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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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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真正見到百裏瑤是在第二日的比武臺上。

話說八天沒有任務從昨天開始就有些期待。

明明之前有累得要死的說。

勞碌命啊

對面百裏瑤同時走上來,很好,長相正常,不是一團黑霧打馬賽克的圖像。

百裏瑤是很明顯的那種一見就知道是江湖中人的人,根本就沒有以前武俠小說中寫的什麽溫文爾雅知書達理的翩翩濁世假公子的樣子。倒也不是說他粗俗鄙陋,而是他的氣質能很明顯的將他把和混官場的人區分出來,大概就是他的氣場更偏重於江湖人的放蕩不羈吧。

比起江湖上的普通人,頂多衣著精致了些,武功更高了些,至於相貌,抱歉,他的臉上一半被一個面具遮著。

這是毀容了?

無怪乎我會這麽想,古人都是很註重禮儀的,這樣遮遮掩掩的不以真面不示人,是很沒禮貌的。男子遮面不是毀容就是幹偷雞摸狗的宵小之輩。至於百裏莊這諾大的家業,肯定不是後者,那就應該是前者嘍?

不過,就算沒有毀容,長期帶著這樣的面具,遮著的那一半因為長期曬不到陽光會變得蒼白沒有血色,他漏出來的肌膚的顏色是健康的小麥色,一想到他將面具摘下來,一面黃一面白的陰陽臉就覺得很好笑。

等到他站到臺上,我頓時就知道他資料上為什麽這麽多“+?”了

跟著他上來的還有一匹威風凜凜的狼。

流線型的身軀,充斥力感的肌肉,犀利的眼神,銀白色的毛發在太陽下反光。狼和狗很像,但狼的尾巴總是垂下的,就像是時刻都在戒備著,而狗的尾巴卻常常是翹著的。

帶著一只狼來當幫手,這不算犯規嗎!

我一下子竟然把心理活動喊了出來。

得到的答案竟然還是可以。

“因為百裏莊修習的功法特殊,所以允許帶一匹狼上場。”

我瞠目結舌,這都可以!

欺負爺沒夥伴啊,爺也是有神獸的曾經的威震四海的白富美一名。

放出鳳凰嚇也嚇得死你,雖然現在鳳凰只能以普通狀態出現,並不能變成戰鬥狀態的鳳凰形態。雖然普通狀態的鳳凰只是一只渾身冒火的小鳥。

這只狼可真像灑家的狼王啊!

我的狼王在很早之前就一直陪著我升級。因緣巧合之下,狼王成了我的夥伴,但也不能掩蓋狼王本身高階的等級。

狼王本來在森林裏也是一方霸主,它的伴侶可是一匹很炫目的有紫色毛發的狼,只是後來她的伴侶戰死,被我撿了漏子。原本我看上的其實是他的伴侶的。

不過瞧瞧這說的,如果換成是我要帶一匹狼上來,就“功法不特殊”不能帶上來。特權階級壓死人啊。我也沒打算試試這些執法人的回答。

互相行禮過後,百裏瑤拿出一只短笛。

其實我一直想說,這樣嚴肅的比武場面為什麽還要有上臺介紹,是怕太早死別人記不住?

直接出手不好嗎?介紹之後還要考慮誰先出手,有時候這還關系到人際交往學,比如晚輩要讓長輩三招,這確定沒說反嗎?

百裏瑤將短笛橫放在嘴邊,樂聲響起,一旁戒備的狼王張開大口,利爪帶著寒芒撲了過來,移動的十分快速成了一道殘影。

作者有話要說:

收藏500加更

蠻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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