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若如初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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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傅言一楞,這才想起來似乎是自己讓他這麽叫的,哪日她極盡厭惡地跟他說,在外人面前,他可以叫自己做妹妹,可在私下裏他要叫自己小姐,親系旁人要分的清清楚楚!現在想起來,她真恨不能打自己兩個巴掌。
“怎麽不喝?”傅言瞧著他只是聞了聞茶香,並不打算喝的樣子,問了一句“你怕我會下毒害你嗎?”
他一貫見不得她不開心,忙搖了搖頭“是義父,義父叮囑過不讓我碰姜茶,所以,小姐的好意我心領了。”
“喝了會怎樣?不舒服?”她怎麽不知道這件事,爹爹沒跟她說啊。
“不知道。” 他搖了搖頭,雖然這個叮囑有些莫名其妙,但義父不讓他碰,他就不碰,反正自己也不是很喜歡姜的味道。
“你幹什麽去?”傅言見他要走,忙問了一句,生怕他一個想不開幹出什麽傻事,因為今天本是他母親的忌辰,他卻不能光明正大的拜祭,連一個孝字都要做的偷偷摸摸,可想而知,這十年來的日子他很難過。
往日裏,他滴酒不沾,也只有每年忌辰的這些時日,他會喝上許多酒。
“我已經三天沒去書院了,功課落下了許多,就不打擾小姐了。”一句溫和暖語說的卻是違心的話,傅言聽得出來,所以她才會下意識地喊了一句兄長……
“你叫我什麽?!”邁出的腳步忽然停住了,似乎被一句話絆住了什麽,日光下那張面容有些聳動“爹說,你是我兄長。”傅言走過去,生怕驚走了什麽,慢慢地拉起了他的手“我知道了,你不是外人,以前是我不懂事,兄長不要恨我。”
恨?若說他還有什麽奢望,就是能多些家人在身邊,如今,她肯叫自己一生兄長,他心疼還來不及,有怎麽舍得恨呢?
“我不恨你,我只怕你會不喜歡我。”他的存在,對於傅言的母親來說,是一種不可原諒的背棄,可她對於自己的母親而言,又何嘗不是背棄呢?在這短短的十年裏,究竟是誰欠了誰的,恐怕早已經分不清了吧?
“那,那兄長可不可也不要恨爹?”
恨他什麽?恨他沒有跟自己光明正大的相認?恨他沒有給自己一個名正言順的身份?恨他沒有給母親一個交代,恨他回去的太晚……
這麽多年,為了彌補,那個男人對自己很好,好到無以覆加,一個人的悔過,可以把這些都變得無關緊要。
“我沒恨過他,從來都沒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天意弄人,他不會把一個恨字隨便安在任何人的頭上。
“可你很少跟爹說話,也從沒交過一聲爹。”見她一張小臉上滿是憂心忡忡的模樣,他忍不住蹲下身來,摸了摸她的頭發,瞧著這個剛到自己的脖子小姑娘,他笑了“你還太小了,有些事還不懂。”
不恨並不帶表不怨,他對自己做的一切,自己沒什麽怨怪,自己只怨在金榜題名之後,他娶了高官人家的女子,就算往日情分不覆,他也理應去斷了母親對他的念想,而不該一點消息都沒有,讓她苦苦等了十年!這一點,自己永遠都無法原諒,不論他曾有過什麽樣的理由。
風還在吹,梨花還在飄,國子監的臨溪河邊已經鋪陳了厚厚的一層花瓣,完整的,殘缺的,交雜在一起像一片冬日初雪綿延向無憂無慮的遠方,樹下,一個女子白襯白裙,背靠著樹幹酣然而睡,不仔細看,倒似是千萬朵殘花中的一朵,融於其間,一點都不覺突兀。
他悄悄地繞過去,蹲在女子身前,樹影斑駁,深深淺淺打在臉上,清秀的臉頰泛著紅彤彤的光澤,落於頭頂的花瓣,忍不住想讓人伸手擷下,可就是這麽一個極盡輕微的動作卻驚醒了夢中的人,她睡意朦朧地睜開眼睛,待看見身前不知何時竟多了個人,撒開步子就要跑,卻被他一把抓住了“我又不是豺狼虎豹,你怎麽每次見了我都要跑啊?”
“我不能被人看見的。”女子拼了命地想要掰開他的手,奈何對方氣力不大,卻不知道用了什麽巧勁兒,怎麽也掰不開。
“你怕被人知道?”傅荀見她一副慌張的模樣,又道“可你已經被我看見了。”
女子想了一瞬,眼睛忽然滴溜溜地轉了一圈“這樣吧,你可以假裝看不見我,等會兒我溜走了,你可不要跟任何人說。”
“天下間沒有白的的便宜,我為何要聽你的?”傅荀見她暗耍小聰明的模樣,忍不住打起了玩笑。
“我爹說趁人之危是小人會做的事。”聽了這句話,她反倒平靜了下來,一雙清瞳看他的眼神,滿是鄙夷,襯著一副天真可愛的模樣,倒讓他撲哧一下笑了出來。
若一個人性子溫良,即便再兇神惡煞,都是一副滑稽可笑的模樣。
“你爹?這裏是朝臣子孫學習的地方,外人可進不來,你爹是朝堂命官?”
“你若猜對了,我就告訴你。”
這跟告不告訴他,有什麽區別嗎?他有些想笑,但這一個大活人站在眼前,放眼中都,細細一數,要猜她的身份也並不難“我聽說於大人家的小女,十歲之齡,離家出走,如今已經六年了,仍舊下落不明,我看姑娘模樣,年歲都幾近相似,原來於家三小姐離家出走是假,來國子監是來偷師學藝的倒是真的。”
“才不是!是我父親讓我來請教夫子……”話說一半,於繚忽然住了嘴,這不就等於是自己承認了一樣嗎?!
“你在看《史記》?”傅荀瞧她一副警惕的模樣,也沒有在深究什麽,撿起地上半開的書,草草翻了起來“看到哪兒了?”
“指鹿為馬。”於繚在其中一篇上點了點,手心上一片紅腫未消,顯然剛被教尺打過“挨打了?”傅荀瞧了她一眼“因為背不下來?”
“夫子讓我每天讀一篇,讀完之後跟他說都讀懂了什麽。”
“那你是怎麽說的?”若她說的對便不會受罰,他雖然從沒挨過夫子的教尺,可他親眼看過,那些被打過的人,不論孩子還是男人沒有一個不是眼角掛淚。
《史記》早在他三歲的時候就已經讀過了,每一篇都深刻於心,這篇指鹿為馬,借趙高送鹿的故事,暗諷那些貪生怕死的跟風之人,警惕朝臣秉持自律,不忘初心。
人人都說沒有什麽比活著重要,可這世上,有些事情,有些情義,即便是丟了性命也要死守住。
“我告訴夫子,不要把鹿看成馬,它們長得不像。”一句話,於繚說的極為認真,傅荀卻忍不住大笑了起來,許多年沒開懷笑過,他這一抹笑容很會心,很疏朗,因為這是他聽過的最好笑的笑話了。
於繚被他笑的臉上一紅,想起那日夫子也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樣,忽然有些氣了“笑什麽笑?!很有意思嗎?”鹿的頭上有角,馬的頭上沒角,多好區分呢,她真不明白,那些跟趙高把鹿說成是馬的人,都是瞎了眼睛的嗎?
“你看書只看得到這麽淺顯的東西,可見你也是個沒心眼的丫頭。”傅荀草草將書扔在一邊,笑說“這種書只適合心有城府的人看,以後你還是不要看了,看也看不懂。”
“可,可一會兒夫子還要找我訓話呢……”
見她一副為難的模樣,傅荀思量了一瞬,笑道“我可以教你,不過作為回報,你要陪我逛街。”
弦月掛枝頭,夜色漸深,中都的夜色從來都不缺喧鬧,即便不是佳節也有才子佳人攜手同游,望著柳河岸邊的人影如潮,於繚到現在也不明白,他說的那些話自己一句也聽不懂,可夫子聽了卻跟看怪物似的看著她,本以為他文采也沒好到哪裏去,自己保不準又要挨打了,可當夫子在驚訝過後,連連讚嘆她終於開竅了的時候,她竟然有些小小的得意。
被那個白花花的老頭打手心打了五年,今日她終於出了口氣,鹹魚翻身啦!
“你是誰家的公子,文采好厲害啊。”她跟在他的後面,像個小跟班一樣,但臉上卻是難言的興奮。她從五歲的時候就被父親秘密送到了國子監,整整十年的時間,她除了整日對著書本,對著個眉毛花白的老頭,就是庭院裏的幾棵梨樹,這還是她頭一次除了夫子以外與人這麽親近。
“不是我厲害,是你太笨。”傅荀隨手敲了她一記,並不打算告訴她實話。
“不告訴我就不告訴唄,我又沒逼著你說。”為什麽要說她笨?
對於身份,他並非想隱瞞,可這幾年,父親和於家早已在朝堂上鬧的水火不容,若被她知道自己是傅家的孩子,她會立刻掉頭就走吧。
難得有個人肯陪他一起逛街,他不想這麽快又變得孤零零一個人。
“你一直住在京城?”中都裏的大家公子有多少她心裏有數,可像他這麽文采出眾的男子,似乎還沒聽說過,難道自己國子監圈的太久已經孤陋寡聞了?“也不是,七歲之前,我隨母親住在梨縣,十歲之後,我隨義父搬到京城,一待十年。”
“義父?你爹呢?”
“我叫他一聲義父,他就是我爹。”既然他千方百計想與過往劃清界限,他也就不再多提了吧,在外人面前他只是個被收養的棄子,如此而已。
沒有人會對自己父親避之不談,於繚眨了眨眼睛,直覺他似乎對爹這個字眼有很多怨懟,於是索性不再提“聽說梨縣地域雖小,但風光甚好,尤其是梨花酥,吃過的人都說很好吃呢。”她下意識地咂了咂嘴,似乎恨不能現在就嘗一口,只可惜,吃到嘴裏的都說空氣。
“你沒去過?”但凡聽說梨縣風光的人,此生都要去那裏游山玩水,怎麽這丫頭反倒沒去過麽?
“沒有啊,父親只準我在國子監讀書,哪裏都不許去……”於繚說著垂了垂眼睛,手指繞著衣袖,滿臉都是失落的模樣“三月梨花落滿城,不擷芳白不入城,那麽好的景色真想去看看啊。”
“國子監的梨花精剪細修,不是比梨縣更好看?”傅荀笑了一聲,下意識放慢了腳步,與她並肩而行。
“好看是好看,可多了金玉粉飾,總歸是失了芳韻,梨花生來清潔就應該不受世俗凡塵所染,哪裏能比的上梨縣的花呢。”
身邊的人聽了,忽然停住了腳步,這句話多少年前娘親也曾說過,縱然日後身邊繁華絢爛,也要守住心底最幹凈的地方,所以,人的一生要無愧天地,重情守義,她的一生要求甚少,簡單的什麽都沒留下,而這個丫頭太像了……
見他許久沒有跟上來,於繚回頭一看卻看他楞楞站著,不禁問了一句“怎麽了?”
“沒什麽,想起了一個人。”
“誰啊?”
“我娘。”
“那你娘呢?”
“死了。”
於繚沒想到會得到這樣的回答,楞了一瞬才小心翼翼問道“我聽說梨縣那年瘟疫蔓延,你娘是在那年……”瞧見他微不可見地點了點頭,不知怎麽,於繚忽然感覺氣氛淡了下來,她從未談過這麽悲傷的話題,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什麽,憋了半天才憋了一句“你爹知道了一定很傷心。”卻不知道自己說的這句話是錯上加錯。
“或許他現在早已另娶他人,舉案齊眉,夜半夢裏的時候早已忘了當年舊人了也說不定。”世人都說緣分二字是修了千百載的輪回,如此難能可貴的相守,今生今世不是還有人各自分飛,散盡良緣?盡管下輩子不會再記得,可見,情之一字經不起太多波折,也受不起人情冷暖,實在太過輕賤。
於繚終於明白,為什麽他一言一語明明浮著笑意,可那雙溫潤的眉目裏竟連一點快樂都裝不下,十七歲的年紀竟也有想祭奠的親人?也有釋懷不了的心緒?這樣的年紀不是本該無憂無慮的吃喝玩樂,像那些紈絝的世家子弟,不知世間愁苦,縱享大好時光。
原來,今夜他邀自己逛街,不過是想找個人說心事罷了?
若今夜自己不來,此刻站在這裏的就是他一個人?就跟以前一樣……
方才聽他提及,今日是他娘親的忌辰,該不會每年的忌辰都是他自己一個人過的?思念這種東西傷人無形,但今年不會了,因為他身邊多了一個人,思念總會淡去許多。但心結這種東西,若不細心開解,只會越纏越緊,最終累了一輩子。
“你爹做了什麽,你這麽怨他?”於繚說完又忙地補了一句“我是說你的生父。”
“拋妻棄子。”
爹常說身為男兒要頂天立地,無愧天地,一個男人能做出拋妻棄子的事情,似乎是不對,可眼下她在勸人呢,總不能說他父親有錯吧?當下眼珠轉了轉,輕聲道“人的一生說不清的事情太多了,每個決定的背後都是有原因的,你爹既然做了選擇,便一定有他的苦衷,你與其自苦,不如去問問他,或許得了一個回答,你會好受些呢?”
傅荀搖了搖頭,並不答話,她只是個旁人,什麽都不知道“若我跟你說,他是個為了前程錦繡,可以另娶他人的人,換做是你,你可會原諒?”
“不會。”於繚斷然道,隨後想了想又笑道“但我仍舊會珍惜。”
“珍惜?”
“人的一生不會很長久,即便你的父親有錯,可你們終究血脈相連,怎能是一個怨字就割的斷?你若不珍惜眼下擁有,終有一天你會發現失去的不僅僅是一個過去,為了怨懟而造就遺憾是傻瓜才會做的事情,你那麽聰明不會連這麽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吧?”
為了怨懟,而早就遺憾……
似乎是這個道理……
盡管昔日成灰,但他現在身邊有小妹,有父親,這兩個至親的人還在,一個家還在,他還想怎樣呢?
即便他再執著,再埋怨,過去已經回不來了。
十年等待,誰也不想,終歸是父親百事纏身,身不由己。
傅荀看她的眼睛,忽然多了些神采,這個女子很難得,從頭到腳一點心機都沒有,可說出來的話總是占著幾分道理,這世上的人紛爭擾擾,所以往往連最簡單的道理都看不透了,即便有人懂也未嘗能做得到。
見他忽然笑了,於繚也跟著咧嘴一笑“想通了?”
“好受些。”
既然好受了,夜色還長,不如去放河燈。
滿街羅市,她挑了一家生意最好的鋪子,挑一個最大的魚蓮花燈,臉色都被魚嘴映的一片粉紅“我聽說,河燈越大承載的思念越多,它會一直飄到很遠,逝去的人也一定會看得到。”說著,當下拉起他的手,倆人走到河岸,擠過重重的人群,占了一個絕佳的好位置。這個女子不算漂亮,可一笑起來卻是初露晨光的白蓮,清透不染世俗,在渾濁不堪的人世中是難得的一種幹凈。
“發什麽楞啊,趕快寫啊,再磨磨蹭蹭,後面的人就把咱倆擠走了。”河岸上,人群千萬,吵嚷之中倆人被擠在一處,一點縫隙都沒有,呼吸噴薄,倆人雙手互相攬著彼此,生怕人群裏誰的腳滑,把他們踢下去,這可就不好玩了。
“我還沒想好寫什麽。”說著,匆忙把手裏的一支筆遞了過去“要不你替我寫吧。”
這種事哪裏有替的?可礙於人多為患,於繚只好匆匆往河燈上寫了兩句,一邊寫一邊往後靠,她不會游水,一旦掉下去只會被淹死,可她一點都不怕,因為身後一直有雙臂膀,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距離,將她護在安全的範圍之中,似有若無的親近讓她多了幾分安全,生平第一次,她與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玩的這樣開心,不過多時,臉上已是一片暈紅,也不是是被燈光映照,還是別的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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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不喝?”傅言瞧著他只是聞了聞茶香,並不打算喝的樣子,問了一句“你怕我會下毒害你嗎?”
他一貫見不得她不開心,忙搖了搖頭“是義父,義父叮囑過不讓我碰姜茶,所以,小姐的好意我心領了。”
“喝了會怎樣?不舒服?”她怎麽不知道這件事,爹爹沒跟她說啊。
“不知道。” 他搖了搖頭,雖然這個叮囑有些莫名其妙,但義父不讓他碰,他就不碰,反正自己也不是很喜歡姜的味道。
“你幹什麽去?”傅言見他要走,忙問了一句,生怕他一個想不開幹出什麽傻事,因為今天本是他母親的忌辰,他卻不能光明正大的拜祭,連一個孝字都要做的偷偷摸摸,可想而知,這十年來的日子他很難過。
往日裏,他滴酒不沾,也只有每年忌辰的這些時日,他會喝上許多酒。
“我已經三天沒去書院了,功課落下了許多,就不打擾小姐了。”一句溫和暖語說的卻是違心的話,傅言聽得出來,所以她才會下意識地喊了一句兄長……
“你叫我什麽?!”邁出的腳步忽然停住了,似乎被一句話絆住了什麽,日光下那張面容有些聳動“爹說,你是我兄長。”傅言走過去,生怕驚走了什麽,慢慢地拉起了他的手“我知道了,你不是外人,以前是我不懂事,兄長不要恨我。”
恨?若說他還有什麽奢望,就是能多些家人在身邊,如今,她肯叫自己一生兄長,他心疼還來不及,有怎麽舍得恨呢?
“我不恨你,我只怕你會不喜歡我。”他的存在,對於傅言的母親來說,是一種不可原諒的背棄,可她對於自己的母親而言,又何嘗不是背棄呢?在這短短的十年裏,究竟是誰欠了誰的,恐怕早已經分不清了吧?
“那,那兄長可不可也不要恨爹?”
恨他什麽?恨他沒有跟自己光明正大的相認?恨他沒有給自己一個名正言順的身份?恨他沒有給母親一個交代,恨他回去的太晚……
這麽多年,為了彌補,那個男人對自己很好,好到無以覆加,一個人的悔過,可以把這些都變得無關緊要。
“我沒恨過他,從來都沒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天意弄人,他不會把一個恨字隨便安在任何人的頭上。
“可你很少跟爹說話,也從沒交過一聲爹。”見她一張小臉上滿是憂心忡忡的模樣,他忍不住蹲下身來,摸了摸她的頭發,瞧著這個剛到自己的脖子小姑娘,他笑了“你還太小了,有些事還不懂。”
不恨並不帶表不怨,他對自己做的一切,自己沒什麽怨怪,自己只怨在金榜題名之後,他娶了高官人家的女子,就算往日情分不覆,他也理應去斷了母親對他的念想,而不該一點消息都沒有,讓她苦苦等了十年!這一點,自己永遠都無法原諒,不論他曾有過什麽樣的理由。
風還在吹,梨花還在飄,國子監的臨溪河邊已經鋪陳了厚厚的一層花瓣,完整的,殘缺的,交雜在一起像一片冬日初雪綿延向無憂無慮的遠方,樹下,一個女子白襯白裙,背靠著樹幹酣然而睡,不仔細看,倒似是千萬朵殘花中的一朵,融於其間,一點都不覺突兀。
他悄悄地繞過去,蹲在女子身前,樹影斑駁,深深淺淺打在臉上,清秀的臉頰泛著紅彤彤的光澤,落於頭頂的花瓣,忍不住想讓人伸手擷下,可就是這麽一個極盡輕微的動作卻驚醒了夢中的人,她睡意朦朧地睜開眼睛,待看見身前不知何時竟多了個人,撒開步子就要跑,卻被他一把抓住了“我又不是豺狼虎豹,你怎麽每次見了我都要跑啊?”
“我不能被人看見的。”女子拼了命地想要掰開他的手,奈何對方氣力不大,卻不知道用了什麽巧勁兒,怎麽也掰不開。
“你怕被人知道?”傅荀見她一副慌張的模樣,又道“可你已經被我看見了。”
女子想了一瞬,眼睛忽然滴溜溜地轉了一圈“這樣吧,你可以假裝看不見我,等會兒我溜走了,你可不要跟任何人說。”
“天下間沒有白的的便宜,我為何要聽你的?”傅荀見她暗耍小聰明的模樣,忍不住打起了玩笑。
“我爹說趁人之危是小人會做的事。”聽了這句話,她反倒平靜了下來,一雙清瞳看他的眼神,滿是鄙夷,襯著一副天真可愛的模樣,倒讓他撲哧一下笑了出來。
若一個人性子溫良,即便再兇神惡煞,都是一副滑稽可笑的模樣。
“你爹?這裏是朝臣子孫學習的地方,外人可進不來,你爹是朝堂命官?”
“你若猜對了,我就告訴你。”
這跟告不告訴他,有什麽區別嗎?他有些想笑,但這一個大活人站在眼前,放眼中都,細細一數,要猜她的身份也並不難“我聽說於大人家的小女,十歲之齡,離家出走,如今已經六年了,仍舊下落不明,我看姑娘模樣,年歲都幾近相似,原來於家三小姐離家出走是假,來國子監是來偷師學藝的倒是真的。”
“才不是!是我父親讓我來請教夫子……”話說一半,於繚忽然住了嘴,這不就等於是自己承認了一樣嗎?!
“你在看《史記》?”傅荀瞧她一副警惕的模樣,也沒有在深究什麽,撿起地上半開的書,草草翻了起來“看到哪兒了?”
“指鹿為馬。”於繚在其中一篇上點了點,手心上一片紅腫未消,顯然剛被教尺打過“挨打了?”傅荀瞧了她一眼“因為背不下來?”
“夫子讓我每天讀一篇,讀完之後跟他說都讀懂了什麽。”
“那你是怎麽說的?”若她說的對便不會受罰,他雖然從沒挨過夫子的教尺,可他親眼看過,那些被打過的人,不論孩子還是男人沒有一個不是眼角掛淚。
《史記》早在他三歲的時候就已經讀過了,每一篇都深刻於心,這篇指鹿為馬,借趙高送鹿的故事,暗諷那些貪生怕死的跟風之人,警惕朝臣秉持自律,不忘初心。
人人都說沒有什麽比活著重要,可這世上,有些事情,有些情義,即便是丟了性命也要死守住。
“我告訴夫子,不要把鹿看成馬,它們長得不像。”一句話,於繚說的極為認真,傅荀卻忍不住大笑了起來,許多年沒開懷笑過,他這一抹笑容很會心,很疏朗,因為這是他聽過的最好笑的笑話了。
於繚被他笑的臉上一紅,想起那日夫子也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樣,忽然有些氣了“笑什麽笑?!很有意思嗎?”鹿的頭上有角,馬的頭上沒角,多好區分呢,她真不明白,那些跟趙高把鹿說成是馬的人,都是瞎了眼睛的嗎?
“你看書只看得到這麽淺顯的東西,可見你也是個沒心眼的丫頭。”傅荀草草將書扔在一邊,笑說“這種書只適合心有城府的人看,以後你還是不要看了,看也看不懂。”
“可,可一會兒夫子還要找我訓話呢……”
見她一副為難的模樣,傅荀思量了一瞬,笑道“我可以教你,不過作為回報,你要陪我逛街。”
弦月掛枝頭,夜色漸深,中都的夜色從來都不缺喧鬧,即便不是佳節也有才子佳人攜手同游,望著柳河岸邊的人影如潮,於繚到現在也不明白,他說的那些話自己一句也聽不懂,可夫子聽了卻跟看怪物似的看著她,本以為他文采也沒好到哪裏去,自己保不準又要挨打了,可當夫子在驚訝過後,連連讚嘆她終於開竅了的時候,她竟然有些小小的得意。
被那個白花花的老頭打手心打了五年,今日她終於出了口氣,鹹魚翻身啦!
“你是誰家的公子,文采好厲害啊。”她跟在他的後面,像個小跟班一樣,但臉上卻是難言的興奮。她從五歲的時候就被父親秘密送到了國子監,整整十年的時間,她除了整日對著書本,對著個眉毛花白的老頭,就是庭院裏的幾棵梨樹,這還是她頭一次除了夫子以外與人這麽親近。
“不是我厲害,是你太笨。”傅荀隨手敲了她一記,並不打算告訴她實話。
“不告訴我就不告訴唄,我又沒逼著你說。”為什麽要說她笨?
對於身份,他並非想隱瞞,可這幾年,父親和於家早已在朝堂上鬧的水火不容,若被她知道自己是傅家的孩子,她會立刻掉頭就走吧。
難得有個人肯陪他一起逛街,他不想這麽快又變得孤零零一個人。
“你一直住在京城?”中都裏的大家公子有多少她心裏有數,可像他這麽文采出眾的男子,似乎還沒聽說過,難道自己國子監圈的太久已經孤陋寡聞了?“也不是,七歲之前,我隨母親住在梨縣,十歲之後,我隨義父搬到京城,一待十年。”
“義父?你爹呢?”
“我叫他一聲義父,他就是我爹。”既然他千方百計想與過往劃清界限,他也就不再多提了吧,在外人面前他只是個被收養的棄子,如此而已。
沒有人會對自己父親避之不談,於繚眨了眨眼睛,直覺他似乎對爹這個字眼有很多怨懟,於是索性不再提“聽說梨縣地域雖小,但風光甚好,尤其是梨花酥,吃過的人都說很好吃呢。”她下意識地咂了咂嘴,似乎恨不能現在就嘗一口,只可惜,吃到嘴裏的都說空氣。
“你沒去過?”但凡聽說梨縣風光的人,此生都要去那裏游山玩水,怎麽這丫頭反倒沒去過麽?
“沒有啊,父親只準我在國子監讀書,哪裏都不許去……”於繚說著垂了垂眼睛,手指繞著衣袖,滿臉都是失落的模樣“三月梨花落滿城,不擷芳白不入城,那麽好的景色真想去看看啊。”
“國子監的梨花精剪細修,不是比梨縣更好看?”傅荀笑了一聲,下意識放慢了腳步,與她並肩而行。
“好看是好看,可多了金玉粉飾,總歸是失了芳韻,梨花生來清潔就應該不受世俗凡塵所染,哪裏能比的上梨縣的花呢。”
身邊的人聽了,忽然停住了腳步,這句話多少年前娘親也曾說過,縱然日後身邊繁華絢爛,也要守住心底最幹凈的地方,所以,人的一生要無愧天地,重情守義,她的一生要求甚少,簡單的什麽都沒留下,而這個丫頭太像了……
見他許久沒有跟上來,於繚回頭一看卻看他楞楞站著,不禁問了一句“怎麽了?”
“沒什麽,想起了一個人。”
“誰啊?”
“我娘。”
“那你娘呢?”
“死了。”
於繚沒想到會得到這樣的回答,楞了一瞬才小心翼翼問道“我聽說梨縣那年瘟疫蔓延,你娘是在那年……”瞧見他微不可見地點了點頭,不知怎麽,於繚忽然感覺氣氛淡了下來,她從未談過這麽悲傷的話題,一時間也不知道該說什麽,憋了半天才憋了一句“你爹知道了一定很傷心。”卻不知道自己說的這句話是錯上加錯。
“或許他現在早已另娶他人,舉案齊眉,夜半夢裏的時候早已忘了當年舊人了也說不定。”世人都說緣分二字是修了千百載的輪回,如此難能可貴的相守,今生今世不是還有人各自分飛,散盡良緣?盡管下輩子不會再記得,可見,情之一字經不起太多波折,也受不起人情冷暖,實在太過輕賤。
於繚終於明白,為什麽他一言一語明明浮著笑意,可那雙溫潤的眉目裏竟連一點快樂都裝不下,十七歲的年紀竟也有想祭奠的親人?也有釋懷不了的心緒?這樣的年紀不是本該無憂無慮的吃喝玩樂,像那些紈絝的世家子弟,不知世間愁苦,縱享大好時光。
原來,今夜他邀自己逛街,不過是想找個人說心事罷了?
若今夜自己不來,此刻站在這裏的就是他一個人?就跟以前一樣……
方才聽他提及,今日是他娘親的忌辰,該不會每年的忌辰都是他自己一個人過的?思念這種東西傷人無形,但今年不會了,因為他身邊多了一個人,思念總會淡去許多。但心結這種東西,若不細心開解,只會越纏越緊,最終累了一輩子。
“你爹做了什麽,你這麽怨他?”於繚說完又忙地補了一句“我是說你的生父。”
“拋妻棄子。”
爹常說身為男兒要頂天立地,無愧天地,一個男人能做出拋妻棄子的事情,似乎是不對,可眼下她在勸人呢,總不能說他父親有錯吧?當下眼珠轉了轉,輕聲道“人的一生說不清的事情太多了,每個決定的背後都是有原因的,你爹既然做了選擇,便一定有他的苦衷,你與其自苦,不如去問問他,或許得了一個回答,你會好受些呢?”
傅荀搖了搖頭,並不答話,她只是個旁人,什麽都不知道“若我跟你說,他是個為了前程錦繡,可以另娶他人的人,換做是你,你可會原諒?”
“不會。”於繚斷然道,隨後想了想又笑道“但我仍舊會珍惜。”
“珍惜?”
“人的一生不會很長久,即便你的父親有錯,可你們終究血脈相連,怎能是一個怨字就割的斷?你若不珍惜眼下擁有,終有一天你會發現失去的不僅僅是一個過去,為了怨懟而造就遺憾是傻瓜才會做的事情,你那麽聰明不會連這麽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吧?”
為了怨懟,而早就遺憾……
似乎是這個道理……
盡管昔日成灰,但他現在身邊有小妹,有父親,這兩個至親的人還在,一個家還在,他還想怎樣呢?
即便他再執著,再埋怨,過去已經回不來了。
十年等待,誰也不想,終歸是父親百事纏身,身不由己。
傅荀看她的眼睛,忽然多了些神采,這個女子很難得,從頭到腳一點心機都沒有,可說出來的話總是占著幾分道理,這世上的人紛爭擾擾,所以往往連最簡單的道理都看不透了,即便有人懂也未嘗能做得到。
見他忽然笑了,於繚也跟著咧嘴一笑“想通了?”
“好受些。”
既然好受了,夜色還長,不如去放河燈。
滿街羅市,她挑了一家生意最好的鋪子,挑一個最大的魚蓮花燈,臉色都被魚嘴映的一片粉紅“我聽說,河燈越大承載的思念越多,它會一直飄到很遠,逝去的人也一定會看得到。”說著,當下拉起他的手,倆人走到河岸,擠過重重的人群,占了一個絕佳的好位置。這個女子不算漂亮,可一笑起來卻是初露晨光的白蓮,清透不染世俗,在渾濁不堪的人世中是難得的一種幹凈。
“發什麽楞啊,趕快寫啊,再磨磨蹭蹭,後面的人就把咱倆擠走了。”河岸上,人群千萬,吵嚷之中倆人被擠在一處,一點縫隙都沒有,呼吸噴薄,倆人雙手互相攬著彼此,生怕人群裏誰的腳滑,把他們踢下去,這可就不好玩了。
“我還沒想好寫什麽。”說著,匆忙把手裏的一支筆遞了過去“要不你替我寫吧。”
這種事哪裏有替的?可礙於人多為患,於繚只好匆匆往河燈上寫了兩句,一邊寫一邊往後靠,她不會游水,一旦掉下去只會被淹死,可她一點都不怕,因為身後一直有雙臂膀,保持著恰到好處的距離,將她護在安全的範圍之中,似有若無的親近讓她多了幾分安全,生平第一次,她與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玩的這樣開心,不過多時,臉上已是一片暈紅,也不是是被燈光映照,還是別的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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