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你有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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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3033 更新時間:18-07-22 15:05
李永貴一聽到娶媳婦的事兒,立馬想到之前說的李香梅的婚事,扯著嗓子哼哈地問道:“我說你們跟那姓殊的講了沒?他跟梅子的事兒到底能不能成?能成的話趁早想想要多少彩禮!那小子一看就肥得流油,不剝下幾斤來老子就不姓李!”
李父沒好氣地轉頭哼了一聲,“你別打這個註意了,人家已經有心儀的人,不是你妹妹。”
“媽的!可惜了一只肥羊!”李永貴歪嘴呸了一聲,“我就說應該把那兩成利要回來吧?又成不了一家人,何必往外掏那麽多錢?娘,一會你去找梅子,讓她跟姓殊的把文書要過來,對了,還有房契,一塊要來。梅子最聽你的話,你去說肯定成。”
李父一瞪眼,“你還想要房契?!”
“咋的?不成?”李永貴脖子一梗,“房契不在手裏,這鋪子就永遠不能真正算咱們的。咱們如今把這兩成利要回來,那姓殊的要是越想越不痛快,一生氣要把房子收回去,我們上哪說理去?沒了鋪子這買賣怎麽做?還回去地裏刨食兒?我告你們!門兒都沒有!”
“可是……”
“可是什麽可是!非得那天我做活把自己手腳砍斷了你們就高興了是吧?”
“老頭子你就答應永貴吧!”聽兒子說這話李母心都碎了,咬著牙轉身一跺腳,“再說那盤鋪子的銀子本來就是他要給我們的!給了我們的就跟他沒啥關系!房契我在手裏咱們也才能安心!以前那種日子我是真不想過了!”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嘗到了好日子的甜頭,就再也不願意蝸居在那床、竈挨一塊的土坯房裏,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
被母子倆一人一句地說著,李父最終認命似的嘆了口氣,默許了李母讓李香梅去找殊曼華要文書、房契。
那邊,殊曼華回了分壇,寧欽正好在。這趟出來要辦的事情已經辦得差不多了,其他的事交給神九就成。寧欽打算帶著殊曼華出去游歷,等殊曼華在外面玩夠了就回去。
寧欽正在臥房看書,殊曼華推門進去的時候他頭也沒擡,只是淡淡說了三個字——“回來了。”
殊曼華對整個凡界都沒有歸屬感,但奇就奇在有寧欽的地方就讓他特別踏實。於是他一屁股坐在寧欽身邊,雙臂交疊墊著下巴,“閣主,我被人欺負了,怎麽辦?”
寧欽淡定地翻過一頁,“要殺要剮,你來說,我來做。”
短短一句話,讓殊曼華臉上笑開了花。
陰郁的心情一掃而空,伸手把寧欽面前倒了茶的杯子拿到自己面前,喝了一口之後就拿起一邊的小湯匙輕輕攪動著,看著裏面碎了的花瓣沈沈浮浮。
“我覺得自己已經活得夠久了,很多東西都比一般人看得通透。可是很多時候,我卻發現,我以為自己已經看得很透徹的人心、人性,卻總是在某些時候給我特別的‘驚喜’,讓我推翻自己之前的看法。”
在他以為天下人都對他心懷不軌、嫉妒憤恨的時候,葉涼出現在他的身邊,跟他一起走過無數大風大浪,他們同進同退、生死與共,放心地把背後交給對方。可是當他已經習慣跟葉涼推心置腹的時候,對方卻在他最重要的時刻出手破壞,害他死在雷劫之下。
他以為在他昏迷的時候照顧了他的農戶夫婦是實誠人,最多也就是看他穿著富貴,想著能得到點報酬改善一下生活,卻不曾想在這樣的人身上也能驗證什麽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枉他曾為修真界第一妖修,卻總是錯估人心。
在一個坑裏摔一次不夠,還要再摔一次。怎麽就這麽蠢呢?
攪動湯匙的手被握住,殊曼華擡頭,對上寧欽清冷明亮的眼眸。
“這世上最覆雜的就是人心和人性。但是覆雜不一定就是壞的。一些經歷會讓你覺得人心是世上最骯臟的東西,但還有一些經歷會讓你由衷感慨,人性,畢竟如此美好。天下之大,蕓蕓眾生,看不盡人心人性。不管我們遇到了多少人,經歷了多少事,跟整個天下眾生相比,都太微不足道。所以我們永遠也不能以某一條單一的道德標準,通過自身的所見所聞,就輕易定性這些比山河日月都要亙古流長的覆雜存在。”
殊曼華眨眨眼,沒說話。
寧欽微微偏頭,“怎麽了?”
“沒怎麽,”殊曼華定定地看著寧欽,“我只是沒想到……你會這麽認真地回應我的話。”
寧欽笑了,眼角帶著幾乎可以忽略不見的淺淺紋絡。
殊曼華看呆了,這是他第一次覺得,寧欽的笑容竟然如此溫柔!
下意識地,殊曼華伸手蓋住了寧欽的臉,強烈的獨占欲毫無征兆地湧上心頭,他突然執拗地覺得,寧欽的這個笑容,只有自己能看到。
寧欽修長的手指握住殊曼華的手腕,“所以,你這些天去做什麽了?”
呼!殊曼華長出一口氣,他問了,他終於問了!
到這會他才真正明白,他對寧欽的期待和對葉涼是完全不一樣的。他當葉涼是兄弟,所以即使是他們感情最好的時候,如果自己有什麽事要外出,他也不會盼著葉涼能問他要去哪裏要做什麽。他甚至會覺得不問正好,問他可能還懶得詳細解釋。
但是對於寧欽,他是很高興對方對他的信任,但他也希望對方能開口問他,不為別的,這至少是一種在乎的體現。殊曼華終於搞清楚自己這幾天是為什麽總有點不爽了,就是因為寧欽沒問。現在寧欽問了,他就覺得通體舒暢!
在這方面,他還真像個人類。
“這幾天我一直待在之前發現寶石的那個山洞,就是九龍嶺,今早剛剛下來。”
寧欽微微皺眉,他覺得殊曼華對那種冰藍色寶石的執著好像有點過頭了,可不僅僅像是因為思鄉心切。
“那你剛剛的話,是跟寶石有關?”
“沒有沒有!就是回來的路上看到了一些事情,突然有感而發。”那點小事,就沒必要讓寧欽知道了。他更想寧欽的註意力都在自己身上,“哦,對了,我用寶石給你做了一個發冠,很適合你,你戴上試試!”
殊曼華轉身,半背對著寧欽,裝模作樣地拿出發冠。
這發冠是他在去九龍嶺之前路過一家玉器店,看到的一塊上好的白玉原石,一點雜色都沒有,白得濃郁通透,他當時就想著用這塊玉給寧欽雕一個發冠,然後嵌上靈石,一定很漂亮,跟寧欽清冷的氣質也很搭,所以就直接買了下來。
靈石對凡人也有好處,經常帶在身上有助於改善體質,調息順氣。
寧欽接過發冠,確實很漂亮,合他的意。第一眼看見他就喜歡上了。想到殊曼華說的很適合自己,寧欽眼底流淌過不易察覺的笑意,嘴角翹起了一點點。
殊曼華轉正想說自己幫他戴,卻突然楞住了,一整句話卡在喉嚨裏一個字都沒說出來,眼睛直勾勾地看著寧欽手中的發冠。此刻白玉冠上的冰藍色寶石正散發著耀眼的光芒,比平時自然散發出來的光芒要強上許多,看久了再看別的地方眼前都是小光點的那種。
寧欽笑意漸斂。
“怎、怎麽會這樣?”殊曼華猛然擡頭看著寧欽,眸光驚詫,“你有靈根?!”
寧欽微微皺眉,“什麽是靈根?”
殊曼華張著嘴,不知道該怎麽解釋。
人類要想走上修真路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身具靈根。有靈根才能吸收靈氣,從而修煉。就像殊曼華,他雖然是重生在一個普通的凡人身上,但是他擁有的強大的元神足以將肉身同化,在他重生的那一刻,這具身體裏面就生出了靈根,所以他才能繼續修煉。
在修真界,有人有靈根有人沒有,沒有靈根的人就是普通人,過著和凡界的人一樣的生活。有靈根的人則可以踏上修仙之路,追尋大三千世界長生大道。
而在凡界,稀薄的靈氣根本不足以催生出靈根。
現在看來,要不就是寧欽可能並非凡界的人,要不……沒有要不,他絕對不是不是凡界的人!
殊曼華激動壞了,他原本以為自己跟寧欽在一起的時間只有短短幾十年,普通人的一生生老病死就是如此。他曾因此無奈難過,以為兩人之間的交集就只有這麽點時間,他甚至克制收斂自己的感情,就是擔心受不了將來要面對寧欽漸漸老去然後歸於黃土的痛苦。
但是如果寧欽有靈根,他最擔心的事情就能迎刃而解了!
殊曼華深呼吸著,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他得先弄清楚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閣主,冒昧問一下,你的親生父母到底是什麽人?”
寧欽神色稍冷,“我並不清楚。我是義父撿回去的,據義父說,撿到我的時候我大約七八歲的樣子,具體多大不記得,因為當時我失憶了。義父也曾試圖幫助我恢覆記憶,但直到現在我是沒能找回丟失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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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貴一聽到娶媳婦的事兒,立馬想到之前說的李香梅的婚事,扯著嗓子哼哈地問道:“我說你們跟那姓殊的講了沒?他跟梅子的事兒到底能不能成?能成的話趁早想想要多少彩禮!那小子一看就肥得流油,不剝下幾斤來老子就不姓李!”
李父沒好氣地轉頭哼了一聲,“你別打這個註意了,人家已經有心儀的人,不是你妹妹。”
“媽的!可惜了一只肥羊!”李永貴歪嘴呸了一聲,“我就說應該把那兩成利要回來吧?又成不了一家人,何必往外掏那麽多錢?娘,一會你去找梅子,讓她跟姓殊的把文書要過來,對了,還有房契,一塊要來。梅子最聽你的話,你去說肯定成。”
李父一瞪眼,“你還想要房契?!”
“咋的?不成?”李永貴脖子一梗,“房契不在手裏,這鋪子就永遠不能真正算咱們的。咱們如今把這兩成利要回來,那姓殊的要是越想越不痛快,一生氣要把房子收回去,我們上哪說理去?沒了鋪子這買賣怎麽做?還回去地裏刨食兒?我告你們!門兒都沒有!”
“可是……”
“可是什麽可是!非得那天我做活把自己手腳砍斷了你們就高興了是吧?”
“老頭子你就答應永貴吧!”聽兒子說這話李母心都碎了,咬著牙轉身一跺腳,“再說那盤鋪子的銀子本來就是他要給我們的!給了我們的就跟他沒啥關系!房契我在手裏咱們也才能安心!以前那種日子我是真不想過了!”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嘗到了好日子的甜頭,就再也不願意蝸居在那床、竈挨一塊的土坯房裏,過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
被母子倆一人一句地說著,李父最終認命似的嘆了口氣,默許了李母讓李香梅去找殊曼華要文書、房契。
那邊,殊曼華回了分壇,寧欽正好在。這趟出來要辦的事情已經辦得差不多了,其他的事交給神九就成。寧欽打算帶著殊曼華出去游歷,等殊曼華在外面玩夠了就回去。
寧欽正在臥房看書,殊曼華推門進去的時候他頭也沒擡,只是淡淡說了三個字——“回來了。”
殊曼華對整個凡界都沒有歸屬感,但奇就奇在有寧欽的地方就讓他特別踏實。於是他一屁股坐在寧欽身邊,雙臂交疊墊著下巴,“閣主,我被人欺負了,怎麽辦?”
寧欽淡定地翻過一頁,“要殺要剮,你來說,我來做。”
短短一句話,讓殊曼華臉上笑開了花。
陰郁的心情一掃而空,伸手把寧欽面前倒了茶的杯子拿到自己面前,喝了一口之後就拿起一邊的小湯匙輕輕攪動著,看著裏面碎了的花瓣沈沈浮浮。
“我覺得自己已經活得夠久了,很多東西都比一般人看得通透。可是很多時候,我卻發現,我以為自己已經看得很透徹的人心、人性,卻總是在某些時候給我特別的‘驚喜’,讓我推翻自己之前的看法。”
在他以為天下人都對他心懷不軌、嫉妒憤恨的時候,葉涼出現在他的身邊,跟他一起走過無數大風大浪,他們同進同退、生死與共,放心地把背後交給對方。可是當他已經習慣跟葉涼推心置腹的時候,對方卻在他最重要的時刻出手破壞,害他死在雷劫之下。
他以為在他昏迷的時候照顧了他的農戶夫婦是實誠人,最多也就是看他穿著富貴,想著能得到點報酬改善一下生活,卻不曾想在這樣的人身上也能驗證什麽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枉他曾為修真界第一妖修,卻總是錯估人心。
在一個坑裏摔一次不夠,還要再摔一次。怎麽就這麽蠢呢?
攪動湯匙的手被握住,殊曼華擡頭,對上寧欽清冷明亮的眼眸。
“這世上最覆雜的就是人心和人性。但是覆雜不一定就是壞的。一些經歷會讓你覺得人心是世上最骯臟的東西,但還有一些經歷會讓你由衷感慨,人性,畢竟如此美好。天下之大,蕓蕓眾生,看不盡人心人性。不管我們遇到了多少人,經歷了多少事,跟整個天下眾生相比,都太微不足道。所以我們永遠也不能以某一條單一的道德標準,通過自身的所見所聞,就輕易定性這些比山河日月都要亙古流長的覆雜存在。”
殊曼華眨眨眼,沒說話。
寧欽微微偏頭,“怎麽了?”
“沒怎麽,”殊曼華定定地看著寧欽,“我只是沒想到……你會這麽認真地回應我的話。”
寧欽笑了,眼角帶著幾乎可以忽略不見的淺淺紋絡。
殊曼華看呆了,這是他第一次覺得,寧欽的笑容竟然如此溫柔!
下意識地,殊曼華伸手蓋住了寧欽的臉,強烈的獨占欲毫無征兆地湧上心頭,他突然執拗地覺得,寧欽的這個笑容,只有自己能看到。
寧欽修長的手指握住殊曼華的手腕,“所以,你這些天去做什麽了?”
呼!殊曼華長出一口氣,他問了,他終於問了!
到這會他才真正明白,他對寧欽的期待和對葉涼是完全不一樣的。他當葉涼是兄弟,所以即使是他們感情最好的時候,如果自己有什麽事要外出,他也不會盼著葉涼能問他要去哪裏要做什麽。他甚至會覺得不問正好,問他可能還懶得詳細解釋。
但是對於寧欽,他是很高興對方對他的信任,但他也希望對方能開口問他,不為別的,這至少是一種在乎的體現。殊曼華終於搞清楚自己這幾天是為什麽總有點不爽了,就是因為寧欽沒問。現在寧欽問了,他就覺得通體舒暢!
在這方面,他還真像個人類。
“這幾天我一直待在之前發現寶石的那個山洞,就是九龍嶺,今早剛剛下來。”
寧欽微微皺眉,他覺得殊曼華對那種冰藍色寶石的執著好像有點過頭了,可不僅僅像是因為思鄉心切。
“那你剛剛的話,是跟寶石有關?”
“沒有沒有!就是回來的路上看到了一些事情,突然有感而發。”那點小事,就沒必要讓寧欽知道了。他更想寧欽的註意力都在自己身上,“哦,對了,我用寶石給你做了一個發冠,很適合你,你戴上試試!”
殊曼華轉身,半背對著寧欽,裝模作樣地拿出發冠。
這發冠是他在去九龍嶺之前路過一家玉器店,看到的一塊上好的白玉原石,一點雜色都沒有,白得濃郁通透,他當時就想著用這塊玉給寧欽雕一個發冠,然後嵌上靈石,一定很漂亮,跟寧欽清冷的氣質也很搭,所以就直接買了下來。
靈石對凡人也有好處,經常帶在身上有助於改善體質,調息順氣。
寧欽接過發冠,確實很漂亮,合他的意。第一眼看見他就喜歡上了。想到殊曼華說的很適合自己,寧欽眼底流淌過不易察覺的笑意,嘴角翹起了一點點。
殊曼華轉正想說自己幫他戴,卻突然楞住了,一整句話卡在喉嚨裏一個字都沒說出來,眼睛直勾勾地看著寧欽手中的發冠。此刻白玉冠上的冰藍色寶石正散發著耀眼的光芒,比平時自然散發出來的光芒要強上許多,看久了再看別的地方眼前都是小光點的那種。
寧欽笑意漸斂。
“怎、怎麽會這樣?”殊曼華猛然擡頭看著寧欽,眸光驚詫,“你有靈根?!”
寧欽微微皺眉,“什麽是靈根?”
殊曼華張著嘴,不知道該怎麽解釋。
人類要想走上修真路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身具靈根。有靈根才能吸收靈氣,從而修煉。就像殊曼華,他雖然是重生在一個普通的凡人身上,但是他擁有的強大的元神足以將肉身同化,在他重生的那一刻,這具身體裏面就生出了靈根,所以他才能繼續修煉。
在修真界,有人有靈根有人沒有,沒有靈根的人就是普通人,過著和凡界的人一樣的生活。有靈根的人則可以踏上修仙之路,追尋大三千世界長生大道。
而在凡界,稀薄的靈氣根本不足以催生出靈根。
現在看來,要不就是寧欽可能並非凡界的人,要不……沒有要不,他絕對不是不是凡界的人!
殊曼華激動壞了,他原本以為自己跟寧欽在一起的時間只有短短幾十年,普通人的一生生老病死就是如此。他曾因此無奈難過,以為兩人之間的交集就只有這麽點時間,他甚至克制收斂自己的感情,就是擔心受不了將來要面對寧欽漸漸老去然後歸於黃土的痛苦。
但是如果寧欽有靈根,他最擔心的事情就能迎刃而解了!
殊曼華深呼吸著,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他得先弄清楚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閣主,冒昧問一下,你的親生父母到底是什麽人?”
寧欽神色稍冷,“我並不清楚。我是義父撿回去的,據義父說,撿到我的時候我大約七八歲的樣子,具體多大不記得,因為當時我失憶了。義父也曾試圖幫助我恢覆記憶,但直到現在我是沒能找回丟失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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