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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三章 判決 問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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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延昌在一旁聽到這裏,哪裏還聽得下去?

猛地站了起來,便冷笑道:“賤人,事到如今你還敢抵賴!什麽苦衷與不得已能持續整整八年的,你不必再為你的淫賤無恥無底線找借口了。當日我又為何會動刀,就是因為鐵證如山,擺在眼前了,你依然不肯認罪,還想仗著人多勢眾,強行離開,我才會失手殺了小野種的!但就算如此,那也是她死有餘辜,誰讓她不長眼,托生到了這樣豬狗不如的娘腹中?”

說完看向黃大人,“大人,當日錯手殺了人,我已經很後悔,不想再流血甚至出人命了,所以答應了林氏的請求,讓她去常寧伯府請常寧伯這個奸夫來,大家當面商量事情要怎麽解決,這種事本朝律法沒有明確的規定如何處理,向來本也都是宗族內部自己解決。可我萬萬沒想到,賤人與奸夫竟然那麽狠,直接起了殺人滅口的心!也是我糊塗大意了,當年就曾被賤人算計,不知不覺吃下了絕育藥,這輩子都再不能有孩子了,誰知道還會又著了他們的道兒……”

“可他們要下藥要殺人滅口,只沖著我一個人來啊,為什麽要連我的父母兄弟一起活活燒死?可憐我父母苦了一輩子,去年年初才進的京,滿以為進京後就能等著享清福了,哪知兒媳從未尊過他們為公婆,一日未給過他們好臉色,末了給了他們那麽大的打擊,孫子孫女都不是自家的不算,甚至還要了他們的命!我兄弟亦是如此,他有什麽錯?更可憐的還是我兄弟新得的小兒子,他才幾個月大啊,賤人奸夫怎麽就能下得了那個手的?大人,大人,求您一定要為我做主,一定要讓賤人奸夫血債血償啊,那我就是立時死了,也心甘情願……求大人了……”

說到最後,已是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人也滑跪到了地上去,不住的給黃大人磕頭,簡直是聞著傷心,見者流淚。

本來如此大案就夠吸引京城百姓的眼球了,何況還夾著兄妹亂倫的桃色事件,百姓們就更愛看了。

是以一開始因不知道黃大人今日便會升堂,只有少數人在公堂外觀看的,少時也一傳十十傳百的聚集起越來越多的人,直至此時,將公堂的大門外已是堵得水洩不通。

衙門們不得不都拔了刀,架在人墻前,才勉強維持住了秩序。

可現在施延昌這麽一哭,人群又開始亂了,都紛紛譴責起張氏主仆與常寧伯來:“真是太不要臉太賤了,那可是自己的親兄長親妹妹啊,亂倫通奸整整八年,一朝事發,絲毫不知悔改便罷了,還妄圖殺了夫家全家滅口,真是太狠毒了!”

“可不是麽,我老婆子活了五十多年,別說見了,連聽都沒聽說過這般禽獸不如的事,這般豬狗不如的人!”

“那丈夫也被燒得太慘了,你們看見他的臉了嗎?呀……我隔這麽遠看了,都怕晚上做噩夢,聽說身上更嚴重……關鍵如今親人都死絕了,自己還沒了生育能力,又成了這樣,活著還有什麽意思?要是我,才不會請大人主持公道呢,我直接也把奸夫**和他們所有親人都燒死,大家一了百了!”

“那**一看就是個淫蕩的,那丈夫卻又瘦又弱,比之奸夫的威武雄壯可差得遠了,難怪她顧不得那是自己的親哥哥,也要勾搭了,偏勾搭了還要含冤,說自己是不得已,呸!什麽不得已能不得已整整八年的?”

“可不是,竟然戴了整整八年的綠帽子,還早早被下了藥,要讓人斷子絕孫,我要是那丈夫,當日只殺了一個小野種怎麽夠,就該不分青紅皂白,連**和另一個小賤種都殺了,再去殺了奸夫全家,那就算死也無論如何夠本兒了,又何至於落得如今自家反倒家破人亡,死了個幹凈的下場?”

圍觀百姓們議論紛紛,都是站在施延昌一邊的,覺得他簡直太無辜、太慘了,連當日殺了施寶如,也是情有可原。

便是公堂內兩邊站班的衙役們,心裏想的也與圍觀百姓們差不多,只公堂之上,不能說話而已,但臉上都多少帶了幾分出來。

上首黃大人卻仍一臉的面無表情,聽得圍觀百姓議論聲越來越大,簡直吵得公堂內說什麽都要聽不清了,“啪”的又拍了一下驚堂木。

拍得眾圍觀百姓都不敢再說話後,才沈聲開了口:“被告,上次本府升堂時,你們可不是這麽說的,兩次證詞完全不一樣,叫本府怎麽能相信你們現在的說辭?誰知道還有沒有不盡不實之處,還不都快從實招來!”

黃大人判案,向來講究法理不外人情。

瞧得施延昌這麽慘,原被告兩邊所說也基本都對上了,可見亂倫生子,下藥放火都是事實,已毫無爭議。

眼下最大的爭議,便是到底是張氏與常寧伯指使林媽媽放的火,還是她自作主張放的火,兩者之間,黃大人自己是傾向於前者的,當然要繼續審問下去了。

張氏與常寧伯見問,忙都喊起冤來:“大人,上次罪婦只是隱瞞了……舊事,但縱容下人放火罪婦卻是絕對沒有做過的,所以罪婦證詞兩次都是一樣的,確已沒有不盡不實之處了,還請大人明鑒。”

“黃大人,上次我根本就不在,發生了什麽事也毫不知情。我還是那句話,我做過的一定認,但沒做過的,請恕實在不能認,望黃大人明察。”

兄妹兩個都早已被圍觀百姓鄙夷的目光和肆無忌憚的議論聲給弄得羞臊難當,只恨地上不能裂開一道縫,好叫他們鉆進去了。

尤其張氏,更是覺得自己如被剝光了,在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般,她當真是這輩子都沒這般難堪恥辱過!

林媽媽忙也喊起來:“大人,上次罪婦都是為了保護我家太太和哥兒的名聲,才會隱瞞了部分事實的。但除了這一點,罪婦其他所言,真的句句屬實,從頭至尾都是罪婦一人所為,絕沒有任何人只是罪婦,請大人要殺要剮,都沖罪婦一個人來,與我家太太和哥兒都沒有半分幹系!”

反正她咬死了就是她一人所為,大人也奈何不得她,因為這本來也是事實,她都已下定決心視死如歸了,還有什麽可怕的?

施延昌要的可不是就林媽媽一人償命的結果,他要的是張氏母子和常寧伯府全家上下的命!

因又哭起來:“大人,這老刁奴對賤人忠心耿耿,當然輕易不會承認是賤人和奸夫指使的她。可她一個下人,若沒有主子的指使,又怎麽敢如此膽大包天,又是放火又是殺人的,事發後還能鎮定自若的欺瞞大人?不就是仗著她主子的勢,以為她主子定能將事情平了,將她撈出去嗎?也就老天垂憐,讓我僥幸撿回了一條命來,若不然,我一家老小的冤屈可就永無得見天日那一日了啊,大人,大人,您一定要為我做主,為我枉死的親人們伸冤啊……”

黃大人讓衙役扶了他起來,“原告先別急,本府自會秉公辦理的!罪婦林氏,你既不肯從實招來,那本府只能用刑了。來人,打罪婦林氏二十大板,打完後本府再問。”

便有左右衙役大聲應了“是”,上前把林媽媽往地上一按,就你一板我一板的打起來。

因為都是男人,衙役們對施延昌難免有共情之心,何況方才圍觀百姓們的話都說到了他們的心坎兒上,如今終於能對林媽媽用刑了,衙役們自然不會客氣。

不過才呼嘯著打下前兩板,林媽媽已痛得慘叫起來。

因為真的沒想過挨板子會這麽痛苦,以往只有她打別人板子的份兒,她自己幾時挨過?還當那些人的慘叫有誇張的成分,如今方知道,原來是真的痛,痛得她簡直恨不得死了算了!

但想到張氏,想到施遷,林媽媽依然死死咬住了牙關,在黃大人問她招不招時,搖頭沒有招,代價便是終於打完二十大板後,她也痛得暈了過去,不省人事了。

可惜衙役們是不可能任她就這樣一直暈著的,直接一桶冷水把她潑醒了,黃大人才又問道:“罪婦林氏,你現在招是不招?”

林媽媽已是氣若游絲,“罪婦已經都招了,實在沒有可招的了,大人就算打死罪婦,罪婦還是這句話……”

弄得圍觀百姓又議論起來:“都打成這樣了還不招,看來真是她一人所為了?”

“呸,你知道什麽,大戶人家的奴婢命都捏在主子手裏,她敢供出她主子麽?”

“再是命捏在主子手裏,都到這地步了,主子還能再左右她的生死不成?她這明顯是對主子太忠心了,你們是不知道那些大戶人家的忠仆能忠心到什麽地步……”

“下輩子可一定要投個好胎啊,哪怕亂倫生子放火殺人後,都自有奴婢一力扛下所有罪責,不怪人人都想做人上人呢!”

黃大人只能再拍驚堂木。

可到了這個地步,他也有些審不下去了,他本來就不是個愛用刑的人,既用了刑後罪犯還是不招,便只有押後在審了。

因說道:“既然罪婦不肯招認,那便等罪婦肯招時,或是有了新的人證物證,再升堂審問吧,退堂——”

算來還是有意無意偏向了施延昌的,畢竟其實這案子已經可以審判結案了,林媽媽當然是難逃秋後問斬,但張氏與常寧伯既沒有指使林媽媽,卻是罪不至死,甚至他們除了身敗名裂和要賠償苦主以外,依律不會再受到其他懲罰。

黃大人卻還要再審,已經算是在幫施延昌了。

但這個結果卻遠遠沒達到施延昌的預期,更絕不是他想要的,立時跪下了:“大人,求您不要被這賤婢蒙蔽了啊,她對賤人的忠心真的是您想象不到的,但沒有賤人和奸夫的指使,她也斷不敢那麽膽大包天的防火殺人!求大人一定要給我枉死的家人們伸冤,求大人一定要為我伸冤,不然我真是死了都不能瞑目啊大人,我爹娘和兄弟一家真的死得好慘,我自己如今更是人不人鬼不鬼,大人於心何忍啊……”

說完一把扯開身上的披風,露出了裏面千瘡百孔,慘不忍睹的身體來,哭得更淒厲了,“大人於心何忍?”

圍觀百姓都驚呼起來:“天哪,這也太慘,太可怕了……”

“快讓我一下,我要吐了,快讓開——”

“完了完了,我肯定不知道要做多久的噩夢了,真是夭壽哦!”

“嘖,光看著我就覺渾身都痛了,親身經歷的人不知道得痛成什麽樣兒?聽說燒傷是所有痛裏最痛的……”

便是張氏林媽媽與常寧伯等人也都唬得不輕,哪怕張氏林媽媽都已見過施老太爺等人燒成焦炭的屍體了,也不及施延昌這個來的視覺沖擊大,都是看過一眼後,便膽戰心驚的再不敢看第二眼了。

黃大人本來已經站了起來,要往後堂去了,這下也不好就走了。

施延昌這才又哭道:“大人,您押後再審,以賤婢對賤人的忠心,勢必仍是今日這般說辭,又有什麽分別?我和我親人們的冤屈一樣得不到真正的聲張,那真正殺人害命之人,也一樣得不到真正的懲罰啊!要找新的人證物證就更難了,現場都燒成那樣了,其他所謂的證人,不是張氏的陪嫁便是常寧伯府的下人,身家性命都捏在賤人和奸夫手裏,誰敢違逆他們的意思?自來‘重罰之下必有畏者’,大人何不再嘗試一下用刑?我相信總有挨不過重刑,肯從實招來的,還求大人一試啊……”

他已知道此番是韓征的人救了他,而韓征何以會救他,他也都知道了。

若施清如與他之間好歹還有那麽一二分父女情分,或者能讓他見到施清如,他還能有幾分把握,通過施清如借韓征之手,讓張氏母子和常寧伯府上下都血債血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可他與施清如之間哪還有什麽情分可言?

韓征也是斷不可能讓他見她的,他從來就沒資格與堂堂司禮監掌印、東廠提督討價還價,過去沒有,如今更沒有。

他還得感謝韓征還覺得他有那麽一點點利用價值,肯利用他,所以讓人救了他一命,否則他連眼下求順天府尹為自己伸冤的機會都沒有。

自然得抓住這唯一的機會,也必須抓住了,一擊即中才成!

黃大人卻仍是不欲再用刑,何況常寧伯爵位還在,他也不能對他用刑,那便只能繼續打林媽媽,至多加一個張氏,算來挨打的都是女人,沒道理錯的男女雙方一齊犯的,到頭來卻只打女人吧?

這等事黃大人自認是士大夫,實在做不出來。

就想著押後再審,一是看能不能再找到證據,二是今日之事一出,勢必禦史們會蜂擁而上,彈劾常寧伯,再加上此事背後好似還有韓廠公的意思,那常寧伯的爵位十有八九要不保。

等他沒了爵位再審時,又是另一種審法兒了,——只這話黃大人不可能當堂說出來,也不可能告訴施延昌而已。

誰知道施延昌偏不依不饒,必要今日就出結果,偏他這個苦主又委實太慘了些,黃大人也不好疾言厲色。

正自與師爺使眼色,示意他圓一圓,勸一勸施延昌,就聽得下面一個帶著哭腔的女聲說道:“大人,我招,我什麽都招,請大人聽我說……”

黃大人忙往下一看,就見開口之人好似是苦主那個侄女兒,當日曾為張氏做過證,說張氏一直都被鎖著,不可能指使林媽媽,還對張氏與常寧伯不倫奸情只字不提的。

眉頭一皺,坐回了長案前,威嚴道:“開口者何人?既你肯招,那本府就給你個機會,還不快速速招來!”

開口之人的確是施蘭如,她本就因施延昌竟還活著,懊悔得不知怎麽過了昨夜的,誰知道方才在公堂之上,又親眼見到了施延昌、見到了林媽媽被打得皮開肉綻,還見到了施延昌渾身的慘不忍睹。

心裏就更悔恨也更怕了,大伯父如今是顧不上找她算賬,等他把張氏和常寧伯咬死後,肯定就會騰出手來對付她了,屆時她豈能再有活路?

倒不如先站出來替他作個證,回頭指不定大伯父還願意饒了她,以後與她彼此相依為命。

便她做了證,大伯父依然會恨她惱她,至少,她晚間應當不會再做噩夢,不會再夢見她爹和祖父母都渾身是血的回來找她了……

所以施蘭如才會忽然開了口,如今聽得黃大人願意聽她招,忙哭著說道:“小女子是原告的侄女,此番遇害之人分別是小女子的祖父母和父親……當日林媽媽去了常寧伯府後,大伯父的確將張氏母子主仆都鎖了起來,但等林媽媽回來後,卻去正院見過張氏,說了很久的話。之後林媽媽便去廚房,讓人備了一桌子好酒好菜,送去給我祖父祖母和大伯父父親吃,我因為吃得少,之後又悄悄離開了失火的院子,這才僥幸逃過了一劫,但林媽媽事發之前見過張氏,卻是事實,可見的確是張氏和常寧伯指使的她,還請大人明鑒。”

此話一出,林媽媽先就恨不能生吞了施蘭如,“小賤人,你胡說,你胡說,我事先是見過太太,但根本什麽都沒與太太說,你休想血口噴人!”

張氏也道:“大人,這丫頭當日可是親口作證罪婦一直被鎖著,不得自由的,如今卻又反了口,可見她的話根本不足為信,還請大人明鑒。”

施蘭如如今對上她主仆二人,倒是終於不用氣怯了,“大人,您也聽見了林媽媽方才親口說的話,‘她事先是見過張氏’,可見小女子說的都是真的。至於當日為何要做假證,卻是……卻是小女子只當親人們都不在了,小女子一個人孤苦無依,以後可該怎麽辦?實在不想失去之前的好日子,張氏又許了小女子以後會給小女子說一門好親,——這話那日去我們家拿人的大人們都可以作證。”

“小女子一時糊塗之下,這才會說了假話,實則說完心裏就後悔了,因而這些日子一直惴惴不安,待今日見到大伯父如此慘狀後,就更後悔了。所以實在再隱瞞不下去,定要站出來,揭穿被告的真面目了,至於小女子所犯的錯,也請大人懲罰,要打要殺,小女子都別無半句怨言,只求為能親人們伸冤……”

說到最後,已是泣不成聲。

可惜且不說張氏林媽媽與常寧伯都因她的臨陣倒戈、無中生有而恨毒了她;也不說施延昌因她竟然為了自己的好日子,便枉顧親父祖的冤屈,反倒想踩著親父祖的冤屈過好日子同樣恨毒了她。

便是圍觀的百姓們,也都半點不覺得她可憐,只覺得她可憎可怕。

就為了自己以後不至孤苦無依,仍能有好日子過,能嫁個好人家,便枉顧自己親爹親祖父母的冤屈,幫著害死自己至親的人做假證,這施家哪生的是女兒,分明生的是仇人吧?

也太可怕,太豬狗不如了!

當下都紛紛譴責起施蘭如來。

黃大人方才說‘找到了新的人證物證’時,其實已經在想之後能不能從施蘭如身上著手了。

他為官二十載,城府自然不是旁人所能輕易看透的;沒有走一步看三步的眼光,不會實則虛之、虛則實之,也坐不到順天府尹的位子。

不想施蘭如都等不到之後,現下就招了,那當然就最好了!

拜施蘭如的臨陣倒戈所賜,案子後面的進展就快多了。

先是張氏與林媽媽都咬死了她們事發當日下午見面時,一個有關下藥縱火的字都沒說過,彼此見面的時間,也最多半盞茶的時間,這一點張氏的丫頭婆子都可以作證。

可施蘭如和施延昌都說那些丫頭婆子本是張氏的人,她們的話根本不足為信,要不然就動大刑,總有人肯招的。

黃大人這次如他們所願,動了大刑。

張氏那些丫頭婆子一是吃痛不住,二是想著張氏與常寧伯都自身難保了,哪還能左右她們的生死?

若她們招了,左不過就是被再次發賣而已,反正到哪裏都是做奴婢,有什麽差別?但若她們咬死了不招,萬一被活活打死了,豈非太冤屈了,難道還指望太太和伯爺能繼續善待她們的家人不成,她們的家人明顯也已難逃厄運了啊!

於是板子還沒打完,就有幾個人哭著說願意招了。

當然,她們其實也沒什麽可招的,只是證明了事發當日下午,林媽媽的確見過張氏,但她們具體說了什麽,她們都在外面伺候,卻是壓根兒不知道,不敢妄言。

又說了事發當夜張氏看到起火後,向她們保證過,她們都不會死,但也讓她們把所有事情都爛在肚子裏,不然她不但會讓她們死,還會讓她們的家人都死雲雲。

但就這已經足夠了。

施延昌立時說道:“大人,張氏為何敢向她的丫頭婆子們保證她們都不會死,火燒不到她們所在的院子去?不就是因為她事先便知道,起火的只會是我們一家所在的西跨院,火勢絕不會蔓延到其他地方嗎?可見就是她指使的林媽媽,這一點已毋庸置疑,請大人明鑒!”

施蘭如也適時補充道:“大人,既然林媽媽當時能進正院見張氏,就說明張氏所謂的‘一直被鎖著,不得自由’的話是不成立的。林媽媽能進去,她便能出來,她手下還丫頭婆子眾多,人多勢眾,真要逃出去,並不是沒有希望。卻一直按兵不動,不正是為了等待晚上殺人滅口後,推到意外失火頭上,指不定就能把她們主仆摘幹凈,她做的那些醜事,自然也能被遮掩得死死的,再不可能有人知道了麽?”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林媽媽還要咬死事情就是自己一人做的,張氏事先根本不知情,更遑論指使她。

張氏卻知道大勢已去,林媽媽再是咬死了也枉然了。

本來一想到小女兒的慘死和一閉上眼便會立時來襲的噩夢,她已經不想活下去了;何況縱然此番她僥幸能撿回一條命,勢必活罪難逃,她又名聲盡毀,便是活著,只怕也是生不如死,又何必非要再茍活呢?

於是不顧林媽媽的嘶聲痛哭,認下了就是她指使的林媽媽縱火殺人,“……錯是我犯的,他要殺要剮,只管沖著我來啊,我的寶兒卻是無辜的,他卻殺了我的寶兒,叫我怎能不恨他?何況當時的局勢不是他們死,就是我們母子死,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當然要選他們死,所以才會指使林媽媽下藥縱火,既為我的寶兒報仇,也為我們母子掙一條生路!如今他們死了四個,姓施的自己也人不人鬼不鬼,我也算是為我的寶兒報仇了,大人要殺要剮,都細聽尊聽,我絕無半句怨言。只求大人能看在犬子年幼無辜的份兒上,饒他一命,多謝大人!”

林媽媽在一旁不待張氏把話說完,已徹底崩潰了,“太太沒有做過的事情,為什麽要承認啊,太太你根本就沒有指使過我啊!為什麽要傻到承認,為什麽啊……都是我害了太太,都是我害了太太……”

常寧伯卻是暗自松了一口氣。

張氏認了罪,施延昌應當不至於再跟瘋狗一樣不依不饒了,且他當日的確沒見過林媽媽,這一點是事實,他相信順天府的人一查,就一定能證實。

所以他雖然難逃懲罰,名聲也已毀了個徹底,性命卻應當是無礙的,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這能活著,誰又願意去死呢……

可惜念頭才剛閃過,就聽得張氏又說道:“大人,罪婦還有要招的。當日林媽媽去常寧伯府求助,是沒見到常寧伯本人,但卻是成功遞了信兒給常寧伯的,所以他當日就知道發生了什麽事,還以我們之間特定的暗號傳了信兒給林媽媽,讓我殺人滅口,之後的事自有他擺平。所以我和林媽媽才敢鋌而走險的,還請大人千萬不要讓他成為漏網之魚,逍遙法外!”

直如一個焦雷炸在常寧伯頭上,差點兒沒把他炸瘋在當場,“你胡說八道什麽!我幾時見過林媽媽遞的信,又幾時傳過暗號給你們殺人滅口?你簡直就是瘋了,這樣汙蔑我,把我也拉下水,對你有什麽好處?你真的瘋了,——黃大人,您千萬不要聽她的,她根本就是瘋狗再咬人,您千萬別信了她的瘋言瘋語!”

若不是礙於還在公堂上,他甚至想沖上前,活活掐死張氏了!

張氏卻望著他,笑得一臉的仇恨與快意。

他還有臉問她‘把他拉下水,對你有什麽好處’,就是他毀了她這輩子好嗎?

當初要不是他禽獸不如強占了她,還強占了一次不算,接連強占那麽多次,她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之下,只能屈從了她,以致一步錯,步步錯,事情怎麽會發展到今日這般地步?她又怎麽會落得如今的下場?

她自己死了也就死了,可她的孩子們都是無辜的啊,卻因她的緣故,死的死,傻的傻,連嫁出去了的都不能幸免,以後日子還不定怎能難過,——她簡直恨死了他好嗎,怎麽可能她要死了,還讓他好好活著?

當然是要死大家一起死了!

何況她和他都死了,她的遷兒便是真正無父無母的孤兒了,屆時他只有嬿兒一個親人了,興許虞氏與張慕白看在遷兒可憐的份兒上,就願意讓嬿兒將他養在身邊呢?

虞氏那人她還是多少知道的,雖古板嚴厲,卻做不出遷怒無辜的事,且她教養的孩子都還不錯,人品才幹都過得去,庶子庶女們在她手下,也不至刻意被養歪養殘;反倒是她的好大哥若還活著,她一定會恨遷兒入骨,絕不肯管他的死活。

所以她和她的好大哥都必須死,必須以他們的死,為遷兒掙出一條生路來,那是他欠他們母子的,也是她和他做父母的欠遷兒的!

張氏既親口攀咬出了常寧伯來,後來的事便不再是常寧伯氣急敗壞的替自己開脫辯解加罵人,就能混過去的,事態的發展,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常寧伯請黃大人提審伯府的下人,以證明那日林媽媽壓根兒沒傳過信兒給他,張氏便說伯府的下人大多都是幾代的家生子兒,輕易不會背主,且能知道這些事的,都是心腹中的心腹,更會向著自己的主子,寧死也不會指認常寧伯了。

就譬如林媽媽,若不是張氏自己招了,林媽媽哪怕死,也一定不會說事情與她有關,這便是現成的例子,不是嗎?

讓黃大人千萬別被常寧伯給蒙蔽了。

又說她能與常寧伯暗通款曲這麽多年,也不為人所覺,自然有他們自己特定的、不知人知的傳遞消息的方法,請大人明鑒雲雲。

林媽媽與張氏心意相通,幾乎立時將她的意圖明白了個七七八八,也顧不得哭了,亦在一旁幫腔張氏。

弄得常寧伯是百口莫辯,卻已無力回天。

黃大人當即便判了張氏與林媽媽秋後問斬,張氏的丫頭婆子一律官賣,施遷因年紀尚小,純屬無辜,無罪開釋。

而施延昌與施蘭如因是苦主,尤其施延昌,如今更是悲慘至極,便不追究他誤殺施寶如之責了,張氏的財產嫁妝也都判與他以作賠償;另外常寧伯還被判再賠償他五千兩,以作他安葬遇難家人的喪葬費用。

施蘭如雖之前有做假證說謊之舉,但若不是她及時醒悟反口,案子也不能取得突破性的進展,最終順利結案,所以只判她挨十板子,便可以回家了。

至於常寧伯,因爵位還在,黃大人還不能判決,所以要先上了折子給禮部和隆慶帝,待禮部奪了常寧伯的爵位,隆慶帝也有了示下後,再做最終的判決。

這個結果施延昌依然不滿意,定要常寧伯府滿門抄斬,才能一消他心頭之恨。

還有施遷那個小野種,憑什麽無罪開釋,他又怎能算得無辜,有那樣一對奸夫**,禽獸不如的爹娘,他生來便不無辜好嗎?

仍舊哭著喊冤。

這次黃大人便沒有再如施延昌所願了,他從來都是依律判案之餘,法理不外人情,固然施家此番近乎死絕實在悲慘,但事情是常寧伯與張氏主仆做的,又與常寧伯府其他人什麽相幹?

待首犯伏了誅,常寧伯府的爵位也將不覆存在,該收回的都將收回,該沒官的也將沒官,與抄家也沒什麽兩樣了。

且當父兄的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還滿城盡知了,張家其他人怎麽可能不受輿論的牽連?只怕這輩子都被想擡起頭做人了。

那於他們來說,已經是受到懲罰,付出代價了,在黃大人看來,便已經足夠。

判人滿門抄斬什麽的,別說黃大人沒那個權利,就算他有,他也不會那麽做,皇上和朝廷授他權利,不是為了給他濫用,而是讓他維持京城的安定祥和,造福滿京城的百姓的!

因此直接宣布了:“退堂!”,便往後堂去了。

餘下施延昌又是憤恨又是不甘,可到底不敢在順天府造次,且圍觀百姓們也都在讚黃大人判得公正,“果然不愧為青天大老爺之名!”

他若再一味的喊冤,輿論只怕便不會都站在他這一邊,勢必要有人反過來說他不依不饒了。

他自己也是做過官的,如何不知道京城與老家那樣偏遠的地方不一樣,哪怕施寶如是野種,被他殺了,他也要被問罪的?

可黃大人並沒有一碼歸一碼也判他的罪,已經對他法外開恩了,百姓雖大多不懂律法,但總有少數人知道這些;

且圍觀百姓裏好多都是女人,只怕也不乏同情張氏的,她一個寄人籬下的寡婦,當年除了屈從自己的兄長,又能怎麽樣呢?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女兒被殺,又有哪個當娘的能不恨的呢?

施延昌深知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到底只能生生咽下了心頭那口仍未消的氣。

待會兒待韓廠公的人接到他後,他便立時求他們,一定要讓他見韓廠公一面,等他見到了韓廠公,只要韓廠公願意,也就一句話的事兒,常寧伯府便能滿門抄斬,他的氣不一樣出了嗎?

所以他現下有什麽可氣可恨的,還沒到最後一刻呢,他一定要讓張家全家上下都死盡死絕!

施延昌當然沒能見到韓征。

一開始韓征便不肯親自見他,如今他的利用價值已經完了,韓征自然更不可能見他了。

不但不肯見他,連底下的緹騎也在把施延昌送到順天府後,便都撤了。

所以施延昌強忍著渾身的劇痛,恨恨的出了順天府的大堂後,自然怎麽都等不到韓征的人接他了,最後只能悻悻的自己離開了。

黃大人的折子次日便到了禮部和司禮監,既到了司禮監,當然是韓征說了算了。

立時朱批了常寧伯奪爵問斬,家產全部抄沒入官,張家子弟但有官職功名的,也全部革除,三代以內不得科舉。

這個結果不輕不重,算是韓征看在虞夫人、也看在施清如對虞夫人觀感不錯的份兒上,從輕發落了。

於是黃大人很快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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