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大漢城殘象Ⅹ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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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兩個月過去了,卓諾典和司馬舟信被物業管理和漢城手信以妨礙商業活動為由多次遭拒絕,直到他們揚言要申請人民法院來調取證據,才趕在開庭審理之前獲得調查大樓、大樓錄像資料的許可。
司馬舟信頗多感慨,調侃而言:“在某些人面前,好像出示律所證明、律師執業證書都沒什麽用。”
之所以等了兩個月,是因為卓諾典之前並不想以“申請人民法院或檢察院調查”的方式威脅保安,以後或許需要他們上庭為嚴怡作證,關系本來就很僵了,鬧得太僵不是明智之舉。
但後來卓諾典也有了跟司馬舟信差不多的感慨。
警戒線已從嚴怡辦公室移除,但卻另掛了重覆兩次的一行警示——所有員工禁止進入。老評委接待了他們,見面多次表示歉意,因為公司董事會明確規定發生兇案的房間暫時禁止人員進入。
卓諾典想知道比賽期間除了嚴怡之外還有哪些人擁有開啟《旗袍之翼》的鑰匙,他詢問了老評委,老評委告訴他們開啟任何一個作品都需要唯一的鑰匙,每個作品唯一的鑰匙由不同工員保管。
唯一能開啟《旗袍之翼》的鑰匙分到了嚴怡手中,鑰匙比賽未開始前兩天就已經由她保管了。
《旗袍之翼》被做手腳的時間無疑是在比賽開始之前,而絕不可能在鑰匙交給嚴怡之前,因為汞與鋁不可能在接觸兩天之後迅速反應。
由此可見,判斷嚴怡為“無辜”的同時,也要加以“共犯”的可能性考慮。
他們踏入了現場,卓諾典問:“胡雯屍檢報告的大概你還記得嗎?”
司馬舟信點了點頭,說:“胡雯36歲,屍長1.6米,死於比賽當晚10點45分至11點15分。死因後腦粉碎性骨折,生前兩大腿動脈被割開,兩腿上有多處刀傷。
胡雯死後被實施虐屍行為,嘴巴被膠帶封住,身體多處淤傷,是由車輪碾壓造成。”
房間內沾血的雙向木流車格外顯眼,司馬舟信指著車不敢相信地說:“真能開嗎?”
卓諾典說:“照片你也看了,屍檢你也念了。”
司馬舟信想起照片上,血把絲襪染透,旗袍紅更加鮮艷,血的菱形車輪印碾於地面。
由於兇犯用玄統的作品來回拖動胡雯的屍體,因而卓諾典嘗試把玄統的死納入其中思考——玄統的作品被胡雯剽竊,玄統被胡雯開車撞死,胡雯屍體被玄統制作的木車反覆拖碾,結果很直白,這是一場具有報覆性質的兇殺。
卓諾典想:“嘴巴被膠帶封住仍可發出聲音,貼吸音棉板是上了保險,本來可以隨手殺死胡雯,兇犯卻實行囚禁施虐,大概因為胡雯活著才能感受肉體的痛苦。”
“誰為玄統出了一口氣,是玄統的親屬還是好友。”司馬舟信一邊說著,一邊通過瀏覽器去搜了各大媒體報道。
玄統大師父母早逝,80年前,唯一的妹妹在饑寒交迫中死去,他一輩子也沒步入婚姻的殿堂。此外,媒體都沒有提及玄統身邊的好友。
卓諾典感覺很奇怪:“兇犯對胡雯以牙還牙具備一個前提,他不僅需要早點知道玄統被胡雯用車撞死,還需要知道玄統的屍體被拖、被碾壓。胡雯家藏匿玄統屍體這件事警察才剛查出。”
為此,司馬舟信說出了三個可能:“兇犯目睹胡雯行兇,又或者胡雯將犯罪事實告訴了他,也可能兇犯進過胡雯家。”
卓諾典問:“既然兇犯目睹胡雯行兇,為什麽沒有去阻止?”
“他沒目睹胡雯行兇?”司馬舟信問。
卓諾典沒有回頭,只是往前走。接下來去的地方是疑似兇犯逃出的兩扇窗戶。
卓諾典詢問保安為什麽其中一扇窗戶螺絲會上錯位置,這名保安不僅是案發當晚碰到的保安,兩個月以來還一直收到物業管理的指令禁止他們調查,脾氣自然不隨和,表示什麽也不知道,明顯是故意不知道。
卓諾典也有脾氣,但手裏說誇張點是緊捏著委托人的命,一旦失態,委托人的利益很可能受到不必要的失衡。
司馬舟信說:“那晚你當面拆穿他們偷懶,沒什麽錯。但以一名律師的身份要求自己的為人處事,不僅是智商要高,情商也要高。”
“也不知是不是我理解錯了,情商提高容易走附和他人的路子、失掉個性,”卓諾典說,“或許我最適合當律師,也最不適合當律師,只是我想當罷了。”
他說完便往窗探頭俯視,相比與夜晚,白天能見到樓下一塊草坪斜鋪在樓腳與公路之間。
這塊草坪可以說是這邊的樓群與公路的分界線,人朝著公路往草坪走下去是一段下坡路,坡長約三米。
人從一百多米高空跳下去,即使下坡草坪起到緩沖作用,如果沒有死也十有八九變為殘廢人。
司馬舟信的呼吸摻雜著淺促,他說:“去拷錄像吧,你那天就拷了一點。”
在司馬舟信的常識裏,這些可能沒有意義,即使他跟卓諾典一樣也聞到了那陣櫻桃木的臭味。
保安室內,卓諾典找到了當晚值班的兩位保安,詢問他們究竟接了誰命令,在哪裏找到胡雯的作品。
其中一個名為李鑒豐的保安坦言:“嚴小姐上去沒多久,一個女的用對講機跟我們說她是嚴怡,然後拜托我們去搬放在一樓樓梯口的作品,還得搬上舞臺。我看她一個女的挺可憐,舞臺發生的事我們這裏能聽到。”
卓諾典詫異不已,問:“你們確定那是嚴怡的聲音?”
“聲音有點雜,一開始真不知道是誰,一會才反應過來。”
卓諾典問:“就是說,你們不確定是嚴怡的聲音,後來了解對話內容之後才確定了?”
保安李鑒豐回答:“我只聽出她是個女的,那聲音又小又細,不太像嚴怡的,但是會說這些話的只有她。”
“按理說對講機只有保安才有吧?”司馬舟信問。
“自從上個月開始,每一層都有備,預防緊急情況。”李鑒豐說。
卓諾典側頭看了看掛在保安腰側的對講機,商標機型是BF-TD511,此品牌對講機不僅具備錄音功能,還具備定位功能。
他問:“能借你的對講機給我看一下嗎?”
保安李鑒豐正要從腰裏拿出,對講機卻被另一高個子保安硬生生推了回來,說:“抱歉,對講機不外借。”
“看都不行?”卓諾典問。
高個子保安說:“以為你是誰呀,給你們拷算是給足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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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舟信頗多感慨,調侃而言:“在某些人面前,好像出示律所證明、律師執業證書都沒什麽用。”
之所以等了兩個月,是因為卓諾典之前並不想以“申請人民法院或檢察院調查”的方式威脅保安,以後或許需要他們上庭為嚴怡作證,關系本來就很僵了,鬧得太僵不是明智之舉。
但後來卓諾典也有了跟司馬舟信差不多的感慨。
警戒線已從嚴怡辦公室移除,但卻另掛了重覆兩次的一行警示——所有員工禁止進入。老評委接待了他們,見面多次表示歉意,因為公司董事會明確規定發生兇案的房間暫時禁止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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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能開啟《旗袍之翼》的鑰匙分到了嚴怡手中,鑰匙比賽未開始前兩天就已經由她保管了。
《旗袍之翼》被做手腳的時間無疑是在比賽開始之前,而絕不可能在鑰匙交給嚴怡之前,因為汞與鋁不可能在接觸兩天之後迅速反應。
由此可見,判斷嚴怡為“無辜”的同時,也要加以“共犯”的可能性考慮。
他們踏入了現場,卓諾典問:“胡雯屍檢報告的大概你還記得嗎?”
司馬舟信點了點頭,說:“胡雯36歲,屍長1.6米,死於比賽當晚10點45分至11點15分。死因後腦粉碎性骨折,生前兩大腿動脈被割開,兩腿上有多處刀傷。
胡雯死後被實施虐屍行為,嘴巴被膠帶封住,身體多處淤傷,是由車輪碾壓造成。”
房間內沾血的雙向木流車格外顯眼,司馬舟信指著車不敢相信地說:“真能開嗎?”
卓諾典說:“照片你也看了,屍檢你也念了。”
司馬舟信想起照片上,血把絲襪染透,旗袍紅更加鮮艷,血的菱形車輪印碾於地面。
由於兇犯用玄統的作品來回拖動胡雯的屍體,因而卓諾典嘗試把玄統的死納入其中思考——玄統的作品被胡雯剽竊,玄統被胡雯開車撞死,胡雯屍體被玄統制作的木車反覆拖碾,結果很直白,這是一場具有報覆性質的兇殺。
卓諾典想:“嘴巴被膠帶封住仍可發出聲音,貼吸音棉板是上了保險,本來可以隨手殺死胡雯,兇犯卻實行囚禁施虐,大概因為胡雯活著才能感受肉體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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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統大師父母早逝,80年前,唯一的妹妹在饑寒交迫中死去,他一輩子也沒步入婚姻的殿堂。此外,媒體都沒有提及玄統身邊的好友。
卓諾典感覺很奇怪:“兇犯對胡雯以牙還牙具備一個前提,他不僅需要早點知道玄統被胡雯用車撞死,還需要知道玄統的屍體被拖、被碾壓。胡雯家藏匿玄統屍體這件事警察才剛查出。”
為此,司馬舟信說出了三個可能:“兇犯目睹胡雯行兇,又或者胡雯將犯罪事實告訴了他,也可能兇犯進過胡雯家。”
卓諾典問:“既然兇犯目睹胡雯行兇,為什麽沒有去阻止?”
“他沒目睹胡雯行兇?”司馬舟信問。
卓諾典沒有回頭,只是往前走。接下來去的地方是疑似兇犯逃出的兩扇窗戶。
卓諾典詢問保安為什麽其中一扇窗戶螺絲會上錯位置,這名保安不僅是案發當晚碰到的保安,兩個月以來還一直收到物業管理的指令禁止他們調查,脾氣自然不隨和,表示什麽也不知道,明顯是故意不知道。
卓諾典也有脾氣,但手裏說誇張點是緊捏著委托人的命,一旦失態,委托人的利益很可能受到不必要的失衡。
司馬舟信說:“那晚你當面拆穿他們偷懶,沒什麽錯。但以一名律師的身份要求自己的為人處事,不僅是智商要高,情商也要高。”
“也不知是不是我理解錯了,情商提高容易走附和他人的路子、失掉個性,”卓諾典說,“或許我最適合當律師,也最不適合當律師,只是我想當罷了。”
他說完便往窗探頭俯視,相比與夜晚,白天能見到樓下一塊草坪斜鋪在樓腳與公路之間。
這塊草坪可以說是這邊的樓群與公路的分界線,人朝著公路往草坪走下去是一段下坡路,坡長約三米。
人從一百多米高空跳下去,即使下坡草坪起到緩沖作用,如果沒有死也十有八九變為殘廢人。
司馬舟信的呼吸摻雜著淺促,他說:“去拷錄像吧,你那天就拷了一點。”
在司馬舟信的常識裏,這些可能沒有意義,即使他跟卓諾典一樣也聞到了那陣櫻桃木的臭味。
保安室內,卓諾典找到了當晚值班的兩位保安,詢問他們究竟接了誰命令,在哪裏找到胡雯的作品。
其中一個名為李鑒豐的保安坦言:“嚴小姐上去沒多久,一個女的用對講機跟我們說她是嚴怡,然後拜托我們去搬放在一樓樓梯口的作品,還得搬上舞臺。我看她一個女的挺可憐,舞臺發生的事我們這裏能聽到。”
卓諾典詫異不已,問:“你們確定那是嚴怡的聲音?”
“聲音有點雜,一開始真不知道是誰,一會才反應過來。”
卓諾典問:“就是說,你們不確定是嚴怡的聲音,後來了解對話內容之後才確定了?”
保安李鑒豐回答:“我只聽出她是個女的,那聲音又小又細,不太像嚴怡的,但是會說這些話的只有她。”
“按理說對講機只有保安才有吧?”司馬舟信問。
“自從上個月開始,每一層都有備,預防緊急情況。”李鑒豐說。
卓諾典側頭看了看掛在保安腰側的對講機,商標機型是BF-TD511,此品牌對講機不僅具備錄音功能,還具備定位功能。
他問:“能借你的對講機給我看一下嗎?”
保安李鑒豐正要從腰裏拿出,對講機卻被另一高個子保安硬生生推了回來,說:“抱歉,對講機不外借。”
“看都不行?”卓諾典問。
高個子保安說:“以為你是誰呀,給你們拷算是給足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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