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椎手對決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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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禮盒並不在旁聽席,他位於卓諾典住處的天臺,坐在天臺高聳的石天秤一邊,微笑地看著石天秤另一邊,緩緩戴上耳機,清晰地監聽到庭審進程,通過聲音,他仿佛看見了法官嚴肅的態度以及卓諾典沮喪的臉孔。
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中認定的犯罪事實大致內容如下:
2019年1月8日,被告人卓諾典於拍賣公司運輸拍賣品過程中潛入運輸貨車、損壞拍賣品(馬駝玉)及其陶瓷底座,並竊取馬駝玉及陶瓷底座內冰毒共計10公斤,事後藏匿贓物至其創辦的域山律師事務所。
審判長詢問:“被告人卓諾典,起訴書陳述的事實是否屬實?”
卓諾典回答:“屬實。”
接著,公訴人向卓諾典發出訊問:“被告人竊取冰毒,用途何在?”
卓諾典回答:“尚未走到用途那一步,等風波過了或許會想。”
公訴人問:“你都已經謀劃好偷取了10公斤冰毒,難道未想清楚用途?”
卓諾典想了想,說:“有時候人會見錢眼開,如果及時糾正,回頭便是岸。”
公訴人不禁為卓諾典的答訊而微微裂開嘴角。
最後,他問:“被告人如何竊取冰毒?”
卓諾典說:“拍賣公司與租車公司應該存在合作關系,每次運輸拍賣品都會到租車公司租一輛貨車。我偷偷弄了一個箱子放貨車集裝箱裏,然後躲箱子。
貨車運輸集裝箱是鎖的,沒有監控攝像頭,我在運輸過程動手。拍賣品運輸完之後,貨車駛回租車公司。晚上沒動靜我才出來,箱子處理掉了。”
除了沒述說時間和犯罪原因以外,卓諾典所述基本上與起訴書上敘述的犯罪事實相同。
公訴方出示的主要物證包括:
一是冰毒10公斤,外包裝塑封袋標簽以大頭筆寫著“5號冰毒”,案卷上沒有關於塑封袋的指紋鑒定。
二是卓諾典在域山律所取出冰毒查看的一段錄像。
三是充滿裂痕被覆原的馬駝玉及陶瓷底座。
人證包括一名快遞員、拍賣公司的一名安保人員。其中,安保人員證實貨物運輸過程中在貨車內沒有安裝攝像頭,並認為拍賣品在其它地方都受到監控。
審判長問:“被告人對證據是否持異議?”
卓諾典回答:“證據基本是這樣。”
審判長轉而詢問辯護方,馬擇飛沈默不語,司馬舟信則提出了意見:“從公訴方視頻資料可見,我方當事人幾根手指觸碰冰毒外包裝,為什麽案卷沒有當事人指紋的鑒定書?”
公訴人回答:“冰毒外包裝所有指紋只有一半或者一小半,屬於無效指紋,不能呈堂證供。”
“公訴人所言極是,”司馬舟信請求書記員把錄像其中一張截圖展示出來,並把截圖放大,他說,“視頻上冰毒包裝標簽寫‘5號純冰毒’,公訴人不妨看看自己手裏拿的是什麽。”
公訴人看了看桌上的物證,眼都睜大了,10公斤冰毒包裝上的標簽寫著“5號冰毒”。
司馬舟信質問:“差了半個指紋不能呈堂證供,差了一個字卻能呈堂證供是吧?”
公訴人回答不上。
司馬舟信對起訴書發出質問。
“起訴書認為被告人通過‘躲箱子潛入’貨車,缺乏證據支撐。”
辯護人出示了安保人員把拍賣品搬上空貨車過程的錄像、運輸過程行車記錄儀錄像。
這樣一來,在席所有人都見到了安保人員把拍賣品搬上去之前,貨車集裝箱原本是空的。
公訴人臉上很驚訝,並不知道錄像的存在,公安機關取證時,拍賣公司只是聲稱視頻早已被覆蓋。
轉過頭望著司馬舟信堅定的態度與自信,卓諾典的眼神卻充滿了猜疑,他並不知道尹詩又是否已被解救,緊緊地勒緊手銬,心臟焦慮地加快跳動。
司馬舟信繼續說:“作為質證的重要補充,我方認為偷竊犯是在馬駝玉拍賣會場當著所有人的面潛入紫檀木櫥櫃,並在運輸過程中無監控狀況下偷走了馬駝玉內的冰毒。尊敬的審判長,請您允許辯護方求證。”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說:“予以允許。”
司馬舟信請求書記員播放在拍賣會場的取證錄像,出示的證據還包括配重鐵、阿片全堿、電子秤、紫檀木櫥櫃及其鑒定書。
司馬舟信指出配重鐵在演講臺底下和紫檀木櫥櫃最底層都壓出一個受到磨損的“MC”字母,兩者的“M”均磨損得像“N”字母。
加上阿片全堿的鋁箔泡罩包裝與從演講臺下找到的鋁箔片完全吻合,兩項證據互相印證了配重鐵曾經放入了兩個地方,一個是演講臺下,一個是紫檀木櫥櫃內。
而視頻資料上的電子秤顯示紫檀木櫥櫃由安保人員推進拍賣會場,其重量為190千克,離開會場時卻變成了200千克,就算是誤差,其範圍也無法達到10千克。
司馬舟信說:“拍賣品進入拍賣公司後要麽保存於保險庫,要麽在安保人員手裏運輸,加上電子秤讀數前後發生了10千克變化,這一點印證配重鐵在拍賣會場轉移了。
配重鐵不會無緣無故被轉移,是人為轉移。冰毒偷竊犯躲在演講臺下,從演講臺進入紫檀木櫥櫃,而被告人正在拍賣會場觀看,不可能是被告人所為。”
公訴人發表了質證意見:“辯護人如何得知,電子秤當時能準確秤得紫檀木櫥櫃質量?”
辯護方證人包括一名安保人員。安保人員作證稱,電子秤是新買回來的,只用過一次,該電子秤持有合格證書。
當然,這遠遠不夠。
司馬舟信準備了三個未拆封的新電子秤,在法警的幫助下把紫檀木櫥櫃搬了上去,每次稱得的數據都表明該紫檀木櫥櫃只有140kg,而在拍賣會取回來的電子秤也多次稱得櫥櫃重量為140kg。
司馬舟信把紫檀木櫥櫃的鑒定書展示出來,說:“所有讀數均為正確,鑒定書上記錄該紫檀木櫥櫃的重量也是140kg,並非拍賣會場上的190kg。”
司馬舟信把配重鐵放上拍賣會取回的秤,電子秤讀數穩定後變成了190kg,他說:“多出的50kg正是配重鐵的重量。”
審判長嘗試按照辯護人的思路去理解,如果存在偷竊犯,偷竊犯在轉移配重鐵之後,進入了紫檀木櫥櫃,那麽紫檀木櫥櫃的總重量等於偷竊犯自身重量加上紫檀木櫥櫃的重量。
公訴人作出反駁:“辯護人無法證實電子秤在當時能準確秤得紫檀木櫥櫃的重量,註意是‘當時’。電子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時好時壞的情況也可能存在。”
要證明“電子秤當時質量沒有問題”,對於兩位辯護人艱難之極,司馬舟信止口不語,似乎被困住了。
馬擇飛一直仔細地觀察卓諾典的神情,卓諾典從剛開始的猜疑轉變為平靜,從平靜轉變為從容面對。
這種巧妙的變化在他的律師生涯中出現過幾次,那是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築建信任感的過程。
馬擇飛請求書記員播放拍賣紫檀木櫥櫃視頻,他說:“紫檀木櫥櫃在拍賣時被打開了,公訴人不妨看看櫥櫃最底層。”
馬擇飛出示了一幅視頻截圖,截圖經過曝光度調高的處理,可明顯見到櫥櫃最底層的一塊黑色配重鐵。
馬擇飛說:“櫥櫃底層的‘MC’字母,正好與視頻上櫥櫃最底層的配重鐵位置對應。請公訴人說,電子秤當時準不準?”
法庭上,公訴方沈默不語。
最後,辯護方為卓諾典作出無罪辯護。
主要理由如下:
1.由域山律師事務所提取的錄像可見,卓諾典取出的冰毒外包裝標簽寫著“5號純冰毒”,而辦案機關搜到的寫著“5號冰毒”,兩者竟然差了一個字,且存在指紋無效的情況,無法得出兩者完全等同的結論。
2.根據快遞員許矢才證言,卓諾典給域山律所寄了10公斤明礬,辦案機關應追蹤查明該10公斤明礬的下落,明礬與冰毒的外觀相近,容易混淆。
3.起訴書上認定被告人卓諾典竊取冰毒的方式是“提前潛入貨車集裝箱竊取冰毒”,但是根據錄像資料,拍賣品未搬上貨車之前,貨車集裝箱空空如也,兩者產生矛盾。
黑禮盒依然坐在石天秤上,凝視遠方,並不知道武警部隊早已包圍了房子。
廉航、卓諾典和馬擇飛走上天臺,警笛聲沖破了天際,被廉航舉槍對著,境況如同四面楚歌,黑禮盒緩緩地在手機點了好幾下,屏幕顯示一串錯誤代碼。
他的眼球不轉地盯著卓諾典,又低頭看著掌心摘下來的耳機,神情詫異之極。
馬擇飛說:“真的馬駝玉沒看過,怎麽知道手裏的馬駝玉是真的。”
黑禮盒雙手被鎖上手拷,被押走前,他嘴角微微翹起,對卓諾典說:“還有下一個。”
馬擇飛撿起耳機放入耳朵聽著,眼神困惑地望著廉航。
廉航看了看手機鎖屏的時間顯示,擡頭仰望蒼藍的天空,說:“袁百乎黑了拾音器,音訊被延遲四小時。你現在聽到的是……剛開庭不久吧?”
馬擇飛點了點頭,微笑地說:“你發來的短信,一字不假啊。”
廉航說:“尹詩又早就沒事了,遠程控彈剛拆除,不到半個小時。”
馬擇飛聽了後,臉上的微笑變得有些僵硬。
域山律所迎來了在工作日放假的第二天,電視正播放著白手套被民警逮捕的跟蹤報道,白手套涉嫌偷竊冰毒10公斤。
沙發上,馬遠商舉杯嘗了一口茶,問:“律所今天不開了?”
馬擇飛點了點頭,說:“前兩天咱們打得頭破血流,今天你跑來跟我喝茶。”
馬遠商說:“老爹剛走前,叮囑我們把你找回,可能覺得這輩子欠的不少。”
馬擇飛聽了後沈默地低頭想了幾秒,右手提起茶壺為馬遠商添茶,說:“你找個時間,家裏的馬駝玉拿去鑒定一下。”
馬遠商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他緩緩提起茶杯品了一口,越想越不對勁,忽然被茶水嗆到,整個律所回響著他的咳嗽聲。
看著馬擇飛得意的臉孔,馬遠商問:“你什麽時候換的?”
“你得去問奶奶,”馬擇飛說,“咱們在各自領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了,馬駝玉放哪也不差。”
馬遠商聽了後又被茶水嗆了一次。
這時,律所門被敲了敲,司馬舟信的父親司馬潘始走了進來,他問:“卓律師在嗎?”
司馬舟信從椅子站起來,皺著眉頭說:“你來找我還是來找卓律師?”
司馬潘始想了想,看了他許久,轉身離開,走出門之前,他側過頭對司馬舟信說:“樓下新開了一間海鮮館,去試試吧。”
此刻,卓諾典拿著小鐵鏟,在一塊枯敗的草地上埋了一顆種子,在他眼裏,這塊枯敗的草上像極了尹詩又的身體,渾身是傷,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她仍然處於昏迷狀態。
她的家人來訪,握起她的手對她講了很多話,她依然閉著眼,時間的湧流似乎與她斷開了關聯。
當她睜開眼、睜開眼之後偶爾拉開病房的窗簾,陽光與空氣特別新鮮,窗下那片枯敗的大草地早已長成了一片紫羅蘭的花海。站在花海的盡頭,尹詩又看到卓諾典正在身後,平靜而坦然地看著她。
某天,卓諾典接受了兩名來訪域山律所的記者采訪。
其中一名實習記者的發問顯得有點個性,他把記錄本放在桌面上,問:“您打官司敗過多少次?”
卓諾典回答:“跟我勝的次數有得比。我認識很多法官、檢察官,庭上面對面,庭下也能像朋友般交流,因為我們都有同一個目標。所以不在乎輸贏,而在於事實與量刑。”
實習記者拿起桌面上的筆記本,開始了正式的詢問:“您為什麽選擇律師職業,刑辯律師各方面要求很高。”
卓諾典回答:“性格使然吧,我小時候喜歡說正確的話,像個模仿的猴子。長大後喜歡說實話,像一只君子。老了以後,我希望正確話和實話都愛說,像個戲子。換句話來說,小時候好學,長大以後勇敢,老了以後智慧。”
實習記者記下後,問:“您的老師,目前為止您有消息嗎?”
“他應該還活著,這就足夠了,”卓諾典說,“現在他一定在為自己的理想奮鬥吧。”
記者記下後,問:“您覺得重刑會是罪人的最好歸宿嗎?”
卓諾典伸手朝著記者要了筆記本,在筆記本,他畫了一個平衡的天秤。
天秤兩側各放一個砝碼,一個砝碼標記著“正義”,一個天秤標記著“仁慈、尊重”。
“如果你要記下,我不作回答。只是我知道,時代潮流在往前。”卓諾典說,“還有,持著黑禮盒思想的會被時代抹掉。”
“您很樂觀?”記者問。
“不算吧,”卓諾典點燃一根煙,想了想,問,“我看起很樂觀吧?”
在一旁望著卓諾典的樣子,她開心地笑了起來,提起筆時神情又變得嚴肅,她在紙上寫:“為亡者譜頌挽歌,為正義編織椎手,正義審判不能缺乏律師的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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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中認定的犯罪事實大致內容如下:
2019年1月8日,被告人卓諾典於拍賣公司運輸拍賣品過程中潛入運輸貨車、損壞拍賣品(馬駝玉)及其陶瓷底座,並竊取馬駝玉及陶瓷底座內冰毒共計10公斤,事後藏匿贓物至其創辦的域山律師事務所。
審判長詢問:“被告人卓諾典,起訴書陳述的事實是否屬實?”
卓諾典回答:“屬實。”
接著,公訴人向卓諾典發出訊問:“被告人竊取冰毒,用途何在?”
卓諾典回答:“尚未走到用途那一步,等風波過了或許會想。”
公訴人問:“你都已經謀劃好偷取了10公斤冰毒,難道未想清楚用途?”
卓諾典想了想,說:“有時候人會見錢眼開,如果及時糾正,回頭便是岸。”
公訴人不禁為卓諾典的答訊而微微裂開嘴角。
最後,他問:“被告人如何竊取冰毒?”
卓諾典說:“拍賣公司與租車公司應該存在合作關系,每次運輸拍賣品都會到租車公司租一輛貨車。我偷偷弄了一個箱子放貨車集裝箱裏,然後躲箱子。
貨車運輸集裝箱是鎖的,沒有監控攝像頭,我在運輸過程動手。拍賣品運輸完之後,貨車駛回租車公司。晚上沒動靜我才出來,箱子處理掉了。”
除了沒述說時間和犯罪原因以外,卓諾典所述基本上與起訴書上敘述的犯罪事實相同。
公訴方出示的主要物證包括:
一是冰毒10公斤,外包裝塑封袋標簽以大頭筆寫著“5號冰毒”,案卷上沒有關於塑封袋的指紋鑒定。
二是卓諾典在域山律所取出冰毒查看的一段錄像。
三是充滿裂痕被覆原的馬駝玉及陶瓷底座。
人證包括一名快遞員、拍賣公司的一名安保人員。其中,安保人員證實貨物運輸過程中在貨車內沒有安裝攝像頭,並認為拍賣品在其它地方都受到監控。
審判長問:“被告人對證據是否持異議?”
卓諾典回答:“證據基本是這樣。”
審判長轉而詢問辯護方,馬擇飛沈默不語,司馬舟信則提出了意見:“從公訴方視頻資料可見,我方當事人幾根手指觸碰冰毒外包裝,為什麽案卷沒有當事人指紋的鑒定書?”
公訴人回答:“冰毒外包裝所有指紋只有一半或者一小半,屬於無效指紋,不能呈堂證供。”
“公訴人所言極是,”司馬舟信請求書記員把錄像其中一張截圖展示出來,並把截圖放大,他說,“視頻上冰毒包裝標簽寫‘5號純冰毒’,公訴人不妨看看自己手裏拿的是什麽。”
公訴人看了看桌上的物證,眼都睜大了,10公斤冰毒包裝上的標簽寫著“5號冰毒”。
司馬舟信質問:“差了半個指紋不能呈堂證供,差了一個字卻能呈堂證供是吧?”
公訴人回答不上。
司馬舟信對起訴書發出質問。
“起訴書認為被告人通過‘躲箱子潛入’貨車,缺乏證據支撐。”
辯護人出示了安保人員把拍賣品搬上空貨車過程的錄像、運輸過程行車記錄儀錄像。
這樣一來,在席所有人都見到了安保人員把拍賣品搬上去之前,貨車集裝箱原本是空的。
公訴人臉上很驚訝,並不知道錄像的存在,公安機關取證時,拍賣公司只是聲稱視頻早已被覆蓋。
轉過頭望著司馬舟信堅定的態度與自信,卓諾典的眼神卻充滿了猜疑,他並不知道尹詩又是否已被解救,緊緊地勒緊手銬,心臟焦慮地加快跳動。
司馬舟信繼續說:“作為質證的重要補充,我方認為偷竊犯是在馬駝玉拍賣會場當著所有人的面潛入紫檀木櫥櫃,並在運輸過程中無監控狀況下偷走了馬駝玉內的冰毒。尊敬的審判長,請您允許辯護方求證。”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說:“予以允許。”
司馬舟信請求書記員播放在拍賣會場的取證錄像,出示的證據還包括配重鐵、阿片全堿、電子秤、紫檀木櫥櫃及其鑒定書。
司馬舟信指出配重鐵在演講臺底下和紫檀木櫥櫃最底層都壓出一個受到磨損的“MC”字母,兩者的“M”均磨損得像“N”字母。
加上阿片全堿的鋁箔泡罩包裝與從演講臺下找到的鋁箔片完全吻合,兩項證據互相印證了配重鐵曾經放入了兩個地方,一個是演講臺下,一個是紫檀木櫥櫃內。
而視頻資料上的電子秤顯示紫檀木櫥櫃由安保人員推進拍賣會場,其重量為190千克,離開會場時卻變成了200千克,就算是誤差,其範圍也無法達到10千克。
司馬舟信說:“拍賣品進入拍賣公司後要麽保存於保險庫,要麽在安保人員手裏運輸,加上電子秤讀數前後發生了10千克變化,這一點印證配重鐵在拍賣會場轉移了。
配重鐵不會無緣無故被轉移,是人為轉移。冰毒偷竊犯躲在演講臺下,從演講臺進入紫檀木櫥櫃,而被告人正在拍賣會場觀看,不可能是被告人所為。”
公訴人發表了質證意見:“辯護人如何得知,電子秤當時能準確秤得紫檀木櫥櫃質量?”
辯護方證人包括一名安保人員。安保人員作證稱,電子秤是新買回來的,只用過一次,該電子秤持有合格證書。
當然,這遠遠不夠。
司馬舟信準備了三個未拆封的新電子秤,在法警的幫助下把紫檀木櫥櫃搬了上去,每次稱得的數據都表明該紫檀木櫥櫃只有140kg,而在拍賣會取回來的電子秤也多次稱得櫥櫃重量為140kg。
司馬舟信把紫檀木櫥櫃的鑒定書展示出來,說:“所有讀數均為正確,鑒定書上記錄該紫檀木櫥櫃的重量也是140kg,並非拍賣會場上的190kg。”
司馬舟信把配重鐵放上拍賣會取回的秤,電子秤讀數穩定後變成了190kg,他說:“多出的50kg正是配重鐵的重量。”
審判長嘗試按照辯護人的思路去理解,如果存在偷竊犯,偷竊犯在轉移配重鐵之後,進入了紫檀木櫥櫃,那麽紫檀木櫥櫃的總重量等於偷竊犯自身重量加上紫檀木櫥櫃的重量。
公訴人作出反駁:“辯護人無法證實電子秤在當時能準確秤得紫檀木櫥櫃的重量,註意是‘當時’。電子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時好時壞的情況也可能存在。”
要證明“電子秤當時質量沒有問題”,對於兩位辯護人艱難之極,司馬舟信止口不語,似乎被困住了。
馬擇飛一直仔細地觀察卓諾典的神情,卓諾典從剛開始的猜疑轉變為平靜,從平靜轉變為從容面對。
這種巧妙的變化在他的律師生涯中出現過幾次,那是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築建信任感的過程。
馬擇飛請求書記員播放拍賣紫檀木櫥櫃視頻,他說:“紫檀木櫥櫃在拍賣時被打開了,公訴人不妨看看櫥櫃最底層。”
馬擇飛出示了一幅視頻截圖,截圖經過曝光度調高的處理,可明顯見到櫥櫃最底層的一塊黑色配重鐵。
馬擇飛說:“櫥櫃底層的‘MC’字母,正好與視頻上櫥櫃最底層的配重鐵位置對應。請公訴人說,電子秤當時準不準?”
法庭上,公訴方沈默不語。
最後,辯護方為卓諾典作出無罪辯護。
主要理由如下:
1.由域山律師事務所提取的錄像可見,卓諾典取出的冰毒外包裝標簽寫著“5號純冰毒”,而辦案機關搜到的寫著“5號冰毒”,兩者竟然差了一個字,且存在指紋無效的情況,無法得出兩者完全等同的結論。
2.根據快遞員許矢才證言,卓諾典給域山律所寄了10公斤明礬,辦案機關應追蹤查明該10公斤明礬的下落,明礬與冰毒的外觀相近,容易混淆。
3.起訴書上認定被告人卓諾典竊取冰毒的方式是“提前潛入貨車集裝箱竊取冰毒”,但是根據錄像資料,拍賣品未搬上貨車之前,貨車集裝箱空空如也,兩者產生矛盾。
黑禮盒依然坐在石天秤上,凝視遠方,並不知道武警部隊早已包圍了房子。
廉航、卓諾典和馬擇飛走上天臺,警笛聲沖破了天際,被廉航舉槍對著,境況如同四面楚歌,黑禮盒緩緩地在手機點了好幾下,屏幕顯示一串錯誤代碼。
他的眼球不轉地盯著卓諾典,又低頭看著掌心摘下來的耳機,神情詫異之極。
馬擇飛說:“真的馬駝玉沒看過,怎麽知道手裏的馬駝玉是真的。”
黑禮盒雙手被鎖上手拷,被押走前,他嘴角微微翹起,對卓諾典說:“還有下一個。”
馬擇飛撿起耳機放入耳朵聽著,眼神困惑地望著廉航。
廉航看了看手機鎖屏的時間顯示,擡頭仰望蒼藍的天空,說:“袁百乎黑了拾音器,音訊被延遲四小時。你現在聽到的是……剛開庭不久吧?”
馬擇飛點了點頭,微笑地說:“你發來的短信,一字不假啊。”
廉航說:“尹詩又早就沒事了,遠程控彈剛拆除,不到半個小時。”
馬擇飛聽了後,臉上的微笑變得有些僵硬。
域山律所迎來了在工作日放假的第二天,電視正播放著白手套被民警逮捕的跟蹤報道,白手套涉嫌偷竊冰毒10公斤。
沙發上,馬遠商舉杯嘗了一口茶,問:“律所今天不開了?”
馬擇飛點了點頭,說:“前兩天咱們打得頭破血流,今天你跑來跟我喝茶。”
馬遠商說:“老爹剛走前,叮囑我們把你找回,可能覺得這輩子欠的不少。”
馬擇飛聽了後沈默地低頭想了幾秒,右手提起茶壺為馬遠商添茶,說:“你找個時間,家裏的馬駝玉拿去鑒定一下。”
馬遠商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他緩緩提起茶杯品了一口,越想越不對勁,忽然被茶水嗆到,整個律所回響著他的咳嗽聲。
看著馬擇飛得意的臉孔,馬遠商問:“你什麽時候換的?”
“你得去問奶奶,”馬擇飛說,“咱們在各自領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了,馬駝玉放哪也不差。”
馬遠商聽了後又被茶水嗆了一次。
這時,律所門被敲了敲,司馬舟信的父親司馬潘始走了進來,他問:“卓律師在嗎?”
司馬舟信從椅子站起來,皺著眉頭說:“你來找我還是來找卓律師?”
司馬潘始想了想,看了他許久,轉身離開,走出門之前,他側過頭對司馬舟信說:“樓下新開了一間海鮮館,去試試吧。”
此刻,卓諾典拿著小鐵鏟,在一塊枯敗的草地上埋了一顆種子,在他眼裏,這塊枯敗的草上像極了尹詩又的身體,渾身是傷,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她仍然處於昏迷狀態。
她的家人來訪,握起她的手對她講了很多話,她依然閉著眼,時間的湧流似乎與她斷開了關聯。
當她睜開眼、睜開眼之後偶爾拉開病房的窗簾,陽光與空氣特別新鮮,窗下那片枯敗的大草地早已長成了一片紫羅蘭的花海。站在花海的盡頭,尹詩又看到卓諾典正在身後,平靜而坦然地看著她。
某天,卓諾典接受了兩名來訪域山律所的記者采訪。
其中一名實習記者的發問顯得有點個性,他把記錄本放在桌面上,問:“您打官司敗過多少次?”
卓諾典回答:“跟我勝的次數有得比。我認識很多法官、檢察官,庭上面對面,庭下也能像朋友般交流,因為我們都有同一個目標。所以不在乎輸贏,而在於事實與量刑。”
實習記者拿起桌面上的筆記本,開始了正式的詢問:“您為什麽選擇律師職業,刑辯律師各方面要求很高。”
卓諾典回答:“性格使然吧,我小時候喜歡說正確的話,像個模仿的猴子。長大後喜歡說實話,像一只君子。老了以後,我希望正確話和實話都愛說,像個戲子。換句話來說,小時候好學,長大以後勇敢,老了以後智慧。”
實習記者記下後,問:“您的老師,目前為止您有消息嗎?”
“他應該還活著,這就足夠了,”卓諾典說,“現在他一定在為自己的理想奮鬥吧。”
記者記下後,問:“您覺得重刑會是罪人的最好歸宿嗎?”
卓諾典伸手朝著記者要了筆記本,在筆記本,他畫了一個平衡的天秤。
天秤兩側各放一個砝碼,一個砝碼標記著“正義”,一個天秤標記著“仁慈、尊重”。
“如果你要記下,我不作回答。只是我知道,時代潮流在往前。”卓諾典說,“還有,持著黑禮盒思想的會被時代抹掉。”
“您很樂觀?”記者問。
“不算吧,”卓諾典點燃一根煙,想了想,問,“我看起很樂觀吧?”
在一旁望著卓諾典的樣子,她開心地笑了起來,提起筆時神情又變得嚴肅,她在紙上寫:“為亡者譜頌挽歌,為正義編織椎手,正義審判不能缺乏律師的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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