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公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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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耳笑得很甜,“哥哥,你怎麽說?”
霍朝一把將濕了的白毛巾扔到一邊的沙發上,態度很堅定,“什麽怎麽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讓人知道他拿著針線給書耳織包,像個娘炮一樣,他還要不要在京市這個圈子裏混了?
要是讓他的死對頭傅沈知道了,他還有什麽臉面可言?
拿針線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是一個大男人該幹的。
他從小到大根本就沒碰過毛線這種玩意兒。
書耳嘟了嘟嘴,不死心地還想再磨磨,但是這時候霍朝那邊傳來了敲門聲,估計是有人找他。
霍朝說了一聲“掛了”,然後就掐斷了連接。
鏡頭裏男主那張英俊的臉一下子就消失了。
書耳聳了聳肩,一臉無所謂地將手機放到了一旁。
她也知道男主沒那麽好忽悠,也不可能輕易答應給她織包。
現在這樣最好。
霍朝他越是說讓他織包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就越是要讓他做。越是有挑戰性的事情,她就越是感興趣。
生命不息,作死不止。
心疼男主一秒鐘。
書耳放下手機之後就馬上投入到了學習當中。
對現在的她來說,考個好大學是最好的出路,所以她對學習很上心,絲毫不敢掉以輕心。
第二天是周五,周五即便是住校生也是沒有晚自習的。
放學後,書耳整理了一會兒周末要用的課本,試卷,打算周末好好利用起來。
她整理完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聽到外面傳來興奮的聲音。
“張貝貝和李思佳在食堂門口唱歌給張貝貝拉票呢!”
“大家快去啊!”
“有大熱鬧看呢!”
寧萌聞言忙睜大了八卦的眼,“天啊,那人說的什麽?唱歌給張貝貝拉票?張貝貝和李思佳這是聯手了還是什麽?”
書耳轉了轉眼珠,心裏也有些好奇,書包很重,她幹脆就先把書包放在課桌上,然後對一臉興致勃勃的寧萌說,“我們看看去。”
這句話正中寧萌下懷,她忙點頭說,“好呀!”
兩人到食堂門口的時候,食堂前面的大塊場地已經被三個年級段的學生圍得水洩不通了。
書耳往臺階上一看,就知道寧萌說的估計是真的了。
張貝貝拿著話筒唱歌,李思佳給她做陪。也不知道張貝貝做了什麽,居然讓原本贏面和張貝貝四六開的李思佳主動退出競爭,甘願做綠葉。
所以,她們兩個現在是故意聯手來對付她?因為她現在的贏面最大?
能做一中的校花,張貝貝長相自然不差,更別說她今天特意化了妝,甜美動人,歌唱的也好聽。
臺下很多男生都在起哄,說要給她投票。
書耳冷哼一聲,呵,男人。
看看這群墻頭草,說不準說要給張貝貝投票的人裏面,就有之前說只給她書耳投票的。
她沒想到就一個小小的“校園女神”評選,競爭都會這麽激烈,想要得女神稱號的都使出了渾身解數。張貝貝也挺能耐的,想到了和李思佳合作的方法。
寧萌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建議說,“小耳朵,你要不要也上臺唱個歌,跳個舞什麽的?”
書耳不知道原身唱歌跳舞怎麽樣,她自己作為書家悉心培養的大小姐,跳舞,鋼琴,繪畫和書法均有涉獵,並且因為天賦尚可,學的都還可以。但是她是不可能用張貝貝用過的辦法的,那樣就顯得她故意模仿張貝貝一樣,太掉價了!
投票已經進入白熱期,在周一活動之前,所有人都可以更改自己的選擇。
書耳看著臺上,在心裏飛快地想著對策。
肯定有辦法的。
書耳還在想事情的時候,她手裏的手機響了起來,她一看,是霍朝打來的電話。
她和寧萌說了一聲,然後就找了個安靜的角落,接起了電話。
“你在哪?”霍朝已經等在學校門口了,但是說要讓他送的書耳卻遲遲都沒有出現,所以這才有了現在這個電話。
書耳握著手機,“我在食堂門口。”
霍朝蹙眉,“你去食堂做什麽?”
書耳語氣輕松,“看張貝貝唱歌呀。”
“什麽?”
書耳難得耐心地解釋說,“張貝貝和高二另一個女生聯手給她自己拉票呢,她現在在食堂這裏唱歌,她的小粉絲霸占了食堂前面這塊地,好多人都說要給她投票。”
霍朝那邊沈默了兩秒,然後說,“你在那裏等我一下,我現在過來。”
霍朝來的很快,書耳一看到他,就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他的身邊。
霍朝看著食堂前的這一幕,低低地操了一聲。十萬塊的炸雞奶茶錢都花出去了,還比不上校花在臺階上又唱又跳?看這群男生一個個像狼一樣,就差表明衷心了。
書耳走到霍朝面前,扯了扯他的衣擺,聲音嬌滴滴的,“哥哥~”
她得讓男主再出出力。
霍朝低頭看了她一眼,“我知道。”
他知道?
書耳有點意外,她話都沒說完呢,就喊了一聲哥哥,他就知道她要說什麽了?
看來這些日子對男主的調/教也不是全無效果的。
至少現在男主知道要幫她爭取這個女神稱號了。
書耳站在霍朝身邊安靜地看著臺上的表演。
兩人在這裏等了一會兒,等到天黑下來,張貝貝和李思佳覺得差不多了,準備收工的時候,霍朝上前,跟張貝貝要話筒。
張貝貝一臉警惕地看著霍朝,“幹嘛?”
霍朝有點不耐煩,他在臺下站了太久,耐心已經告罄,而且他不喜歡聽人唱歌,這次聽了這麽久,他覺得自己的耳朵飽受折磨。
霍朝簡短地說,“我有用。”
張貝貝心裏一突。
霍朝該不會為了給書耳拉票,自己親自上臺唱跳吧?
難道一中立於神壇的霍朝能為書耳做到這個地步?
拋下一切臉面,就為了讓書耳贏?
一想到這個可能,張貝貝就幹脆地把話筒給了霍朝。
如果霍朝真的這麽做了,那麽她這次輸給書耳,她也認了。
不光認了,她還會羨慕書耳!
想想看,這會是多麽世紀性的一幕啊。
要知道,霍朝對這種文娛類的項目向來敬謝不敏,他從來沒有在校慶或者各種晚會上表演過節目,但是現在他是不是馬上就要貢獻他的一唱了?
這麽想著,張貝貝興奮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準備記錄下接下去振奮人心的一幕。
不過幾秒鐘之後,張貝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還遠遠沒有那麽喪心病狂。
霍朝拿到話筒之後,話也不多,只說了一句話。
但就這一句話,就足以點燃在場所有人的熱情。
他說的話是,“只要給書耳投票,就能進群搶紅包。每天20個紅包,每個紅包千元起,一直持續到周一結果出來,進群的人,人人有份。”
說完,霍朝就幹脆地將話筒還給了張貝貝。
書耳現在還不能以壓倒性的優勢獲勝,那只能說明他錢花的還不夠多。
只要他舍得砸錢,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別說是一個小小的學校女神評選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錢把她票數弄上去,讓她以高票c位出道!
霍朝雙手插兜,漫不經心地朝書耳走過來的時候,書耳覺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認錯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還是有閃光點的。
比如,他夠大方!給她花錢不眨眼!一副不差錢的樣子!
不過原書小說的作者筆力不夠,情節設計的不好,書裏都沒有什麽男主為女主花錢的片段,可能是因為女主舒爾家有錢,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錢?
所以男主根本就沒機會表現自己有錢這一特點?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願意給女生砸錢的男生是真的帥!
特別是剛才霍朝用一種輕慢不上心的態度說發紅包的時候,全身都好像在發光。書耳以前也不是沒有見過富二代,她上輩子見過的有錢人還挺多的,但偏偏就沒一個人能有男主這種獨一無二的氣質。
可惜男主現在也就是個高三學生,要是男主現在是上市公司總裁,她肯定也要榨幹他的錢的。
作了作了,當然要作到極點。公主病也是有尊嚴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作精。
可惜了……他們相遇太早。
不過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現了,那也沒她這個炮灰女配什麽事了。
書耳笑瞇瞇走向霍朝,拍馬屁道,“哥哥,你剛才好帥哦。”
霍朝一臉輕描淡寫,“還行吧。”
書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給女生花過這麽多錢麽?”
霍朝低頭看了她一眼,反問,“你說呢?”
他活這麽大,都沒見過比書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書耳挖了歪頭,看樣子,應該是沒有?
嘻嘻。
不過人嘛,總有第一次噠。
事情解決的差不多,兩人總算是可以回家了。
寧萌聽到霍朝最後的話之後,已經識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於霍朝那幾個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計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現在只有書耳和霍朝了。
書耳估計明天就會得到寧萌的打趣了。不過霍朝今天的表現書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計是炸雞錢花都花了,不能前功盡棄?
不管怎麽樣,男主今天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
書耳坐在霍朝車後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對面有一個小門店。
她忙說,“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剎車,低沈悅耳的聲音從風中清晰地傳到了她的耳裏,“又怎麽了?”
書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彎起,男主的這個又字,用的很傳神嘛。
她跳下車後座,指了下對面,滿臉興奮地說,“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麽東西?”
等霍朝看清對面是什麽店之後,他只覺得自己頭皮都有些發麻。
那家店不是別的什麽店,而是專門賣針線的店!
他剛剛才為了她耍了一把帥,她居然對織包還沒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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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朝一把將濕了的白毛巾扔到一邊的沙發上,態度很堅定,“什麽怎麽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讓人知道他拿著針線給書耳織包,像個娘炮一樣,他還要不要在京市這個圈子裏混了?
要是讓他的死對頭傅沈知道了,他還有什麽臉面可言?
拿針線這種事情本來就不是一個大男人該幹的。
他從小到大根本就沒碰過毛線這種玩意兒。
書耳嘟了嘟嘴,不死心地還想再磨磨,但是這時候霍朝那邊傳來了敲門聲,估計是有人找他。
霍朝說了一聲“掛了”,然後就掐斷了連接。
鏡頭裏男主那張英俊的臉一下子就消失了。
書耳聳了聳肩,一臉無所謂地將手機放到了一旁。
她也知道男主沒那麽好忽悠,也不可能輕易答應給她織包。
現在這樣最好。
霍朝他越是說讓他織包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就越是要讓他做。越是有挑戰性的事情,她就越是感興趣。
生命不息,作死不止。
心疼男主一秒鐘。
書耳放下手機之後就馬上投入到了學習當中。
對現在的她來說,考個好大學是最好的出路,所以她對學習很上心,絲毫不敢掉以輕心。
第二天是周五,周五即便是住校生也是沒有晚自習的。
放學後,書耳整理了一會兒周末要用的課本,試卷,打算周末好好利用起來。
她整理完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聽到外面傳來興奮的聲音。
“張貝貝和李思佳在食堂門口唱歌給張貝貝拉票呢!”
“大家快去啊!”
“有大熱鬧看呢!”
寧萌聞言忙睜大了八卦的眼,“天啊,那人說的什麽?唱歌給張貝貝拉票?張貝貝和李思佳這是聯手了還是什麽?”
書耳轉了轉眼珠,心裏也有些好奇,書包很重,她幹脆就先把書包放在課桌上,然後對一臉興致勃勃的寧萌說,“我們看看去。”
這句話正中寧萌下懷,她忙點頭說,“好呀!”
兩人到食堂門口的時候,食堂前面的大塊場地已經被三個年級段的學生圍得水洩不通了。
書耳往臺階上一看,就知道寧萌說的估計是真的了。
張貝貝拿著話筒唱歌,李思佳給她做陪。也不知道張貝貝做了什麽,居然讓原本贏面和張貝貝四六開的李思佳主動退出競爭,甘願做綠葉。
所以,她們兩個現在是故意聯手來對付她?因為她現在的贏面最大?
能做一中的校花,張貝貝長相自然不差,更別說她今天特意化了妝,甜美動人,歌唱的也好聽。
臺下很多男生都在起哄,說要給她投票。
書耳冷哼一聲,呵,男人。
看看這群墻頭草,說不準說要給張貝貝投票的人裏面,就有之前說只給她書耳投票的。
她沒想到就一個小小的“校園女神”評選,競爭都會這麽激烈,想要得女神稱號的都使出了渾身解數。張貝貝也挺能耐的,想到了和李思佳合作的方法。
寧萌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建議說,“小耳朵,你要不要也上臺唱個歌,跳個舞什麽的?”
書耳不知道原身唱歌跳舞怎麽樣,她自己作為書家悉心培養的大小姐,跳舞,鋼琴,繪畫和書法均有涉獵,並且因為天賦尚可,學的都還可以。但是她是不可能用張貝貝用過的辦法的,那樣就顯得她故意模仿張貝貝一樣,太掉價了!
投票已經進入白熱期,在周一活動之前,所有人都可以更改自己的選擇。
書耳看著臺上,在心裏飛快地想著對策。
肯定有辦法的。
書耳還在想事情的時候,她手裏的手機響了起來,她一看,是霍朝打來的電話。
她和寧萌說了一聲,然後就找了個安靜的角落,接起了電話。
“你在哪?”霍朝已經等在學校門口了,但是說要讓他送的書耳卻遲遲都沒有出現,所以這才有了現在這個電話。
書耳握著手機,“我在食堂門口。”
霍朝蹙眉,“你去食堂做什麽?”
書耳語氣輕松,“看張貝貝唱歌呀。”
“什麽?”
書耳難得耐心地解釋說,“張貝貝和高二另一個女生聯手給她自己拉票呢,她現在在食堂這裏唱歌,她的小粉絲霸占了食堂前面這塊地,好多人都說要給她投票。”
霍朝那邊沈默了兩秒,然後說,“你在那裏等我一下,我現在過來。”
霍朝來的很快,書耳一看到他,就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他的身邊。
霍朝看著食堂前的這一幕,低低地操了一聲。十萬塊的炸雞奶茶錢都花出去了,還比不上校花在臺階上又唱又跳?看這群男生一個個像狼一樣,就差表明衷心了。
書耳走到霍朝面前,扯了扯他的衣擺,聲音嬌滴滴的,“哥哥~”
她得讓男主再出出力。
霍朝低頭看了她一眼,“我知道。”
他知道?
書耳有點意外,她話都沒說完呢,就喊了一聲哥哥,他就知道她要說什麽了?
看來這些日子對男主的調/教也不是全無效果的。
至少現在男主知道要幫她爭取這個女神稱號了。
書耳站在霍朝身邊安靜地看著臺上的表演。
兩人在這裏等了一會兒,等到天黑下來,張貝貝和李思佳覺得差不多了,準備收工的時候,霍朝上前,跟張貝貝要話筒。
張貝貝一臉警惕地看著霍朝,“幹嘛?”
霍朝有點不耐煩,他在臺下站了太久,耐心已經告罄,而且他不喜歡聽人唱歌,這次聽了這麽久,他覺得自己的耳朵飽受折磨。
霍朝簡短地說,“我有用。”
張貝貝心裏一突。
霍朝該不會為了給書耳拉票,自己親自上臺唱跳吧?
難道一中立於神壇的霍朝能為書耳做到這個地步?
拋下一切臉面,就為了讓書耳贏?
一想到這個可能,張貝貝就幹脆地把話筒給了霍朝。
如果霍朝真的這麽做了,那麽她這次輸給書耳,她也認了。
不光認了,她還會羨慕書耳!
想想看,這會是多麽世紀性的一幕啊。
要知道,霍朝對這種文娛類的項目向來敬謝不敏,他從來沒有在校慶或者各種晚會上表演過節目,但是現在他是不是馬上就要貢獻他的一唱了?
這麽想著,張貝貝興奮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準備記錄下接下去振奮人心的一幕。
不過幾秒鐘之後,張貝貝才知道自己想岔了。
如今的霍大佬還遠遠沒有那麽喪心病狂。
霍朝拿到話筒之後,話也不多,只說了一句話。
但就這一句話,就足以點燃在場所有人的熱情。
他說的話是,“只要給書耳投票,就能進群搶紅包。每天20個紅包,每個紅包千元起,一直持續到周一結果出來,進群的人,人人有份。”
說完,霍朝就幹脆地將話筒還給了張貝貝。
書耳現在還不能以壓倒性的優勢獲勝,那只能說明他錢花的還不夠多。
只要他舍得砸錢,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別說是一個小小的學校女神評選了,就算是出道,他也能砸錢把她票數弄上去,讓她以高票c位出道!
霍朝雙手插兜,漫不經心地朝書耳走過來的時候,書耳覺得男主不愧是男主,除了人傻眼瞎,認錯了救命恩人之外,身上還是有閃光點的。
比如,他夠大方!給她花錢不眨眼!一副不差錢的樣子!
不過原書小說的作者筆力不夠,情節設計的不好,書裏都沒有什麽男主為女主花錢的片段,可能是因為女主舒爾家有錢,所以不稀罕男主的臭錢?
所以男主根本就沒機會表現自己有錢這一特點?
女主不稀罕,但是她稀罕啊!
願意給女生砸錢的男生是真的帥!
特別是剛才霍朝用一種輕慢不上心的態度說發紅包的時候,全身都好像在發光。書耳以前也不是沒有見過富二代,她上輩子見過的有錢人還挺多的,但偏偏就沒一個人能有男主這種獨一無二的氣質。
可惜男主現在也就是個高三學生,要是男主現在是上市公司總裁,她肯定也要榨幹他的錢的。
作了作了,當然要作到極點。公主病也是有尊嚴的。不想做最作的公主病,就不是一個合格的作精。
可惜了……他們相遇太早。
不過要是相遇太晚,女主出現了,那也沒她這個炮灰女配什麽事了。
書耳笑瞇瞇走向霍朝,拍馬屁道,“哥哥,你剛才好帥哦。”
霍朝一臉輕描淡寫,“還行吧。”
書耳抿唇笑了下,“哥哥,你以前給女生花過這麽多錢麽?”
霍朝低頭看了她一眼,反問,“你說呢?”
他活這麽大,都沒見過比書耳屁事更多的女生了。
書耳挖了歪頭,看樣子,應該是沒有?
嘻嘻。
不過人嘛,總有第一次噠。
事情解決的差不多,兩人總算是可以回家了。
寧萌聽到霍朝最後的話之後,已經識趣地先一步回家了。至於霍朝那幾個兄弟,今天也不在,估計也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所以現在只有書耳和霍朝了。
書耳估計明天就會得到寧萌的打趣了。不過霍朝今天的表現書耳本人也挺意外的。
估計是炸雞錢花都花了,不能前功盡棄?
不管怎麽樣,男主今天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
書耳坐在霍朝車後座,回家的路上,她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對面有一個小門店。
她忙說,“哥,停一下,停一下。”
霍朝踩了剎車,低沈悅耳的聲音從風中清晰地傳到了她的耳裏,“又怎麽了?”
書耳漂亮的眼睛微微彎起,男主的這個又字,用的很傳神嘛。
她跳下車後座,指了下對面,滿臉興奮地說,“哥哥,你快看那家店!”
“什麽東西?”
等霍朝看清對面是什麽店之後,他只覺得自己頭皮都有些發麻。
那家店不是別的什麽店,而是專門賣針線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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