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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末日鐘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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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下的我均指林敬民)

按照計劃,我順利的簽約了星月漫畫,出了第一本漫畫書,由於宣傳到位,我的第一本漫畫書徹底使無名這個筆名大火,同樣的,也為星月漫畫帶來了頗豐富的一筆收入。

可是人的貪心和欲望總是你無法想象的,他和他爸一樣,視財如命,第一本書出了不到一個月,就天天逼著催著讓我出第二本,還把三年的合約續簽延到了十年,如果我不簽,那麽我的第一筆稿費收入就無法到賬,我是個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身份的活死人,這樣的一個我,自然沒有資格向法律討教個說法,不過我也根本不在乎那筆稿費,因為至始至終,我要的只有他爸的項上人頭,而他的做法無疑成了催化劑,讓我更下定決心盡快實施行動。

我知道他和他爸媽是分開住的,而這無疑又給了我機會,我趁他不註意,偷拿走了他的手機,約他爸今晚在小巷子的一個館子裏見面,呵~他自然是不可能到場的,看見他爸出來,便又給他爸發了條短信,把今晚改成了明晚,他收到短信,給我回撥了個電話,我當時慌得不知所措,好在他等了一會兒便就掛了,往回走。

那條巷子有個拐角的路燈前兩天剛壞,又鮮有人煙,是我下手最好的地方,我事先躲在角落裏,事先用□□浸濕了一塊毛巾,他一過來,我便從後面準備用毛巾捂住他的口鼻,可是我雖然腦海裏反覆演練了無數次,但是真的實施起來,還是心慌的出了亂子,手一顫抖,讓他給跑了,他大聲地尖叫,讓我更措手不及,我隨即從旁拿起一根棍子,快步追上去,用盡全力往他後腦勺一棒擊,血瞬間濺了我一臉,呵~不知是否老天開眼,旁邊的天寧寺居然隨後敲了四下鐘聲(PS:那個醫生後來升到了X市某醫院的院長,便從XX縣搬到了X市。)

那聲音像極了當年我在醫院裏聽到的死亡聲,報應,那是他的報應,我隨後將他放在了隨身帶來的編織袋裏,放在了車的後備廂裏,驅車來到我事先尋好的藏屍處,我將他拖下了車,打開袋子重新探了他的鼻息,再確認他確實沒有了呼吸之後,恐懼湧上心窩,你知道嗎?當我曾經在腦海裏幻想過無數次希望他死,可是當我真的親手殺了他之後,沒有欣喜,只有恐懼。

我的全身像是被爬滿了蛀蟲,啃得我全身難受,但是我突然想到我那可憐的死去的父母,於是我又做出了一個更加瘋狂的舉動。

即使他死了,可是他有何臉面去地下面見我的父母,是他,是他間接的害死了他們,所以,我又用斧頭將他的頭顱砍了下來,隨地撿了幾塊大石頭將它一同放在一個麻布袋裏,再開車去一公裏以外的一條小湖,將它永世的沈在裏面。

等一切都結束的時候,我癱軟地坐在地上,抱著頭痛哭,我剛才所做的一切,仿似一場夢,可是這場夢卻又真實的讓我觸目驚心,尤其當我低下頭看見自己沾滿鮮血的雙手時,我有悔過,我有懺悔過,可是一切都倒退不回去了,那天夜裏,我用他的血水畫了你們在畫展裏看到的那副“血”,就如你說的那樣,我潛意識裏告訴自己,腦海裏殘留的那些記憶,不過是畫的衍生,而我,什麽也沒做過。

可是當我在電視裏再次看到和我相似的例子,當我看到那個醫患家屬跪在地上痛心疾首的模樣時,我內心的小魔鬼就又跑出來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開始重新謀劃覆仇計劃,我告訴自己那是伸張正義,那是替社會懲惡揚善,多一點那樣的醫生,只會多幾個冤枉鬼,於是我開始跟蹤新的目標,尋找合適的下手點,然後將他殺害,而鐘聲成了安慰我內心最好的東西,所以每殺完一個人,或者殺一個人之前,我都會去那裏敲上四下,請求佛主的寬慰。

第二次比第一次要來的輕松很多,第三次又比第二次來的容易很多,久而久之,就像屠夫宰豬一樣,順心得手。

殺人就像吸毒一樣,一旦開始了,想戒太難。

文晏望了一眼林敬民的手指“上天賜予你這雙手是為了讓你描繪這世間的美好,而你卻用來摧毀一個家庭的美好,你擅長繪畫和特效化妝,卻也正因為這樣,你也暴露了你自己,你還記得火車站與你交手的我們那個女同事嗎?

你那天雖然偽裝的很好,但是你剛作完畫,手未洗幹凈,也許是你用的某些顏料不溶於水,很難洗凈,所以那天你的指甲和你今天還有畫展那天是一樣的,指甲上有染料,像是女孩子塗得指甲油,而畫展那天,你哥林敬安以安靜作畫不想被妨礙創作為由讓所有人在外等他,唯獨帶你進去,可是出來的時候,他的雙手卻是幹凈的,但你的卻是沾了顏料的,那一刻我也終於明白,我那個同事說的‘我很清晰的看見他手指甲上還殘留著未完全卸幹凈指甲油的顏色,敢問,如果他真是一個直男,他會去染指甲嗎?’於是結合林靜初的白玫瑰和黑玫瑰,我順利推理下去,做出了個大膽的想法,所以即使你做的再好,百密終有一疏。

我方才說你是英雄,是因為你敢想又敢做,誠然你殺的幾個人,確實代法律替受害者伸張正義了,可是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那麽便就真無公平公正可言了。

中國法律不輕易叛人死刑你可知為何?林敬民,得饒人處且饒人啊!”

文晏說完便走了出去,獨留林敬民一人在裏面抱頭嗷嗷大哭。

“老大一字不漏都記下來了,現在就上報上去嗎?”

文晏長長嘆了一口氣“三個月了,終於可以結案了。”

他的那口氣既是嘆給林敬民,也是嘆給自己,他誇林敬民是英雄,是因為他做了自己不敢做的事情。

當李晴暖蒙受不白之冤含恨離世的時候,他何嘗不想提刀去替她向汪洋要回公道,曾經的他何嘗不是如今的林敬民。

英雄惜英雄,說來甚是可笑。

將林敬民移交上去之前,林靜初有來看望過他一次,到最後林靜初抱著林敬民哭泣著不肯撒手,白如歌和莫安倆人合力費了很大的勁才把她的手松開。

林靜初不舍揮手與林敬民告別“哥,再見。”

林敬民苦澀地笑著向她揮了揮手,眼眶發紅“傻丫頭,還記得哥上次和你說的嗎?哥不能一直給你做飯吃,那個味道嘗過一次就忘了吧!”

走出公安大樓,林靜初回頭深望了一眼,嘴角勾勒除了一抹笑容,她知道哥哥最後說的那話是什麽意思,正如那次他來看自己,她說的那番話他也懂了。

可是她還是原來的那個回答“哥哥做飯的味道那麽好吃,靜初怎麽可能忘得掉那種滋味呢?”

當天她的筆記上又多了一篇新日記,內容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黑玫瑰已然註定殘敗,何不化為紅玫瑰的土壤,助其繼續生長?

(PS:最後兩段別有深意,能懂則懂,不懂等看最後一卷吧!另外,別忘了收藏一下支持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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