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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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草原上,當羚羊從晨曦中醒來之時,它警告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昨天更快,以免被獅子抓到後吃掉。與此同時,在草原深處的一頭獅子也從睡夢中醒來,沐浴在草原清晨的微風之中,它也告誡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昨天更快一些,要不然就會餓死。
這個故事是一則著名的管理學故事,借用動物王國裏的生存法則,來說明人類社會的競爭之道。
千萬不要以為獅子戰無不勝,在食物最匱乏的時候,它們也要挨餓,尤其當這只獅子已經老邁的時候。在草原中獅子無疑是最強大的動物,它們通常離群寡居,用尿液和皮毛的氣味圈定自己的地盤,在自己的地盤之內,自己就是王是唯一的主宰。因此在人類的文學作品和神話傳說中,獅子往往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甚至代表著正義,這體現著人類對權威與強大的崇拜。
在動物王國裏,肉食者不只有獅子,另外有一種動物在人類的意識中卻有一種截然不同的地位或者待遇,那就是狼。狼通常是群居的動物,它們擅長集團作戰,善於使用計謀,被它們盯住的獵物,常常不得善終,很顯然它們比獅子更難對付。跟獅子不同,狼的分布顯然要廣闊得多,跟人類接觸也更多,與人類發生沖突也是很頻繁,因此在人類的意識中,狼不僅兇殘,而且狡詐,讓人類損失嚴重,更值得讓人類憎恨。
狼之所以讓人憎恨,卻不僅是因為它們兇殘、狡詐,更是因為它們擁有一雙讓人難忘的眼睛——當這雙眼睛盯著你看的時候,具有強大的穿透力,讓你以為它已經看透了你的內心,讓你不寒而栗。在童話故事和文藝作品中,狼通常也是一個反面的角色。在現實中,如果你被別人稱為“大灰狼”,那說明你的人品不那麽令人滿意;如果你被人稱為“白眼狼”,那麽不僅表示你的人品有問題,還表示你比較狡猾,並且貪得無厭;如果你被人稱為“色狼”,那麽很不幸,所有的女性都會自動對你退避三舍,在大街上要是有一個女高音這麽一叫,保準你會被亂拳打死,下場會很慘。
在李思明這部電影《與狼共舞》中,少不了有一只狼:主人公鄧巴獨自過著平靜而單調的生活,這無邊無垠的蒼天原野仿佛就是他的天堂。他發現總有一只狼在周圍出沒,但它好像並無惡意,而是好奇地關註著這裏的一切。由於它的兩腿前端呈乳白色,好像套了一雙襪子,於是,鄧巴便稱它為“雙襪”。在這荒野上,雙襪和他的愛馬西斯科是鄧巴最忠實的夥伴。
人類既然可以跟兇殘的狼交朋友,那麽為什麽不能讓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一個人種與另一個人種之間交朋友並且和平共處呢?這是一個值得人類思考的問題。人類歷史中的發展卻告訴了我們這樣的一個事實:人類的貪婪與兇殘比狼還要可怕,和平與友愛是最值得我們表示珍重的東西。
在李思明的這部電影中,自然需要一只狼來當一個配角。著名馴獸師雷諾帶著自己的狼奉命到場。這只狼體型較小,長期馴化讓它看上去比較溫順,李思明猜這只狼的祖宗十八代恐怕都是籠子裏度過的。但是野獸畢竟是野獸,千萬不要被它表面的溫順給欺騙了,惹惱了它會讓你付出代價的。
某位職員為了在同事面前表現自己的勇敢,趁雷諾不註意,撫摸了一下狼頭,結果付出了代價——手被咬傷。他的這一行為被狼認為是敵對行為,它當然要自衛。結果所有人被這一意外事件警告了,對這只狼表現出了足夠的尊重——惹不起躲得起。這位令人同情又令人啼笑皆非的可憐人只能躺在醫院裏,祈禱不會感染上狂犬病之類的病毒。
“教訓吶,農夫與蛇的故事再一次上演了。這狼可不是寵物狗,不是可以隨便玩的。”李思明嘆道,“誰想再試一試,我願意將他和狼關在一起,培養一下感情。”
有了那位受傷的職員膽大包天的例子在下,人人都動這只狼有些害怕,尤其是當真正演戲的時候。
科斯特納扮演的“鄧巴”中尉,跟這只狼有對手戲,戲份還不少,少不了要獨自面對這只狼的機會。在演戲的時候,他試著餵這只狼食物,心裏卻是很害怕,不過這也跟劇本本來的要求也是相符的,一人一狼由相互戒備到彼此相熟,也需要一個過程。李思明不得不將鏡頭分開,不讓這一人一狼在一個鏡頭裏同時出現,而是由那位自稱是世界上最好的馴獸師雷諾來完成。
不過有一個人卻是例外,那就是李思明了。說來很奇怪,當那只狼被帶到李思明面前的時候,發出低沈的“嗚嗚”聲,圍著李思明轉圈,李思明學著雷諾的口令,命令它臥倒它就臥倒,命令它站起來它就站起來,讓它跑它就跑,還不用哄,絕不含糊。這讓眾人很驚奇。
“天吶,我的狼似乎認為你是它的首領!”雷諾驚嘆道。
“什麽?別把我跟狼劃為一類,我可是一位善良而又和平的人類!”李思明對這個看似恭維的話十分反感。
“可是事實很令人不得不表示吃驚!”雷諾圍著李思明轉著圈,“我猜,你身上一定有某種特別的東西讓我的狼很癡迷!”
“夥計,你不會認為我身上有所謂‘獸性’的東西吧?”李思明很想揍這個家夥一拳。如果你被人稱為身上帶著一些“野性”的氣質,那大多是在誇你,但如果說你身上有“獸性”的東西,那一定百分之百是罵你呢!
“那些動物學家,為了研究動物,不惜和動物生活在一起,因此身上沾了點這種東西,也不是太令人奇怪!”雷諾振振有詞,自吹自擂道,“比如我,我是馴獸師,我自認為我是全世界最好的。因為我了解動物,我跟它們很容易交上朋友。所以我身上也帶著一點這樣的東西。”
“要是真這麽說,我倒是真跟狼有一點關系。”李思明笑著道。
“嗯?將你的經驗說來聽聽,這是我的專業,讓我的專業更棒!”雷諾很好奇。
“我不跟狼做朋友,說起來我跟狼有不共戴天之仇。我殺過狼,嗯,不知道是38只,還是40只,我忘了。我也吃過狼肉,還喝過狼肉熬的湯!”李思明道。
他想起了十多年前那個除夕之夜,那個可怕的夜晚,讓他第一次與死亡面對,即使後來在戰場上的槍林彈雨之中,他也從沒感覺到比獨自面對整支訓練有素的狼群還要令人恐懼,那些大荒原中自然狀態下的狼,一個比一個高大威猛,尤其是那一雙雙懾人心神的眼睛,讓人恐懼。李思明的身上至今還殘留著幾道難以消失的傷痕,特別是那只兇殘而又狡猾的頭狼,讓他印象深刻,不知道現在它是否已經死了?說到底,李思明是對那只頭狼的家族進行了一次嚴重犯罪,讓它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不僅瞎了一只眼,還被狼群驅逐,也許在自己離開北大荒時就已經餓死了。李思明倒是有些相信在動物王國裏,有著一些人類難以解釋的東西——那只頭狼在離群之後,似乎對自己“惺惺相惜”,認準了自己。只不過這麽多年過去了,應該早就餓死了,病死了,或者死在獵人的槍口之下?
而眼前的這只,簡直算得上一只溫順的小貓。
“……”雷諾楞了半天,才說道,“你不是開玩笑吧?40只?”
“你不信?”
“當然不信,你一個人殺的?在美國,野生的狼早就滅絕了,你們中國還有那麽多狼?你不會跑到動物園裏去殺的吧?”
“不信拉倒!”李思明懶得解釋。
“那麽我順便問一下,這狼肉好吃嗎?”
“說實話,狼肉的味道……”李思明看著對方期待的眼神,笑著道,“實在是太差!”
李思明嘴上這麽說,其實內心中還是有一些懷念,要是人人都是三月不知肉味,給什麽肉都會被認為是美味。李思明的眼睛盯著眼前的這只狼,打量著這只狼身上的每一部分,仔細思索著它身上哪一塊肉最好,是大腿上的還是背脊上的肉?讓這只狼不由自主地倒退三步,真是神了!
“我試過紅燒著吃,試過烤著吃,也試過燉著吃,不過如果不多放一些辣椒,那味道實在不怎麽樣!比牛肉粗,比羊肉臊!”李思明道,“不過,我卻很懷念啊!”
雷諾目瞪口呆,他此時倒是有些相信了。
李思明打死也不會承認自己是一個有“獸性”的人,雖說自己宰過不少狼,還殺過人,這並不能由此說自己看上去像是一只“野獸”,至少從一個人外表上是看不出這一點的,還沒聽說過警察能夠輕易地從一個人的外部氣質上看出某個人就一定是殺人犯?但是這只狼面對自己時的表現,讓他很是迷惑,難道動物確實有人類所不俱備的某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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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是一則著名的管理學故事,借用動物王國裏的生存法則,來說明人類社會的競爭之道。
千萬不要以為獅子戰無不勝,在食物最匱乏的時候,它們也要挨餓,尤其當這只獅子已經老邁的時候。在草原中獅子無疑是最強大的動物,它們通常離群寡居,用尿液和皮毛的氣味圈定自己的地盤,在自己的地盤之內,自己就是王是唯一的主宰。因此在人類的文學作品和神話傳說中,獅子往往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甚至代表著正義,這體現著人類對權威與強大的崇拜。
在動物王國裏,肉食者不只有獅子,另外有一種動物在人類的意識中卻有一種截然不同的地位或者待遇,那就是狼。狼通常是群居的動物,它們擅長集團作戰,善於使用計謀,被它們盯住的獵物,常常不得善終,很顯然它們比獅子更難對付。跟獅子不同,狼的分布顯然要廣闊得多,跟人類接觸也更多,與人類發生沖突也是很頻繁,因此在人類的意識中,狼不僅兇殘,而且狡詐,讓人類損失嚴重,更值得讓人類憎恨。
狼之所以讓人憎恨,卻不僅是因為它們兇殘、狡詐,更是因為它們擁有一雙讓人難忘的眼睛——當這雙眼睛盯著你看的時候,具有強大的穿透力,讓你以為它已經看透了你的內心,讓你不寒而栗。在童話故事和文藝作品中,狼通常也是一個反面的角色。在現實中,如果你被別人稱為“大灰狼”,那說明你的人品不那麽令人滿意;如果你被人稱為“白眼狼”,那麽不僅表示你的人品有問題,還表示你比較狡猾,並且貪得無厭;如果你被人稱為“色狼”,那麽很不幸,所有的女性都會自動對你退避三舍,在大街上要是有一個女高音這麽一叫,保準你會被亂拳打死,下場會很慘。
在李思明這部電影《與狼共舞》中,少不了有一只狼:主人公鄧巴獨自過著平靜而單調的生活,這無邊無垠的蒼天原野仿佛就是他的天堂。他發現總有一只狼在周圍出沒,但它好像並無惡意,而是好奇地關註著這裏的一切。由於它的兩腿前端呈乳白色,好像套了一雙襪子,於是,鄧巴便稱它為“雙襪”。在這荒野上,雙襪和他的愛馬西斯科是鄧巴最忠實的夥伴。
人類既然可以跟兇殘的狼交朋友,那麽為什麽不能讓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一個人種與另一個人種之間交朋友並且和平共處呢?這是一個值得人類思考的問題。人類歷史中的發展卻告訴了我們這樣的一個事實:人類的貪婪與兇殘比狼還要可怕,和平與友愛是最值得我們表示珍重的東西。
在李思明的這部電影中,自然需要一只狼來當一個配角。著名馴獸師雷諾帶著自己的狼奉命到場。這只狼體型較小,長期馴化讓它看上去比較溫順,李思明猜這只狼的祖宗十八代恐怕都是籠子裏度過的。但是野獸畢竟是野獸,千萬不要被它表面的溫順給欺騙了,惹惱了它會讓你付出代價的。
某位職員為了在同事面前表現自己的勇敢,趁雷諾不註意,撫摸了一下狼頭,結果付出了代價——手被咬傷。他的這一行為被狼認為是敵對行為,它當然要自衛。結果所有人被這一意外事件警告了,對這只狼表現出了足夠的尊重——惹不起躲得起。這位令人同情又令人啼笑皆非的可憐人只能躺在醫院裏,祈禱不會感染上狂犬病之類的病毒。
“教訓吶,農夫與蛇的故事再一次上演了。這狼可不是寵物狗,不是可以隨便玩的。”李思明嘆道,“誰想再試一試,我願意將他和狼關在一起,培養一下感情。”
有了那位受傷的職員膽大包天的例子在下,人人都動這只狼有些害怕,尤其是當真正演戲的時候。
科斯特納扮演的“鄧巴”中尉,跟這只狼有對手戲,戲份還不少,少不了要獨自面對這只狼的機會。在演戲的時候,他試著餵這只狼食物,心裏卻是很害怕,不過這也跟劇本本來的要求也是相符的,一人一狼由相互戒備到彼此相熟,也需要一個過程。李思明不得不將鏡頭分開,不讓這一人一狼在一個鏡頭裏同時出現,而是由那位自稱是世界上最好的馴獸師雷諾來完成。
不過有一個人卻是例外,那就是李思明了。說來很奇怪,當那只狼被帶到李思明面前的時候,發出低沈的“嗚嗚”聲,圍著李思明轉圈,李思明學著雷諾的口令,命令它臥倒它就臥倒,命令它站起來它就站起來,讓它跑它就跑,還不用哄,絕不含糊。這讓眾人很驚奇。
“天吶,我的狼似乎認為你是它的首領!”雷諾驚嘆道。
“什麽?別把我跟狼劃為一類,我可是一位善良而又和平的人類!”李思明對這個看似恭維的話十分反感。
“可是事實很令人不得不表示吃驚!”雷諾圍著李思明轉著圈,“我猜,你身上一定有某種特別的東西讓我的狼很癡迷!”
“夥計,你不會認為我身上有所謂‘獸性’的東西吧?”李思明很想揍這個家夥一拳。如果你被人稱為身上帶著一些“野性”的氣質,那大多是在誇你,但如果說你身上有“獸性”的東西,那一定百分之百是罵你呢!
“那些動物學家,為了研究動物,不惜和動物生活在一起,因此身上沾了點這種東西,也不是太令人奇怪!”雷諾振振有詞,自吹自擂道,“比如我,我是馴獸師,我自認為我是全世界最好的。因為我了解動物,我跟它們很容易交上朋友。所以我身上也帶著一點這樣的東西。”
“要是真這麽說,我倒是真跟狼有一點關系。”李思明笑著道。
“嗯?將你的經驗說來聽聽,這是我的專業,讓我的專業更棒!”雷諾很好奇。
“我不跟狼做朋友,說起來我跟狼有不共戴天之仇。我殺過狼,嗯,不知道是38只,還是40只,我忘了。我也吃過狼肉,還喝過狼肉熬的湯!”李思明道。
他想起了十多年前那個除夕之夜,那個可怕的夜晚,讓他第一次與死亡面對,即使後來在戰場上的槍林彈雨之中,他也從沒感覺到比獨自面對整支訓練有素的狼群還要令人恐懼,那些大荒原中自然狀態下的狼,一個比一個高大威猛,尤其是那一雙雙懾人心神的眼睛,讓人恐懼。李思明的身上至今還殘留著幾道難以消失的傷痕,特別是那只兇殘而又狡猾的頭狼,讓他印象深刻,不知道現在它是否已經死了?說到底,李思明是對那只頭狼的家族進行了一次嚴重犯罪,讓它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不僅瞎了一只眼,還被狼群驅逐,也許在自己離開北大荒時就已經餓死了。李思明倒是有些相信在動物王國裏,有著一些人類難以解釋的東西——那只頭狼在離群之後,似乎對自己“惺惺相惜”,認準了自己。只不過這麽多年過去了,應該早就餓死了,病死了,或者死在獵人的槍口之下?
而眼前的這只,簡直算得上一只溫順的小貓。
“……”雷諾楞了半天,才說道,“你不是開玩笑吧?40只?”
“你不信?”
“當然不信,你一個人殺的?在美國,野生的狼早就滅絕了,你們中國還有那麽多狼?你不會跑到動物園裏去殺的吧?”
“不信拉倒!”李思明懶得解釋。
“那麽我順便問一下,這狼肉好吃嗎?”
“說實話,狼肉的味道……”李思明看著對方期待的眼神,笑著道,“實在是太差!”
李思明嘴上這麽說,其實內心中還是有一些懷念,要是人人都是三月不知肉味,給什麽肉都會被認為是美味。李思明的眼睛盯著眼前的這只狼,打量著這只狼身上的每一部分,仔細思索著它身上哪一塊肉最好,是大腿上的還是背脊上的肉?讓這只狼不由自主地倒退三步,真是神了!
“我試過紅燒著吃,試過烤著吃,也試過燉著吃,不過如果不多放一些辣椒,那味道實在不怎麽樣!比牛肉粗,比羊肉臊!”李思明道,“不過,我卻很懷念啊!”
雷諾目瞪口呆,他此時倒是有些相信了。
李思明打死也不會承認自己是一個有“獸性”的人,雖說自己宰過不少狼,還殺過人,這並不能由此說自己看上去像是一只“野獸”,至少從一個人外表上是看不出這一點的,還沒聽說過警察能夠輕易地從一個人的外部氣質上看出某個人就一定是殺人犯?但是這只狼面對自己時的表現,讓他很是迷惑,難道動物確實有人類所不俱備的某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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