替換掉的杯子補到客舍的茶杯裏,兩邊的杯子數量便不多不少,神鬼不覺地完成了本次的下毒手法。”

喬知府聽得小眼兒一亮,擡手一拍大腦門:“如此看來,下毒人必在抽到過蚣蝮簽的人之中了!”說著幾步躥到那廂還在義務做筆錄的燕九少爺面前,拿了記錄此前眾人口供的紙翻看,“除去梁仙蕙之外,合計七人抽到過蚣蝮簽,首先便可排除掉沒抽到過此簽的劉幼琴,以及這三個小丫頭是臨時被人叫來參加的,”說著伸指向著存在感超低到現在才被人發現的燕七一點,“原本這些人約好了到此起詩社,卻有三人因突然有事未能前來,一定程度上打亂了兇手的計劃,於是不得不臨時再拉三人來湊成九人的游戲,如此才好利用第十只杯子行事。提出拉人湊數的人是武珊,就此點來看,武珊具有一定的嫌疑。”

喬知府在筆錄紙上翻找了一陣,續道:“由這些人的單獨供詞來看,陳英、周汀蘭這二人似乎更有殺害梁仙蕙的動機,我看不妨就先從這兩人下手查起。”

紫袍狼君拍了拍手上的點心渣子——喬知府說話的功夫這位已將三塊點心吃進了肚子裏——早就過了晚飯時候,這位倒是知飽知餓的。

“查人之前,”狼君混飽了肚子似乎這才有了些精神,向著仍在地上死著的梁仙蕙一指,“先需解開最關鍵之疑——兇手,是如何篤定梁仙蕙必會如其所願在第十輪游戲抽到蚣蝮簽。”

是啊……這最關鍵一環若解不開,即便查出了兇手是誰也無法自圓其說啊。

喬知府搔著大頭正要陷入苦思,卻見這狼君已走到那位存在感為零的小姑娘面前兒彎著腰同人搭訕去了:“站了這麽久不吱聲,惜字如金嗯?”

餵,明明是你沒有讓人家小姑娘說話啊!不要做出一副怪蜀黍的樣子把臉貼人家那麽近!

“第十輪游戲是李桃滿發的簽,你可曾註意到她是否悄悄看過簽上的字,亦或在整理簽的順序時有刻意為之之處?”狼君索性蹲到那小姑娘面前,仰了臉盯著人家胖嘟嘟的小臉兒。

李桃滿?喬知府一激淩,難道這位懷疑兇手是李桃滿?關系到梁仙蕙生死的第十輪游戲的確是李桃滿負責發簽,但這是符合規則的啊,因為李桃滿是東道,第一輪自然由她負責發簽,九輪過後每個人都發了一回簽,第十輪自然又輪到了她——話說為什麽不是抽簽而是發簽?因為可以靠發簽掌握哪一張紙發到梁仙蕙手裏麽?所以說玄機很可能會在做為簽的紙上,而兇手——假設當真是李桃滿的話,又是怎麽做到將寫有蚣蝮的那一張簽發到梁仙蕙的手上的呢?

喬知府丟下手裏的筆錄紙湊到圓桌前去查看,卻見九張簽紙方方正正大小相等,憑肉眼根本無法看出哪一張更大更小一些或是有什麽缺口乃至記號,紙的紋理十分均勻,厚度相等,無法透視寫有字跡一面的印記,甚至連每一張紙上的味道都一模一樣。

如果兇手不是李桃滿,那麽簽紙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可只有簽紙才是唯一決定梁仙蕙是否能抽到蚣蝮簽並且喝下毒茶的途徑,除非兇手的目標並不是梁仙蕙,只是沒有預料到梁仙蕙會抽到蚣蝮簽從而成了真正目標的替死鬼。

喬知府覺得自己的頭越來越大越來越沈了,只好用手托著,順便側耳聽了聽那小姑娘回答狼君的話:“李小姐並未看過簽的正面,且發簽也不是按著座位順序發,就只左一下右一下地隨便拍在誰的面前。”

人們通常發放東西的習慣不是按照順序依次進行的麽?采用無序發放的方式是不是有些刻意了?然而隨機發放看似沒有計劃,實則也有可能是掩蓋目的的手段……

哎呦,頭好重。

“李桃滿列為第一兇嫌。”狼君站起身,眼皮垂成雪月彎刀,森寒凜冽。

“何以見得?”喬知府有些驚訝,這結論未免做出得太快太輕易了些吧?!

“我直覺如此。”

“……”你他媽逗我哪,直覺?!直覺能當證據啊?!何況大家都風傳你是彎的啊,你特麽哪來的直覺!

“我直覺你在腹誹我。”狼君狹長眼尾一掃喬知府。

“不敢,不敢,呵呵,呵呵。”喬知府略感尷尬地摸摸自己光潔無須的下巴,“我倒覺得最有嫌疑的人是周四小姐周汀蘭,陳英的供詞聲稱梁仙蕙手握周汀蘭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周汀蘭卻矢口否認,不肯說出那秘密究竟為何,如此隱瞞必定是極難出口之事,因……”

“你所說的連直覺都不是,”狼君不甚耐煩地揮手打斷喬知府的話,“不過是妄自揣測,不必討論。若說供詞,這幾人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每個人都提供了別人比自己更有理由下手的線索,甚至周汀蘭亦在拼命洗清自己,唯獨李桃滿,對與梁仙蕙相關的任何敏感信息都不曾吐露分毫,之於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子而言,本身便屬異常,正常情形下,面對我已明確指出在場八人均屬兇嫌的情況,最自然的反應正該是力證自己清白。如何力證?一是正證,二是反證,對比其他人,皆是先闡述自己無下毒的機會,繼而唯恐我不肯相信,又指出其他人行兇的可能性,一正一反,使得自己的辯白更具說服力。而李桃滿,紙簽是她親手發到梁仙蕙手上的,難道她就不內疚?不惶恐?然而她卻問一答一,其餘概不多言,甚至在我問出‘你可有證據證明自己不是下毒之人’的問題時,她都不曾多說,為的什麽?蓋因多說多錯,一句謊言要用一百句謊言來圓,因而最好的偽裝就是少說,少做。因義氣而不肯攀咬朋友固然有可能,但因此而使自己陷入行兇嫌疑而仍不肯多加自辯,這便違反人之常情了。”

李桃滿終究年少,只以為不說就不會露馬腳,卻不了解人在面對此等情況時的正常反應當如何,聰明反被聰明誤,縱是有著巧妙的殺人手法,也要加強對人的心理把握才行啊。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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