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姐的一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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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在掉進化工池之後,腦子中的記憶,也被洗滌成了一團漿糊。
不記得以前很多事情了,只有少許的片段,留在腦子裏反反覆覆,反反覆覆的回放。
斷的幻燈片一般,零零碎碎的上演在腦海。
童年時他被醉鬼父親領著領子撞到生硬門板上,然後再狠狠的踹著他的頭。他的母親是個癮君子只顧在自己的世界裏享受註射毒品,給她帶來的樂趣,對他的痛苦絲毫不顧,他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裏像一只被拋棄的,瑟瑟發抖的小狗。
學生時期他有超高的智商和應變能力,他想像一個正常人一樣去生活,擺脫家庭不幸的悲哀,可是總是遭受到同學們嘲笑和整蠱,他想融入每一個人,於是喜歡上了表演魔術和說脫口秀,來拉進和他們的距離,因為他實在是太孤獨了。然而悲劇接踵而至,他因為父親鬥毆事件,他也被牽連進了監獄,而喪失了進入高級學府學習法律的未來,為了生存只能去學化工。
珍妮第一次出現在他視野時的模樣,她在法國梧桐下穿著一件紅色的開衫毛衣,一件白底碎花長裙,她的笑非常明媚,比當時的晨光還明媚,她說,我喜歡你的魔術,我經常偷偷看你的演出,覺得我喜歡你。
那一刻,公園水池上的鴿子飛了起來,撲淩著翅膀,就如同他的心一樣,也飛上了天空,那一刻他覺得冬天過去,天氣越來越暖了。
珍妮帶著他還未出世的孩子,死去的那一天,他同時不幸的掉進酸性化學池,他望著雨水裏的倒影,他變成了一個綠頭發慘白皮膚的怪物。
這些記憶對他是十分深刻的。
但最近腦海卻經常浮現第一次見到白小姐時的場景。
第一次見到她時,並不是在那個廢棄的游樂場。
而是在十年前的一個冬天,那時候他的名字還叫傑克。才剛剛認識珍妮,他還是ACE的化學工程師。
一場暴雪之後,東區的哥譚東區,寂靜的好像一個靜止的畫框,世界一片白色,偶有人影穿梭在畫框之中,也是一個不起眼的剪影而已。
她向他走來,在雪地裏穿行自由,身影敏捷如一只雪中奔跑的野兔。
小女孩讓這平靜的畫面,增加了一線明媚的生機。她圍著紅色的圍巾,臉凍的通紅,像一朵塑料花。
她的衣服扣子上的圖案,是莫克森黑幫家族特別定制的族徽。
兩只獅子守護著盾牌,頂端是皇冠,下面是桂芝,銘文是莫克森家族的縮寫。
紅色的圍巾上用金色的線繡了一個名字,他並不認識那兩個中國字體。
只覺得那兩個字,第一個字像一個封閉的迷宮,第二個字像一顆樹,外加一個彎道的分叉路口,“白初”。
她一甩了甩手臂,做出跳遠動作,輕盈的跳上了月臺,同他一起並肩等車。
她一直扭頭看他手中的紅氣球,或許是紅色在雪白的冬日太詐眼了。
女孩棕色的瞳仁,像一塊透過光線的琥珀,澄澈而純凈,飽滿的唇微微翹起,與生俱來的傲慢幾分強硬的固執。
她說,“很漂亮的氣球。”
這本來是他想送給珍妮,但是出於禮貌。
但他還是說了句,現在它屬於你了。
到底是小孩子,一個氣球就能讓她滿足,並且打開話匣子。
她很高興的接過來,“謝謝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所有人後忘記了,至於我的父母,他們上個月去世了。我搬到了哥譚波莉姨媽住在一起。
他們都不在乎我,看我的時候都是冷冰冰的,只誇讚我的姐姐。”
她又低著頭望著自己的鞋尖,“如果說,所有的人都不在乎你,你會怎麽辦”?
那一天他失業了,而且珍妮懷孕了,她身體不太好,得了肺炎,他們需要很大一筆醫藥費。所以他的心情是有些煩躁的。
真搞不懂她們這些有錢的貴族小姐們,難道成天只為這些無聊的事煩惱,不停的碎碎念?
所以,他對她並不友好,他漫不經心的用雙手輕捏著她的臉,往上一拉,使她的臉扭曲成一個笑臉,他說,“即使所有的人都不喜歡你,你也要強顏歡笑!來證明你的強大,不需要任何人在乎。用這種笑容去嘲笑和蔑視他們每一個人。懂了嗎寶貝!”
女孩眸光定了定,露出像得到真理一般的開悟表情,“是,你說的對。我不需要任何人在乎,我得離他們,我恨他們。”
就是如此。
她與他之間,早就有一種無法割斷的聯系,那種無形的藕斷絲連,在暗處仿佛又無數只無形的手,將他緊緊攥住。
以至於多年之後。
他在瘋人院在道聽途說之中,得知了莫克森家族關於“酒神因子”的秘密,在莫克森家族一個養女身上。
所以joker 越獄了,他想要再起風雲,再利用這次的事件和小蝙蝠好好耍一耍。
joker 可以搞到哥譚市任何人的聯系方式,任何的資料和生活軌跡。
再看到那個名子時,joker 才意識到原來格瑞斯是個老朋友!
此時的她,早已經成了一個俗人口中的病態女孩。
她是離家出走的慣犯,她排斥所有的人,連至親都不能接受,但卻又相信那虛偽的宗教,認為可以拯救她的只有神,只有行善愛每一個人,靈魂才會得到解脫。
that's Ridiculous!!可笑!!
宗教那一套東西,就是用來約束人性的,簡直就是在宣傳一個可笑的彌天大謊!
即使她信奉上帝!又能如何?
她的靈魂並沒有因此而解脫,她早已脫離家族,顛簸留離在汙穢的世俗之間,痛苦又迷茫的活著。
他,joker 小醜。
他就如同她的啟蒙教父一樣。重新塑造了她的世界觀。
多年之前,就在她心中種下了一顆叛逆的種子。有著頑強的生命力的種子,它蓬勃茁壯的生根發芽,讓她不停的忤逆周圍的人,逃避著莫克森家族所有的人。
他覺得如此有趣,是的,這一切都是拜他所賜!
不過中間出了一點點小問題,格瑞斯小姐雖然叛逆,但卻並不是個愛搗蛋的的壞女孩。
即使她如此不合群,卻也算不得是個壞女孩。她縱使排斥眾人,卻沒有傷害過任何人。
即使是被親人愛人同時被判,她卻都沒有去傷害任何人。
而是選擇傷害自己,獨自承受逃避,吞下所有的苦果。
比如小醜收集到過她所有的資料,她大學時勤工儉學,在m叔叔快餐店打工時遇到一個瘋狂的劫匪,所有人都在伏下身子害怕的顫抖,只有她不畏恐懼,與歹徒機智周旋,趁機救下過一個小男孩。
當時的監控錄像還被校方大勢宣傳過,
每到聖節,就不辭辛苦,同其他信徒一樣去布施行善。
是的,她一直在信守所謂的正義。
怪不得那個,白小姐有時候,還非常的勇猛義憤填膺。
他把艾倫那個小混蛋扔下攪拌機時,她也能英勇無畏的跳下去幫忙。
關於這一點,joker 覺得她的本性並沒有被真正的釋放,所以才痛苦。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不夠太好,又不夠太壞。也只有無法無天才是最自然的生存之道。
對於仇恨,唯有報仇來了更直接痛快不是嗎?!
但她不懂,她確實是與眾不同,無所畏懼。包括對他也是畏懼。
joker 最喜歡自己隆重粉墨登場時,所有人的發出的聲響,喜歡所有人的尖聲!喜歡他們因為恐懼而扭曲的面容。喜歡他們中毒而大笑的模樣。
他可是哥譚市的犯罪國王!
所有人對他的恐懼猶如看見死神降臨。
唯有她不害怕,她沒有尖叫只是非常淡定從容的想打電話報警!
她居然想打電話報警?或許她真的不知道,那些警察給他做炮灰都不夠資格。
她真的不害怕他,居然和他談條件,甚至他與她對話時,她還扁嘴露出無所謂的表情,這種傲慢和漫不經心,讓joker 自尊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釁!
沒錯!這個小妞打心底就瞧不起他。
即使如此他也沒對她怎樣。
她大概是他最縱容的人,他這樣想。
她咬過他,用槍搗過他的鼻梁,那是非常非常的疼!
他也只是小小的耍了耍她,以示懲戒。
甚至沒有打過她一下,一下都沒有。
後來他就成功綁走了她。
不過,她在電視上看到自己被拋棄後,就非常的失落,她抽煙熬夜,黑眼圈濃郁。
甚至一句話也不說。
這讓joker這很不爽,甚至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機感,
這種冰冷的氛圍,就像她給自己織起的堅硬外殼,固若金湯,讓人一點也琢磨不透。他以為他了解任何人,而joker此刻卻有點琢磨不透她。
看著她像花一樣的笑顏慢慢枯萎。
有時還會讓joker 覺得十分焦慮不安,感覺內外焦煎。
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有這種奇怪的感覺,前所未有!
所以joker決定,不再看管她那麽嚴了,不再只把她關到房間裏了。他允許她在他身邊周圍五英裏的地方活動,條件是,必須由他的跟班強尼跟著。又甩給了她很多很多錢。希望用這種俗套的方式可以打動她。
錢這東西就算他不去搶銀行,稍微動動腦子就可以信手拈來。
能自由外出,讓grace心情有了些起色,白天她就出去忘情狂玩,晚上才會回來,她和普通的女孩一樣喜歡漂亮,每天由強尼背著大捆的現金任她揮霍。每天都是大包小包的購物袋,讓強尼欲哭無淚。而她什麽也不拿,邁著優雅的步子,微微昂著下巴,理所應當的四處晃蕩。
因為她的美貌和獨特氣質,總會讓人覺得,這是一個女神應該有的矜傲態度。至少強尼這樣覺得,和grace在一起的任何付出都理所應當,當然這一點,他不能讓boos看出來,不然joker會毫不留情的殺掉他。
因為對待grace的態度,根本不像在對待一個被他們綁架的人,倒像老板養的一個非常得寵的女人。
事實可能就是那樣,joker非常縱容她,從來沒有表現出一點不耐煩。強尼還沒見過小醜對任何女人這樣過。
她是個很自戀的姑娘,買來的衣服穿在身上,會對著鏡子能照上一個小時,她熱衷皇室品牌,沒有任何裝飾又規矩又淑女的衣服,這和她很配,joker覺得即使一塊破布穿到她身上,都能化腐朽為神奇。
莫克森家族原是英國貴族,一百多年前才遷居美國,她流著貴族的血自然品味不會太差,更何況她還有一股溫婉且神秘的東方氣質。
雖然她和joker同居在一室,他時常大笑神經質變化無常,但除了那次吻脖子的烏龍事件後,再沒有過侵犯和越軌的情況。
漸漸的grace就對小醜沒有了警戒心,和抵觸感。
她最愛的事,就是哼著小曲子,顧影自憐的欣賞著鏡子中的自己,時不時的用食指撫摸一下自己的鎖骨和唇線。
她泡茶拿調羹時,小拇指都會微微翹起,像一支好看的蘭花。
她起床時,伸開雙臂伸伸懶腰,柔軟的腰肢像個月牙。
再拿出來拍立得相機,來個自拍,再畫個小淡妝,欣賞一下自己,她欣賞著自己。
joker就在一旁欣賞著她,強尼就和其他小跟班就貓在門外,聽房間內的動靜。好奇boss什麽時候能壁咚了這個grace小姐。
這是每天都會出現的橋段。 但他們卻什麽都沒發生,只是像一對老年夫妻,雖然非常行雲流水,且自然無隔閡的生活在一起。
joker對grace當然是有欲望的,而且對她有一種,十分迫切的占有欲。
但他又覺得如果grace不愛他,分明就是在褻瀆她。他是個紳士,對於喜歡的女人,不喜歡強人所難。
他對她的情感就是如此微妙,只能意會,卻又說不出任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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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的幻燈片一般,零零碎碎的上演在腦海。
童年時他被醉鬼父親領著領子撞到生硬門板上,然後再狠狠的踹著他的頭。他的母親是個癮君子只顧在自己的世界裏享受註射毒品,給她帶來的樂趣,對他的痛苦絲毫不顧,他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裏像一只被拋棄的,瑟瑟發抖的小狗。
學生時期他有超高的智商和應變能力,他想像一個正常人一樣去生活,擺脫家庭不幸的悲哀,可是總是遭受到同學們嘲笑和整蠱,他想融入每一個人,於是喜歡上了表演魔術和說脫口秀,來拉進和他們的距離,因為他實在是太孤獨了。然而悲劇接踵而至,他因為父親鬥毆事件,他也被牽連進了監獄,而喪失了進入高級學府學習法律的未來,為了生存只能去學化工。
珍妮第一次出現在他視野時的模樣,她在法國梧桐下穿著一件紅色的開衫毛衣,一件白底碎花長裙,她的笑非常明媚,比當時的晨光還明媚,她說,我喜歡你的魔術,我經常偷偷看你的演出,覺得我喜歡你。
那一刻,公園水池上的鴿子飛了起來,撲淩著翅膀,就如同他的心一樣,也飛上了天空,那一刻他覺得冬天過去,天氣越來越暖了。
珍妮帶著他還未出世的孩子,死去的那一天,他同時不幸的掉進酸性化學池,他望著雨水裏的倒影,他變成了一個綠頭發慘白皮膚的怪物。
這些記憶對他是十分深刻的。
但最近腦海卻經常浮現第一次見到白小姐時的場景。
第一次見到她時,並不是在那個廢棄的游樂場。
而是在十年前的一個冬天,那時候他的名字還叫傑克。才剛剛認識珍妮,他還是ACE的化學工程師。
一場暴雪之後,東區的哥譚東區,寂靜的好像一個靜止的畫框,世界一片白色,偶有人影穿梭在畫框之中,也是一個不起眼的剪影而已。
她向他走來,在雪地裏穿行自由,身影敏捷如一只雪中奔跑的野兔。
小女孩讓這平靜的畫面,增加了一線明媚的生機。她圍著紅色的圍巾,臉凍的通紅,像一朵塑料花。
她的衣服扣子上的圖案,是莫克森黑幫家族特別定制的族徽。
兩只獅子守護著盾牌,頂端是皇冠,下面是桂芝,銘文是莫克森家族的縮寫。
紅色的圍巾上用金色的線繡了一個名字,他並不認識那兩個中國字體。
只覺得那兩個字,第一個字像一個封閉的迷宮,第二個字像一顆樹,外加一個彎道的分叉路口,“白初”。
她一甩了甩手臂,做出跳遠動作,輕盈的跳上了月臺,同他一起並肩等車。
她一直扭頭看他手中的紅氣球,或許是紅色在雪白的冬日太詐眼了。
女孩棕色的瞳仁,像一塊透過光線的琥珀,澄澈而純凈,飽滿的唇微微翹起,與生俱來的傲慢幾分強硬的固執。
她說,“很漂亮的氣球。”
這本來是他想送給珍妮,但是出於禮貌。
但他還是說了句,現在它屬於你了。
到底是小孩子,一個氣球就能讓她滿足,並且打開話匣子。
她很高興的接過來,“謝謝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所有人後忘記了,至於我的父母,他們上個月去世了。我搬到了哥譚波莉姨媽住在一起。
他們都不在乎我,看我的時候都是冷冰冰的,只誇讚我的姐姐。”
她又低著頭望著自己的鞋尖,“如果說,所有的人都不在乎你,你會怎麽辦”?
那一天他失業了,而且珍妮懷孕了,她身體不太好,得了肺炎,他們需要很大一筆醫藥費。所以他的心情是有些煩躁的。
真搞不懂她們這些有錢的貴族小姐們,難道成天只為這些無聊的事煩惱,不停的碎碎念?
所以,他對她並不友好,他漫不經心的用雙手輕捏著她的臉,往上一拉,使她的臉扭曲成一個笑臉,他說,“即使所有的人都不喜歡你,你也要強顏歡笑!來證明你的強大,不需要任何人在乎。用這種笑容去嘲笑和蔑視他們每一個人。懂了嗎寶貝!”
女孩眸光定了定,露出像得到真理一般的開悟表情,“是,你說的對。我不需要任何人在乎,我得離他們,我恨他們。”
就是如此。
她與他之間,早就有一種無法割斷的聯系,那種無形的藕斷絲連,在暗處仿佛又無數只無形的手,將他緊緊攥住。
以至於多年之後。
他在瘋人院在道聽途說之中,得知了莫克森家族關於“酒神因子”的秘密,在莫克森家族一個養女身上。
所以joker 越獄了,他想要再起風雲,再利用這次的事件和小蝙蝠好好耍一耍。
joker 可以搞到哥譚市任何人的聯系方式,任何的資料和生活軌跡。
再看到那個名子時,joker 才意識到原來格瑞斯是個老朋友!
此時的她,早已經成了一個俗人口中的病態女孩。
她是離家出走的慣犯,她排斥所有的人,連至親都不能接受,但卻又相信那虛偽的宗教,認為可以拯救她的只有神,只有行善愛每一個人,靈魂才會得到解脫。
that's Ridiculous!!可笑!!
宗教那一套東西,就是用來約束人性的,簡直就是在宣傳一個可笑的彌天大謊!
即使她信奉上帝!又能如何?
她的靈魂並沒有因此而解脫,她早已脫離家族,顛簸留離在汙穢的世俗之間,痛苦又迷茫的活著。
他,joker 小醜。
他就如同她的啟蒙教父一樣。重新塑造了她的世界觀。
多年之前,就在她心中種下了一顆叛逆的種子。有著頑強的生命力的種子,它蓬勃茁壯的生根發芽,讓她不停的忤逆周圍的人,逃避著莫克森家族所有的人。
他覺得如此有趣,是的,這一切都是拜他所賜!
不過中間出了一點點小問題,格瑞斯小姐雖然叛逆,但卻並不是個愛搗蛋的的壞女孩。
即使她如此不合群,卻也算不得是個壞女孩。她縱使排斥眾人,卻沒有傷害過任何人。
即使是被親人愛人同時被判,她卻都沒有去傷害任何人。
而是選擇傷害自己,獨自承受逃避,吞下所有的苦果。
比如小醜收集到過她所有的資料,她大學時勤工儉學,在m叔叔快餐店打工時遇到一個瘋狂的劫匪,所有人都在伏下身子害怕的顫抖,只有她不畏恐懼,與歹徒機智周旋,趁機救下過一個小男孩。
當時的監控錄像還被校方大勢宣傳過,
每到聖節,就不辭辛苦,同其他信徒一樣去布施行善。
是的,她一直在信守所謂的正義。
怪不得那個,白小姐有時候,還非常的勇猛義憤填膺。
他把艾倫那個小混蛋扔下攪拌機時,她也能英勇無畏的跳下去幫忙。
關於這一點,joker 覺得她的本性並沒有被真正的釋放,所以才痛苦。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不夠太好,又不夠太壞。也只有無法無天才是最自然的生存之道。
對於仇恨,唯有報仇來了更直接痛快不是嗎?!
但她不懂,她確實是與眾不同,無所畏懼。包括對他也是畏懼。
joker 最喜歡自己隆重粉墨登場時,所有人的發出的聲響,喜歡所有人的尖聲!喜歡他們因為恐懼而扭曲的面容。喜歡他們中毒而大笑的模樣。
他可是哥譚市的犯罪國王!
所有人對他的恐懼猶如看見死神降臨。
唯有她不害怕,她沒有尖叫只是非常淡定從容的想打電話報警!
她居然想打電話報警?或許她真的不知道,那些警察給他做炮灰都不夠資格。
她真的不害怕他,居然和他談條件,甚至他與她對話時,她還扁嘴露出無所謂的表情,這種傲慢和漫不經心,讓joker 自尊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釁!
沒錯!這個小妞打心底就瞧不起他。
即使如此他也沒對她怎樣。
她大概是他最縱容的人,他這樣想。
她咬過他,用槍搗過他的鼻梁,那是非常非常的疼!
他也只是小小的耍了耍她,以示懲戒。
甚至沒有打過她一下,一下都沒有。
後來他就成功綁走了她。
不過,她在電視上看到自己被拋棄後,就非常的失落,她抽煙熬夜,黑眼圈濃郁。
甚至一句話也不說。
這讓joker這很不爽,甚至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機感,
這種冰冷的氛圍,就像她給自己織起的堅硬外殼,固若金湯,讓人一點也琢磨不透。他以為他了解任何人,而joker此刻卻有點琢磨不透她。
看著她像花一樣的笑顏慢慢枯萎。
有時還會讓joker 覺得十分焦慮不安,感覺內外焦煎。
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有這種奇怪的感覺,前所未有!
所以joker決定,不再看管她那麽嚴了,不再只把她關到房間裏了。他允許她在他身邊周圍五英裏的地方活動,條件是,必須由他的跟班強尼跟著。又甩給了她很多很多錢。希望用這種俗套的方式可以打動她。
錢這東西就算他不去搶銀行,稍微動動腦子就可以信手拈來。
能自由外出,讓grace心情有了些起色,白天她就出去忘情狂玩,晚上才會回來,她和普通的女孩一樣喜歡漂亮,每天由強尼背著大捆的現金任她揮霍。每天都是大包小包的購物袋,讓強尼欲哭無淚。而她什麽也不拿,邁著優雅的步子,微微昂著下巴,理所應當的四處晃蕩。
因為她的美貌和獨特氣質,總會讓人覺得,這是一個女神應該有的矜傲態度。至少強尼這樣覺得,和grace在一起的任何付出都理所應當,當然這一點,他不能讓boos看出來,不然joker會毫不留情的殺掉他。
因為對待grace的態度,根本不像在對待一個被他們綁架的人,倒像老板養的一個非常得寵的女人。
事實可能就是那樣,joker非常縱容她,從來沒有表現出一點不耐煩。強尼還沒見過小醜對任何女人這樣過。
她是個很自戀的姑娘,買來的衣服穿在身上,會對著鏡子能照上一個小時,她熱衷皇室品牌,沒有任何裝飾又規矩又淑女的衣服,這和她很配,joker覺得即使一塊破布穿到她身上,都能化腐朽為神奇。
莫克森家族原是英國貴族,一百多年前才遷居美國,她流著貴族的血自然品味不會太差,更何況她還有一股溫婉且神秘的東方氣質。
雖然她和joker同居在一室,他時常大笑神經質變化無常,但除了那次吻脖子的烏龍事件後,再沒有過侵犯和越軌的情況。
漸漸的grace就對小醜沒有了警戒心,和抵觸感。
她最愛的事,就是哼著小曲子,顧影自憐的欣賞著鏡子中的自己,時不時的用食指撫摸一下自己的鎖骨和唇線。
她泡茶拿調羹時,小拇指都會微微翹起,像一支好看的蘭花。
她起床時,伸開雙臂伸伸懶腰,柔軟的腰肢像個月牙。
再拿出來拍立得相機,來個自拍,再畫個小淡妝,欣賞一下自己,她欣賞著自己。
joker就在一旁欣賞著她,強尼就和其他小跟班就貓在門外,聽房間內的動靜。好奇boss什麽時候能壁咚了這個grace小姐。
這是每天都會出現的橋段。 但他們卻什麽都沒發生,只是像一對老年夫妻,雖然非常行雲流水,且自然無隔閡的生活在一起。
joker對grace當然是有欲望的,而且對她有一種,十分迫切的占有欲。
但他又覺得如果grace不愛他,分明就是在褻瀆她。他是個紳士,對於喜歡的女人,不喜歡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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