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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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的時候, 白七的腿已經痊愈了,這本是件應該高興的事情,但同時也意味著離別的時刻到了。在玉泉山腳下的黃羊塢,白七和葉凜站在渡口,遠處天空悠悠劃過一行南歸的白鷺,江畔有成片的茅草, 在初春濕潤的風裏搖搖曳曳。
“葉凜, 我要啟程去鬼荒城了。”
“是。”
“是時候分道揚鑣了。”
“好。”
“我該上船了。”
“嗯。”
“那麽, 後會有期。”
葉凜沈默了半晌, 道:“可是我的話,還沒有說完。”
“品劍大會,我們還會再見面的。”她側過頭, 莞爾一笑,“到那時, 你再說與我聽。”
烏篷船緩緩離岸, 竹篙點出一圈一圈的水紋, 如同思緒散入水中, 片刻便杳杳無蹤。他站在渡口,默默望著船頭那一道身影漸漸消失在離離蒹葭中。
初春時節,江岸飄著細雨。葉凜忽然隱約聽見有歌聲響起, 和著嘉陵江上白茫茫的雨霧,伴著清脆的竹節敲擊聲,籠罩四野。他仔細地聽著,終於聽清楚唱的是:
“莫雨微微, 雲低且垂,彼游者兮,女誰與歸?”
“暝雨搖搖,雲煙且渺,彼游者兮,行路迢迢。”
“夜雨迷迷,雲青且翳,彼游者兮,溯洄未已。”
“朝雨夭夭,雲霽且高,彼游者兮,其蹤杳杳。”
“豈不爾思,豈不日歸,彼游者兮,知我之悲!”
船順江而下,歷經五個日夜,白七終於到了鬼荒城外。鬼荒城一個月才開一次城門,因此城外有不少驛站供等待開門的商旅們休憩。距離這個月開門的時間還有兩天,白七便找了一家客棧歇腳。
“客官是打尖還是住店?”甫一進門,就有小二殷勤地迎上來。
“住店,但是要先吃飯。”白七在角落找了張桌子坐下,“炒兩個小菜。”
“客官要酒嗎?咱們這有上好的梅子酒,城裏可是沒有的。”
“我不要酒,但是我的馬喜歡喝酒。”白七想了想道,“在草料裏加兩杯梅子酒,錢我會付。”
“得嘞。”小二常年迎來送往,什麽樣的怪癖都見過,愛喝酒的馬雖說少見,卻也沒什麽可大驚小怪的,收了錢吩咐好後廚,就自去打酒餵馬。
白七一邊吃飯,一邊琢磨著如何才能進入鬼荒城。這鬼荒城不比別的地方,她剛剛去看過了,城墻很高,偷偷翻墻進去是不可能了;城門口守衛森嚴,一個月開一次城門,一次只開三天,要進城必須出示官府的商人文書,如此一來,想從城門進去,似乎也不太可能。正在思考對策,白七倏然聽見客棧裏一陣騷動。
原來是有人在客棧裏動手。動手的那人離白七不遠,他是坐在桌子上的,只因為普通的凳子他根本坐不下去。他的體型實在太過龐大,甚至連衣服都穿不進去,在這還有些涼的初春裏也只能坦胸露背。白七蹙眉看著他身上一堆一堆的肥肉,想著江湖上這麽胖的人能有幾個,目光略一移動,便看見那人腰間的寸金杵。
白七頓時心中有數,原來是他。
胖子正兇神惡煞地瞪著面前的一個人,那是個瘦小的男子,神色躲閃倉皇,不時瑟瑟發抖。他的身後還有幾個人,想來都是一並被抓住的。
從周圍人的議論中得知,原來他們是當年赫赫有名的漕幫五虎,曾經是漕幫扛把子最得力的五個樹下。但自從數年前欠下不少賭帳被人追殺之後幾人便一蹶不振,四處逃亡,變成現在這副德行。白七是聽說過曾經威風八面的江左五虎之名的。不過漕幫覆滅之後,倒是再沒有過他們的消息,很多人以為他們和漕幫一起敗亡了,如今看來是躲起來了。
正出著神,白七忽聽見重重一聲悶響。定睛一看,那胖子竟掣出腰間的寸金杵,當頭就砸在了最前面一人的腦袋上。
看著那人哼都沒哼一聲就腦漿四濺,死在當場,饒是白七也忍不住撇過頭去,此時圍觀的人群中發出一聲尖叫,卻又很快被捂住,應該是誰家的小姑娘被血腥的場面嚇到了,怕引起那胖子的註意才捂住了。
偏偏那胖子仿佛什麽也沒聽到,從一旁哆嗦個不停的小二肩上拿下布巾,慢條斯理地擦拭著手中的寸金杵。
白七冷冷瞪著前方那面帶微笑的大胖子,想進入鬼荒城的人何其多,別說是沖著傳說中寶藏而來的武林人,就算是商旅,怎麽也會帶些侍衛在身邊,她不信這裏沒有什麽所謂的高手能阻止他。只不過大家都不想惹事罷了。尤其是,在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胖子是什麽身份的時候。
白七自然是知道他的。
“敢問閣下是否夜闌宮座下歡天喜地四尊者中的喜逍遙尊者?”白七剛欲開口,卻被人搶了先。
大胖子瞇了眼,側首看向問話之人:“你認得我?”
白七亦看向那人。
那人的聲音似乎是含著笑意的,這樣看過去,他確實是個很好看的年青人。當然,他的好看絕不像那些權貴公子那樣總帶著些脂粉氣。而是一種說不出的灑脫爽朗、英俊不羈。即使他穿著一身不顯眼的布衣,卻明亮得讓人無法忽視,就像是……一代豪俠應該有的模樣。
白七怔了一下,她從沒想過這樣就能碰見他,她忍不住微微一笑。
當真是天涯何處不相逢。
“不,我不認得你。”布衣青年笑道,“我只是認得你的寸金杵。”
喜逍遙費力地從桌子上蹦下來,向著這個年青人走過去。他的身子很笨重,但他的腳步卻一點也不重。甚至可以說很輕盈。由此可見他的輕功也很好。從剛才的那一杵來看他的內力亦不可小覷。
“可是我卻不認得你,”喜逍遙道,“你不覺得你應該告訴我你是誰才比較公平嗎?”
布衣青年忽然燦爛地一笑:“我覺得你還是不需要知道的好。”
“為什麽?”
“因為你很快就會發現,什麽都不知道才是最安全的。”
喜逍遙頓時勃然大怒:“你是哪裏來的雜毛小賊,連武器都沒有,也敢跟夜闌宮公然作對?”
布衣青年笑容不改:“誰說我沒有武器?”
喜逍遙仔細打量著他:“你的武器在哪裏?”
“我的武器,”布衣青年懶洋洋地靠在一張桌子旁,“就是我的拳頭。”
喜逍遙看了看他那比普通人似乎大些,但看起來沒什麽特別的拳頭,哈哈大笑起來。他一笑,那滿身的肥肉便跟著抖動,透著油膩的惡心。
布衣青年渾不在意地點點頭:“怎麽,你不信?”
喜逍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你憑什麽讓我信?”
“不信,”布衣青年笑道,“打一架就知道了。”他是很喜歡打架的。這一點,白七當然比任何人都清楚。可是這個喜逍遙顯然是高手,而且還帶著武器,赤手空拳的他有勝算嗎?
喜逍遙笑不可抑地點頭:“好小子,我就跟你打一架。”
“你中午吃過了嗎?”布衣青年忽然沒頭沒腦地問了這麽一句。
“吃過了。”喜逍遙很莫名其妙。
“那你吃的是什麽?”
喜逍遙沒那個耐心跟他討論午飯,飛快地掣出寸金杵來,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也好,”布衣青年笑著自言自語,“反正很快就會知道了。”
這邊的喜逍遙還沒有動作,布衣青年就率先出招了。他的招式很簡單,就跟街頭流氓砸場子時的動作一樣,揮拳而上,快速而準確地直接砸向喜逍遙的肚子。
喜逍遙沒有防禦,他也沒有辦法防禦,因為這年青人的拳頭來的太快。
但是其實他也沒有必要防禦,因為他的肚子上全是一堆一堆的肥肉,拳頭打在上面就跟打在棉花上差不多。如果是普通人挨上這麽一拳也許會擊碎骨骼震傷內臟,但是喜逍遙的肚子卻毫不在意這樣的一拳。
果然,這一拳打到喜逍遙的肚子上沒有任何的反應,甚至連晃都沒有晃一下。圍觀的眾人都忍不住議論紛紛,看來這個青年人也只是會吹牛而已。
聽到旁人的議論,布衣青年依舊笑得十分愉悅。喜逍遙卻沒有那個好心情,他提起寸金杵,瞬間深吸一口氣,聚起勁力就擊向對方。那寸金杵本就極重,加上喜逍遙渾厚的內力,根本是一擊必殺。這個時候,只要挨到一點,那深沈的內勁就可以將任何東西擊碎,當然也包括人的骨頭,這樣一個道理任誰都明白。
可是這個年青人偏偏不明白。
他不僅順著寸金杵的來勢而上,而且還直直的迎面撞了上去!
一旁已經有人發出驚呼。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就在那寸金杵快要碰到他的一瞬間,來勢洶洶的戾氣忽然消失殆盡,連杵上的內力都化開得一幹二凈。而在下一刻,喜逍遙便直直地飛了出去,狠狠地撞在了墻上。而後又重重地跌在地上,肥胖的身軀砸得灰塵四起。
突如其來的轉變讓所有人都驚呆了,這到底是怎麽發生的?
布衣青年帶著笑容走到趴在地上的喜逍遙面前。喜逍遙狼狽地趴著,只覺得整個五臟六腑都仿佛絞在了一起,他的身子不停抽搐著,嘴邊是一小堆嘔吐物。
青年笑得更加開心:“現在,我終於可以知道你中午吃的什麽了。”
白七忍不住也笑了起來。別人不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麽,她可是很清楚。
剛剛就在寸金杵要碰到他的時候,這個人揮出了第二拳,再次狠狠地砸上了喜逍遙的肚子。他的第二拳,永遠比第一拳更快、更重,。
並且這個男人,如果要打一個人的肚子,他就一定要打到,絕對不會打其他的地方。他的拳頭也並不比別人快很多,只快一分而已。
這就是蕭尋,這就是他的自信。
作者有話要說: 莫雨這首詩是幾年前我自己仿照詩經的格式寫的一首,莫雨是通假字,莫通暮,就是暮雨的意思。
這首詩主要內容就是感慨離別的人,不知道何時才能回來相見。女是通假字,通汝。
話說蕭尋有沒有一種小霸王的感覺。嘻嘻。
昨天碼的過了12點才發,今天雙更。
收藏都沒漲,感覺好沒有動力啊。。。。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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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時節,江岸飄著細雨。葉凜忽然隱約聽見有歌聲響起, 和著嘉陵江上白茫茫的雨霧,伴著清脆的竹節敲擊聲,籠罩四野。他仔細地聽著,終於聽清楚唱的是:
“莫雨微微, 雲低且垂,彼游者兮,女誰與歸?”
“暝雨搖搖,雲煙且渺,彼游者兮,行路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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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雨夭夭,雲霽且高,彼游者兮,其蹤杳杳。”
“豈不爾思,豈不日歸,彼游者兮,知我之悲!”
船順江而下,歷經五個日夜,白七終於到了鬼荒城外。鬼荒城一個月才開一次城門,因此城外有不少驛站供等待開門的商旅們休憩。距離這個月開門的時間還有兩天,白七便找了一家客棧歇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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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酒,但是我的馬喜歡喝酒。”白七想了想道,“在草料裏加兩杯梅子酒,錢我會付。”
“得嘞。”小二常年迎來送往,什麽樣的怪癖都見過,愛喝酒的馬雖說少見,卻也沒什麽可大驚小怪的,收了錢吩咐好後廚,就自去打酒餵馬。
白七一邊吃飯,一邊琢磨著如何才能進入鬼荒城。這鬼荒城不比別的地方,她剛剛去看過了,城墻很高,偷偷翻墻進去是不可能了;城門口守衛森嚴,一個月開一次城門,一次只開三天,要進城必須出示官府的商人文書,如此一來,想從城門進去,似乎也不太可能。正在思考對策,白七倏然聽見客棧裏一陣騷動。
原來是有人在客棧裏動手。動手的那人離白七不遠,他是坐在桌子上的,只因為普通的凳子他根本坐不下去。他的體型實在太過龐大,甚至連衣服都穿不進去,在這還有些涼的初春裏也只能坦胸露背。白七蹙眉看著他身上一堆一堆的肥肉,想著江湖上這麽胖的人能有幾個,目光略一移動,便看見那人腰間的寸金杵。
白七頓時心中有數,原來是他。
胖子正兇神惡煞地瞪著面前的一個人,那是個瘦小的男子,神色躲閃倉皇,不時瑟瑟發抖。他的身後還有幾個人,想來都是一並被抓住的。
從周圍人的議論中得知,原來他們是當年赫赫有名的漕幫五虎,曾經是漕幫扛把子最得力的五個樹下。但自從數年前欠下不少賭帳被人追殺之後幾人便一蹶不振,四處逃亡,變成現在這副德行。白七是聽說過曾經威風八面的江左五虎之名的。不過漕幫覆滅之後,倒是再沒有過他們的消息,很多人以為他們和漕幫一起敗亡了,如今看來是躲起來了。
正出著神,白七忽聽見重重一聲悶響。定睛一看,那胖子竟掣出腰間的寸金杵,當頭就砸在了最前面一人的腦袋上。
看著那人哼都沒哼一聲就腦漿四濺,死在當場,饒是白七也忍不住撇過頭去,此時圍觀的人群中發出一聲尖叫,卻又很快被捂住,應該是誰家的小姑娘被血腥的場面嚇到了,怕引起那胖子的註意才捂住了。
偏偏那胖子仿佛什麽也沒聽到,從一旁哆嗦個不停的小二肩上拿下布巾,慢條斯理地擦拭著手中的寸金杵。
白七冷冷瞪著前方那面帶微笑的大胖子,想進入鬼荒城的人何其多,別說是沖著傳說中寶藏而來的武林人,就算是商旅,怎麽也會帶些侍衛在身邊,她不信這裏沒有什麽所謂的高手能阻止他。只不過大家都不想惹事罷了。尤其是,在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胖子是什麽身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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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七怔了一下,她從沒想過這樣就能碰見他,她忍不住微微一笑。
當真是天涯何處不相逢。
“不,我不認得你。”布衣青年笑道,“我只是認得你的寸金杵。”
喜逍遙費力地從桌子上蹦下來,向著這個年青人走過去。他的身子很笨重,但他的腳步卻一點也不重。甚至可以說很輕盈。由此可見他的輕功也很好。從剛才的那一杵來看他的內力亦不可小覷。
“可是我卻不認得你,”喜逍遙道,“你不覺得你應該告訴我你是誰才比較公平嗎?”
布衣青年忽然燦爛地一笑:“我覺得你還是不需要知道的好。”
“為什麽?”
“因為你很快就會發現,什麽都不知道才是最安全的。”
喜逍遙頓時勃然大怒:“你是哪裏來的雜毛小賊,連武器都沒有,也敢跟夜闌宮公然作對?”
布衣青年笑容不改:“誰說我沒有武器?”
喜逍遙仔細打量著他:“你的武器在哪裏?”
“我的武器,”布衣青年懶洋洋地靠在一張桌子旁,“就是我的拳頭。”
喜逍遙看了看他那比普通人似乎大些,但看起來沒什麽特別的拳頭,哈哈大笑起來。他一笑,那滿身的肥肉便跟著抖動,透著油膩的惡心。
布衣青年渾不在意地點點頭:“怎麽,你不信?”
喜逍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你憑什麽讓我信?”
“不信,”布衣青年笑道,“打一架就知道了。”他是很喜歡打架的。這一點,白七當然比任何人都清楚。可是這個喜逍遙顯然是高手,而且還帶著武器,赤手空拳的他有勝算嗎?
喜逍遙笑不可抑地點頭:“好小子,我就跟你打一架。”
“你中午吃過了嗎?”布衣青年忽然沒頭沒腦地問了這麽一句。
“吃過了。”喜逍遙很莫名其妙。
“那你吃的是什麽?”
喜逍遙沒那個耐心跟他討論午飯,飛快地掣出寸金杵來,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也好,”布衣青年笑著自言自語,“反正很快就會知道了。”
這邊的喜逍遙還沒有動作,布衣青年就率先出招了。他的招式很簡單,就跟街頭流氓砸場子時的動作一樣,揮拳而上,快速而準確地直接砸向喜逍遙的肚子。
喜逍遙沒有防禦,他也沒有辦法防禦,因為這年青人的拳頭來的太快。
但是其實他也沒有必要防禦,因為他的肚子上全是一堆一堆的肥肉,拳頭打在上面就跟打在棉花上差不多。如果是普通人挨上這麽一拳也許會擊碎骨骼震傷內臟,但是喜逍遙的肚子卻毫不在意這樣的一拳。
果然,這一拳打到喜逍遙的肚子上沒有任何的反應,甚至連晃都沒有晃一下。圍觀的眾人都忍不住議論紛紛,看來這個青年人也只是會吹牛而已。
聽到旁人的議論,布衣青年依舊笑得十分愉悅。喜逍遙卻沒有那個好心情,他提起寸金杵,瞬間深吸一口氣,聚起勁力就擊向對方。那寸金杵本就極重,加上喜逍遙渾厚的內力,根本是一擊必殺。這個時候,只要挨到一點,那深沈的內勁就可以將任何東西擊碎,當然也包括人的骨頭,這樣一個道理任誰都明白。
可是這個年青人偏偏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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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已經有人發出驚呼。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就在那寸金杵快要碰到他的一瞬間,來勢洶洶的戾氣忽然消失殆盡,連杵上的內力都化開得一幹二凈。而在下一刻,喜逍遙便直直地飛了出去,狠狠地撞在了墻上。而後又重重地跌在地上,肥胖的身軀砸得灰塵四起。
突如其來的轉變讓所有人都驚呆了,這到底是怎麽發生的?
布衣青年帶著笑容走到趴在地上的喜逍遙面前。喜逍遙狼狽地趴著,只覺得整個五臟六腑都仿佛絞在了一起,他的身子不停抽搐著,嘴邊是一小堆嘔吐物。
青年笑得更加開心:“現在,我終於可以知道你中午吃的什麽了。”
白七忍不住也笑了起來。別人不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麽,她可是很清楚。
剛剛就在寸金杵要碰到他的時候,這個人揮出了第二拳,再次狠狠地砸上了喜逍遙的肚子。他的第二拳,永遠比第一拳更快、更重,。
並且這個男人,如果要打一個人的肚子,他就一定要打到,絕對不會打其他的地方。他的拳頭也並不比別人快很多,只快一分而已。
這就是蕭尋,這就是他的自信。
作者有話要說: 莫雨這首詩是幾年前我自己仿照詩經的格式寫的一首,莫雨是通假字,莫通暮,就是暮雨的意思。
這首詩主要內容就是感慨離別的人,不知道何時才能回來相見。女是通假字,通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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