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胡成的獨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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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所有人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這沒錯。可是同樣的起跑線上,有的人開著幾百萬的跑車,而有的人身後拉著幾百斤的行李。
十五歲那年,我沒有爸爸了。他留給我們的除了一貧如洗的家,還有十幾萬的債務。大姐匆匆訂婚,用彩禮錢辦了爸爸的葬禮,換來的是後半生逃不出的囚籠——姐夫的果園那年賠了,他說是大姐帶孝嫁人帶來的晦氣,日日毒打大姐,並且再也不會給大姐一毛錢讓她接濟家裏。二姐那年高三,媽媽讓她輟學打工,她答應了,一個月八百工資,寄五百回家。後來,錄取通知書寄到家裏,才知道二姐還是偷偷報名參加了高考,媽媽不讓她去上大學,哭著罵她敗家子賠錢貨。二姐帶著通知書離家出走,八月底,她把兩萬塊錢甩給媽媽,哭訴了一通重男輕女之後,帶著行李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其實沒有重男輕女,我也沒有念高中,我也得出去打工,掙錢,養家,還債。
錢很難掙。我住在工地旁邊的棚屋,聽同村的大叔講城裏的事,聽工友們議論哪條街上的女人,不敢去想二姐怎麽在一個多月裏變出兩萬塊錢的。後來我傷了肩膀,不能再幹體力活,他們說廚師掙得多,就去飯店打工,但是廚師都是技校裏學出來的,我沒錢去學。又聽說搬家公司掙的多,就去搬家公司,不能搬重東西,就開車,有一次幫忙搬櫃子,肩膀上的傷發作,碰壞了樓下鄰居的門把手,賠得傾家蕩產。我想不通為什麽一個門把手的錢比我半年的房租都要貴,我把所有的錢有整有零的放在那個人面前,不用擡頭也看得見他蔑視的目光,那個時候我就下定決心,早晚有一天,我一定要在城裏買一套房子,安一個也這麽貴的門把手。
要掙更多的錢,就要去更大的城市。我去過省城,又去了深圳,送過外賣,也幹過銷售,我在送外賣的時候偷偷發傳單、推銷保健品,被舉報了就換一家幹,晚上去洗浴中心或者24小時便利店兼職,這樣連租房的錢都省了。
在兼職的洗浴中心見到了二姐,她說她再也不想幹那些來錢快的活了,現在念完了大學,卻依然沒法養活自己,所以沒臉回家,也沒錢回家。她帶我去買衣服,接著又一次失去了聯系。
後來有一次給便利店進貨,從一個老鄉那裏拿貨,他給了我三千塊錢的回扣。這是我掙錢掙得最快的一次,雖然因此老板扣了我一個月的工資並把我開除了,但我依然為那三千塊錢而興奮,甚至還花了四十塊錢去吃了一頓火鍋。後來我就和老鄉一起幹,雖然我知道他的貨有問題,但是只要能掙錢就可以!有了錢就可以買房子把媽媽接到城裏,有了錢就可以把二姐也接回家團聚!
23歲的時候,我還清了父親欠下的債,24歲,在深圳混不下去,我帶著最後一萬多餘錢去了北京。我知道那樣掙錢總不是個辦法,能踏踏實實地做個買賣還是踏踏實實的好。可是習慣了幾千幾萬的進賬,再這樣一單一單地幹,什麽時候才是個頭?而且我二十四了,同齡的人都已經當爹了,我連女朋友都沒有。
喜歡過一個女孩子,是美發店的助理,她的頭發很好看,每次看見都有不一樣的顏色和樣子,特別酷。可是她不喜歡我,她嫌我窮,她在鎖骨下面紋了她們店長的名字,穿領子很低的衣服把那裏露出來,店長就總盯著那裏移不開目光。還不是為了錢,還不是為了從助理升為發型師,我喜歡她為了事業努力的樣子,只恨自己沒有錢。那時候我發誓我要掙很多錢,我也要開一個店,讓我喜歡的女人有稱心的工作。
後來有過一個女朋友,長得很漂亮,身材也好,當臨時應征的禮儀。她總是在很冷的天氣穿著短袖的禮服或者旗袍站在戶外,活動結束領一百塊錢,緊緊地攥在手裏,脫掉高跟鞋,赤著腳坐在我自行車後座,到家時凍得不會走路,我把她背上樓,一壺一壺燒熱水給她泡腳,她裹著被子要暖很久才能暖過來。她不嫌我窮,讓我在她屋裏過夜,說要和我結婚,可是她媽媽嫌,說她女兒得找一個給她買得起漂亮衣服和化妝品的人,她逼著我們分開,還讓她打掉了肚子裏的孩子——但是三個月前我還沒有碰過她,我不知道那個孩子是誰的。
我終於明白,沒有錢,就什麽也沒有,這個世界上沒有比掙錢更重要的事,錢可以給人尊嚴,給人想要得到的一切。這個世界上只有一件事,就是交易,只有掙到足夠的錢,才有足夠的資本,去交換我想要得到的一切。
最終還是再次踏入了那個灰色地帶。北京是一個消費沒有上限的地方,有錢人那麽多,只要我的東西吃不死人,就不會有人來管我這一年二十萬的微薄收入。北京年薪二十萬的人很多,只不過那些人要住有陽光的房子,要娛樂,要體面,這些我統統不需要。想不通,他們掙了二十萬,自己花在了沒用的地方,還要來感嘆什麽幸福感、理想,真是矯情。
父親去世十年之後,我不但還清了他留下的債,還在城裏買了房子,全村的人都對我刮目相看,大姐夫看見我也點頭哈腰,他全家都得把我大姐伺候得好好的,什麽重活都不讓幹,那真是我最榮耀的時刻——如果母親沒有拒絕搬進城裏的大房子的話。
母親總念叨我要給胡家留後,我心裏也清楚自己早過了該結婚的年齡,村裏人習慣了我有錢的樣子,開始嘲笑我娶不到老婆,有一年回老家,小孩子在我車前面笑我:“取不到老婆生不了兒子,掙錢有什麽用。”我才知道原來村裏人在背後都是這麽議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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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歲那年,我沒有爸爸了。他留給我們的除了一貧如洗的家,還有十幾萬的債務。大姐匆匆訂婚,用彩禮錢辦了爸爸的葬禮,換來的是後半生逃不出的囚籠——姐夫的果園那年賠了,他說是大姐帶孝嫁人帶來的晦氣,日日毒打大姐,並且再也不會給大姐一毛錢讓她接濟家裏。二姐那年高三,媽媽讓她輟學打工,她答應了,一個月八百工資,寄五百回家。後來,錄取通知書寄到家裏,才知道二姐還是偷偷報名參加了高考,媽媽不讓她去上大學,哭著罵她敗家子賠錢貨。二姐帶著通知書離家出走,八月底,她把兩萬塊錢甩給媽媽,哭訴了一通重男輕女之後,帶著行李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其實沒有重男輕女,我也沒有念高中,我也得出去打工,掙錢,養家,還債。
錢很難掙。我住在工地旁邊的棚屋,聽同村的大叔講城裏的事,聽工友們議論哪條街上的女人,不敢去想二姐怎麽在一個多月裏變出兩萬塊錢的。後來我傷了肩膀,不能再幹體力活,他們說廚師掙得多,就去飯店打工,但是廚師都是技校裏學出來的,我沒錢去學。又聽說搬家公司掙的多,就去搬家公司,不能搬重東西,就開車,有一次幫忙搬櫃子,肩膀上的傷發作,碰壞了樓下鄰居的門把手,賠得傾家蕩產。我想不通為什麽一個門把手的錢比我半年的房租都要貴,我把所有的錢有整有零的放在那個人面前,不用擡頭也看得見他蔑視的目光,那個時候我就下定決心,早晚有一天,我一定要在城裏買一套房子,安一個也這麽貴的門把手。
要掙更多的錢,就要去更大的城市。我去過省城,又去了深圳,送過外賣,也幹過銷售,我在送外賣的時候偷偷發傳單、推銷保健品,被舉報了就換一家幹,晚上去洗浴中心或者24小時便利店兼職,這樣連租房的錢都省了。
在兼職的洗浴中心見到了二姐,她說她再也不想幹那些來錢快的活了,現在念完了大學,卻依然沒法養活自己,所以沒臉回家,也沒錢回家。她帶我去買衣服,接著又一次失去了聯系。
後來有一次給便利店進貨,從一個老鄉那裏拿貨,他給了我三千塊錢的回扣。這是我掙錢掙得最快的一次,雖然因此老板扣了我一個月的工資並把我開除了,但我依然為那三千塊錢而興奮,甚至還花了四十塊錢去吃了一頓火鍋。後來我就和老鄉一起幹,雖然我知道他的貨有問題,但是只要能掙錢就可以!有了錢就可以買房子把媽媽接到城裏,有了錢就可以把二姐也接回家團聚!
23歲的時候,我還清了父親欠下的債,24歲,在深圳混不下去,我帶著最後一萬多餘錢去了北京。我知道那樣掙錢總不是個辦法,能踏踏實實地做個買賣還是踏踏實實的好。可是習慣了幾千幾萬的進賬,再這樣一單一單地幹,什麽時候才是個頭?而且我二十四了,同齡的人都已經當爹了,我連女朋友都沒有。
喜歡過一個女孩子,是美發店的助理,她的頭發很好看,每次看見都有不一樣的顏色和樣子,特別酷。可是她不喜歡我,她嫌我窮,她在鎖骨下面紋了她們店長的名字,穿領子很低的衣服把那裏露出來,店長就總盯著那裏移不開目光。還不是為了錢,還不是為了從助理升為發型師,我喜歡她為了事業努力的樣子,只恨自己沒有錢。那時候我發誓我要掙很多錢,我也要開一個店,讓我喜歡的女人有稱心的工作。
後來有過一個女朋友,長得很漂亮,身材也好,當臨時應征的禮儀。她總是在很冷的天氣穿著短袖的禮服或者旗袍站在戶外,活動結束領一百塊錢,緊緊地攥在手裏,脫掉高跟鞋,赤著腳坐在我自行車後座,到家時凍得不會走路,我把她背上樓,一壺一壺燒熱水給她泡腳,她裹著被子要暖很久才能暖過來。她不嫌我窮,讓我在她屋裏過夜,說要和我結婚,可是她媽媽嫌,說她女兒得找一個給她買得起漂亮衣服和化妝品的人,她逼著我們分開,還讓她打掉了肚子裏的孩子——但是三個月前我還沒有碰過她,我不知道那個孩子是誰的。
我終於明白,沒有錢,就什麽也沒有,這個世界上沒有比掙錢更重要的事,錢可以給人尊嚴,給人想要得到的一切。這個世界上只有一件事,就是交易,只有掙到足夠的錢,才有足夠的資本,去交換我想要得到的一切。
最終還是再次踏入了那個灰色地帶。北京是一個消費沒有上限的地方,有錢人那麽多,只要我的東西吃不死人,就不會有人來管我這一年二十萬的微薄收入。北京年薪二十萬的人很多,只不過那些人要住有陽光的房子,要娛樂,要體面,這些我統統不需要。想不通,他們掙了二十萬,自己花在了沒用的地方,還要來感嘆什麽幸福感、理想,真是矯情。
父親去世十年之後,我不但還清了他留下的債,還在城裏買了房子,全村的人都對我刮目相看,大姐夫看見我也點頭哈腰,他全家都得把我大姐伺候得好好的,什麽重活都不讓幹,那真是我最榮耀的時刻——如果母親沒有拒絕搬進城裏的大房子的話。
母親總念叨我要給胡家留後,我心裏也清楚自己早過了該結婚的年齡,村裏人習慣了我有錢的樣子,開始嘲笑我娶不到老婆,有一年回老家,小孩子在我車前面笑我:“取不到老婆生不了兒子,掙錢有什麽用。”我才知道原來村裏人在背後都是這麽議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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