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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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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那天,他們像往常放假時候一樣收拾自己的東西,唯一不同的確實每個人的心情。可能自此以後,很多相伴了彼此三年的同學,一輩子都不可能再見面了吧。校園各處都能看見相擁在一塊,抱頭痛哭的男男女女,他們互相贈送彼此一些小禮物。一方手卷,一個綠皮的筆記本,或者是寫滿密密麻麻小字的紙條。

春霞收拾好被褥和書包後,背著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子去車站趕班車。六月的天,不熱也不涼,她只穿了一件很薄的碎花襯衫。可是扛著那麽重的東西,急急匆匆的去趕回家的汽車,卻讓她有些吃不消,她不敢停下,車子不會等人,錯過了這班車,就得明天中午再來。而且今天是畢業的日子,趕著回家的人也很多,她不敢保證車子上是否還有多餘的地方,能將她瘦小的身體塞進去。

緊趕慢趕,好在終於是趕上了,在車子快要出站的時候,她拖著一只鼓囊囊的蛇皮袋趕上了。她前腳剛上車,車子就已經帶起陣陣灰塵開了出去。她四處尋找著,透過車窗想看見他的身影,哪怕只是來送她,見她最後一面也好。可是直到汽車完全駛離了縣城,她也沒看見過他的影子。

春霞望著車窗外的黃土高原,不禁想起了最初時和他相遇的情形。那天下午,她去縣圖書館借書,兩人幾乎是不約而同的,同時伸手去拿同一本書。這讓他倆都覺得有些尷尬,兩人相互謙讓了半天,最後他決定把這本書先讓給她看,等她看完之後再借給他。

臨走的時候,春霞突然叫住了他,問道:“嗳,同學,你叫什麽名字,這本書我看完之後,怎麽給你啊?”

“哦,我叫王永華,高一二班的,就在你們班隔壁。”他說。

春霞心裏不禁開始笑了起來,她現在才想起來,王永華怎麽會知道自己就在他隔壁的班上呢?誰能說,這次借書的初次相遇僅僅只是個巧合呢?可誰又能說,這難道不真的是巧合麽?

從此以後的三年,王永華總會在她每次去縣圖書館借書的時候,出現在圖書館裏,他們總會不約而同的去借同一本書,可是每次都是春霞先看,等她看完之後,再把書借給王永華。也是從那個時候起,他們養成了一個習慣,就是會把自己想說的話寫在紙上,然後夾在書頁中,送給對方。

來來回回的幾百封信,幾百張紙條,成了春霞在縣高中唯一的慰藉。剛來學校時,她沒有朋友,也不願意跟同學接觸,她自卑,怕同學們瞧不起她,笑話她家裏窮。每次去食堂打飯,她總是最後一個去的,因為她買不起一毛錢一勺子的菜,多數情況下都是拿著糧票換了飯,然後再去水房接點開水,把米飯合成稀粥喝下去的。有時候她去的晚了,沒賣完的鹹菜,食堂的師傅會便宜點賣給她。

直到有一次,春霞拿著已經掉瓷的缽子,往米飯裏接開水,被王永華撞見了,才知道春霞上這個學有多麽不容易。他既對這個學習成績好的同學感到敬佩,同時也覺得她過的實在是太不容易。可是那次,卻讓春霞覺得臉火辣辣的疼,想找個地縫鉆進去。

從那以後,春霞再也沒給王永華寫過紙條,甚至是刻意的躲著他,回避他。可是王永華總會找各種法子,讓人帶書給春霞,而書裏依舊夾著和之前一模一樣的紙條,是王永華對春霞一次次的鼓勵,是他讓春霞可以挺直腰桿走在校園裏。

偶爾王永華也會在書裏夾著幾張糧票,一並讓人送給春霞,可是每次再收到春霞換回來的書的時候,糧票卻依舊夾在書裏。王永華懂得春霞的自卑和驕傲,慢慢的他們有了更多的交集,他們的名字總是會出現在每次考試榜單的最前邊,兩人的名字交替著出現在第一二名的位置。

很多時候,他們一同出現在校園裏,都會引來不少羨慕的眼光,他們之間的關系也慢慢的變得很微妙起來,幾乎是所有的同學都知道他倆正在處對象,可是他們自己卻總是壓抑這那種情愫,不在乎旁人的議論和眼光。

也正是因為經歷了那樣的三年時光,彼此間的心事,都通過夾在書頁裏的紙條互相傾訴,所以才會在畢業的這一刻,變得那般的不舍。或許回家了,便再也沒有機會相見了吧,可是不回家又能去哪裏呢?

春霞望著窗外灰蒙蒙的天,突然就覺得這就是她一輩子的宿命,也許是因為黃土高原的山梁太高,她一輩子都要被眼前這座大山攔在這山坳裏了吧。

回家後的第三天,老李看著女子依舊在竈臺前忙碌著,不禁忍不住嘆了口氣。他已經托人給春霞說過媒了,可是依照著春霞倔強的性子,估計是絕不會同意的。

他這一輩子,算是已經交給了這黃土高原了,可是娃不能像他一樣沒有出息,不上學的話,估計一輩子都要被困在這溝壑縱橫,黃土漫天的山溝溝裏。小軍倒還好,男娃娃,多吃點苦也沒什麽,可是這閨女打小都懂事,他也是想著能盡早給找個好婆家,這樣他也能安心。

“春霞,你也老大不小了,爸尋思著,找個媒人,給你說一門親事,你看咋樣?”老李略帶著征求的口吻,試探性的問道。

“我要是嫁出去了,你咋個辦?小軍還那麽小,我還得照看,再說,嫁了人還怎麽讀書,我不嫁!”春霞怔怔的梗著脖子,站在竈臺前發呆。

春霞沒想到,等待著她命運的竟然會是一場婚姻。

此時王永華的樣子再次出現在她的腦海中,畢業的前夕,王永華第一次牽起了她的手,跟她吐露心扉,說出來壓抑在心底三年的情愫。

他說:“春霞,我……我喜歡你!”

春霞當時渾身如遭雷擊,猛地把手抽了出來。她的心從來沒像這次一樣跳的這麽快,連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她不敢想象,可是心裏卻又有些向往,她曾經憧憬過未來的生活,在她最需要人支撐的時候王永華出現了。

其實這麽多年來,她一直支撐著那個窮得支離破碎的家,早已有些力不從心了,她多麽希望可以找個地方歇一歇,找個地方靠一靠。

可是她不能歇,也不能靠,父親李建國已經是五十多歲的人,雖然莊稼人的手藝,他都能做些,可畢竟是個老實巴交的莊稼漢子,靠著種莊稼過日子。

李建國最風光的時候,也只有過年那幾天,因為村子裏的社火隊是老李一手操持起來的,而他又最會說詩,所以每每元宵節這天,老李可謂是風光無兩!

社火隊走街串巷,不止是在本村,就是附近的村子,也都紛紛會開門迎接,老李只要隨口鄒幾句詩,贏得主人家的歡喜,離開時候,每家每戶都會送些煙酒米面,家底殷實的,直接隨幾元錢,只這一天,老李跟社火隊都能賺些零碎貼補家用。

可是現如今,村裏的年輕人越來越少,都往城裏面工程隊做活去了,社火隊這兩三年人湊不齊,辦都辦不起來,老李這條生計也就斷了。

而今盛裝社火隊戲服的木頭箱子上都已經蒙上了一層灰塵,春霞不能再依靠這個年邁的父親。至於小軍,他還只是個孩子,這些他又能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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