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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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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時節,各種顏色的高原花朵盛開在茂盛的牧草中,將草原鋪成了一張無邊無限的大花毯。

花毯上,毛茛、黃堇那些黃色花朵是主色調,白邊紅心的狼毒、深紫的鳶尾、淺紫的龍膽點綴其中,白色的銀蓮花和蒲公英勾勒錦蔟。

碧空如洗,朵朵白雲如同地上的羊群,一會兒聚攏一會兒散開,藍天白雲之下,起伏連綿的青山和湖水澄澈的碧波交相掩映,看著令人心曠神怡。

莊嚴肅穆、蒼勁有力的音樂中,頭戴高筒紅穗帽,左手握弓,右手持劍,頸掛珠寶玉石,身佩錦綢彩帶的兩排舞者走到了湖畔邊。

他們如扇形散開,一手持劍,一手握圓形獅頭盾牌的領舞者上前,雖然他的臉被盾牌擋著,但那身形,看上去比其他舞者更高大雄偉。

“鍋哇(持兵器的舞者)的舞者全是男性,這種舞一般只有在宗教儀士和盛大場面中才能見到。沒想到咱們今個還怪有眼福的,一定是聽說公主殿下過來,他們給特意安排的。”布赤小聲給大家解釋道。

旌旗前引,長號開道,旁邊有人擊鈸。隨著鈸聲,舞者們擡手、伸腿、旋轉、嘶吼,他們的動作徐緩肅穆、端沈凝重,格外有一種雄渾的美,令人看著不知不覺就屏住了呼吸,覺得山水都多了幾分莊重。

擊節而舞,領舞的那人終於轉身,陽光照在湖心的一刻,這個一直隱藏在盾牌後的男人露出了他的真容。

那是一張非常英俊的面孔,幾乎可以用完美形容。

古銅色的肌膚,濃黑的發色、眉毛,和發色眉毛一樣幽深的瞳孔,筆挺的鼻梁高而直,薄唇緊抿,整個人看上去銳利如鋒利的刀刃、冷酷似冰寒的劍氣。

看見李雲彤,他突然一笑。

那笑容中和了他的冷厲,令他整個人明亮耀眼。

這種笑容,李雲彤在祿東讚的臉上經常看到。

雖然他們都很高大英武,但他們的面孔並無相似之處,若是兩個人站一起,也絕不會有人把他們認做兄弟。

但這種笑容令他們有了相似之處,這種笑容看了會令人忽略他們本身的冷厲和殘忍。

只是祿東讚大多數時候都在笑,所以令人感覺他是溫和無害,平易近人的,而這人笑的時候很少,突然出現的笑容就讓人覺得耀眼奪目,不能直視。

就像太陽的光芒,可以很溫暖,也可以灼熱的叫人發燙。

一個笑得像冬日陽光,暖洋洋的,一個是盛夏陽光,熱得人想躲避。

李雲彤楞住了。

她沒想到在這裏會見到他,那位齊……公子,她的救命恩人,之一。

直到鍋哇跳完,她還有些神不守舍。

見那些舞者們下去,她連忙招招手,對布赤說:“你給他們講一下,把剛才那個領舞的男子請過來。”

布赤正想下去,李雲彤又叫住她,“算了,讓她們繼續看下面的歌舞,你陪我悄悄出去,尋尋剛才那個男子。”

今日為了不擾民,她和隨從、婢女們都換了當地人的衣袍來看歌舞,滕妾宮婢們圍著她,侍衛們也是散在四周暗中保護,還有祿東讚安排的當地兵衛相護,但畢竟長相不同,這一路上已經有不少人看著她們指指點點,若是她叫了齊宗龍過來,只怕太引人註目。

再一個,那齊宗龍看上去就是個很驕傲的人,他救過自己,自己不去見他,反倒讓人傳喚他過來,可能會引起他的誤會,反倒不好。

所以她轉念一想,決定自個去尋齊宗龍。

雖然心裏覺得奇怪,但布赤之前得過祿東讚的交待,叫她跟著李雲彤時,不要多話,一切聽從她的安排,布赤便點點頭,趁大家看得高興,同李雲彤一道,偷偷溜出了人群。

秋楓和冬晴主要是保護李雲彤,見她和布赤擠出人群,便也跟了出去,遠遠地跟在她們後面。

因為急著尋人,李雲彤沒有註意到隨著她的走動,越來越多的人靠近她,越來越多的眼睛聚集到她身上。

等發現那些人的目光不對時,她才想起來,因為著急自個出來時沒有戴帷帽。

且不說她和當地人完全不同的長相,就她這白皮膚,在這些不是黝黑就是小麥色的吐蕃人裏,簡直像月光、雪山一般的存在,確實太紮眼了。

不行,得找個什麽遮一遮,再這麽下去,就算沒人註意她,也會被曬壞的。李雲彤身上那塊大披帛取下來蓋在頭發上,又用手往中間攏了攏,努力想隔耀眼的陽光和那些註視的目光。

擁擠的人群突然散開,有人自旁邊遞出一把傘,撐在李雲彤的頭頂上,為她擋住了烈日。

李雲彤扭頭,就看見傘的另一邊是齊宗龍。

“嗨,沒想到在這兒遇見你。”松讚幹布笑容滿面,一點也不解釋他其實叫棄宗弄,他就是吐蕃的讚普。

他覺得,這樣認識她,和她一步步接近挺好的,比他們因為大唐和吐蕃聯姻而認識來得好。

沒想到當日救的她,竟然是大唐的文成公主,是他的妻,嗯,這樣真是很好。

比起政治聯姻,她不得不嫁,他更喜歡她愛上他,對他死心塌地的模樣。

就像他其他的女人那樣。

為他悲,為他喜,以他的意志為天地。

他要她的人,更要她的心。

況且,她真的很美。

日光那樣濃烈,她的面孔卻是月色,皎潔如白雪蓮,清淡的妝容,黛眉紅唇,長發梳成許多小辮子,用紅、黃色的彩石串裝飾著,頭發上披蓋著一大塊錦緞,上面縫滿了銀錢和貝殼,每走一步,都叮當作響。

他已經看了她好一陣,她就這麽丁丁當當走在草原上,卻令人莫名覺得她輕盈無聲,如同畫中人走出恍惚的夢境。

走到他的面前。

就像那些書裏的狐妖。

好在,他不是沒用的書生,不會被勾去心魂。

松讚幹布看著李雲彤,笑容越發熾熱。

李雲彤也露出笑容,雖然有驚喜,卻是禮貌而疏離的,恰如其份。

“齊公子,沒想到在這兒遇到您,一直想感謝您的救命之恩,那日,我隨家父前去謝您,誰知道已經人去屋空……”

“噢,有點急事,所以先走了。沒來得及告別,還望姑娘見諒。”松讚幹布一本正經的解釋。

李雲彤的驚喜加重了些,“公子您的漢話,說得流利了許多。”

“那日與姑娘一別甚是悵悵,想著多學一些或許他日有機會相見,能夠與你把手言歡。”松讚幹布把這昔話說得嚴肅無比,好像字字句句都是肺腑之言。

看上去好模好樣的,說出來的話,怎麽那麽不像好人呢?這話他若是對男子說還沒什麽,可她是女子,就多了幾分調笑之意。

要不是他的神色看上去太不像紈絝,光這話說出來,李雲彤對他的印象就要打折。

她可不會誤會他是對自個有意。

他的眼睛裏,有驚艷有讚賞,唯獨沒有情意。

李雲彤也不希望他對自個有什麽情意,他雖然是她的救命恩人,可她沒興趣以身相許,不管她是不是許了人,眼前這個英俊的男子,都不是她喜歡的類型。

他太熾目了,會把靠近的人燒成灰。

本能的,李雲彤覺得松讚幹布很危險。

她笑了笑,認真地解釋道:“把手言歡這個詞,在我們漢人是指是從前發生過不和,以後又和好了,不能這麽用。而且,你是男子我是女子,我們不能握手的,那與禮不合……嗯,說方便交談就可以了。”

松讚幹布笑了,露出他珍珠般燦白的牙齒,耀人眼目。

“你那日曾說要謝我,這麽久,可打算好怎麽謝我?”

李雲彤施了個禮,“金銀珠寶,高官厚祿任君挑選。”

“噢,你可是漢人,怎麽讓我在吐蕃當官?”松讚幹布玩味地問道。

“我的夫君在吐蕃頗有些權勢,您的要求想來他能夠滿足。”李雲彤揚頭鄭重其事地說。

“你竟然嫁人了?為何還是女孩子的打扮?”松讚幹布扯了扯李雲彤的發辮,調笑道:“若我想做吐蕃的讚普,你也能辦到?”

若不是念著他是自個的救命恩人,李雲彤簡直想一巴掌呼過去。

即使如此,她還是避開,臉色沈了沈,“齊公子此舉不妥,我們漢人講究男女授受不親,你這樣亂扯人頭發,實在是失禮。”

松讚幹布立刻正色相對,“對不起,我們吐蕃人看見自己喜歡的姑娘,會忍不住親近,在下無禮,還望姑娘見諒。不過我著實想做吐蕃的讚普,不知道姑娘你那位有權有勢的夫君能不能辦到?”

“這個不能。”李雲彤為難地說,“您能不能換個其他的要求?”

“那便把你自個賠給我吧。”

李雲彤怔住,不及回神,松讚幹布已經騰然躍上隨從牽過來的駿馬,長臂一伸,就將她撈上了馬。

布赤、秋楓和冬晴起先見李雲彤與他談笑晏晏,便沒在意,此時便疾奔而來,卻被幾個吐蕃男子擋住,過起拳腳來。

“沒想到你竟然是這種人!”李雲彤氣得吐血,坐在馬上拼命反抗,但她根本不是松讚幹布的對手,被他三拳兩腳便打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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