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瞞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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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1世紀後,電影票房的收入,在電影總體收入中的占比會越來越降低。
而周邊收入,則會逐漸成為電影後期收入的主力。
以動畫電影著稱,主攻青少年市場的迪士尼,就是這種變化的最大得利者。
類似的,還有擁有變形金剛版權的孩之寶。
到了後來,更產生一種拍電影就是為了賣周邊的歪風邪氣。
這雖然有點兒誇張,但是,周邊收入的重要,卻是不可厚非的。
制片商們可以允許知名導演和超級巨星們染指票房和dvd有關的收入,卻絕不會允許他們染指其他周邊的收入。
其重要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而《哈利波特》系列,更是如此。
夏洛特現在,就瞄準了這裏
羅琳的本身,體系最完整,想象空間也最大,可是卻很難產生太多周邊收入。
畢竟,無論是魔杖還是霍格沃茲的校服,光靠腦補,可是沒法將其做成真實的物品的。
只有將其影像化,才能開拓出周邊市場來。
而影像化,又有高低之分。
最好的,當然是像夏洛特原本世界的《哈利波特》系列那樣,按照原著制作出品質精良的真人電影。
這是推廣效果最好的方案,但同時也是成本最高,最費時費力的方案。
其次的,就是動畫化了。
這方面,玩的最熟練的,得數日本方面。
島國的動漫產業非常發達,他們有非常成熟的原著漫畫-電視動畫-真人電影三級跳結構。
每跳一級,作品的影響力就會擴大一圈,同時周邊產品的範圍也會越來越廣。
到了21世紀第二個十年,中國方面在ip開發方面,也逐漸學會了這一套。其中玩的最熟練的,同樣是某個南極生物。
至於美國,雖然文化產業同樣發達,更有d和漫威等歷史悠久的漫畫產業巨頭存在,但他們對畫質比較低的電視動畫一塊,重視程度卻比較一般。
即使幾乎每個有點兒名氣的超級英雄都有動畫版本存在,但影響力卻都比較一般。
然而,這並不是說美國的電視動畫產業就不賺錢。
事實是,每一部能夠在美國電視臺上播放的電視動畫,幾乎都跟其他的長壽美劇一樣,一播放就是幾季甚至十幾季。
一季基本就意味著一年。
這期間,相關的周邊收入,甚至會超過很多真人電視劇集。
動畫片嘛,賣周邊自然比真人版的要更容易。這點看迪士尼在電影周邊市場上的大殺特殺就可以了。
至於為什麽美國的電視動畫產業一直聲名不顯,夏洛特覺得,可能與美國的電影產業太過變態有關。
沒辦法,為了美元,好萊塢的編劇、導演和制作人們,幾乎一年到頭都在琢磨有什麽適合改編成電影的作品。
畢竟,有原著打底,改編作品的安全系數是遠大於純粹的原創作品的。
這是一個很讓人無奈的現實。
而更讓人無奈的是,因為好萊塢從業者們那鬣狗一樣變態的商業嗅覺,導致北美本土的文化作品,無論漫畫也也好,往往還沒有來得及進入制作電視動畫的階段,就直接被好萊塢買走了。
也就是說,美國過去強大的電影產業,直接擠壓了電視動畫產業的生存空間。
在美國,正常的ip開發流程變成了原著-電影-電視動畫,也就是說,只有經歷了成功電影的加成之後,為了進一步開發周邊市場,才會有電視動畫。
這方面,有很多例子
《星球大戰》前傳之後,產生電視動畫版的《克隆人戰爭》和《義軍》系列;
而《馴龍高手》,也是在電影成功後,誕生了相應的電視動畫版本……
所以,在北美,不經歷過電影就電視動畫化的文化ip,並不是特別多。
一般的電視動畫,除了少部分真正意義上的原創作品,要不是技術原因或者風格原因難以電影化,就是因為電影版權暫時沒有談妥。
這其實是個時間差問題,而不是說北美的電視動畫產業不賺錢。
夏洛特現在要打的就是一個時間差。
知道原本世界走向的他,了解《哈利波特》系列成功的可能有多大。
如果現在他能直接拿下電視動畫版的版權,就可以直接用自己獨有法術與技術相結合的手段,用較低的成本,做出一部質量很高的電視動畫來。
而且幾乎可以跟原著同步上市。
這樣不但可以快速推廣作品,同時也意味著在《哈利波特》系列電影化之前,相關的周邊產品的利益,都會被握在他的手裏。
畢竟,就像之前說的那樣,單靠羅琳的文字,是沒法把很多周邊產品具現出來的。
而動畫卻可以。
更秒的是,因為有羅琳的原著,做成電視動畫,劇本方面幾乎不用太考慮電視動畫因為時長足夠,基本可以完全遵照原著,甚至不用像電影版一樣壓縮劇情;
甚至於,再偷懶一點,他可以直接讓羅琳做動畫的編劇。
反正在電影化之前,羅琳的時間還是比較空閑的。
而等人皮書改造完成後,動畫化的具體過程,也不用牽扯太多的精力夏洛特只需要盯好人物設計與場景設計就好了。
也就是說,改編《哈利波特》電視動畫版的事情,並不會牽扯夏洛特太多的精力。
他依舊可以按部就班拍自己的電影。
而這期間,《哈利波特》系列的動畫和周邊收益,都會落入他的口袋。
即使羅琳成名後,可能會提出修改協議,要求分成,但終歸夏洛特還是能拿到大部分。
當然,在這個系列電影化之前,周邊收益可能沒那麽龐大,但反過來說,需要投入的成本也很小啊!
而且,他還可以借助動畫版的人物和場景設計,反過來在潛移默化間,影響羅琳原著的劇情走向。
這可比單純粗暴地直接幹涉強到不知哪裏去了。
甚至,等到華納等大資本介入,正式開始電影化時,只要動畫版本比較成功,夏洛特手裏也有談判的資本
最重要,就是動畫版的場景和人物設計方案,以及相關的收視率數據等。
這些東西,可以為省去編劇和導演們將文字轉化為圖像的過程,並清楚地用數據來確定,書中到底哪些情節最受歡迎。
這將為電影版的前期準備工作,節省非常多的時間。
而這些東西,卻是絕對會掌握在動畫制作方手裏的。
這才是夏洛特到時參與真人電影版制作,並保證不被踢出局的最大依仗。
相比之下,從羅琳手裏拿到電影版的版權之類的事情,反倒是小事了。
畢竟,只要羅琳不太傻,她最多也就會賣掉第一部的改編權而已。
即使將其掌握到手中,也不足以保證夏洛特的利益。
除非他冒險,完全用自己的錢把那部電影制作出來。
可那種情況下誕生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電影版,就不再是瓜熟蒂落,而是強行催熟,是否能成功就無法保證了。
夏洛特覺得自己還是保守一些比較好。
“而且,制作電視動畫,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讓幽靈黨工作室的特效與動畫人員的練手嘛!”
夏洛特對查理茲解釋道,
“如果成功從喬安娜羅琳手裏拿下改編權,我準備把這部作品的動畫,做出3d場景,2d人物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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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動畫電影著稱,主攻青少年市場的迪士尼,就是這種變化的最大得利者。
類似的,還有擁有變形金剛版權的孩之寶。
到了後來,更產生一種拍電影就是為了賣周邊的歪風邪氣。
這雖然有點兒誇張,但是,周邊收入的重要,卻是不可厚非的。
制片商們可以允許知名導演和超級巨星們染指票房和dvd有關的收入,卻絕不會允許他們染指其他周邊的收入。
其重要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而《哈利波特》系列,更是如此。
夏洛特現在,就瞄準了這裏
羅琳的本身,體系最完整,想象空間也最大,可是卻很難產生太多周邊收入。
畢竟,無論是魔杖還是霍格沃茲的校服,光靠腦補,可是沒法將其做成真實的物品的。
只有將其影像化,才能開拓出周邊市場來。
而影像化,又有高低之分。
最好的,當然是像夏洛特原本世界的《哈利波特》系列那樣,按照原著制作出品質精良的真人電影。
這是推廣效果最好的方案,但同時也是成本最高,最費時費力的方案。
其次的,就是動畫化了。
這方面,玩的最熟練的,得數日本方面。
島國的動漫產業非常發達,他們有非常成熟的原著漫畫-電視動畫-真人電影三級跳結構。
每跳一級,作品的影響力就會擴大一圈,同時周邊產品的範圍也會越來越廣。
到了21世紀第二個十年,中國方面在ip開發方面,也逐漸學會了這一套。其中玩的最熟練的,同樣是某個南極生物。
至於美國,雖然文化產業同樣發達,更有d和漫威等歷史悠久的漫畫產業巨頭存在,但他們對畫質比較低的電視動畫一塊,重視程度卻比較一般。
即使幾乎每個有點兒名氣的超級英雄都有動畫版本存在,但影響力卻都比較一般。
然而,這並不是說美國的電視動畫產業就不賺錢。
事實是,每一部能夠在美國電視臺上播放的電視動畫,幾乎都跟其他的長壽美劇一樣,一播放就是幾季甚至十幾季。
一季基本就意味著一年。
這期間,相關的周邊收入,甚至會超過很多真人電視劇集。
動畫片嘛,賣周邊自然比真人版的要更容易。這點看迪士尼在電影周邊市場上的大殺特殺就可以了。
至於為什麽美國的電視動畫產業一直聲名不顯,夏洛特覺得,可能與美國的電影產業太過變態有關。
沒辦法,為了美元,好萊塢的編劇、導演和制作人們,幾乎一年到頭都在琢磨有什麽適合改編成電影的作品。
畢竟,有原著打底,改編作品的安全系數是遠大於純粹的原創作品的。
這是一個很讓人無奈的現實。
而更讓人無奈的是,因為好萊塢從業者們那鬣狗一樣變態的商業嗅覺,導致北美本土的文化作品,無論漫畫也也好,往往還沒有來得及進入制作電視動畫的階段,就直接被好萊塢買走了。
也就是說,美國過去強大的電影產業,直接擠壓了電視動畫產業的生存空間。
在美國,正常的ip開發流程變成了原著-電影-電視動畫,也就是說,只有經歷了成功電影的加成之後,為了進一步開發周邊市場,才會有電視動畫。
這方面,有很多例子
《星球大戰》前傳之後,產生電視動畫版的《克隆人戰爭》和《義軍》系列;
而《馴龍高手》,也是在電影成功後,誕生了相應的電視動畫版本……
所以,在北美,不經歷過電影就電視動畫化的文化ip,並不是特別多。
一般的電視動畫,除了少部分真正意義上的原創作品,要不是技術原因或者風格原因難以電影化,就是因為電影版權暫時沒有談妥。
這其實是個時間差問題,而不是說北美的電視動畫產業不賺錢。
夏洛特現在要打的就是一個時間差。
知道原本世界走向的他,了解《哈利波特》系列成功的可能有多大。
如果現在他能直接拿下電視動畫版的版權,就可以直接用自己獨有法術與技術相結合的手段,用較低的成本,做出一部質量很高的電視動畫來。
而且幾乎可以跟原著同步上市。
這樣不但可以快速推廣作品,同時也意味著在《哈利波特》系列電影化之前,相關的周邊產品的利益,都會被握在他的手裏。
畢竟,就像之前說的那樣,單靠羅琳的文字,是沒法把很多周邊產品具現出來的。
而動畫卻可以。
更秒的是,因為有羅琳的原著,做成電視動畫,劇本方面幾乎不用太考慮電視動畫因為時長足夠,基本可以完全遵照原著,甚至不用像電影版一樣壓縮劇情;
甚至於,再偷懶一點,他可以直接讓羅琳做動畫的編劇。
反正在電影化之前,羅琳的時間還是比較空閑的。
而等人皮書改造完成後,動畫化的具體過程,也不用牽扯太多的精力夏洛特只需要盯好人物設計與場景設計就好了。
也就是說,改編《哈利波特》電視動畫版的事情,並不會牽扯夏洛特太多的精力。
他依舊可以按部就班拍自己的電影。
而這期間,《哈利波特》系列的動畫和周邊收益,都會落入他的口袋。
即使羅琳成名後,可能會提出修改協議,要求分成,但終歸夏洛特還是能拿到大部分。
當然,在這個系列電影化之前,周邊收益可能沒那麽龐大,但反過來說,需要投入的成本也很小啊!
而且,他還可以借助動畫版的人物和場景設計,反過來在潛移默化間,影響羅琳原著的劇情走向。
這可比單純粗暴地直接幹涉強到不知哪裏去了。
甚至,等到華納等大資本介入,正式開始電影化時,只要動畫版本比較成功,夏洛特手裏也有談判的資本
最重要,就是動畫版的場景和人物設計方案,以及相關的收視率數據等。
這些東西,可以為省去編劇和導演們將文字轉化為圖像的過程,並清楚地用數據來確定,書中到底哪些情節最受歡迎。
這將為電影版的前期準備工作,節省非常多的時間。
而這些東西,卻是絕對會掌握在動畫制作方手裏的。
這才是夏洛特到時參與真人電影版制作,並保證不被踢出局的最大依仗。
相比之下,從羅琳手裏拿到電影版的版權之類的事情,反倒是小事了。
畢竟,只要羅琳不太傻,她最多也就會賣掉第一部的改編權而已。
即使將其掌握到手中,也不足以保證夏洛特的利益。
除非他冒險,完全用自己的錢把那部電影制作出來。
可那種情況下誕生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電影版,就不再是瓜熟蒂落,而是強行催熟,是否能成功就無法保證了。
夏洛特覺得自己還是保守一些比較好。
“而且,制作電視動畫,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讓幽靈黨工作室的特效與動畫人員的練手嘛!”
夏洛特對查理茲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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