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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模擬兇手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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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的強奸案,無外乎是男人精蟲上腦圖一時的感官之樂所發生的沖動性犯罪,說白了,就是圖那麽幾秒鐘的樂呵罷了。本案當中沒有DNA,要麽兇手是個性無能,要麽就是有心理怪癖的特殊人群。

本案當中的出租車司機是個男人,並且有個兒子,證明他絕非是一個性無能,在聯網的醫療記錄當中,也沒有他接受過心理咨詢的診斷記錄,這就表明他也不是個心理存在問題的人。最為關鍵的一點,便是女被害人右腿腘窩處的那個掐青。

被害人死亡時盆骨和腿骨的姿勢證明了她遭遇暴行時兇手所采用的是‘男上女下’的姿勢,右腿腘窩掐青要比左腿深,證明兇手的左手十分有力量,是個左撇子,可李鐵山照片當中右臂的肌肉顯然要比左臂發達,證明他從這一點上便不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

另外一個關鍵點,便是掐青上面所留下的指甲印。

兇手的指甲應該很長,準確的來說是細長,兇手在用力扼制住被害人大腿時因左手用力,在被害人腘窩處留下了掐青,而因為用力過度的關系,兇手的大拇指指甲掐入了被害人的肉裏,雖然沒有將被害人的皮膚刺破,卻也留下了一道短淺彎曲的‘月牙’,而出租車司機李鐵山一看就是那種糙漢子,不修邊幅,不拘小節,自然不可能留那麽長的指甲,而且照片中的他兩只手的大拇指都很粗,就算是他掐的被害人,那麽被害人身上的掐痕也不應該是這種短淺的‘月牙’,而應該更寬粗一些。所以從被害人身上的這一點來看,兇手的手比較纖細,並且留著長指甲。

文宇在來咖啡館的路上閉目在腦海裏還原了案發現場的場景,甚至差點因此撞上路燈桿。

兇手的長相較為清瘦,手指纖細,左撇子,但很有力氣,在拉著被害人到這處偏僻的公園後‘見色起意’,對被害人實施了強奸。兇手在強奸的過程中逼迫被害人叉開雙腿,並且雙手死死的按在被害人的膝蓋後方腘窩處,采用男上女下的姿勢對其進行強暴。被害人下體的陰道分泌液很多,且後背和額頭均有汗液殘留的痕跡,下嘴唇處有被自己牙齒輕咬所留下的印記,血液當中的含氧量較低證明生前曾劇烈喘息,造成身體有些缺氧,甚至極有可能在被兇手強暴的過程中伴隨著高潮的跡象。

他在自己的腦海中不斷放到著兇手身上的細節。

纖細的大拇指。

細長的指甲!

有力的左手!

對公園環境的熟悉!

明明采取了‘男上女下’的性交姿勢,卻並沒有在被害人體內留下DNA……

這是為什麽呢?

他不斷的反問著自己這樣的問題,最終只得到了兩個答案。

第一,兇手可能是個娘炮,因為多數的‘純爺們’、‘直男’絕不會留那麽長的指甲,但兇手絕對不是一個性無能,否則是不可能讓被害人在被迫性交的過程中還有如此強烈的生理反應的,兇手的外表人畜無害,甚至有可能偏女性化一點,瘦弱,左撇子,女性化便是他的外貌標簽,但這種假設當中存在著一個疑問讓文宇百思不得其解,那便是既然采取了那樣的姿勢,為什麽卻沒有檢測到精斑甚至於潤滑油的痕跡?難不成兇手只是在生殖器上隨手套了個氣球嗎?他很快便否認了這個荒謬的想法。

第二,兇手也是個女的,或許只有兇手也是個女人,才能完美的解釋出為什麽被害人的右腿處會存在那麽細長的指甲印,為什麽在被害人體內沒有檢測出精斑的殘留,為什麽明明是在被強奸的情況下,仍然會出現那麽強烈的生理反應……因為沒有任何一個男人,比女人更加了解女人!如果兇手采用男上女下的姿勢卻沒有在被害人下體處留下DNA的話,那麽就只有這一種可能了,那就是兇手性交時所使用的不是自己的‘生殖器’,而是倚靠著仿真假體,模擬兩性正常性交的過程。

看起來,第二個推測要比第一個更大膽,更荒謬。但有時候,看似最大膽,最荒誕的推理,反而最靠近真相的推理。因為每一個殺人越貨的兇手都比常人膽大包天,每一起命案的作案動機,都遠比你眼睛中看到的更要荒誕!所以,想要破一起命案最忌諱的問題便是用正常人的思維邏輯,去揣摩一個已經不正常的兇手的內心世界,想要了解兇手,就得先了解人性。

想通了兇手的作案邏輯,大浪淘沙,留下了這看起來最荒誕卻最符合現場細節的推理結論後,文宇便來到了這個咖啡館。如果說兇手真的是一個女性的話,那麽在案發之後,她根本就沒有必要跑!把兩個女人和八個男人關在一間屋子裏,第二天,其中一個女人被強奸了,所有男人都有嫌疑,最沒有嫌疑的人是誰?是另外一個女人。

有誰會想到強奸這個可憐女人的人,會是另外一個女人嗎?答案是肯定的,當然不會。而如果本案當中的兇手如果真的是一個有‘同性’愛好的人士的話,那麽在她犯下如此的滔天罪行之後,的確沒有必要離開案發現場,就算她在警車旁邊蹲著系鞋帶,警察路過她旁邊都不會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超過三秒——如果她足夠漂亮的話,或許會多看她幾眼。

文宇將自己完全當成了兇手,不斷的問自己如果自己就是殺人的兇手,此時此刻應該幹什麽?首先,他絕對不會跑,其次,他要找一個視野絕對開闊的地方留在現場或者現場周邊,這樣有利於觀察警方的一舉一動。

通過文宇對案發現場附近的觀察,他總共鎖定了幾個地方。

首先便是公園出入口處的小賣店門口的長椅上,這裏距離案發現場最近,也最便於觀察,只要兇手在小賣店買上一杯奶茶,戴上耳機就不會有人覺得她是個剛剛殺了人的在逃犯,文宇在離開現場後特地到了出入口的地方觀察了一番,因為發生命案,這裏已經被警方清場,就連小賣店的老板也在配合警方在現場錄口供,很顯然,就算兇手真的坐在這,也被警方轟走了。

其次便是公園對面的商業街了,商業街人流量密集,街頭的賣爆米花、小吃的攤位很多,而街邊賣服裝和各式各樣美食的商鋪也有不少,饒是現在已經接近十點鐘了,街頭上來往的人群也不少。而文宇一眼看中的便是這家咖啡館了,因為相較於其他的飯店、服裝店來說,咖啡館的環境更優雅且安靜一些,並且還有一扇擦的極為幹凈的落地窗。如果兇手離開現場選擇在附近落腳的話,那麽這個咖啡館將會是一個絕佳的觀察點。

他拿著服務員送過來的紙筆,在白紙上寫寫畫畫,眼神有意無意的掃視著咖啡館內的男女們,雖然說這個案子當中的兇手,文宇更偏向於女性作案,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具有女性化特征的男人作案。

他的目光掃視著對面圓桌前坐著的一名男子,這名男子手上帶著一枚戒指,戒指帶在他左手的中指上,面前擺著兩杯焦糖瑪奇朵和一份小蛋糕,正拿著手機時不時的發著微信,難掩嘴上的笑意。文宇很快便排除了他的嫌疑,第一,他沒有長指甲,而且手指不夠纖細;第二,他的左手中指帶著戒指,但五分鐘的時間他已經來回的擺弄了三四次了,這說明他剛剛帶上戒指沒多久,大小有些不合適,並且沒有佩戴習慣,證明他是一個熱戀期的男人;而他面前擺放著兩杯咖啡和一份蛋糕,從始至終他都在低著頭發微信,蛋糕一口未動,通過他臉上的笑意和面前這份從始至終紋絲未動的蛋糕可以看出他在等人,如果猜測沒錯的話,他在等他熱戀期的女朋友。

緊接著,他的目光又轉移到這位熱戀男子身後那桌的人身上,這座共坐著兩個年輕女孩,其中一名女孩面前擺著一臺蘋果筆記本電腦,右側放著一個陶瓷的咖啡杯,這證明她是這家店的常客了,一般來這家咖啡館喝咖啡的顧客都會用咖啡館的一次性紙杯,只有極少的顧客會自帶咖啡杯,而咖啡館的樓上是一座寫字樓,很明顯這個女孩是這寫字樓內上班的一名從事互聯網工作的女性,坐在她對面的是她的同事。雖然兩個人都有長指甲,但從始至終她們的眼神都沒有朝著窗外看一眼,這就證明她們兩個也不是文宇要找的人。

每排除這家店內的一名顧客的嫌疑,他都會下意識的在紙上隨意的畫一個叉子,很快,咖啡館內的20餘名顧客被他挨個看了一遍臉譜,遺憾的是,他並沒有找到心目中的犯罪嫌疑人。

“看樣子,兇手並沒有來咖啡館。”

他懊惱的小聲嘀咕一句,就在這時,他擺在桌面上的手機響了,來電頭像是一個半裸著上身,穿著大褲衩子摳腳,笑容猥瑣至極的瘦弱男子,如果仔細辨識此人的臉,就會發現這人跟案發現場的刑警隊隊長鄭彬竟有八分像,唯一的區別就是來電頭像上的人體貌較為清瘦。照片的背景是宿舍的床上,通過像素就不難分辨這照片有年頭了,而事實也的確如此,這照片正是文宇在上大學時抓拍的鄭彬,掐指算來,得有個七八年了。

“餵?”

案發現場,鄭彬找了一處沒有人的地方,像做賊一樣偷偷的打了這通電話。

文宇喝了一口面前的冰水,諷刺的笑了一聲,“怎麽著了我的大隊長?是不是案子破了,給我報喜來了?”

“少廢話,老文,你現在在哪呢?”

“我早就到家了。”

“別跟我整這沒用的,你家離這打車都得半個小時,這剛過去二十分鐘,你不可能到家,而且你電話那邊的背景聲還有音樂,根本不像在出租車裏,快點告訴我在哪,我現在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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