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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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翁明源一進公安局就什麽都招了……
可還沒等於幼怡下定決心要不要去公安局見一見翁明源的時候,陳律師又帶來了一個重磅消息!
——由於翁明源的有力證詞,再加上警方的攻心計,方藍也全部都招供了。她的供述與翁明源一般無二,只是抹去了派人追擊陳氏姐妹的那一段……
警方當然不會放由任何一個細節。
很快,張打鐵夫婦就被警方請進了公安局,來配合此案。
張打鐵夫婦是這麽說的——
八二年五月初三的晚上,有個後生仔套了個牛車,把個挺著大肚子、渾身是血、已經陷入昏迷的陌生女人給送到了張打鐵家。
張打鐵夫婦倆被嚇壞了,連忙問那後生是怎麽回事。
後生答,是翁明源讓他把這女的送到張打鐵家來的,然後還把個紙包遞給了張打鐵夫婦。
後生仔一走,張打鐵夫婦一邊去喊那個陌生女人,一邊打開了紙包,看到裏頭包著五十塊錢,還有一張紙條,上面用歪歪斜斜的字體寫著:姐,幫我照顧她,不要去醫院,別讓人知道她在你這兒。
紙條上沒有落款。
但只有一個人會稱呼張打鐵的老婆作姐姐,那就是翁明源。
看在錢的份上,張打鐵兩口子就收留了這個女人。但是,這女人一直喊痛……她一直捱到了五月初五的早上,被疼得不行、偶爾清醒過來的時候,這女人開口求張打鐵的老婆,讓趕緊送她去衛生院。
可張打鐵的老婆卻並不敢……
因為當時其實她已經讓她男人張打鐵也去峰雲鎮找翁明源去了,得到的消息卻是翁明源不見了……再加上當時美香茶廠的陳超和秦赫赫死了,翁明源一跑路,這事兒多多少少讓人覺得心慌,所以張打鐵就又跑了回來,兩口子死也不敢送這女人去醫院。
到了初五的傍晚,女人哼哼著,拼死才生下了一個瘦得像猴子一樣的女嬰,但看樣子,這女人應該是不行了……
張打鐵的老婆害怕了,趕緊去找了個接生婆過來,結果接生婆只看了那女人一眼,直接就開始罵起張打鐵的老來,而且還不由分說的就找了人,讓把女人送進了衛生院。
只是……
半路上,女人就咽了氣。
在咽氣之前,女人掙紮對那接生婆說了句,“我女兒叫陳幼怡,她是幼字輩兒的……”
就這樣,六榕鎮上的人們,直到這女人死,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誰。只是大家都可以肯定的是,她肯定是翁明源的……女人?女朋友?或者……老婆?
女人死了以後,張打鐵夫婦只好把她埋在了山上。
過了倆月,又有人打著翁明源的名義,給張打鐵夫婦送了五十塊錢來……
但從此以後,翁明源再也沒了消息。
張打鐵夫婦本來就替張玉秋養著個孩子在,後來翁明源又送了一個來……日子一久,張家就過不下去了。
所以張打鐵的老婆就托人帶了句話給翁明源……
但在這時,正好張玉秋母女倆也來張家看孩子……聽張打鐵的老婆嘀咕了那麽幾句之後,腦瓜子活泛的張氏母女得知連翁明源自己也不知道他的那個相好給他生的到底是兒子還是女兒的時候……
張氏母女頓時計上心頭!
——要是能把張家的孩子托付給翁老板養……那將來翁老板百年以後,翁家的產業豈不就到了張家的孩子身上?
於是,張母給張玉秋出了個主意,讓偽造一份於大海不孕不育的醫院證明,再提前一步唆使於大海到張打鐵這裏把那個女嬰領養走……
當然,張氏母女還是提前給了張打鐵兩口子一筆錢的。
張打鐵兩口子現在是只求把倆孩子送走,落得一身輕……而且一來張氏母女給的封口費不少,二來堂弟翁明源的老婆方藍生的是個女兒,現在又搞計劃生育,恐怕翁明源是不再能生小孩了,給堂弟留個男丁也是皆大歡喜的事兒。
所以張打鐵老婆就默認了,讓於大海和張玉秋兩口把那個女嬰給抱回去養著了……
於大海和張玉秋帶著女嬰離開以後,過了兩天,翁明源匆匆而至。
他一下子就猜出,這個男嬰應該就是陳月美留下的孩子。
他平時從不管孩子,所以也看不出,六個月大的孩子和八|九個月大的孩子有什麽不同。再加上張打鐵老婆怕事,一個勁兒的在他面前說,男嬰長得壯實,也多虧了她平時餵養的好……
翁明源沒有懷疑過堂姐,先是讓堂姐夫張打鐵帶著他去山上拜祭了一下陳月美的墓地,然後立了塊用毛筆寫的木牌在墳前,就領著男嬰回去了……
這就是所有的事發經過。
當然,介於當年陳月美來到張打鐵家時已經是昏迷狀態,而且送陳月美來的那個後生仔,張打鐵夫婦並不認識、以前也從沒見過……
所以陳月美到底遭受了什麽為什麽會昏迷、以及她的妹妹陳月香到底去了哪兒,這些都成了警方的不解之迷。
雖然說,於幼怡和於大海很清楚在陳月香身上發生事,但如果將這一切公開,那林夫人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會暴露……
於是,於氏父女同時選擇了沈默。
但這無損於警方對方藍殺人罪行的調查。
也不知是不是方藍和翁明源做夫妻做得久了……
他倆連要挾警方的手段也一樣——翁明源要求見女兒於幼怡一面,方藍則要求見姐姐和女兒翁慧語一面……否則他倆就不會在供詞上簽字。
為了這個,徐警官特意跑到於大海臨時租的“家”裏,親自來給於幼怡做工作。
老實講,於幼怡是不想去的。
見了面又如何?她可以理解成為,翁明源是想減輕自身的罪贖,才想著要見見她……
但是,她真不想原諒他。
徐警官急得嘴角上都生了燎泡,說要是翁明源不在口供上簽字確認,這就不是一份完整的證據,就算將來上法院去判決,也會以公安機關證據不完善而駁回……
沒法子,於幼怡只好跟徐警官約好了時間。
可當她如約去了拘留所,正在休息室裏等著陳律師辦手續去見翁明源時候……
“於幼怡?你在這兒幹嘛?”有人氣勢洶洶地喊出了她的名字。
於幼怡擡頭,愕然地看向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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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還沒等於幼怡下定決心要不要去公安局見一見翁明源的時候,陳律師又帶來了一個重磅消息!
——由於翁明源的有力證詞,再加上警方的攻心計,方藍也全部都招供了。她的供述與翁明源一般無二,只是抹去了派人追擊陳氏姐妹的那一段……
警方當然不會放由任何一個細節。
很快,張打鐵夫婦就被警方請進了公安局,來配合此案。
張打鐵夫婦是這麽說的——
八二年五月初三的晚上,有個後生仔套了個牛車,把個挺著大肚子、渾身是血、已經陷入昏迷的陌生女人給送到了張打鐵家。
張打鐵夫婦倆被嚇壞了,連忙問那後生是怎麽回事。
後生答,是翁明源讓他把這女的送到張打鐵家來的,然後還把個紙包遞給了張打鐵夫婦。
後生仔一走,張打鐵夫婦一邊去喊那個陌生女人,一邊打開了紙包,看到裏頭包著五十塊錢,還有一張紙條,上面用歪歪斜斜的字體寫著:姐,幫我照顧她,不要去醫院,別讓人知道她在你這兒。
紙條上沒有落款。
但只有一個人會稱呼張打鐵的老婆作姐姐,那就是翁明源。
看在錢的份上,張打鐵兩口子就收留了這個女人。但是,這女人一直喊痛……她一直捱到了五月初五的早上,被疼得不行、偶爾清醒過來的時候,這女人開口求張打鐵的老婆,讓趕緊送她去衛生院。
可張打鐵的老婆卻並不敢……
因為當時其實她已經讓她男人張打鐵也去峰雲鎮找翁明源去了,得到的消息卻是翁明源不見了……再加上當時美香茶廠的陳超和秦赫赫死了,翁明源一跑路,這事兒多多少少讓人覺得心慌,所以張打鐵就又跑了回來,兩口子死也不敢送這女人去醫院。
到了初五的傍晚,女人哼哼著,拼死才生下了一個瘦得像猴子一樣的女嬰,但看樣子,這女人應該是不行了……
張打鐵的老婆害怕了,趕緊去找了個接生婆過來,結果接生婆只看了那女人一眼,直接就開始罵起張打鐵的老來,而且還不由分說的就找了人,讓把女人送進了衛生院。
只是……
半路上,女人就咽了氣。
在咽氣之前,女人掙紮對那接生婆說了句,“我女兒叫陳幼怡,她是幼字輩兒的……”
就這樣,六榕鎮上的人們,直到這女人死,也不知道她姓甚名誰。只是大家都可以肯定的是,她肯定是翁明源的……女人?女朋友?或者……老婆?
女人死了以後,張打鐵夫婦只好把她埋在了山上。
過了倆月,又有人打著翁明源的名義,給張打鐵夫婦送了五十塊錢來……
但從此以後,翁明源再也沒了消息。
張打鐵夫婦本來就替張玉秋養著個孩子在,後來翁明源又送了一個來……日子一久,張家就過不下去了。
所以張打鐵的老婆就托人帶了句話給翁明源……
但在這時,正好張玉秋母女倆也來張家看孩子……聽張打鐵的老婆嘀咕了那麽幾句之後,腦瓜子活泛的張氏母女得知連翁明源自己也不知道他的那個相好給他生的到底是兒子還是女兒的時候……
張氏母女頓時計上心頭!
——要是能把張家的孩子托付給翁老板養……那將來翁老板百年以後,翁家的產業豈不就到了張家的孩子身上?
於是,張母給張玉秋出了個主意,讓偽造一份於大海不孕不育的醫院證明,再提前一步唆使於大海到張打鐵這裏把那個女嬰領養走……
當然,張氏母女還是提前給了張打鐵兩口子一筆錢的。
張打鐵兩口子現在是只求把倆孩子送走,落得一身輕……而且一來張氏母女給的封口費不少,二來堂弟翁明源的老婆方藍生的是個女兒,現在又搞計劃生育,恐怕翁明源是不再能生小孩了,給堂弟留個男丁也是皆大歡喜的事兒。
所以張打鐵老婆就默認了,讓於大海和張玉秋兩口把那個女嬰給抱回去養著了……
於大海和張玉秋帶著女嬰離開以後,過了兩天,翁明源匆匆而至。
他一下子就猜出,這個男嬰應該就是陳月美留下的孩子。
他平時從不管孩子,所以也看不出,六個月大的孩子和八|九個月大的孩子有什麽不同。再加上張打鐵老婆怕事,一個勁兒的在他面前說,男嬰長得壯實,也多虧了她平時餵養的好……
翁明源沒有懷疑過堂姐,先是讓堂姐夫張打鐵帶著他去山上拜祭了一下陳月美的墓地,然後立了塊用毛筆寫的木牌在墳前,就領著男嬰回去了……
這就是所有的事發經過。
當然,介於當年陳月美來到張打鐵家時已經是昏迷狀態,而且送陳月美來的那個後生仔,張打鐵夫婦並不認識、以前也從沒見過……
所以陳月美到底遭受了什麽為什麽會昏迷、以及她的妹妹陳月香到底去了哪兒,這些都成了警方的不解之迷。
雖然說,於幼怡和於大海很清楚在陳月香身上發生事,但如果將這一切公開,那林夫人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會暴露……
於是,於氏父女同時選擇了沈默。
但這無損於警方對方藍殺人罪行的調查。
也不知是不是方藍和翁明源做夫妻做得久了……
他倆連要挾警方的手段也一樣——翁明源要求見女兒於幼怡一面,方藍則要求見姐姐和女兒翁慧語一面……否則他倆就不會在供詞上簽字。
為了這個,徐警官特意跑到於大海臨時租的“家”裏,親自來給於幼怡做工作。
老實講,於幼怡是不想去的。
見了面又如何?她可以理解成為,翁明源是想減輕自身的罪贖,才想著要見見她……
但是,她真不想原諒他。
徐警官急得嘴角上都生了燎泡,說要是翁明源不在口供上簽字確認,這就不是一份完整的證據,就算將來上法院去判決,也會以公安機關證據不完善而駁回……
沒法子,於幼怡只好跟徐警官約好了時間。
可當她如約去了拘留所,正在休息室裏等著陳律師辦手續去見翁明源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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