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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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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她總會在這個時間,跟趙宇城套近乎,而他也永遠能找個合理的借口離開。

十年,年年如此,從他十六開始,他就秉持著這個習慣。

而今年,這是在他的住所過生日,也是青琳最大膽的一次表白,趙宇城不可能再無動於衷了。

站在一旁的金盾眨了眨眼,臉上笑意多了幾分,這是見證趙隊成就好事的時間。

怪不得叫上他過來作見證,可見他讓趙隊當成朋友看了。

以前風傳這個從擁有幾千萬人口的相城,來到源城這個小地方休假的趙隊,是個極為挑剔的人。

因為:

挑住——他住德園路的私宅。

挑吃——不跟所裏的人用餐。

挑穿——從未見他穿過制服。

挑行——校長的車給他代步,還時不時要警車來接。

就這麽一個怪人凡事除了與工作有關的,一概不跟任何人打交道。

這一度讓所裏的人極為不爽。

要不是看到於立志被抓的份上。

他們會覺得這就是公子哥就是個只適合當屏保的模特,而且只是個能看不能聊的平面模特。

金盾雖然沒跟那一眾同事們保持一致,但也同意其中的若幹條。

他保持著某種觀望態度看著他們倆,心底盤算著是不是應該撤了。

趙宇城看了青琳兩眼,打開了大廳裏的燈。

突然的光明,照得大家眼睛都不約而同的瞇了一下。

他徑直上了二樓,拿了包,往門口走去。

青琳嗖的撲上去,擋在他的面前:“你去哪?”

“我要完成你的生日願望,你住這吧。”趙宇城微笑的說。

“我……你……我們為什麽不能住在一起?!”青琳擰眉看著趙宇城,沒有想到自己送上門了,他還這麽不解風情。

趙宇城眸光看向外面的夜色,聲音輕輕的,卻很堅定:“不能。”

“我成年了,宇城哥。而且成年得都過期了,我二十五歲了。”她急了。

趙宇城淡淡的道:“青琳妹妹,這個稱呼適用終身。”

說完,他推門走了出去,走出兩步後,門外飄出一句:“金盾我們出去吃。”

青琳追出來:“趙宇城,你什麽意思?你寧願跟那些犯罪打交道,做研究,也不想跟我好好在一起嗎?哪怕一個晚上。”

趙宇城淡淡的道:“金盾來找我,要談一些公事,你聽了以後會沒有味口的。”

趙宇城拒人於千之外的聲音讓青琳聽得眼淚直打轉。

都說主動貼上的不是好貨,但明明青琳要樣有樣,要錢有錢,而唯一欠缺的,只怕是跟趙宇城沒有共同語言。

他的時間全放在了解開死亡之題的過程中,沒有哪個女生受得了這些話題。

金盾適時的跟了出去,走在趙宇城的身後,還不時看看哭得梨花帶雨的青琳。

坐進車裏後,金盾才有些郁悶的說:“趙隊,怎麽是你朋友生日?我還以為是你,所以……”

趙宇城開動了車子,不緊不慢的掉頭,開上公路:“蛋糕上的寫著我的名字,我看到了,我把那行字吃掉了。”

“那是你女朋友?”

“不是。”

金盾連連點頭,心裏總算放下一塊石頭。

車子開出沒有多久,前方便出現了一輛警車。

出於職業習慣,趙宇城往那邊多看了兩眼。

“趙隊……”金盾指了指前方,眼睛驟然睜大,他突然拍打著車窗,“停車,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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