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男生宿舍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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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飯的時候,兄弟四人在學生食堂圍著桌子吃飯,商量著什麽時候夜探教學樓。
郭敬堅持今晚就去,丁海濤卻反對,說要找個刮風下雨的晚上,最好是電閃雷鳴、狂風大作,那時候再去抓“鬼”才更有味道。兩個人爭的不亦樂乎。
“聽我說,”曹森身子向前傾了傾,“咱們很久沒集體活動,後天不是司令的婚禮嗎?兄弟們都會去,到時候商量好了,咱們一起來個夜戰。”
郭敬眼睛一亮,用力拍了下桌子,“好主意,森哥的道業就是高,就這麽定了。”
騰飛和郭敬也不反對,事情就這樣定下來。
曹森、郭敬、丁海濤、騰飛是從小長大的朋友,小學到初中都在一個學校一個班讀書,中考的時候考入不同的高中,高考時又商量好了一起報考東山大學。大學裏他們倒是不想再在一個班裏混,可他們的分數剛夠東山大學的本科線,要想同在東大就讀,只能進對分數要求最低的機械系。既然都進一個系了,幹脆就都選擇了模具專業。
其實曹森這幫子弟兄,不僅僅是他們四個人,曹森說的即將舉行婚禮的“司令”也是其中一員,司令真名司馬德,軍區高幹子弟,另外還有十幾個情投意合的好兄弟,組成了一個獨特而又緊密的團體。
這個團體之所以能夠產生並穩固下來,因為一個原因:特種兵。曹森和兄弟們都是特戰迷。初中的時候他們熱衷於觀看特戰電影、電視、小說,高中開始購買一些和特戰相關的軍品,比如黑色的作戰靴、作訓服、戰術背心、面罩等。到了大學,他們學習國際流行的“生存游戲”,結合網絡游戲CS,購買各種足可以以假亂真的仿真槍,在城市周圍的山野裏模擬特種作戰。正是這種有著嚴格紀律並需要彼此信任、配合的戰爭游戲,讓這些熱血男兒形成一個堅不可摧的團體。
而曹森等人的擁有的進口仿真槍,無論是價格還是用材和做工,都不比真槍遜色,並且經過他們的精心改裝,威力大幅提升,槍口動能達到10焦耳以上,使用6毫米鋼珠子彈可以在30米內準確的擊斃麻雀。曹森在樓梯間裏拿的就是一把仿真槍,仿的是克洛克半自動手槍,不僅以假亂真,威力也非常強大,如果使用特制的錐形彈,二十米之內完全可以殺傷人命。
出於對槍的極端喜愛,曹森向來槍不離身,郭敬他們三個也是這習慣,想讓這些人和他們的愛槍分開,結果就是戰爭。
填飽肚子,兄弟四個紛紛掏出手機聯系後天的行動。離著很遠就能聽到郭敬對著手機喊:“星期六晚上‘溜狗’啊,帶好家夥!”
旁邊一個就餐的女生好奇的探過腦袋問:“哎,你們都養狗狗了?好像還有什麽組織對不對?我也有狗狗,能參加你們的活動嗎?”
曹森四人聽了哄堂大笑,曹森一指那女生霸氣十足的說:“吃你的飯,爺們的事女孩別摻和!”
那女生小臉被羞的通紅,回過頭去眼裏已經有了淚花。
她的一個同伴想打抱不平,另一個女生偷偷拽了她一下,湊到耳邊小聲說:“你們兩個不認識他們,他們是大四有名的鐵血硬漢,對女生從來不客氣的。”
曹森不管三個女生嘀咕什麽,用力踹了郭敬一腳,“你就不能小聲點,生怕別人不知道咱們養狗對吧?”
四個人又大笑起來。實際上他們說的“狗”,就是仿真槍,因為仿真槍的仿真度過高而且威力大,擔心引起警方的關註或和平人士的驚慌,交談時換之網上流行的術語:進口仿真長槍,比如M4或AK47,叫長狗;進口仿真手槍,如M1911或者克洛克,就叫手狗;國產的仿真槍把“槍”字換成“雞”,長槍叫長雞,短槍就是“手雞”了。郭敬所說的“溜狗”,真實意思是帶上仿真槍和相關裝備,晚上有行動。
那小女生當然不知道其中的門道,又碰到這四個不懂憐香惜玉的,自然碰一鼻子灰。
到了星期六這天,南泉市有名的四喜春大酒店嘉賓雲集,一對碩大的喜字貼在最顯眼處,司馬德把婚禮舉辦的盛大風光。在諸多道賀的親朋好友中,曹森等人顯得稍稍另類,近二十個精壯小夥站在一起,什麽場合都會引起人們的註意,尤其他們每人都拎著一個最大號的旅行包,沈甸甸的不知道裏面有什麽。
新郎司馬德一身筆挺的西裝,頭發打理的和腳上的新皮鞋一樣鋥亮,嘴裏歪叼著一顆煙,晃悠著身子來到眾兄弟面前,一抱拳,“兄弟們都來捧場,哥哥感謝,感謝啊!”
曹森看司馬德的樣子,哪裏像個新郎,完全一副痞子樣,就笑道:“你也快當爹的人了,就不能穩重一點?”說著遞給他一個厚厚的紅包,“弟兄們的意思。”
“多少?”司馬德毫不客氣,接過來捏一捏,很厚的一摞,估計有個幾千塊錢,“不是拿毛票哄哥哥開心吧?”
“操!”郭敬伸手要去搶紅包,司馬德連忙掖進口袋,摟著曹森的肩膀,對所有弟兄們說:“晚上誰有興趣,咱們一起進洞房。”
在兄弟們的笑罵聲中,司馬德把曹森拉到一邊,嘿嘿笑著斜著眼看曹森。
混在一起七八年的老兄弟了,曹森知道司馬德的脾性,不用問也知道這小子在想什麽,很幹脆的說道:“門都沒有,今晚的行動你甭想參加。”
“別啊,你又不是不知道,哥哥結這婚,完全是政治聯姻,沒他媽一絲愛情……”
“不行!”曹森一口回絕。
“操,你們誠心饞我是吧,不讓我參加,你們拎著家夥來參加婚禮?”
“司令,咱們兄弟中的確沒有誰把女人當一回事,但今晚你怎麽也要做做樣子,新婚之夜洞房花燭,你要讓新娘獨守空房就太過了。”
“操!”司馬德往曹森手裏塞了盒軟中華,晃悠著走開。
“就一盒?”曹森笑著問。
司馬德頭也不回,背對著曹森伸出右手的中指。
之後新娘到場,禮炮鳴響,新郎新娘舉行結婚典禮,宣讀愛的誓言;新人雙方父母致辭,領導講話,然後各賓客紛紛落座,努力完成主人“吃好喝好”的囑托。曹森等人問司馬德要了個大包間,推杯換盞之間把晚上的行動確定好。
當天完全黑下來的時候,東山大學的校園裏來了一批手拎特大旅行包的年輕人,消失在曹森住的宿舍樓裏。
曹森、郭敬、騰飛住的三間宿舍裏就像變成了軍火庫,一眾兄弟們在檢查著裝備,給手狗充氣,把彈夾填滿鋼珠。
曹森他們的長狗是電動仿真槍,發射動力來自電馬達,用時只要充足電就好,手狗卻是氣動仿真槍,用的是二氧化碳高壓氣,在行動前給備用彈夾充氣可以延彈夾的使用壽命。
不要小看這些仿真槍,改裝以後威力極大,不久前曾有幾個匪徒,就用這種改造後的仿真槍,在搶劫珠寶行的時候和警察、保安發生槍戰,硬是讓兩名手持真家夥的警察殉職,最後被增援的大批警察包圍擊斃,可見這些仿真槍的威力。
就在曹森檢查自己手狗的時候,響起敲門聲。
誰?弟兄們相互看著。曹森已經把舍友全部打發走,他不想讓同學看到那些裝備,都是年輕人,誰不喜歡這些東西?問題是人多了就容易出事,曹森一向非常在意行動安全,適當的保密是必要的。那麽這會誰來敲門,其他宿舍的同學?
曹森做了個手勢,看到幾個兄弟把槍在身後的床上藏好,他把門開了一條縫。
“靠,司令?”曹森驚訝萬分。
司馬德笑嘻嘻的拎著旅行包擠了進來。
“你他媽的新婚之夜,不在洞房呆著,跑這來幹嗎?”曹森實在意外。
“哪天洞房花燭不行非要今天?今晚的行動我絕對不會錯過!”司馬德熟練的打開旅行包,裏面赫然是他的全套裝備。
幾個兄弟面面相覷,這有點過了吧?把新娘子一個人扔洞房裏不管,新郎偷跑出來玩特戰?
“你家老爺子知道不?”曹森有些生氣,這小子的玩心太重了。
“讓他知道?讓他知道不關我禁閉我跟他姓!”司馬德拿出手狗嘩的退出彈夾,用高壓鋼瓶充氣。
“行了!”曹森過去按住司馬德的手,惡狠狠的盯著他,“你給我回去,要不我們弟兄裏就沒你這一號!”
“別,森哥,好久沒玩夜戰了,還說有鬼可以抓,您就讓我參加吧?”
“休想!”曹森奪過司馬德的手狗塞回旅行包,拉上拉鏈推著他往門口走,“人這輩子就這一次洞房花燭,你跑出來,嫂子怎麽想?回家去!”
司馬德懶著不走,老大不小的人抱住曹森耍賴皮。
幾個兄弟過來幫忙,抓住司馬德胳膊一順再一捋,反背到背後,不管他的哀求,推到門口就想扔出去。
門一開,兄弟幾個都楞住了,司馬德更是目瞪口呆。
門口站著三個人,一位就是今天的新娘,一位是曹森的同班同學吳芳,還有一位是吳芳的好友、東大中文系的系花鄭晶晶,三個人臉上都是氣咻咻的樣子。
司馬德結結巴巴的問新娘:“你……你……怎麽了來?”
“我為什麽不能來?我的老公結婚第一天就跑了出來,我怎麽就不能來看看為什麽?”
新娘的話是從牙縫裏崩出來的,臉上卻慢慢浮現出微笑,讓哥幾個看著心裏直發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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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堅持今晚就去,丁海濤卻反對,說要找個刮風下雨的晚上,最好是電閃雷鳴、狂風大作,那時候再去抓“鬼”才更有味道。兩個人爭的不亦樂乎。
“聽我說,”曹森身子向前傾了傾,“咱們很久沒集體活動,後天不是司令的婚禮嗎?兄弟們都會去,到時候商量好了,咱們一起來個夜戰。”
郭敬眼睛一亮,用力拍了下桌子,“好主意,森哥的道業就是高,就這麽定了。”
騰飛和郭敬也不反對,事情就這樣定下來。
曹森、郭敬、丁海濤、騰飛是從小長大的朋友,小學到初中都在一個學校一個班讀書,中考的時候考入不同的高中,高考時又商量好了一起報考東山大學。大學裏他們倒是不想再在一個班裏混,可他們的分數剛夠東山大學的本科線,要想同在東大就讀,只能進對分數要求最低的機械系。既然都進一個系了,幹脆就都選擇了模具專業。
其實曹森這幫子弟兄,不僅僅是他們四個人,曹森說的即將舉行婚禮的“司令”也是其中一員,司令真名司馬德,軍區高幹子弟,另外還有十幾個情投意合的好兄弟,組成了一個獨特而又緊密的團體。
這個團體之所以能夠產生並穩固下來,因為一個原因:特種兵。曹森和兄弟們都是特戰迷。初中的時候他們熱衷於觀看特戰電影、電視、小說,高中開始購買一些和特戰相關的軍品,比如黑色的作戰靴、作訓服、戰術背心、面罩等。到了大學,他們學習國際流行的“生存游戲”,結合網絡游戲CS,購買各種足可以以假亂真的仿真槍,在城市周圍的山野裏模擬特種作戰。正是這種有著嚴格紀律並需要彼此信任、配合的戰爭游戲,讓這些熱血男兒形成一個堅不可摧的團體。
而曹森等人的擁有的進口仿真槍,無論是價格還是用材和做工,都不比真槍遜色,並且經過他們的精心改裝,威力大幅提升,槍口動能達到10焦耳以上,使用6毫米鋼珠子彈可以在30米內準確的擊斃麻雀。曹森在樓梯間裏拿的就是一把仿真槍,仿的是克洛克半自動手槍,不僅以假亂真,威力也非常強大,如果使用特制的錐形彈,二十米之內完全可以殺傷人命。
出於對槍的極端喜愛,曹森向來槍不離身,郭敬他們三個也是這習慣,想讓這些人和他們的愛槍分開,結果就是戰爭。
填飽肚子,兄弟四個紛紛掏出手機聯系後天的行動。離著很遠就能聽到郭敬對著手機喊:“星期六晚上‘溜狗’啊,帶好家夥!”
旁邊一個就餐的女生好奇的探過腦袋問:“哎,你們都養狗狗了?好像還有什麽組織對不對?我也有狗狗,能參加你們的活動嗎?”
曹森四人聽了哄堂大笑,曹森一指那女生霸氣十足的說:“吃你的飯,爺們的事女孩別摻和!”
那女生小臉被羞的通紅,回過頭去眼裏已經有了淚花。
她的一個同伴想打抱不平,另一個女生偷偷拽了她一下,湊到耳邊小聲說:“你們兩個不認識他們,他們是大四有名的鐵血硬漢,對女生從來不客氣的。”
曹森不管三個女生嘀咕什麽,用力踹了郭敬一腳,“你就不能小聲點,生怕別人不知道咱們養狗對吧?”
四個人又大笑起來。實際上他們說的“狗”,就是仿真槍,因為仿真槍的仿真度過高而且威力大,擔心引起警方的關註或和平人士的驚慌,交談時換之網上流行的術語:進口仿真長槍,比如M4或AK47,叫長狗;進口仿真手槍,如M1911或者克洛克,就叫手狗;國產的仿真槍把“槍”字換成“雞”,長槍叫長雞,短槍就是“手雞”了。郭敬所說的“溜狗”,真實意思是帶上仿真槍和相關裝備,晚上有行動。
那小女生當然不知道其中的門道,又碰到這四個不懂憐香惜玉的,自然碰一鼻子灰。
到了星期六這天,南泉市有名的四喜春大酒店嘉賓雲集,一對碩大的喜字貼在最顯眼處,司馬德把婚禮舉辦的盛大風光。在諸多道賀的親朋好友中,曹森等人顯得稍稍另類,近二十個精壯小夥站在一起,什麽場合都會引起人們的註意,尤其他們每人都拎著一個最大號的旅行包,沈甸甸的不知道裏面有什麽。
新郎司馬德一身筆挺的西裝,頭發打理的和腳上的新皮鞋一樣鋥亮,嘴裏歪叼著一顆煙,晃悠著身子來到眾兄弟面前,一抱拳,“兄弟們都來捧場,哥哥感謝,感謝啊!”
曹森看司馬德的樣子,哪裏像個新郎,完全一副痞子樣,就笑道:“你也快當爹的人了,就不能穩重一點?”說著遞給他一個厚厚的紅包,“弟兄們的意思。”
“多少?”司馬德毫不客氣,接過來捏一捏,很厚的一摞,估計有個幾千塊錢,“不是拿毛票哄哥哥開心吧?”
“操!”郭敬伸手要去搶紅包,司馬德連忙掖進口袋,摟著曹森的肩膀,對所有弟兄們說:“晚上誰有興趣,咱們一起進洞房。”
在兄弟們的笑罵聲中,司馬德把曹森拉到一邊,嘿嘿笑著斜著眼看曹森。
混在一起七八年的老兄弟了,曹森知道司馬德的脾性,不用問也知道這小子在想什麽,很幹脆的說道:“門都沒有,今晚的行動你甭想參加。”
“別啊,你又不是不知道,哥哥結這婚,完全是政治聯姻,沒他媽一絲愛情……”
“不行!”曹森一口回絕。
“操,你們誠心饞我是吧,不讓我參加,你們拎著家夥來參加婚禮?”
“司令,咱們兄弟中的確沒有誰把女人當一回事,但今晚你怎麽也要做做樣子,新婚之夜洞房花燭,你要讓新娘獨守空房就太過了。”
“操!”司馬德往曹森手裏塞了盒軟中華,晃悠著走開。
“就一盒?”曹森笑著問。
司馬德頭也不回,背對著曹森伸出右手的中指。
之後新娘到場,禮炮鳴響,新郎新娘舉行結婚典禮,宣讀愛的誓言;新人雙方父母致辭,領導講話,然後各賓客紛紛落座,努力完成主人“吃好喝好”的囑托。曹森等人問司馬德要了個大包間,推杯換盞之間把晚上的行動確定好。
當天完全黑下來的時候,東山大學的校園裏來了一批手拎特大旅行包的年輕人,消失在曹森住的宿舍樓裏。
曹森、郭敬、騰飛住的三間宿舍裏就像變成了軍火庫,一眾兄弟們在檢查著裝備,給手狗充氣,把彈夾填滿鋼珠。
曹森他們的長狗是電動仿真槍,發射動力來自電馬達,用時只要充足電就好,手狗卻是氣動仿真槍,用的是二氧化碳高壓氣,在行動前給備用彈夾充氣可以延彈夾的使用壽命。
不要小看這些仿真槍,改裝以後威力極大,不久前曾有幾個匪徒,就用這種改造後的仿真槍,在搶劫珠寶行的時候和警察、保安發生槍戰,硬是讓兩名手持真家夥的警察殉職,最後被增援的大批警察包圍擊斃,可見這些仿真槍的威力。
就在曹森檢查自己手狗的時候,響起敲門聲。
誰?弟兄們相互看著。曹森已經把舍友全部打發走,他不想讓同學看到那些裝備,都是年輕人,誰不喜歡這些東西?問題是人多了就容易出事,曹森一向非常在意行動安全,適當的保密是必要的。那麽這會誰來敲門,其他宿舍的同學?
曹森做了個手勢,看到幾個兄弟把槍在身後的床上藏好,他把門開了一條縫。
“靠,司令?”曹森驚訝萬分。
司馬德笑嘻嘻的拎著旅行包擠了進來。
“你他媽的新婚之夜,不在洞房呆著,跑這來幹嗎?”曹森實在意外。
“哪天洞房花燭不行非要今天?今晚的行動我絕對不會錯過!”司馬德熟練的打開旅行包,裏面赫然是他的全套裝備。
幾個兄弟面面相覷,這有點過了吧?把新娘子一個人扔洞房裏不管,新郎偷跑出來玩特戰?
“你家老爺子知道不?”曹森有些生氣,這小子的玩心太重了。
“讓他知道?讓他知道不關我禁閉我跟他姓!”司馬德拿出手狗嘩的退出彈夾,用高壓鋼瓶充氣。
“行了!”曹森過去按住司馬德的手,惡狠狠的盯著他,“你給我回去,要不我們弟兄裏就沒你這一號!”
“別,森哥,好久沒玩夜戰了,還說有鬼可以抓,您就讓我參加吧?”
“休想!”曹森奪過司馬德的手狗塞回旅行包,拉上拉鏈推著他往門口走,“人這輩子就這一次洞房花燭,你跑出來,嫂子怎麽想?回家去!”
司馬德懶著不走,老大不小的人抱住曹森耍賴皮。
幾個兄弟過來幫忙,抓住司馬德胳膊一順再一捋,反背到背後,不管他的哀求,推到門口就想扔出去。
門一開,兄弟幾個都楞住了,司馬德更是目瞪口呆。
門口站著三個人,一位就是今天的新娘,一位是曹森的同班同學吳芳,還有一位是吳芳的好友、東大中文系的系花鄭晶晶,三個人臉上都是氣咻咻的樣子。
司馬德結結巴巴的問新娘:“你……你……怎麽了來?”
“我為什麽不能來?我的老公結婚第一天就跑了出來,我怎麽就不能來看看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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