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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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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荊舉的例子讓群臣無言以對。淖狡、魯陽君臉上都是慎重的表情,他們漸漸感覺到了楚禮的危害:自己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大夫,而是一個與楚軍士卒沒有太多不同的甲士。好在軍中自有制度,他們憑資歷、經歷、血統還能強壓那些譽士甲士一頭。

屈遂與昭黍的表情便不是慎重了,他們又驚又懼。與宋玉等人反對行楚禮不是沒有原因,楚禮沒有周禮的等級,而大夫們的尊貴,國家的存在需要這種等級來維持。一旦這種等級遭到廢除,那就會像金字塔坍塌那樣,整個國家突然間瓦解成一堆無序的磚石。

然而兩人選擇性忽視的是,譽士制度並不是周禮的產物,譽士是楚國敖制的初級版本。即,士卒推選出自己認為勇敢的、善戰的人做自己的首領,這個首領就是敖。譽士本質上是敖,楚軍靠占全軍人數大約十分之一的敖支撐,組織不但沒有金字塔式的垮塌,反而比金字塔結構更加善戰,也更加堅韌。

假以時日,這些敖不單會替換楚軍現有將率,還會替換楚國的現有朝臣。這不是日漸邊緣化的文臣樂意看到的,也可能不是淖狡、魯陽君這樣的羋姓貴族樂意看到的。新貴族經過戰場的磨礪迅速成長,而老貴族即將退出政治舞臺,這總讓人不舍。

除此以外,周禮之下備受尊崇的奢靡生活也讓所有貴族留戀。此前他們可以憑借先祖的勇武繼承,現在則需要憑自己本人的勇武拼取。如果熊荊這個大敖與甲士同罪,那他們同樣要與甲士同罪,此前尊崇再也沒有了。

明堂內沒人說話,此前爭論行楚禮還是行周禮的時候,單憑意氣和楚人自尊心堅持要行楚禮的大臣們今天才發現不太妙。行楚禮意味著要放棄以前所受的特殊待遇,開始過苦日子:

首先,只能娶一個妻子,不能娶妾,只能奪妾。依照楚人古老的傳統,妾如果不是搶奪來的而是花錢娶來的,會被所有人嘲笑;其次,不能想喝酒就喝酒。喝酒不誤事的將軍貌似只有景陽一人,其餘的……;

再次,每日都要刻苦習武,要特別註意不能被‘酒色掏空身子’。要不然那日仇家登門比武,刺幾劍就氣喘籲籲,然後被人窩囊的殺死。又或者站在軍陣前排雙腿發抖,還沒有大奔沖矛人已經暈倒在地,掃盡本氏的顏面;

最後,再也不能為所欲為,要恪守楚法、楚俗,還要註意那些一心想搞個大新聞的采風,免得被刊登在大楚新聞上丟人現眼。

這樣的貴族做的還有什麽意思?!大臣們暗暗想到。他們如此左尹蒙正禽卻覺得這還不夠,群臣沈默時他正好問道:“然庶民窮困不可為甲士,當如何?”

討論的只是如何限制騶無諸這個新越王,但實際上也在討論楚人自己的律法。蒙正禽人人平等潛意識讓人不快。“天有十日,任由十等,豈能……”有人忍不住反駁。

熊荊清咳一聲,道:“凡是皆有界限。大敖與甲士同罪的界限便是無糧無產無信之人不得為甲士。甲士必當為我楚人,且還需巫覡證明此人素來虔誠。非我楚人…非虔誠敬信太一之人非我楚人。既非我楚人,如何適我楚法與楚俗?”

“必當信神?”蒙正禽仍有些不解,他關心的還是法。

“法乃神之末,非法為重,乃神為重。”熊荊再道。“法是對信神之楚人偶爾逾越之懲處。殺十萬人,神言無罪,即無罪;辱罵一句,神言有罪當死,必當死。”

熊荊的言辭讓太蔔觀曳點頭,這符合靈教的典籍。神治的重點在於虔誠的信仰,而不在於用神靈之法約束眾人。蒙正禽則一改之前的喜悅,感覺到一種莫名的恐懼。他急問道:“不信神如何?”

“不信神,可。離楚他往。”熊荊答道。

“若田宅皆在楚地,不願離楚,若何?”蒙正禽再問。

這次熊荊沒答話,而是看向觀曳。觀曳看著蒙正禽道:“亦可。”過了一會他又道:“不可。”

“為何又不可?”蒙正禽追問。“居於楚地必信太一否?”

“左尹食鹽否?左尹食肉否?左尹需柴否?左尹需仆臣禦手否……”觀曳問出一連串的問題。“左尹非逆旅、非商賈、非使臣,定不得以上諸物,亦不會有人與你言談。若有虔誠者,見左尹居於楚地不信太一,誤以左尹乃瀆神之人,或殺左尹全家而後快。”

“安能殺人?!”左尹也激動了,他終於明白這為何叫神治,因為行的都是神的律法。“大敖犯法當與甲士同罪。”

“左尹雖居於楚地,然不信太一,非我楚人,不適楚法楚俗,如何同罪?”觀曳反問他。“且左尹全家被殺,子嗣絕矣,日後已無人報仇。若在大王治下,大王憐之,稟神靈之公正,懲其人;若左尹居我之治下,我三勸左尹離楚左尹不去,此事我定當不見。”

觀曳很實話實說了一回。實際按楚人或其他部族的習俗,不信同一個神靈就是異族,異族居本族之地與人為善還好,勸他離開而不離開,這就是找死了。

“此蠻夷也!”蒙正禽沒想到事實是這樣,看著熊荊連連搖頭。

“我信神而不詒,你不信神而詒,我何以信你?”熊荊也對他搖頭。“我信司命之佑,戰時勇猛無畏,你不信神而貪生怕死,我為何與你同伍?”

“信神者必高尚?”蒙正禽犀利的反問。“不信神者必卑鄙?”

“然!”毫不猶豫的,熊荊重重點頭。“戰場之上,懼,源於關己;勇,出於求靈。不信神靈,何以勇?不勇,又何以信?且我楚人自古皆信神。凡戰,知生死皆由司命,故從不畏死;作惡,知報應皆由司禍,故毋敢天靈。

有規矩者與無規矩者,同伍,有規矩者得損,無規矩者得益,我如何不逐?此舉實也無害,有田宅者可售之得金,又何必居於楚地?”

“田宅乃先祖所留,豈能輕售之?”蒙正禽只感覺自己失去了選擇的自由。

“信神亦先祖所留,又豈能輕棄之?”觀曳插了一句。

“臣以為……”淖狡咳嗽了一聲。他覺得蒙正禽問的那些實在離題太遠,但熊荊覺得這個討論很有價值。這是界限,也是前提,沒有界限的律法是假律法,只有在界限之內律法才是真律法。

什麽樣的人是楚人一定要嚴格定義,楚人當中什麽樣的人能成為甲士也必須嚴格定義。前者的標準是信仰,後者的標準看上去是勇敢,真正的門檻卻是財產。

“越人也如我楚人。”熊荊道。“每年大禮乃越人之外朝,平日部落長老或長老子弟親隨立於正朝。越人不比武,但越人獵頭。越王若奪甲士之妻,甲士可獵其頭。”

“大敖,若越王犯法與甲士同罪,諸越之君不願。”靳以提醒道。

“那便是越王犯法,與部落長老同罪,願否?”熊荊反問道。

“此…,或當願也。”靳以猶豫了一下,勉強同意。

“若此,越人甲士日後皆為我楚國甲士。”熊荊無可奈何的笑。他隨後快速的說盟書後面的內容:“王後一人,餘者皆妾,妾所出,不為王。”

“此當不可。”靳以又一次提醒。“我聞騶無諸多愛,有夫人數名。臣以為此乃小事……”

“絕非小事。”熊荊、屈遂、昭黍異口同聲。最後還是屈遂道:“多愛亂國,不亂國,子嗣多而地分,子子孫孫無窮,封地也無窮,如此國必削。臣以為當行嫡長之制,餘子、庶子皆不可封地,只能食祿。”

“臣以為然也。”觀曳、昭黍也道。

“庶子不為王,嫡子勇者為王。”熊荊做了一個修正。“不為王者,予海舟一艘,出海自謀生路。”

海舟和出海謀生是小事,群臣關心的是嫡子勇者為王,昭黍問道:“何謂勇者?”

“停殯之時,正朝之上,比武勝者為勇,可繼王位。”熊荊道。

“此法越人不可行。”靳以第三次提醒。“越人行獵頭,若獵頭時有人陰殺之……”

楚人與越人總是不同的,三次提醒後,熊荊漸漸明白了這一點。他也明白越王的權利最終會得不到限制,當越王的王權越來越重時,楚越之間必有一戰。

酈且似乎看出了熊荊的意思,他道:“立越王,僅權宜之計。越人祖地可予之,火炮火藥萬不能予之。臣以為今日既已得東洲硝石,硝石島當毀,以防越人窺探。”

硝石島在哪?硝石島就在後世如東。此時的如東只是一個島,舟楫將一桶桶尿液運上去,淋出硝土。

淖狡道:“秦人已得火藥之法,毋使越人得之。”

“尚有鉅鐵府歐醜……”魯陽君忍了幾忍,還是說出了歐醜的名字。

歐醜及其子弟大多是越人,如果歐醜或者歐醜的子孫幫越人造炮,越人能有與楚軍一樣的炮艦,再加上秦人的火藥,未必不能與楚軍抗衡。

“無妨。”熊荊想了想卻說無妨,這是真的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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