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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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城不算大,林頤兩三天的時間就逛完了何銘推薦的所有地方,陷入無所事事泡大海的狀態。原本五一假期只有三天,可林頤請假的時候多嘴,開玩笑問何銘自己能不能多玩幾天,何銘大筆一揮,索性給了她五天的假。
林頤每天拼命修圖拼命發朋友圈曬圖,巴望著能被那個人稍微看到一下下,能在他心裏引起一絲漣漪,也就不虛此行了。林頤深知這種想法很幼稚,卻無法阻止自己繼續這樣下去。
偏偏,別人全都看到了,只有顧凱無動於衷。A城的其他朋友紛紛向林頤發出邀約,她都擋以時間來不及了,然而前任顧凱卻沒來問自己一句,說不定自己早被他屏蔽了吧。四天後,林頤總算想開,不再奢求能碰到他之類不切實際的事情,決定索性就當這次是純旅游來放松心情了。
她本想再問問何銘還有沒有什麽滄海遺珠值得去拍照留念,又覺得畢竟是私人時間,不好總打擾何教授,而且想到他說要當導游的事情,萬一他主動提出帶自己去,拒絕也不對答應也不好。
在A城的倒數第二個晚上,天氣出奇地好,傍晚,火燒雲從天邊掠過,也給林頤帶來了難得的好心情。
想來她到A城的好多天,出於安全考慮從不在九點之後出門,甚至都沒見識過它的夜生活,也太不甘心了。於是林頤決定,在外面逛到晚上再回去,想著沒準兒還能就此有個艷遇什麽的。
於是林頤隨便逛進一家裝修看起來不錯的酒吧,意外發現裏面熱鬧非凡,便找了個小角落坐下來打算安安靜靜聽會兒歌。在她的概念裏,就像下水道是一個城市的良心,酒吧則是一個城市的性格,能夠帶外來的人迅速融入到城市的氣息之中。
看臺上一個搖滾樂隊正在表演,不是十□□血氣方剛的大小夥子,成員們看起來並不年輕,卻仍然是很有魅力,比起那些年輕而朝氣蓬勃的樂隊,反而更有一絲滄桑感。林頤忍不住目光仔細打量過了樂隊的每個人,努力下想找出他們身後隱藏的故事。
那是……
林頤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向文質彬彬的何教授,此時此刻正站在酒吧的舞臺上……打鼓?看何銘架勢十足,頭還隨著節奏微微搖動,顯然已經是多年老手。林頤不經在心裏想,難道現在大學裏工資這麽少,還得教授出來兼職賺錢養家?
這樣想著,林頤的眼睛剛好和何銘對上,他先是一驚,接著目光中竟略過有一絲羞澀。雖然他知道林頤身在A城,大概沒想到這麽巧偏偏在表演的時候被她看到。
此刻臺上的何銘可完全不像往日的何教授的風格,說不出怎地帶著一股不羈少年的邪氣。林頤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壓制住內心想拍下來發給大家看的八卦欲望,萬一真是窮到兼職,也未免太窘了吧。
勉強撐到演出散場,林頤不好意思留著,急忙往外走,不想卻被何銘叫住了。
“林頤!等會兒!”何銘從臺上跳下來,嘿嘿一笑。“沒想到你還喜歡逛酒吧啊。”
何銘的朋友見他忽然叫住個小姑娘,忍不住好奇,紛紛湊上來。
“嘿,何銘,你現在饑渴到連小姑娘都下手的地步了?”
“小孩兒你別理他,臭流氓一個,趕緊離他遠點兒。”
“滾蛋,哪兒跟哪兒啊,這是我學生。”何銘怕朋友們嘴上沒個把門的,趕忙跳出來制止。
“我也沒想到你會在酒吧玩樂隊啊,彼此彼此。”林頤比何銘還不好意思起來,好不容易找到搭話的機會,就好像出來兼職被學生撞到的是她一樣。
“嘿嘿,我以前年輕時候組了個小樂隊,這家酒吧老板顧凱是我們主唱,所以我每次回家都來玩下。”何銘不好意思地撓撓頭,說起他的樂隊,眼裏閃爍著非同一般的光芒,儼然一個被教育事業耽誤的搖滾英雄。
“顧凱?”林頤根本沒有細聽何銘接下來講了什麽,腦子裏這兩個字一直在盤旋,居然這麽巧,他的朋友是A城人,還叫顧凱?
這時候,一個酷酷的男人從後面走出來。
“你好,我是顧凱,這家店的老板。”
他和何銘完全不同,何銘一看就是那種書堆裏泡大的人,就算是玩起搖滾來都帶著雅痞範兒。而這人肌肉健碩,個性張揚,像極了中學時代最受女生崇拜的那種壞男生的樣子。
林頤松了口氣,此顧凱非彼顧凱,何銘口中的酒吧老板顧凱就是剛才樂隊表演時候的主唱,而不是自己心裏那個人。也對啊,何銘年輕的時候,她的顧凱還在讀小學吧,斷不可能跟他有什麽糾葛,自己這是關心則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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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頤每天拼命修圖拼命發朋友圈曬圖,巴望著能被那個人稍微看到一下下,能在他心裏引起一絲漣漪,也就不虛此行了。林頤深知這種想法很幼稚,卻無法阻止自己繼續這樣下去。
偏偏,別人全都看到了,只有顧凱無動於衷。A城的其他朋友紛紛向林頤發出邀約,她都擋以時間來不及了,然而前任顧凱卻沒來問自己一句,說不定自己早被他屏蔽了吧。四天後,林頤總算想開,不再奢求能碰到他之類不切實際的事情,決定索性就當這次是純旅游來放松心情了。
她本想再問問何銘還有沒有什麽滄海遺珠值得去拍照留念,又覺得畢竟是私人時間,不好總打擾何教授,而且想到他說要當導游的事情,萬一他主動提出帶自己去,拒絕也不對答應也不好。
在A城的倒數第二個晚上,天氣出奇地好,傍晚,火燒雲從天邊掠過,也給林頤帶來了難得的好心情。
想來她到A城的好多天,出於安全考慮從不在九點之後出門,甚至都沒見識過它的夜生活,也太不甘心了。於是林頤決定,在外面逛到晚上再回去,想著沒準兒還能就此有個艷遇什麽的。
於是林頤隨便逛進一家裝修看起來不錯的酒吧,意外發現裏面熱鬧非凡,便找了個小角落坐下來打算安安靜靜聽會兒歌。在她的概念裏,就像下水道是一個城市的良心,酒吧則是一個城市的性格,能夠帶外來的人迅速融入到城市的氣息之中。
看臺上一個搖滾樂隊正在表演,不是十□□血氣方剛的大小夥子,成員們看起來並不年輕,卻仍然是很有魅力,比起那些年輕而朝氣蓬勃的樂隊,反而更有一絲滄桑感。林頤忍不住目光仔細打量過了樂隊的每個人,努力下想找出他們身後隱藏的故事。
那是……
林頤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向文質彬彬的何教授,此時此刻正站在酒吧的舞臺上……打鼓?看何銘架勢十足,頭還隨著節奏微微搖動,顯然已經是多年老手。林頤不經在心裏想,難道現在大學裏工資這麽少,還得教授出來兼職賺錢養家?
這樣想著,林頤的眼睛剛好和何銘對上,他先是一驚,接著目光中竟略過有一絲羞澀。雖然他知道林頤身在A城,大概沒想到這麽巧偏偏在表演的時候被她看到。
此刻臺上的何銘可完全不像往日的何教授的風格,說不出怎地帶著一股不羈少年的邪氣。林頤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壓制住內心想拍下來發給大家看的八卦欲望,萬一真是窮到兼職,也未免太窘了吧。
勉強撐到演出散場,林頤不好意思留著,急忙往外走,不想卻被何銘叫住了。
“林頤!等會兒!”何銘從臺上跳下來,嘿嘿一笑。“沒想到你還喜歡逛酒吧啊。”
何銘的朋友見他忽然叫住個小姑娘,忍不住好奇,紛紛湊上來。
“嘿,何銘,你現在饑渴到連小姑娘都下手的地步了?”
“小孩兒你別理他,臭流氓一個,趕緊離他遠點兒。”
“滾蛋,哪兒跟哪兒啊,這是我學生。”何銘怕朋友們嘴上沒個把門的,趕忙跳出來制止。
“我也沒想到你會在酒吧玩樂隊啊,彼此彼此。”林頤比何銘還不好意思起來,好不容易找到搭話的機會,就好像出來兼職被學生撞到的是她一樣。
“嘿嘿,我以前年輕時候組了個小樂隊,這家酒吧老板顧凱是我們主唱,所以我每次回家都來玩下。”何銘不好意思地撓撓頭,說起他的樂隊,眼裏閃爍著非同一般的光芒,儼然一個被教育事業耽誤的搖滾英雄。
“顧凱?”林頤根本沒有細聽何銘接下來講了什麽,腦子裏這兩個字一直在盤旋,居然這麽巧,他的朋友是A城人,還叫顧凱?
這時候,一個酷酷的男人從後面走出來。
“你好,我是顧凱,這家店的老板。”
他和何銘完全不同,何銘一看就是那種書堆裏泡大的人,就算是玩起搖滾來都帶著雅痞範兒。而這人肌肉健碩,個性張揚,像極了中學時代最受女生崇拜的那種壞男生的樣子。
林頤松了口氣,此顧凱非彼顧凱,何銘口中的酒吧老板顧凱就是剛才樂隊表演時候的主唱,而不是自己心裏那個人。也對啊,何銘年輕的時候,她的顧凱還在讀小學吧,斷不可能跟他有什麽糾葛,自己這是關心則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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