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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魔術師紅角笛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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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破曉過後,法庭外面已經擠滿了人,人數可堪比每次看魔術表演的人數,更加生動可見粉絲的力量如此之大。

“卓律師,您覺得根據現有證據有可能將局勢逆轉過來嗎?”

“無可奉告。”司馬舟信說。

卓諾典則沒有理會一個記者。

“那麽司徒律師,請問您奔著何種判決結果?無期?死刑?緩刑?還是……還是”女記者頓時說不出話,她竟尷尬地笑了。

終於從擁擠的人群逃出來,步入刑事審判庭,卓諾典突然對司馬舟信說:“準備好,我們奔著‘無罪’判決來的。”

這一天,法庭座無虛席。

卓諾典看了一眼他的深藍色律師徽章,然後戴上,整理好著裝,笑容很自信。

庭審旁聽席上,十二位魔術當中,有7位到場了,卓諾典往下掃了一眼發現魔術師方術並沒有來。

接著,兩名法警把浣雪帶上來,她上半身穿著黃色的號服,一直擡頭望著審判長和人民陪審團,表情淡定從容。

這次尹潘繩擔任審判長,這位老人也像上次卓諾典見到他一樣健朗,目光閃爍,而檢察官是一個著裝較為傳統的男子,40歲左右,中山裝,戴著圓形眼鏡,頭發短而整齊。

司馬舟信與那位檢察官對視時,身體突然顫抖了一下,眼睛裝忙看著自己的瑞士手表。

“他是誰?”卓諾典問。

“一位很自負的檢察官,名字叫做潘始。”司馬舟信回答。

法槌敲響,庭審開始。

檢察官潘始作出陳述:“4月14日,被告李虹雪聯系非法販賣毒藥的供應商,購進毒鼠強幾十多克,在被害者煮午餐之前,把毒藥投入被害者準備的食物,兩小時後毒物發作致被害者死亡。”

接著潘始又作了關於證據方面的陳述:“證據一,毒藥是在被告房間發現的,證據二,被害者臨死前指明被告是兇手。”

審判長問:“被告人李虹雪,你現可以就犯罪事實進行陳述,你是否需要陳述?”

浣雪深咽了一口氣,說:“我只有一句話,我並沒有投毒。”

審判長問:“辯護人是否對證據有異議?”

卓諾典說:“我對證據二持有……”

潘始立刻打斷,說:“證據二不可能存在異議,讀過刑法的人都應該知道已經死去的人臨終前的話語就是決定性證據,基本上不會被質疑,放棄吧。”

“該死!”司馬舟信脫下眼鏡從桌上扔,諾典註意到司馬舟信的情緒從開始時就有點反常,但諾典不明白原因。

卓諾典反駁說:“死人活人還是半死不活的人都是人,只要是人就會說謊,而且,死者也有說謊的原因。”

潘始閉著眼睛,一臉不屑,他轉而說:“很遺憾,法律就是這麽規定的。”

卓諾典頓然說不出什麽來。

這時,司馬舟信把卓諾典臺前的麥克風推開,說:“我們質證方向有問題,不如換個地方吧。”

卓諾典撿起落在桌上的眼鏡,食指滑過鏡框後指尖留下油膩的汗液,對司馬舟信說:“你為什麽這麽慌張,不,與其說你‘慌張’,不如說你現在很恐懼,為什麽……”

司馬舟信說:“因為我了解司馬檢察官的思維模式。”

“剛才你說‘司馬檢察官’,他與你同姓?”

“他是我父親,行了吧?”司馬舟信說。

父與子分別站在檢辯方打起口舌之戰,這一幕很戲劇性。

卓諾典才明白這兩人從開始時對視的目光多少有些異樣,對於卓諾典來說那是說不出的感覺,但可以大概知道,這對父子的關系似乎不是很好,不然怎麽被允許同時站在這裏。

司馬舟信舉手發言:“對於證據一,我提出異議,你說毒藥是在被告房間發現的,那麽這種毒藥是什麽毒藥?”

司馬潘始說:“自己看,卷宗上寫得一清二楚。”

司馬舟信說:“很遺憾,浣雪購進的是鼠毒強,而毒死焦偉仁的是砒霜!”

旁聽席下開始響起雜音,法槌敲響後又平靜了,審判長正在核對兩則證據。

司馬舟信追問:“為什麽要從字眼上刻意隱瞞毒藥種類呢?”

這時司馬潘始笑了笑,說:“證據是辦案機關收集的,被告也是這麽說的,我也不知道哪個環節出錯了,但是被告投毒這一事實不會改變。”

卓諾典感覺到這次庭審很棘手,他估計司馬潘始早就料到他們會這麽說,鼠毒強和砒霜完全是兩碼事,司馬潘始不可能沒有註意到。

司馬潘始繼續說:“毒藥是在被告房間發現的,這一事實也不會改變。”

卓諾典立刻反駁:“毒藥是在被告房間發現的,可是被告卻不知道毒藥種類是什麽,這顯然有違邏輯,更神奇的是,我方被告被捕後是完全不知道外界信息的,但是經歷了審訊竟然知道了焦偉仁是被毒死的,還知道了焦偉仁是被鼠毒強毒死的,這其中必有蹊蹺。”

審判長敲響法槌,他看了看辯護人,又看了看公訴方,說:“這的確是個有趣的地方,被告人當時在場,焦偉仁被毒死還是可以判斷出來的,但是得知被什麽毒死了就有點難了。”

司馬潘始提了提眼鏡,露出笑容,說:“審判長,你知不知道,辯護人實際上在偷換概念,‘被告人不知道毒藥種類’這一事實還未確立,沒有什麽可以證明她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你們竟然予以肯定,這是不是有點違背公義啊?”

“我說的是真的,我沒有投毒。”浣雪突然插上一句話。

司馬潘始搖了搖頭,眼光像看待一個囚犯一樣看著浣雪,他對浣雪說:“殺人犯一開始都說自己沒有殺人,搶劫犯一開始都說自己沒有搶劫,但是他們在決定性證據面前都會乖乖低頭認罪,而你還在嘴硬。”

審判長頓時啞口無言,法庭上下一片死寂,卓諾典和司馬舟信眼中只有司馬潘始在此刻露出的捉摸不透的笑。

卓諾典此刻更加意識到,司馬潘始的邏輯很嚴謹。

司馬舟信對諾典說:“想在司馬潘始面前前進一步,沒有證據如同飛蛾撲火。”

卓諾典這時笑了,笑得很奇怪,他說:“你為什麽沒有叫他‘父親’,他是你引以為傲的父親?他很出色。”

司馬舟信苦笑著說:“他一直想我成為一名出色的檢察官,像他一樣,但我內心真正向往的是律師職業,我想開一間律師事務所。還有一件事使我對他恨之入骨,母親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病逝了,站在我們對面的那個男人,他那時候竟然不在她的身邊,而我還一直不知道我母親的死。”

卓諾典說:“雖然對於你的家庭瑣事我沒有資格評論,但對你而言這場審判就是證明自己的時候。我們的目標不僅是‘無罪辯護’,還要控告4年前殺害紅角笛的真兇!”

卓諾典望著司馬潘始,淡笑著說:“被告是否知道毒藥種類這個問題,讓證據來回答,在我方當事人房間找到的裝有三氧化二砷的塑料袋上面卻沒有檢查出任何人的指紋,也就是說,這個裝著砒霜的塑料袋也有可能是別人放進去的。

十二位魔術師當中誰也沒有不在場證明,也就是說誰都有可能進入被害者或者我方當事人的房間,例如這個人……是被害者本人呢?”

司馬潘始搖了搖頭,說:“不可能,被害者不會這麽做,辯方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

司馬舟信說:“我們已經找到了證據,想不到像你這麽嚴謹的人也有忽略之處。”

審判長說:“辯護人請出示證據。”

司馬舟信將幾張照片交付書記員,照片上是一塊深綠色橡皮泥,橡皮泥印著半塊鑰匙印。

卓諾典自信地看著司馬潘始,說:“橡皮泥是在被害者房間的一個角落找到的,你猜一下,如果按這個模打磨出一條鑰匙,這條鑰匙可以開誰的房間門,被害者的還是我方當事人的?”

審判長聽完後委托書記員拿出十二條鑰匙,一條一條對比上面的匙齒,法官很細心,所以這一過程用了近45分鐘時間。

最後,審判長敲響法槌,說:“按照辯方的說法,如果按橡皮泥上的模打磨出一條鑰匙,這條鑰匙可以開的門……就是被告人李虹雪的房間門。”

旁聽席下一片噪音,人們交頭接耳討論起來。

司馬舟信大聲吼著說:“也就是說,毒殺焦偉仁的就是焦偉仁本人,他出於某種原因將自己的死亡致因故意嫁禍於我方當事人!”

司馬潘始脫下眼鏡,往圓形鏡片上吹了一口氣,說:“這我就不明白了,一位出色的魔術師為什麽要將自己的死亡致因嫁禍給另一個人,顯然有違於常理。”

“我這邊有一項證據直接表明被害者有這麽做的動機,”卓諾典拿出在被害者房間發現的筆記本,說,“本子上的指紋經鑒定證實屬於焦偉仁,筆記本每一頁有兩個,算下去一共有1461個‘aou’,從2013年4月20日到2017年4月20日,一共1461天,而每隔4年一次,4月20日是紅角笛表演的日子。”

審判長說:“等一下,‘aou’是什麽意思?”

司馬舟信作出解釋:“4年前焦偉仁的哥哥焦勝甲留下的死亡訊息,與我們當事人的微博昵稱‘aou魔輪之語’有相似之處,但不能等同。”

審判長翻著卷宗,思索了幾分鐘,說:“明白了,焦偉仁以為被告就是4年前殺害他哥哥紅角笛的兇手。本案真相已經水落石出……”

“等等,”司馬潘始說,“說不定焦偉仁偷偷走進李虹雪的房間,並非為了嫁禍,而僅是做了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例如偷窺。我這邊有一份關於焦偉仁的案底。”

書記員將卷宗傳到大屏幕上。

卷宗大概內容:1995年6月1日兒童節當天,焦偉仁在街上當眾性騷擾兩名少女,一名少女16歲,一名8歲,焦偉仁被警察拘留,由於情節較輕,兩天後釋放。

1997年1月24日,焦偉仁在公交車上性騷擾一名年齡17歲少女,但被司機及時阻止。

司馬舟信看完後,他覺得要是自己是女性的話第一反應肯定是焦偉仁死有餘辜,但他回過頭來又覺得這分明是公訴方實在沒辦法才使出的伎倆,然而,這種伎倆還能起到一定作用。

他們聽見司馬潘始說:“基於此,我認為焦偉仁偷偷走進李虹雪的房間,也可能做了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何況辯方從一開始就沒有給出起關鍵作用的證據。”

審判長說:“我們將作進一步調查。”

卓諾典意識到自己不可能在這一步退縮,對方現在什麽心態他心裏有數,只能在此刻給予司馬潘始最後一擊。

“我反對,”卓諾典說,“諸位尊敬的法官,有說服力的證據我已經展示出來了,相信各位心中有數,另外,我請求法院重新安排鑒定沾在那塊深綠色橡皮泥上的顆粒,如果能鑒定出來,我相信真相即可大白。”

審判長宣布延期審理,開庭時間是八天後早上。

待旁聽人員離去,司馬舟信轉身離開時,卓諾典看到司馬潘始微笑著,笑容和藹,與他剛剛站在公訴席上露出的表情差異很大,他此刻眼睛紅潤了,隨後也轉身走了。

卓諾典低下頭沈默下去,此刻的法庭,比任何時候都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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