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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六富豪案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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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為什麽要將死者的十根手指切下來,此案為仇殺案嗎?諸多問題像迷霧一樣侵入諾典的思路裏面。

當卓諾典和其它服務生找到姚婷時,他才真正意識到,一艘觀光游輪已經淪為了封閉的屠宰場。

姚婷全身赤裸仰躺在浴室中,臉右半部被捅得血肉模糊,雙眼被挖了,身上所戴的名貴首飾全都插在她的口中並從她的臉上串出去,那些鮮血還沿著從那串卡在牙齒的珍珠手鏈間斷滴下去,頸部流出的血已經爬滿了一地。

姚婷死亡原因與禿頭男趙明聰一樣,被刀子從頸部割破,但是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兇器。

諾典察覺到姚婷頭發也是幹的,他不禁問:“兇手如果是我們裏面的人,下過水很難避免頭發不被弄濕,真的是游輪以外的人嗎?”

接著小二和諾典查客房的床,發現死者手提包和衣服淩亂堆放在一起,連內衣和內褲都扔在床腳下。

一句話從諾典的心裏面蹦出來:“這女人的生活也糟糕,與她的性格一個樣。”

諾典打開了姚婷的旅行箱,裏面藏的東西並不多,只有兩包膨化零食,女性化妝品以及一些必要的證件。

卓諾典從中取出一支口紅,目不轉睛看著上著的商標,他楞住了。

“怎麽了?”小二問。

“這個商標我從來也沒有見過。”諾典立刻查了其它化妝品的商標,用手機上網查詢時卻發現這些化妝品都是“地攤貨”。

“毫不誇張稱姚婷是一名千金小姐,但千金小姐怎麽用了地攤貨了?”諾典百思不得其解。

這時小二指著貼在墻上的一個掛鉤,他說:“我記得這邊有兩個掛鉤,怎麽不見了一個?”

這個房間本來是諾典的,上游輪時諾典並沒有帶任何行旅來,他來過自己的房間躺下休息了一會。先掛了衣服然後躺在床上,當時的確有兩個吸盤掛鉤,現在檢查了地面什麽都沒發現。

經理得知又有一個人死在這裏,他摸了幾下手機,猶豫著要不要打個電話出去,然後走去對諾典說:“我正想去詢問每個人的不在場證明。另外,你得要查清楚兇手是不是爬上來的。”

“你去詢問不在場證明,你的員工都要詢問,我和小二回露天泳池那邊看看。”

為了保護現場,經理把姚婷的房間鎖上了,他嘆了一口氣,說:“要是早些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我就不接他們的定單了。”

禮盒主人的影子又湧上諾典的腦海,發生的這些事多多少少都與他有關系,諾典回過神來,現在除了破案之外毫無其它選擇,他隱約感覺到這場屠殺還沒有完。

再次走於現場,看到那十只斷指,諾典當即想到從血肉中串出的首飾。

諾典閉眼,說:“躲在死亡背後的是動機,如果兩具屍體出自於同一雙手,那麽有一個共同點。禿頭男趙明聰會不會很喜歡賭博呢?”

“為什麽這樣說?”

諾典回答:“姚婷喜愛用名貴的化妝品打扮自己的臉,也喜歡用奢侈的首飾裝扮自己,她死後毀容,首飾串在臉上,所以我才問了剛才的問題。”

“聽你這麽說我總感覺還會有人被殺。”

諾典手微微顫動,電筒光照在護欄底下,一個半徑約為4cm的透明吸盤鑲在縫隙間,這個發現使諾典往手套裏面猛吹了一口氣。

諾典聞到透明吸盤上有牙膏味,他說:“有牙膏的味道,這個或許屬於姚婷房間不見的那個掛鉤。”

小二說:“不一定,這種吸盤在所有房間裏面也有,都連著掛鉤,這個應該是以前的游客中有小孩子拿來玩落在這裏了,不然誰會拿這種東西玩呢?”

諾典理了一下他三七開分的頭發,說:“這種吸盤的掛鉤起碼可以掛上5斤的物體了。你們貼掛鉤時會不會塗點牙膏呢?”

“所以我才說是小孩子才幹的事,我來了這裏4,5年,我知道客人需要放置物品的時機。不僅客房的,所有房間和公共場所的掛鉤都是我貼上去的,我不會將牙膏塗上去。”

“適量的牙膏反而可以使吸盤貼得牢固,這個掛鉤並非小孩子弄的,它不但沒有在不破壞吸盤的情況下去掉了與之相連的掛鉤,而且很可能刻意從另一個兇案拿到這裏來,而這裏也是兇案現場。”諾典腳步挪向其它地方,他說:“如果它在這裏被使用過,那個地方應該也會殘留一點點牙膏,但也可能被鞋磨去了,可是我總感覺哪個地不太對勁。”

諾典和小二又搜過禿頭男的房間,但他的手機仍然沒有找到,諾典的腦海中不禁產生了兩個疑問:“難道手機被兇手處理了嗎,為什麽兇手必須處理死者的手機呢?”

諾典回到餐廳時,經理已經詢問完所有服務生,他見到卓諾典便交了三份錄像帶給他,並且稱攝像頭是前不久發生了盜竊事件才裝上來的。

游輪上只有三個攝像頭,在樓層間移動肯定會被攝像頭錄下,三個攝像頭分別裝在一二三樓的梯口。

由上往下來看,露天游泳池所在的樓層是第一,餐館等各種娛樂項目所在的第二,客房的第三。走上游輪時是先來到第二層的。

諾典首先調出第三層下樓梯口的錄像,但他發現所有人離開後便沒有回來了,從錄像中可得知朱英媛先從他們身邊路過,禿頭男趙明聰,中年女人任紅,老男子薛忠,大胖子,這五個人按順序從監控範圍走過去,諾典記得當時他和小二一直在姚婷房前說話,說完後他們兩個一起離開前往餐廳,最後走的是林雄藍。

調查第一層樓梯口錄像發現,上露天游泳池那一層的人首先是,禿頭男趙明聰,服務生,老男子薛忠,朱英媛,中年女人,以外就沒有了其他人了。

他們下來的順序也一樣,只是禿頭男趙明聰永遠也下不來了。

諾典列出這些之後,已經大體把握了案情的真相,但並不完全。

從經理那得知了一半以上游輪工作人員的不在場證明被確立,而且也從錄像中得知了一些確定的事實,諾典還打算親自詢問四位富豪。

第一人是林雄藍,他表情很無所謂,並沒有認真對待這一次詢問,見到卓諾典就反問:“在你詢問我之前,你先告訴我你們怎麽確立不在場證明?你們連死者的死亡時間都不太清楚,這樣做毫無意義。”

“比起不在場證明,我覺得有一件事更重要。”諾典那雙手肘撞在桌子上,雙手合攏,神情嚴肅地望著他。

“什麽事?”

“來這裏為了什麽?你們六個人根本就不情願聚會。”

“我不知道,我並不是主辦人。”

“那是誰啊?誰這麽不簡單能夠讓你們走在一起,他比你們都厲害還是你們受到威脅了?”

“別亂猜。我……”

“你看看外面整個珠江岸燈光都很燦爛,但沒人知道這邊成了屠殺場,經理很固執,他根本沒想停船。我從兩具屍的共同點分析出兇手的目標是你們6個人,現在已經死了兩個人,難道你還要掩飾到什麽時候?”

“這些細節你都知道了啊,不可思議。”林雄藍低著頭,似乎在考慮。卓諾典此刻停止了說話,他從窗子望過繁華的那邊,游輪的乘客好像有些失落。

林雄藍咽了口水,說:“我只能告訴你部分,其它的,你自己去把握。16年前,我們6個人是一個房地產集團的主要合夥人,後來因為發展觀念不同而拆散了,這是根本原因,但主要導火線卻是一件與之聯系甚小的事。這件事足以讓我們6個人坐牢,但最後並沒有。辦案機關由於證據不足沒有立案。”

“是不是有些人不太滿意辦案機關的態度?”

“對。那時候我們6個人都看不慣彼此的決策,而這件事更使我們的關系火上澆油。與邀請函一並送來的信裏面列出了報覆性的威脅,以及主辦人的要求。”

“他想要什麽?”諾典問。

“錢,現金。我們每個人必須帶10萬來,只要這樣才可以平息一切。”

“你們6個人一共給60萬,這個尷尬的數目還買不起一層中等的商品房。”

“什麽意思?”

卓諾典尷尬地笑了笑,說:“都已經死了兩個人,我認為兇手要你們償還的不是錢,而是血。那60萬只是將你們打發來的幌子,而你們以為交了錢就可以走人。”

“我們的確很恐慌,我能從其餘的三個人眼中看得出。”

“16年以來,自從發生那件事後,你們還經常見面嗎?”

“我們害怕見面,你應該懂的。”林雄藍說。

“無論如何,我都想知道16年前發生了什麽。”

“無可奉告。”林雄藍說的時候很果斷。

林雄藍走了之後,經理從轉角走出來,面色看上去已聽完這次審問。

“他大概害怕你查出16年前的真相,畢竟一個新手4連勝的故事並非偶然。”經理說。

卓諾典微微一笑,說:“其實判斷辯護的勝與否,是以辯護人是否達到目的為判斷標準的,我倒是不在乎外界的判斷標準是什麽。”

經理說:“那你知不知道兇手是誰呢?”

“我已經知道其中一個案件的全部了。”卓諾典轉身遙望黑暗的天空,餐廳外那蒼白的掛燈在他的嘴角邊抹上一縷黯淡的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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