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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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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夜思念的心上人就在眼前,可是雖然近在咫尺,但是卻又遠在天涯。

已經一年沒有見面的春霞,雖然相貌還是原來的樣子,但是比原來要好看的多了,有一種說不出的疏離感。原來的春霞,因為日常生活中缺乏營養,雖然容貌清秀,但是整個人面黃肌瘦,臉上成年是一種缺乏營養的菜色,而如今的春霞,面色紅潤,臉上明顯圓潤了許多。

特別是春霞的梳妝打扮,跟周圍的人們格格不入,一群穿著灰色、黑色等冷色調的村民,頭頂上帶著破爛絨線和氈帽,每個人手裏都端著一個大海碗,滋啦滋啦的喝著肉湯,春霞身上穿了一件大紅色的毛衣,像是枯木當中綻放的一朵艷麗的花朵;春霞那隱約的黃色卷發高高的紮成了一個馬尾,整個人顯得非常有精神氣,像是電視裏的明星一樣,在一堆灰頭灰臉的村民之間顯的格外突兀。

“永華,你回來了?”

正在低頭給天天剃肉春霞,被院子裏“撲通”包裹落地的聲音驚了一下,剛想起身到院子裏看看,擡頭之時,一眼看見了院子裏的王永華。

王永華呆呆的站在原處,一動不動,失魂落魄的看著面前的鬧哄哄的人們,隨著眼睛看到春霞和楊小兵親密的樣子,如遭到五雷轟頂的王永華,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

春霞啊春霞 ,這一年來,你可知道,我是如何思念著你嗎?同寢室的同學們,好幾個人都在大學裏找到了女朋友,每次看到他們卿卿我我、花前月下親熱的樣子,我總是幻想著你就在我的面前,我想象著你坐在我身邊,我給你朗誦泰戈爾的詩歌,我想象著你就坐我我的旁邊,跟我一起暢游的知識的海洋裏,沒日沒夜的苦讀,讓我的身體極度困乏,我好想躺下睡一個懶覺,可是我想象著你,沖著我甜甜的微笑,告訴我,不要放棄,要努力, 好好學習,等畢業兩個人就永遠在一起。

可是,春霞,為什麽會這樣?那麽單純善良的你,出來短短兩三年時間,怎麽竟然也學會了欺騙?

既然你在深圳已經有了愛人,有了孩子,為什麽還一直給我寫信,一直給我寄生活費?你是可憐我嗎?是報答我幫你逃婚嗎?可是這樣說不通啊,前幾天我還收到過的你的信,信裏訴說著你的心聲、你的追求,你對我的思念,憧憬著我們美好 將來,可是春霞,為什麽,會成為現在的這個樣子。

王永華木偶一般的站在那裏,心仿佛在瞬間被掏空了一般,鼻子一酸,有股冰涼的液體要從眼眶裏流了出來,王永華用力的吸著冰涼的空氣,想把要掉下來的眼淚生生的憋回去,只是,現在王永華的大腦,根本已經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兩行清淚,順著臉頰流了下來。

王永華將手上的手套狠狠的扔到地上,用手背擦了一下眼淚。低頭拿起地上的包裹,轉身就往外走去。

“永華!王永華!”李春霞急忙起身,來不及穿脫在炕上的大衣,將手裏的天天放到楊小兵懷裏,匆忙從屋子裏走了出來。

此時王永華已經邁出了大門,大步朝著通往鎮子上的小路跑去。

現在已經是下午三點左右的時間,太陽已經慢慢西斜,一陣風刮過來,將身上的毛衣都打透了,沒有穿外套的春霞,凍的打了一個大大的寒顫,可是春霞完全顧不上這些了,只顧著急忙去追趕前邊的王永華。

“王永華!永華!”春霞沖著前面的背影大聲的呼喊著, 任憑路上的行人驚詫的看著一前一後快速行走的兩個人。

王永華聽到了李春霞的呼喊,他明顯的感覺到,春霞在身後正急急的追趕著他,王永華停住正在奔跑的腳步,轉過身來,眼淚汪汪的看著面前的李春霞。

“永華,你”一會的功夫,春霞已經追了上來,可是由於跑的實在是太著急,此時的春霞,彎著腰,使勁的喘著氣,兩個手支在膝蓋上,只顧著大口喘著氣的李春霞,根本就不能跟王永華正常說話。

王永華呆呆的看著面前穿著單薄的春霞,手緊緊的攥著自己的包裹上的帶子,好像要把心裏的憤恨全部發洩出來似的,布條做的帶子,好像馬上就要被王永華那雙有力的大手擰斷一樣。

春霞緩過勁來,用一個手扶著腰,疑惑的問著王永華。

“永華,怎麽回事啊,看到我來了,怎麽轉身就跑啊?本來想著過會小軍就要返回學校去,讓他回去的時候,上你家看看你在家裏不,沒想到,今天你就來了,你怎麽知道我回來了啊!”

春霞親昵的伸出手,想拉住王永華的手。

可是王永華卻像是被馬蜂蟄了一下似得,一下子將李春霞的手甩了出去。

“春霞,你給我個解釋,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他是誰?那個孩子是誰?”

王永華氣憤的指著春霞的身後,春霞回頭時,看見楊小兵拿著春霞的外套,大步流星的往這邊趕。

“春霞,你看看,天這麽冷,眼看著起風了,怎麽出來都不穿外套呢?”楊小兵急匆匆的趕了過來,將手裏的外套披在春霞的身上。

王永華的臉色變的鐵青,春霞啊春霞 ,你變了,怎麽能這樣背叛我,你口口聲聲說愛我,以後兩個人一起 努力,改變家裏的生活困境,可是為什麽,竟然背著我,跟別的男人好上了,春霞啊春霞,我算是看走眼了!

“春霞,你給我一個解釋,他是誰!”

王永華的臉色在看到楊小兵那一刻,已經由原來的鐵青色變得蒼白。

這個一路狂奔過來,給李春霞送外套的男人,一看就不是四十裏鋪的人,青年身材魁梧,留著幹凈整潔的青年頭,濃眉大眼,貌似香港的明星劉德華,身高一米八的青年,足足比王永華高了半個頭,瘦弱的王永華在楊小兵面前,像是一個還沒有發育好的孩子一樣。

青年男子上身穿一件做工考究的羽絨服,下身穿一件現在城市裏最流行的牛仔褲,腳上蹬一雙擦的錚亮放光的黑色牛皮鞋,跟春霞說話的時候,操了一口流利好聽的普通話。

看樣子,這個人是春霞在深圳認識的,一看家境就非常好,也是,春霞以前的生活條件那麽苦,遇到了一個條件這麽好的男人,怎麽可能不背叛自己呢。

王永華上上下下的打量著楊小兵,不想讓春霞看到自己腳上那雙已經快要掉光了皮,穿了快要三年之久的舊皮鞋,不自覺的往後退了兩步,鼻子重重的吸著冰涼的空氣,試圖讓自己能冷靜下來。

“小兵,謝謝,真是不好意思。”春霞連忙跟楊小兵道謝,將大衣套在身上,說話間,接連打了兩個噴嚏。

“春霞啊,你真是的,你著什麽急啊,你倆一前一後的跑出來,天天看著你倆都出來,不帶他,這不立馬哭鬧起來,誰哄都不好。”

李建國抱著天天,一瘸一拐的從家裏出來了,看到春霞的時候,禁不住的埋怨著。

“媽媽,媽媽。”在李建國懷裏的天天,看到李春霞後,伸出手就要春霞抱。

“來,天天,爸爸抱著。”楊小兵伸出手去,將天天抱在懷裏。

找打了李春霞和楊小兵的天天,一下子安心下來,剛剛李春霞看見王永華一言不發跑了出去,著急的她顧不上跟楊小兵解釋,一下子把天天放到了楊小兵懷抱裏,而楊小兵看著春霞沒有穿外套就跑了出去,擔心李春霞著涼,把天天交給了正在和王滿堂喝酒的李建國,抓起放在炕上的李春霞的外套就緊緊跟著李春霞跑了 出去。

這下子天天不幹了,天天雖然才兩歲,可是這個幼小的孩子在短短的兩年裏飽嘗了人間冷暖,小小的心裏,似乎明白,李春霞和楊小兵是他最值得托付的人,現在兩個人一前一後都跑了出去,每一個人都急急忙忙的,根本就顧不上他,天天幼小的心靈,實在是太害怕了,這是爸爸、媽媽不要他了嗎?

天天看看滿屋子的人,不禁放聲大哭起來。

李建國怎麽哄也不行,天天一邊哭一邊鬧,就是要找爸爸、找媽媽,急的李建國身上大汗淋漓,沒法子,讓王滿堂在家裏招呼著滿屋子的客人,他抱著天天一瘸一拐的追了出來。

李建國被天天哭的心疼,雖然跟天天剛剛認識,可是人類骨子裏的天性,讓這個倔強的老頭,深深的喜歡上了這個可愛的孩子,追上春霞 時候,沒有註意站在春霞前邊,面色蒼白的王永華,嘴巴裏一直念叨著,“好天天,好天天,天天不哭,爺爺喜歡天天,看看,你爸爸、媽媽都在這裏呢。”

“春霞啊春霞,你孩子都這麽大了,你既然已經結婚了,有孩子了,這兩年,那我算什麽?你把我當做了什麽?”

王永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手指著楊小兵和天天。

“春霞啊春霞,都說女人心海底針,我一直那麽相信你,就算是家裏我娘和我大哥,一直反對我跟你來往,跟我說鎮子上很多人都說你作風有問題,你愛慕虛榮,貪圖錢財,可是不管別人怎麽說,我不信,我一直認為你是個單純善良的人,他們聽說的都是謠傳。”王永華說著話, 摸一把臉上的淚。

“聽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可是看見的不可能是騙人的吧?我這雙眼睛,真真切切的看到了你的對象和孩子,如果不是我今天親眼看到這一些,你是不是一直要將我瞞在鼓裏?春霞啊春霞,我很傻,很好哄,就是一個二百五,是你的玩物,你拿著我當猴子一樣玩弄著,你覺得很好玩,很開心,是嗎?”

王永華說著說著,嗓子裏已經不能再發出 什麽聲音,他只想一屁股坐在地上,狠狠的揪著自己的頭發,讓自己的身體能感受一些強烈的痛疼,讓這些痛疼,來分散一下心裏的疼。

太疼了,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這也是為什麽歷代以來,那麽多的感情故事源遠流長,生生不息。感情的事情,真的像是一般噬魂的無形利劍,瞬間就可以將一個人,擊的潰不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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