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血屍來自天空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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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屍檢報告已經出來了。死亡時間為今天淩晨0:15點至淩晨1點死亡,死因為後腦被鈍器重擊,並且死者生前身體多處曾遭受刀傷,除此之外並無其它傷跡,屍體體重為120斤。
廉航接到屍檢報告並召開了小組會議,他開始就說:“昨天晚上是星期日,在上星期五的那場大雨過後,這座場城市局部也沒下過大雨……可以證明一件事,屍體並不是從房子下層運上來的。”
有個女刑警不太同意這種推測,她望著廉航,說:“那難道還像快遞打包那樣空運過來的嗎?我告訴你那樣子郵費肯定很貴。”
“那我們試著從她平時能接觸到的人開始找吧。”
二十分鐘過去了會議終於結束,廉航雖然有些沮喪但他保持著以往的神態,回來時竟然看到卓諾典仍在沙發上睡覺。
但當他走近沙發時,卓諾典睜開眼說:“你整理一下,把房子旁邊那條高速公路的錄像文件拿過來吧,找一下昨天晚上12點至淩晨2點的錄像。”
這時廉航才知道卓諾典一直聽了會議內容,他問:“我們組員調查過那段高速公路,案發現場周圍並沒有錄像設施啊。”
卓諾典回答:“我們並不需要那個地方有錄像設施,只需要兩個錄像地點的錄像,看看能有什麽發現。”
廉航點點頭,他拿出從屍體手中找到的螺母,連同取證袋都扔給了卓諾典,問:“經化驗,這東西除了沾著死者的指紋和血,還沾有少量混凝土之外沒其餘的了,可它能說明什麽嗎?”
“說明了血屍真是從天而降啊。”卓諾典邊玩手機邊說。
“你也別賣關子了。難道屍體真的是用快遞空運過來的?”
此刻卓諾典已拿到錄像文件,他說:“廉大隊,你又認真了。要是那樣子你一定要去誇一誇某所快遞公司的服務態度。”
廉航不解,他又問:“那是人手拋過去的?”
“死者凈體重是120斤,如果加上衣服,粗繩和其它物品,那肯定有125斤吧。如果兩個壯漢一個挽著被害者的手,一個挽著腿,將一個125斤的人在相同高度的兩個地方之間拋4.5米以上,如果有一天你能見到這條完美拋物線那一定是吉尼斯新記錄。”
廉航聽完後想了幾分鐘,他突然站起來說:“對了,會議中還有一個猜想被提出了,兇手很可能是鄰居,他用的應該是木梯,利用木梯背著屍體爬上去,然後把屍體輕放到別人的屋頂上,這也能解釋屍檢時沒發現任何傷跡。作案之後將梯子燒掉了,所以我們在檢查鄰居屋子裏面時連梯的影子都沒找到。”
卓諾典搖了搖頭,他說:“開始時我也想到用了木梯,不過你想想,如果每層樓的高度為3米,周圍房子的屋頂都比屍體所處的高度矮6米以上,而且房子之間還有距離,那你知道比6米還高的木梯究竟有多高多長,它便於從屋中拿出來或收回屋裏面嗎?”
廉航低聲說:“不太可能,木梯像兩層樓那麽高那應該是以前維修電工用的工具,但剛才我們查過那個地方,根本沒人當過電工。”
“再試下回想現場就能發現背著屍體從木梯爬過去是一件很冒險而且很困難的事,因為一不小心會滑下墜樓。最後一點,屍體手中的螺母你如何解釋,它曾經是鑲在木梯裏的嗎?不太可能,因為它沾著混凝土,而且它是此案的關鍵。你現在拿錄像資料去我家吧!公安局的播放設施並沒有我那裏齊全。”說完後他便匆匆走出去。
諾典的住處其中一個房間被他稱為“多媒體放映室”,在房間的一邊,十多臺顯示屏圍成一輪圓弧,每臺顯示屏都播放著一段錄像。
“餵,你又不開燈,又把錄像分成幾段一起看啊,這樣我會很頭疼啊。”廉航抱怨地說。
“這樣子效率高。我們拿回的錄像來自兩個地點,都是0點至淩晨2點的錄像,把它們分別分成5份放到顯示屏上,我看這個地點的車輛,你看另一個地點的,記下每個車牌號碼以及出現的時間。”
廉航一把抓住卓諾典,說:“且慢!我檢查的錄像不用分五段那麽多了,我自己來分就好。”
卓諾典點點頭,說:“我先去啃塊巧克力。”
廉航看了看手表,都已經淩晨1點了,他終於忍不住問:“我餓了,有泡面嗎?”
卓諾典皺了皺眉頭,說:“方便面和肯德基都是我最討厭的食品。”
不到四十分鐘,諾典已經記錄了所有車牌號碼以及它們出現的時間,而廉航還拿著遙控器和記錄本,他的耐心幾乎耗盡:“明天一早死者家屬會來局裏面,到時候也許能找到嫌疑人了。”
卓諾典將一杯熱咖啡放在桌上,說:“明天很可能已經破案了,如果今晚我們能認真點找出開得很慢的車。”
“好好好,我照做就行了。”
一個半小時後,廉航早就躺在地上睡著了,呼嚕聲像火車的鳴笛聲震動了整個放映室。這時,卓諾典已經計算出在0點至淩晨2點通過的所有車輛的平均行駛速度,他說:“找到了。車牌號粵S-18653————這輛車昨天晚上行走的平均速度不超過1.5米,在高速公路上顯然這不可能,除非在中途停過。”
得知了嫌疑人的車牌號,找到他本人容易得多。根據新整理出的線索,第二天中午,廉航和卓諾典查出車的去向,被索引到與案發現場隔了一座城市的一所房子前面。
不出所料,車牌號為粵S-18653的車子停放在門口。
卓諾典對廉航說:“這輛車曾經裝運過渾身帶血的屍體,很可能留下了證據。為了防止打草驚蛇,我們還是先檢查一下。”
卓諾典拿出工具袋並戴了手套,不到三分鐘就把車後箱的鎖打開。
看到諾典開鎖時幹凈利落,廉航不禁問他:“你這跟誰學的?我以前都不知道你還會這個。”
“愧疚啊,你不知道的東西好像還很多。”
車後箱還沒有打開,卓諾典已經聞到了裏面散發的少量血腥味。
“你誰啊!”
“幹嘛動老子的車。”
4個男子不知從什麽地方冒出來,一步步接近這邊,他們長得很壯碩。
廉航拿出工作證吼著說:“我們是警察,你們涉及一起兇殺案。”
“他們好像聽不懂啊。2個對4個怎麽看也不像人民法庭那樣公平嘛。”卓諾典小步後退。
“這時候你竟然想到法庭,能活著回去就不錯了。”廉航也後退了一步。
其中一個男子伸手摸進口袋,黑色的槍支被抽出一半,飛刀已經貫穿了他的手掌,血一滴滴撞在水泥地上,其他3名男子神互相對視著,似乎在猶豫了。
卓諾典微笑著說:“如果再不配合我們,下一刀只能去殯儀館讓遺體化妝師給你們縫針了,不再是去趟醫院就能解決的事。”
廉航早已舉起手槍,他說:“死心吧。我們的後援也來了。”
這時,他們中間走出一個男子,他的臉上有一條刀疤,而且笑得很得意,他說:“你們強行搜查他人的物品顯然侵犯了隱私權。我也不明白剛才你在說什麽,我們什麽都沒幹,只是過來看看我們的車子而已。”
卓諾典接近那個男子,說:“你們的底氣來源於你們拋屍的手法,盡管車後箱裏面被害人的血跡還沒有清理。”
刀疤男子聽完後面無表情,眼神失焦。
廉航頭側過他的耳邊,問:“看來證據都找到了,我還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拋屍的。”
諾典微笑著,說:“屍檢報告上也說得很清楚,屍體除了致命傷和刀傷以外,並也沒有其它傷跡,說明了屍體根本不是拋過來的,而是移過來的。現場只有一樣東西可以在同一高度將屍體移過來,那就是高速公路必須要有的東西————高度足足5.5米以上的路燈,而屍體手中的螺母來自路燈腳下,它與螺絲,水泥的護欄一並固定路燈的根基部。”
“但是從屋頂望過那條高速公路,附近根本就沒發現路燈。”
“對,所以你們解不開這個謎,從那條路往回走20米左右原本就有一個了,住在那裏的人也不會察覺那裏沒了一柱燈,這都因為小山擋住了視線。我估計那柱燈已經被拆了扔到山下了。周圍沒有監控,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也甚至可以在白天用工具光明正大破壞根基,到了晚上再移屍。這就是全部真相了。”
卓諾典說完時,警方早已包圍這裏。
回去的路上,廉航抽了幾根煙,他說:“案件發生以後,我們小組會議前後一致認為兇手是本地人。我有一點不是很明白,這個作案手法本地人也能做到啊。”
卓諾典望著車窗外一排一排往倒的樹木,他說:“高速公路夜裏也有汽車來回,例如貨車,東莞有港口,從廣州去東莞的貨車很可能連夜經過那條高速公路,所以我猜到了即使在夜裏也會有汽車頻繁駛過。為了在路中央做事情而不被人懷疑,他們只能穿上修路工人穿的反光工服和擺上修路的安全標志,把車子停在路中央,查清車牌與去查兇手是內地人還是外地人沒什麽關系而與個人智商有關。”
廉航聽完後立刻剎住車,對諾典說:“滾出去!今晚上你自己坐出租車回去吧。”
經審訊,四名男子事先綁架被害者張玲玲,目的為勒索其父親張簿,張簿表示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拿出60萬,最後能借的都借了但他在約定時間只能先付40萬現金,四名男子接到現金40萬,之後卻打算撕票逃匿。
女孩張玲玲因身受多處刀傷,失血過多致昏迷不醒,她後來卻在路燈下醒過來,其中一名男子拿起扳手真正結束了她僅25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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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航接到屍檢報告並召開了小組會議,他開始就說:“昨天晚上是星期日,在上星期五的那場大雨過後,這座場城市局部也沒下過大雨……可以證明一件事,屍體並不是從房子下層運上來的。”
有個女刑警不太同意這種推測,她望著廉航,說:“那難道還像快遞打包那樣空運過來的嗎?我告訴你那樣子郵費肯定很貴。”
“那我們試著從她平時能接觸到的人開始找吧。”
二十分鐘過去了會議終於結束,廉航雖然有些沮喪但他保持著以往的神態,回來時竟然看到卓諾典仍在沙發上睡覺。
但當他走近沙發時,卓諾典睜開眼說:“你整理一下,把房子旁邊那條高速公路的錄像文件拿過來吧,找一下昨天晚上12點至淩晨2點的錄像。”
這時廉航才知道卓諾典一直聽了會議內容,他問:“我們組員調查過那段高速公路,案發現場周圍並沒有錄像設施啊。”
卓諾典回答:“我們並不需要那個地方有錄像設施,只需要兩個錄像地點的錄像,看看能有什麽發現。”
廉航點點頭,他拿出從屍體手中找到的螺母,連同取證袋都扔給了卓諾典,問:“經化驗,這東西除了沾著死者的指紋和血,還沾有少量混凝土之外沒其餘的了,可它能說明什麽嗎?”
“說明了血屍真是從天而降啊。”卓諾典邊玩手機邊說。
“你也別賣關子了。難道屍體真的是用快遞空運過來的?”
此刻卓諾典已拿到錄像文件,他說:“廉大隊,你又認真了。要是那樣子你一定要去誇一誇某所快遞公司的服務態度。”
廉航不解,他又問:“那是人手拋過去的?”
“死者凈體重是120斤,如果加上衣服,粗繩和其它物品,那肯定有125斤吧。如果兩個壯漢一個挽著被害者的手,一個挽著腿,將一個125斤的人在相同高度的兩個地方之間拋4.5米以上,如果有一天你能見到這條完美拋物線那一定是吉尼斯新記錄。”
廉航聽完後想了幾分鐘,他突然站起來說:“對了,會議中還有一個猜想被提出了,兇手很可能是鄰居,他用的應該是木梯,利用木梯背著屍體爬上去,然後把屍體輕放到別人的屋頂上,這也能解釋屍檢時沒發現任何傷跡。作案之後將梯子燒掉了,所以我們在檢查鄰居屋子裏面時連梯的影子都沒找到。”
卓諾典搖了搖頭,他說:“開始時我也想到用了木梯,不過你想想,如果每層樓的高度為3米,周圍房子的屋頂都比屍體所處的高度矮6米以上,而且房子之間還有距離,那你知道比6米還高的木梯究竟有多高多長,它便於從屋中拿出來或收回屋裏面嗎?”
廉航低聲說:“不太可能,木梯像兩層樓那麽高那應該是以前維修電工用的工具,但剛才我們查過那個地方,根本沒人當過電工。”
“再試下回想現場就能發現背著屍體從木梯爬過去是一件很冒險而且很困難的事,因為一不小心會滑下墜樓。最後一點,屍體手中的螺母你如何解釋,它曾經是鑲在木梯裏的嗎?不太可能,因為它沾著混凝土,而且它是此案的關鍵。你現在拿錄像資料去我家吧!公安局的播放設施並沒有我那裏齊全。”說完後他便匆匆走出去。
諾典的住處其中一個房間被他稱為“多媒體放映室”,在房間的一邊,十多臺顯示屏圍成一輪圓弧,每臺顯示屏都播放著一段錄像。
“餵,你又不開燈,又把錄像分成幾段一起看啊,這樣我會很頭疼啊。”廉航抱怨地說。
“這樣子效率高。我們拿回的錄像來自兩個地點,都是0點至淩晨2點的錄像,把它們分別分成5份放到顯示屏上,我看這個地點的車輛,你看另一個地點的,記下每個車牌號碼以及出現的時間。”
廉航一把抓住卓諾典,說:“且慢!我檢查的錄像不用分五段那麽多了,我自己來分就好。”
卓諾典點點頭,說:“我先去啃塊巧克力。”
廉航看了看手表,都已經淩晨1點了,他終於忍不住問:“我餓了,有泡面嗎?”
卓諾典皺了皺眉頭,說:“方便面和肯德基都是我最討厭的食品。”
不到四十分鐘,諾典已經記錄了所有車牌號碼以及它們出現的時間,而廉航還拿著遙控器和記錄本,他的耐心幾乎耗盡:“明天一早死者家屬會來局裏面,到時候也許能找到嫌疑人了。”
卓諾典將一杯熱咖啡放在桌上,說:“明天很可能已經破案了,如果今晚我們能認真點找出開得很慢的車。”
“好好好,我照做就行了。”
一個半小時後,廉航早就躺在地上睡著了,呼嚕聲像火車的鳴笛聲震動了整個放映室。這時,卓諾典已經計算出在0點至淩晨2點通過的所有車輛的平均行駛速度,他說:“找到了。車牌號粵S-18653————這輛車昨天晚上行走的平均速度不超過1.5米,在高速公路上顯然這不可能,除非在中途停過。”
得知了嫌疑人的車牌號,找到他本人容易得多。根據新整理出的線索,第二天中午,廉航和卓諾典查出車的去向,被索引到與案發現場隔了一座城市的一所房子前面。
不出所料,車牌號為粵S-18653的車子停放在門口。
卓諾典對廉航說:“這輛車曾經裝運過渾身帶血的屍體,很可能留下了證據。為了防止打草驚蛇,我們還是先檢查一下。”
卓諾典拿出工具袋並戴了手套,不到三分鐘就把車後箱的鎖打開。
看到諾典開鎖時幹凈利落,廉航不禁問他:“你這跟誰學的?我以前都不知道你還會這個。”
“愧疚啊,你不知道的東西好像還很多。”
車後箱還沒有打開,卓諾典已經聞到了裏面散發的少量血腥味。
“你誰啊!”
“幹嘛動老子的車。”
4個男子不知從什麽地方冒出來,一步步接近這邊,他們長得很壯碩。
廉航拿出工作證吼著說:“我們是警察,你們涉及一起兇殺案。”
“他們好像聽不懂啊。2個對4個怎麽看也不像人民法庭那樣公平嘛。”卓諾典小步後退。
“這時候你竟然想到法庭,能活著回去就不錯了。”廉航也後退了一步。
其中一個男子伸手摸進口袋,黑色的槍支被抽出一半,飛刀已經貫穿了他的手掌,血一滴滴撞在水泥地上,其他3名男子神互相對視著,似乎在猶豫了。
卓諾典微笑著說:“如果再不配合我們,下一刀只能去殯儀館讓遺體化妝師給你們縫針了,不再是去趟醫院就能解決的事。”
廉航早已舉起手槍,他說:“死心吧。我們的後援也來了。”
這時,他們中間走出一個男子,他的臉上有一條刀疤,而且笑得很得意,他說:“你們強行搜查他人的物品顯然侵犯了隱私權。我也不明白剛才你在說什麽,我們什麽都沒幹,只是過來看看我們的車子而已。”
卓諾典接近那個男子,說:“你們的底氣來源於你們拋屍的手法,盡管車後箱裏面被害人的血跡還沒有清理。”
刀疤男子聽完後面無表情,眼神失焦。
廉航頭側過他的耳邊,問:“看來證據都找到了,我還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拋屍的。”
諾典微笑著,說:“屍檢報告上也說得很清楚,屍體除了致命傷和刀傷以外,並也沒有其它傷跡,說明了屍體根本不是拋過來的,而是移過來的。現場只有一樣東西可以在同一高度將屍體移過來,那就是高速公路必須要有的東西————高度足足5.5米以上的路燈,而屍體手中的螺母來自路燈腳下,它與螺絲,水泥的護欄一並固定路燈的根基部。”
“但是從屋頂望過那條高速公路,附近根本就沒發現路燈。”
“對,所以你們解不開這個謎,從那條路往回走20米左右原本就有一個了,住在那裏的人也不會察覺那裏沒了一柱燈,這都因為小山擋住了視線。我估計那柱燈已經被拆了扔到山下了。周圍沒有監控,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也甚至可以在白天用工具光明正大破壞根基,到了晚上再移屍。這就是全部真相了。”
卓諾典說完時,警方早已包圍這裏。
回去的路上,廉航抽了幾根煙,他說:“案件發生以後,我們小組會議前後一致認為兇手是本地人。我有一點不是很明白,這個作案手法本地人也能做到啊。”
卓諾典望著車窗外一排一排往倒的樹木,他說:“高速公路夜裏也有汽車來回,例如貨車,東莞有港口,從廣州去東莞的貨車很可能連夜經過那條高速公路,所以我猜到了即使在夜裏也會有汽車頻繁駛過。為了在路中央做事情而不被人懷疑,他們只能穿上修路工人穿的反光工服和擺上修路的安全標志,把車子停在路中央,查清車牌與去查兇手是內地人還是外地人沒什麽關系而與個人智商有關。”
廉航聽完後立刻剎住車,對諾典說:“滾出去!今晚上你自己坐出租車回去吧。”
經審訊,四名男子事先綁架被害者張玲玲,目的為勒索其父親張簿,張簿表示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拿出60萬,最後能借的都借了但他在約定時間只能先付40萬現金,四名男子接到現金40萬,之後卻打算撕票逃匿。
女孩張玲玲因身受多處刀傷,失血過多致昏迷不醒,她後來卻在路燈下醒過來,其中一名男子拿起扳手真正結束了她僅25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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