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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消失的子彈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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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很快過去,卓諾典驚醒後發現自己竟然在法院的走廊長椅上睡著了,他查看時間,離開庭審理僅有10分鐘。

這幾天他忙得幾乎連飯都吃不上,幸好司馬舟信加入才使肩上壓力減輕了不少。

隨著意識逐漸清醒,他利用這10分鐘回顧案情,走廊轉角的那個房間走出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子,他的名字叫做錢古德————一位年輕有為的檢察官,是負責本案的公訴人之一。

錢古德突然在卓諾典面前停下,轉身俯視諾典,說:“我不是很懂,不懂這種案子你也接得下。”

卓諾典站起來微笑著說:“公訴方證據過硬是吧?”

卓諾典說完後,看到錢古德眼裏燒火,氣氛突然變得很緊張,他沒想到未上庭前他們之間把火藥味調得如此濃烈,要是在法庭上爆炸那就很難看了。

這時司馬舟信從大門伸頭進來,對卓諾典說:“快點!要開始了。”

卓諾典和錢古德才反應過來,司馬舟信見他一上臺,便對諾典說:“你們倆說的我都聽了,幸好我‘果斷’了一次。錢古德很優秀,正因為優秀,他有點性子。”

諾典看著錢古德,坦言:“我也有點小脾氣,但不是因為我很優秀。”

受了近一個月審訊,吳勝算已經累得不成人樣,被法警帶出時,他是一副搖搖欲墜的模樣。

這次審判長姓楊,一位女審判長,年齡四十多歲,卓諾典對她的了解並不多。

法庭調查階段開始了,錢古德有些分神,時不時盯著手表,且又往法庭大門看去。

審判長咳了咳嗓門,錢古德才回過神,接著對案件作出述說:

“7月15日上午8點45分,陳一路,男,55歲,被槍殺於建設路十字路口附近公交站。

司法鑒定表明,彈丸擊碎受害者左肋骨第5根進入身體,擊碎右肋骨第6根後穿出,心臟因肋骨碎片嚴重受創,引發腦死亡。除此之外,陳一路胸口有9處刀傷。

經辦案機關調查,被告人吳勝算身上沾有陳一路的血跡,且在其家裏搜出一把沾有陳一路的血跡的水果刀。

被告人持刀捅傷陳一路後再槍補,立刻乘公交車逃跑,為故意殺人。

我補充說明第一點,陳一路與被告人房屋緊緊相鄰,是鄰居關系,據證人所稱,案發前一天被告人與陳一路曾經在街口發生劇烈爭執,爭執緣由是被告人屢次往窗口丟垃圾,風吹至了陳一路家門口。據了解,他們發生爭執已不止一兩次了。

補充第二點,陳一路生前未退休時是國家接力賽運動員,曾經在奧運會男子4100米接力賽一舉奪得亞軍,對國家有著卓越貢獻。”

司馬舟信捂住麥克風,說:“錢古德補充的前一句向所有人暗示吳勝算是兇手,後一句兇手應該從重處罰,很有心機啊。”

審判長問吳勝算要不要說自己的想法,吳勝算依舊懵懵懂懂,不敢亂說話。

司馬舟信看了看吳勝算,又看了看諾典,他問:“這個案件你接下了,哪裏吸引了你,我能問一下嗎?”

諾典回答:“以後你會知道。”

接著,他把水槽的照片展示出,問公訴方:“作為兇器,水果刀以及手槍有沒有我方當事人的指紋?請公訴人如實回答。”

錢古德下唇頂住上唇說:“沒有,但無法說明他不是兇手。”

“按照公訴方的說法,我方被告‘槍補’陳一路後立刻乘公交車逃跑,那我方被告身上是否被檢測到射擊殘留物?”

“沒有,也許被告行兇時運用某種方法所以辦案機關檢測不到硝煙反應,”錢古德說,“尊敬的審判長,我方傳喚第一證人,諸位很快會清楚這是很有預謀的兇殺。”

待法警去傳喚證人時,錢古德再次盯著手表看,他又放眼望了望大門那邊。

司馬舟信也往大門那邊望去,說:“錢古德在等什麽?”

卓諾典說:“錢古德不淡定,可能公訴方有位重要證人缺席了。”

錢古德把一份公交車行程表交給卓諾典和書記員。這份表記錄了案發當天所有經過站臺的公交車的行程時間,從上面可以找到車牌號為粵A-B6880的公交車於8點45分的位置正好位於案發現場。

而直到8點50分為止並沒有其它公交車經過現場。

對此,諾典質疑般提問:“公交車難道沒有安裝攝像頭?”

錢古德解釋說:“不是所有公交車都裝了攝像頭,舊公交車尚未普及,而案發當時經過現場的公交車都沒有裝。”

林美琪,34歲,公交車乘客之一,職業本為高中語文老師,由於工作太辛苦,已經辭職,那天與吳勝算一樣,她也去面試拓智技術有限公司,也沒有收到第二輪面試通知。

林美琪戴著一個電子表,一副眼鏡,穿得正式,是很典型的高中老師。她作證前深呼吸一口氣,推了推眼鏡,看得出有些緊張。

她作證言:“我記得那天出門時晴空萬裏,完全沒有下雨的征兆,手機的天氣預報功能也顯示是晴天。公車駛至建設路十字路公交站時突然下雨打雷,我聽到了玻璃碎裂的聲音,當時下著雨那種聲音不是很大。我立刻擡頭往外看,一個穿著西裝的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子轉身面對公交車門,上來了,一個老伯倚靠站牌,在血泊中奄奄一息,他穿著白色背心,背心濕透了。”

錢古德對林美琪說:“首先感謝你肯盡一名公民的義務上庭作證。我問你,那個西裝的人你看清楚了嗎,他是誰?”

林美琪看著吳勝算,吳勝算也看了看她然後繼續低頭。

她對審判長說:“我很確定是他。”

錢古德問:“他當時除了西裝以外,還有什麽引起你的註意?”

“他上來前撐了傘,左手提了個公文包,兩只耳朵還戴著耳機,口裏嚼著口香糖。上車後,他夾出一團紙幣塞進去,我註意到他的衣領有血,不是很多,但很明顯。他的左手還拿著一個袋子,好像是半透明的,他在路途打開窗口扔掉了。”

錢古德轉而面對審判長,說:“證人林美琪說得很清楚,當時被告拿著一個半透明的袋子,如果用塑料袋包住手槍射擊,指紋和射擊殘留物會有嗎?”

司馬舟信聽到吳勝算在案發現場戴著耳機,竟然沒有告訴他和卓諾典,他默默嘆了一口氣。

戴著耳機可能什麽也聽不到……槍聲,玻璃碎裂的聲音,再加上撐了把傘,眼睛只顧著手表上的時間或者即將到達的公交車,背後發生的難以註意到。

“我不明白,為什麽他戴了耳機沒有跟我們說?”卓諾典抱怨地說。

“可能他經常戴,就像人們去逛街都要穿衣服一樣,如果你問他們去幹什麽了,你得到的回答只含‘逛街’一個關鍵詞,”司馬舟信湊近耳邊說,“看來我們還有很多事情不知道的。”

卓諾典問:“例如?”

“例如,面試時間十分緊急,為什麽他不乘出租車?”

卓諾典回答:“他覺得兩塊錢比十塊錢少五倍之多,只是他一直不好意思說。不過你說得很對,我們有很多事情不知道,不知道意味著離真相很遠。”

“辯護人,你現對證言提出異議嗎?”審判長已經不太有耐心了,聽她的語氣便感覺她想用法槌敲醒卓諾典和司馬舟信的腦子,責備他們不要替極似有罪之人作無罪辯護。

“證人林美琪,你當時只看到他拿著一個‘半透明的袋子’,但你到底還是說不出他拿的是什麽,不如我幫你回憶一下。”卓諾典拿出了一條小票以及一個U盤,U盤內有兩段錄像。

書記員將錄像放在檢辯雙方的大屏幕上,錄像時間是8點39分,吳勝算走進肯德基買了個漢堡包,一邊啃一邊走出去。

“他手裏拿著包裝漢堡的紙張,但被食用油塗了呈半透明。”諾典的目光從旁聽席轉至錢古德,說,“歸根結底,你看到他手中的塑料袋是因為你想他拿著塑料袋,就像證人根本看不到他口中嚼的東西卻又斷定它是口香糖一樣。”

緊接著,司馬舟信向證人補充說:“你剛才是這樣作證的,‘聽到玻璃碎裂聲立刻擡頭往外看,看到陳一路已躺在地上’,這說明了你沒有見到開槍的瞬間,也沒有見到陳一路倒下的瞬間。”

林美淇說:“對,到站前我小睡了一會,所以聽到玻璃碎裂聲遲了兩秒左右,才往外面看,當時我還看了電子表,AM8點45分45秒,這點不會有錯。”

司馬舟信問:“8點45分45秒,證人,你確定你沒記錯?”

林美淇說:“對,我很確信我沒記錯。”

法庭突然肅靜,旁聽席的註意力都放在辯護席。

而對面的錢古德突然持續擊掌,掌聲回蕩在所有人的耳朵。

審判長敲擊法槌:“請公訴人錢古德註意舉止行為。”

錢古德停止了掌聲,微笑地說:“尊敬的審判長以及人民陪審團,實在不好意思,我覺得兩位辯護人的辯論實在太精彩了,我有點激動,提醒辯護人一件事,證人有很多個,只見到玻璃破碎瞬間的證人,有。看到陳一路倒下瞬間的證人,也有。看到被告人開槍的……也有。”

司馬舟信眼裏露出一絲恐慌:“不妙,有證人見到我方被告人開槍。”

卓諾典卻很淡定,他問司馬舟信:“錢古德經常在法庭上擊掌吧?”

“是啊,但很多法官久而久之就習慣了,你可能也要習慣。”

卓諾典說:“我不習慣,我們這位審判長都不習慣,你看她的眼神。”

司馬舟信立刻擡頭看去,卓諾典說:“是不是看到了世界末日?”

審判長敲完法槌,視線立刻移到錢古德身上,她說:“現休庭20分鐘,請公訴人錢古德來這我這邊,我們坐下好好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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