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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老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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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秋。

晚上十一點,後海酒吧街漸漸恢覆了安靜,很多店都掛上了“CLOSE”的牌子。客人們三三兩兩地從酒吧裏走出來,踏上歸途;酒吧的酒保和服務生們也放松下來,嬉鬧著給店面打烊。

在酒吧街跟煙袋斜街的交叉處,一家名叫KINGDOM的酒吧卻仍然人聲鼎沸。KINGDOM的店面不大,卻是四九城GAY圈內非常有名的一家GAY吧。

這家吧的第一任主人名叫程權,是個非常英俊的中年男人。一年前,他跟他的英國戀人傑森移民英國,將這家酒吧交給他的侄子程思管理。

像程權一樣,他的侄子程思也有一等一的好樣貌:瘦削的高個子,柔順卻不女氣的馬尾辮,白凈的臉龐和迷人的微笑,讓許多來店裏消遣的客人覬覦非常,只可惜他已名草有主。

程思的“主”名叫劉進,是個很憨厚的北方漢子。他們兩人一起經營著這家酒吧,經常舉辦各種主題活動和派對,把生意搞得紅紅火火。

比如今天,KINGDOM舉行的就是店慶四周年的派對,酒水8折,食物免單。小小的店面被裝點得非常漂亮,客人們三三兩兩地坐在桌邊喝酒玩游戲,時不時與忙碌著的程思閑聊。

程思親切地跟幾個客人寒暄了兩句,便拿著托盤回到吧臺後——由於店面很小,他並沒有請太多員工,自己兼任著調酒師和服務生的工作——用托盤敲了敲吧臺旁的一個男人:“林子,醉了?”

“沒醉……”被敲的男人迷迷糊糊坐直身子,醉醺醺地抹了把臉——他就是我們這個故事的主角之一,林曦——看起來二十五六歲,相貌周正卻並不出色,臉上掛著大大的黑眼圈,一副長期睡眠不足的樣子,“幾點了?”

“已經過了十一點,你是不是該回去了?JOJO還餓著肚子呢,醒醒酒你就走吧。”程思拿起調酒壺,往裏面倒了些蜂蜜,一邊忙活一邊八卦,“對了,我剛才看到有個男人跟你搭訕,怎麽樣啊?”

“不怎麽樣。”林曦稍微清醒了一點,聽到程思的發問,立刻撇撇嘴,“他一基佬跟我一直男搭訕,能怎麽樣?嘖,所以我就不願來你這兒,你說我一個直男天天混在基佬堆裏像什麽樣子嘛……”

“行了行了,知道你是異性戀。”程思揚眉,往調酒壺裏倒了些溫水,“要不要天天把直男二字掛在嘴邊啊?我就隨口一問,這不是看你形單影只,覺得你可憐,希望你早日脫團嗎?”

“我是可憐!”林曦笑嘻嘻,捧著心口耍寶,“身邊都是成雙成對的愛侶——還都是男男組合!只有我自己孤身一人,連個能請教戀愛經驗的人都沒有……”

“呃,其實你可以跟路遙商量。”程思笑,提起了他們另外一個朋友的名字,“他栽在游方身上之前,不是跟女的談過戀愛嗎?”

“拜托,他的經驗毫無參考價值好嗎!”林曦翻了個白眼,從冰桶裏夾起一塊冰放入口中,“他那種高富帥,怎麽能理解我們這種不矮但窮挫的屌絲?比如前一陣,我看上一小姑娘想跟人告白,就問路遙該怎麽辦,你猜丫說什麽?”

“說什麽?”程思眨眨眼,好奇地問。

“他說:啊?告白?那我可沒經驗……從來都只有別人跟我告白,還真沒遇到需要我主動的時候——擦!”

“哈哈哈……”程思聽得大笑出聲,一臉理解,“他那人的確是……當年跟游方在一起的時候不也是游方主動嗎?還經常被游方吐槽是:‘只有在床上才像個攻’……對了,你怎麽不問游方,他不是專門寫愛情小說?”

“寫耽美愛情小說,謝謝。”林曦一邊笑一邊搖頭,“再說,會寫小說就會談戀愛?那我還專門寫推理懸疑跟恐怖小說呢,你看我會破案和降妖除魔嗎?”

“好吧。”程思拿著調酒壺搖晃起來,還淘氣地耍了兩個花式,“那兩個人生贏家啊,咱們這些凡人只要遠遠地膜拜就夠了。”

林曦立刻吐槽:“你也是人生贏家好吧!有店面有資產,愛情和睦美滿……咱們這些人裏,只有我是個一事無成的LOSER。”他接過程思調好的蜂蜜水,嘆了口氣,有些放空地盯著小舞臺上的舞者,腦子裏想著自己和朋友們的差距:自己是個只會碼字的宅男,當然,好聽一點可以說是個作家。在圖書市場上摸爬滾打了七八年,還是一副紅不起來的死樣子,勉強用稿費和版權費養活自己。家在北京,從大學就獨立出來租房住,這麽多年過去,卻依然租著那個四十多平的兩室一廳……車也沒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歲了,還沒正兒八經談過一次戀愛……

而朋友們呢?

程思和劉進還好說,前者是長輩餘蔭,後者是沾了愛人的光。林曦雖然羨慕,但並不嫉妒……畢竟,他們的日子不是自己打拼來的。

可路遙和游方卻實實在在讓林曦感覺到了嫉妒。

這倆人,一個從做投資開始白手起家,現在已經擁有了一家文化傳播公司,是正兒八經的青年企業家。一個寫耽美寫出名堂,現在是國內有名的耽美作家……他們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買了一棟八成新的三層小洋樓,還養了一只非常可愛的挪威森林貓JOJO。

他們兩個賺得多,平時工作自然繁忙,但夫唱夫隨,感情並沒受到影響。平時游方在家寫稿,有空就幫路遙打理公司;而游方全國簽售時,路遙就會作為資方全程陪同,形影不離的樣子經常閃瞎一眾朋友的狗眼……至於房子和寵物,就拜托給同是作家的林曦照顧,就像今天這樣。

林曦又嘆了一口氣,喝下一口解酒用的蜂蜜水。

“別這樣啊哥們,”見林曦郁悶,程思連忙勸他,“你現在才27,還年輕著呢!別垂頭喪氣的,打起精神來!”

“嗯,也是,說不定我是大器晚成!”林曦本就不是消極的人,聽了程思的話,立刻振作了一些,“說正經的,我是真的挺想改變自己,不想再這樣渾渾噩噩地混日子了。”

“好想法,我支持你!”程思熟練地開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碰杯,“你不是剛接到了一個連載約稿嗎?這就是好兆頭!”

“你說那個20萬字的雜志連載?估計火不了。”林曦喝著蜂蜜水說,“跟你說實話,我覺得我在寫作上就這樣了,不可能有什麽大出息,起碼一時半會不會有什麽起色……所以我想先找個女朋友,看看愛情的滋潤能不能給我帶來奇跡。”

“那就祝你美夢成真!”程思笑著拍拍他的肩。

“承你吉言~”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遙家照顧JOJO,最近都住在那裏,你有事兒直接過去。”

“我知道。路上小心,電話聯系。”

林曦穿好衣服往外走,一出門,就被冷風吹得一個激靈,醉意去了大半。他縮著脖子裹緊夾克,把手縮在口袋裏,沿著煙袋斜街,快步朝能打到出租的大路走。

時間已經臨近午夜十二點,煙袋斜街上的店面早就關了門,酒吧也都停止了營業。路燈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長,整條路上,只有他的腳步聲空蕩蕩的回響著。作為一個寫過靈異題材的作者,林曦多少相信些怪力亂神,林曦覺得心理發毛,便小聲哼歌給自己壯膽:“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戀愛吧~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戀愛吧……”

才唱到第二句,就感覺有人在他身後搭上他的肩:“太難聽了,小夥子。”

“啊啊啊——!”

林曦被嚇得往前猛躥了幾步,這才轉身,發現他身後站著一個瘦條條的老道士。老道士穿著洗白的道袍,白眉白眼,仙風道骨,一看就是在景區擺攤算命、坑害游人的職業人士。他朝林曦打了個稽首:“無量天尊,這位小友,想求姻緣嗎?”

——開口說話之後就更像了。

林曦在心裏默默吐槽,懶得搭理這老騙子,扭頭就走。

老道士也不惱,就在後面巴巴地跟,一邊跟還一邊念叨:“哎呀小友真是面善,我與你一見如故甚是投緣,不若替你算上一算,與你求一求姻緣?”他走路很輕,沒有任何聲音,如果不是有影子,林曦幾乎要他把當成鬼。

男人懶得搭理老頭,一言不發地走到主幹道上,伸手招了輛車坐進去,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見老道士徑自爬上了後座。

林曦忍不住開口了了:“哎,我說這位道長,你上來幹什麽?”

“助你求一求姻緣嘛。”老道士笑瞇瞇。

“謝謝您了,不過我不需要。”林曦翻了個白眼,“您趕快下車吧,我急著回家呢?”

“既然著急,那就快走吧。”老道士微微一笑,隨即報上一串地址——正是路遙家的所在!

林曦瞪大眼睛,一下子呆住了。

車裏陷入了沈默,司機等了一會,不耐煩了:“先生,你們到底是不是一起的?咱們走不走?”

林曦這才回神,他看看司機,又看了道士一眼,拿不定主意。

老道士捋了捋胡子:“快點回去吧,JOJO還餓著肚子呢,林曦。”他細長的眼睛微微瞇起,其中滿是盈盈的笑意。

林曦哆嗦了一下,咬咬牙,他對司機說:“……走吧,就去這位道長剛才說的那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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