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幾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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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警方接手之後,先讓亞楠進行了屍體檢測,從屍體檢測的情況上來看,屍體全場一米八五,整個屍體大面積的燒傷,皮膚大額度全部被燒焦,屍體的下半部分還有一些衣服,身體上殘留的衣服的材質,是家居棉服睡衣,沒有穿任何內衣。
屍體檢測狀況表明,屍體的表面有水泡,紅色斑快,部分的皮膚碳化,皮膚開裂的形狀為曲線,傷口比較淺,沒有出血,內臟部分,呼吸道,肺部,有吸入的煙灰顆粒,有一點點的內傷,呼吸道內充滿水中,組織壞死形成潰瘍。
現場已經燒的不成樣子,再加上就火災的時候使用的高壓水槍,現場很多原始的東西,已經遭到破壞,於正德等人經過現場調查,並沒有發現任何有用價值的證據。
據了解,撲救火災現場的連城消防大隊的大隊長介紹,當晚淩晨四點鐘左右,接到上級派下來的指令,前往災區救火,小乘車停滯張常瑞花都東門方向,前方發現一輛黑色馬自達轎車在前面進行阻攔,且這輛車的車主是死者,當時消防車無法進去進行施救,導致錯過了最佳救援時間。
因為火勢比較大,所有的消防官兵只能先在本小區裏尋找消防栓,進行救火,大概淩晨四點四十分左右的時候,死者的家屬,也就是死者的妻子來到了現場,告知我們那輛車是他們的家的車,可是為時已晚。
於正德派戴傑旭在119報警臺裏聽了當天的電話錄音,經死者家屬確認,這電話裏面傳出來的聲音,好像有點像死者,但是也有點不像死者,因為這個原因,現在根本沒辦法斷定這個聲音的來源,這也是這個案子最大的疑點,從現場調查情況來看,兇手的手腳,都被東西綁住,那麽死者是如何撥通的電話呢?
案件的另外一疑點,是警方在調查死者的時候,認為死者當天晚上把車停在小區門口的可能性非常的小,這個想法也是來自於死者的身份比較特殊。
因為前段時間,也在常瑞花都發生了一場小規模的火災,當時的居民是一名女性,韓亞柳,三十一歲,家庭婦女,當時這一名女性正在家中洗澡,且這個韓亞柳跟吳兆猛有一些暧昧的關系,因為他們兩個人發現他們兩個人的事情爭吵過數次。
甚至都快到離婚的哪一步了,當時火災發生的時候,韓亞柳正在家中洗澡,據說有人看到,當天吳兆猛和韓亞柳在一起,現場發生火災的時候,發現床上有一些蠟燭,根據當時警方的猜測,應該是吳兆猛點燃的蠟燭,然後進去和韓亞柳一起洗澡,出來發現的時候,已經發現蠟燭已經燃了起來,整個臥室熊熊烈火進行撲救,卻沒有任何效果。
當時火警接到報警,第一時間感到火災現場,當時就在門口發現了吳兆猛的黑色馬自達轎車,也是堵在門口,消防車沒辦法進去,沒辦法進行施救,影響了當時最快的施救時間。
就在此時,樓上的火災情況,欲加猛烈,突然吳兆猛從樓下踉踉蹌蹌的跑了出來,看到當時的火警,跟火警道了個歉,把車給開走了,後來因為別人的各種原因或者謠言,都說韓亞柳是為愛殉情,保護了吳兆猛的生命。
死者韓亞柳的丈夫,在火撲滅吼,就趕到了現場,失去正常人理智的他趴在死者的身上,嚎啕大哭,旁邊還有一個小孩,還不明白狀況,看到爸爸哭的這麽悲慘,自己也就跟著哭了起來,
且後來吳兆猛住院住了一段時間,原因是肺裏吸進了一些不幹凈的東西,只能住院清理肺裏面的東西。
事發後,很多鄰居都在執意吳兆猛的為人,基本上都知道這個人仗著自己這幾年賺了一些小錢,警察在外邊花天酒地,很幾次在小區大庭廣眾之下大吼自己的老婆,基本上都是所有人看在眼裏的事情。
這個人在小區裏面的人緣也是非常的不好,基本每個人看見這個人都會遠離幾步,後來經過警方調查,吳兆猛給的回答更讓人覺得搞笑。
買這輛車的時候,小區已經沒有多餘的停車位,所以,他就只好找小區一些比較空閑的地方,把車停下來,據吳兆猛自己說,當時自己有寫尿急,想去韓亞柳家裏小解一下,就在他們家裏逗留了一會,在韓亞柳說自己要洗澡的時候,自己想要離開的,可是還沒有來得及,大火就燒起來了。
這個說法,韓亞柳的家人,根本就接受不了,因為不是後來因為這個事情,在法庭上鬧了好長時間,後來勘察出來確實不是人為縱火,就只好判吳兆豐無罪釋放,當時韓亞柳的家人在法庭上大鬧了起來。
連續一個星期,在常瑞花都門口掛著橫幅上面寫著“還我女兒,還我老婆,換我母親”的條幅,後來小區物業跟他們進行溝通,加上一些賠償,才妥協了這件事情。
後來根據連城消防大隊詳細的調查,這家小區的用料,做工都是非常好的,沒有任何的劣質材料,且常瑞花都這個小區是這幾年的新進小區,欣慰還有一些正在建蓋的地方,停車場還沒有完全的建造,小區的總經理也澄清了這件事情,也通過各種直播平臺,跟在常瑞花都居住的住戶說道,一定在最短的時間內,最起碼每家每戶都有一個停車位,且這個停車位只要是本小區的住戶,就可以免費使用。
於此同事,連城的各路新聞媒體也在密切的關註這件事情,還做了一些比較簡單的事情,呼籲廣大市民,停車一定不要亂停車,一定要給消防車提供通道,在發現這種情況下,會給予扣除駕駛本6分,懲罰5000-10000不等罰款,前段時間的這件事情,才算基本的了事。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警方任務吳兆猛沒有必要再往小區門口停車,而且是直接通向自己家的門口,這更加的不可思議。
可是,同一個小區,同樣的事故,同一輛黑色馬自達轎車,讓本應該通暢的生命之路,變成了鬼門關。
在於正德等人掌握了以上的情況之下,一開始有人說可不能是死者因為韓亞柳的死,自己實在不甘心,就自殺了,這種想法在第一時間就被排除,原因很簡單,如果吳兆猛能心疼韓亞柳的死的話,肯定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自殺,而不會等幾個月之後再自殺。
退一萬步說,就算吳兆猛想要自殺,把車停在小區門口,自己在自己家裏縱火,然後在撥打火警求救電話,這個邏輯幾點根本就不成立,他為什麽要飛這麽大勁呢?完全可以簡單的跳個樓就可以完成的事情,不用這麽繁瑣。
而且吳兆猛的身上,還有一切被繩索勒過的痕跡,所以說這個想法直接被排除掉了,根本就不可能成立。
而且,就在韓亞柳死亡的現場回憶記錄來看的話,吳兆猛的後者表現,那種以死謝罪的可能性基本沒有,可以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
死者韓亞柳的丈夫王向寧曾經多次照顧吳兆猛,要求,吳兆猛以原價進行賠償,且死者還有喪事的費用,以及各種損失費的情況下,總共賠償需要三百五十萬,而且其他那個樓裏的住戶也要求,根據影響的情況上來看,也要求吳兆猛進行一部分的賠償。
吳兆猛的態度非常強硬,不會賠償一分一毛錢,說這件事情根本和他沒有任何關心,且吳兆猛在此之前的人員關系並不是特別的好,這樣一來吳兆猛的謠言再次傳播開來。
這樣一個人,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以死謝罪的,因此於正德等人判定,這一定是一場入室殺人,入室縱火的刑偵案件,進行調查,這件事情全部交給於正德部門全權負責。
這件事情再次讓於正德特別的頭疼,之前的兩個案子還沒有處理完,現在又來了這樣一個燒腦的案子,讓於正德感到特別的難受,難道警局裏面沒有其他的人了嗎?
“很簡單的一個縱火殺人案,有必要用到我們嗎?”於正德非常質疑加上發著一些牢騷的說道。
“沒辦法,誰讓魏局長那麽信任我們呢?”戴傑旭呵呵一笑的說道:“現在我們是忙的要死,別人是閑的要死。”
牢騷歸牢騷,畢竟這樣也是屬於一個刑偵案件,該認真起來的時候,也要認真起來,於正德也很快的做出了自己的判斷。
由於當時於正德就在案發現場,於正德知道好多關於現場的東西“當時,兇手把那輛馬自達開到了消防車道是嗎?”戴傑旭疑惑的問道
於正德輕輕的點點了頭,按著現在的想法,兇手應該是在入室之前應該是顯然沒事的,因為死者的家裏的門鎖是指紋鎖,一般人是解不開的,在兇手的體內發現有殘留的碳酸利多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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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檢測狀況表明,屍體的表面有水泡,紅色斑快,部分的皮膚碳化,皮膚開裂的形狀為曲線,傷口比較淺,沒有出血,內臟部分,呼吸道,肺部,有吸入的煙灰顆粒,有一點點的內傷,呼吸道內充滿水中,組織壞死形成潰瘍。
現場已經燒的不成樣子,再加上就火災的時候使用的高壓水槍,現場很多原始的東西,已經遭到破壞,於正德等人經過現場調查,並沒有發現任何有用價值的證據。
據了解,撲救火災現場的連城消防大隊的大隊長介紹,當晚淩晨四點鐘左右,接到上級派下來的指令,前往災區救火,小乘車停滯張常瑞花都東門方向,前方發現一輛黑色馬自達轎車在前面進行阻攔,且這輛車的車主是死者,當時消防車無法進去進行施救,導致錯過了最佳救援時間。
因為火勢比較大,所有的消防官兵只能先在本小區裏尋找消防栓,進行救火,大概淩晨四點四十分左右的時候,死者的家屬,也就是死者的妻子來到了現場,告知我們那輛車是他們的家的車,可是為時已晚。
於正德派戴傑旭在119報警臺裏聽了當天的電話錄音,經死者家屬確認,這電話裏面傳出來的聲音,好像有點像死者,但是也有點不像死者,因為這個原因,現在根本沒辦法斷定這個聲音的來源,這也是這個案子最大的疑點,從現場調查情況來看,兇手的手腳,都被東西綁住,那麽死者是如何撥通的電話呢?
案件的另外一疑點,是警方在調查死者的時候,認為死者當天晚上把車停在小區門口的可能性非常的小,這個想法也是來自於死者的身份比較特殊。
因為前段時間,也在常瑞花都發生了一場小規模的火災,當時的居民是一名女性,韓亞柳,三十一歲,家庭婦女,當時這一名女性正在家中洗澡,且這個韓亞柳跟吳兆猛有一些暧昧的關系,因為他們兩個人發現他們兩個人的事情爭吵過數次。
甚至都快到離婚的哪一步了,當時火災發生的時候,韓亞柳正在家中洗澡,據說有人看到,當天吳兆猛和韓亞柳在一起,現場發生火災的時候,發現床上有一些蠟燭,根據當時警方的猜測,應該是吳兆猛點燃的蠟燭,然後進去和韓亞柳一起洗澡,出來發現的時候,已經發現蠟燭已經燃了起來,整個臥室熊熊烈火進行撲救,卻沒有任何效果。
當時火警接到報警,第一時間感到火災現場,當時就在門口發現了吳兆猛的黑色馬自達轎車,也是堵在門口,消防車沒辦法進去,沒辦法進行施救,影響了當時最快的施救時間。
就在此時,樓上的火災情況,欲加猛烈,突然吳兆猛從樓下踉踉蹌蹌的跑了出來,看到當時的火警,跟火警道了個歉,把車給開走了,後來因為別人的各種原因或者謠言,都說韓亞柳是為愛殉情,保護了吳兆猛的生命。
死者韓亞柳的丈夫,在火撲滅吼,就趕到了現場,失去正常人理智的他趴在死者的身上,嚎啕大哭,旁邊還有一個小孩,還不明白狀況,看到爸爸哭的這麽悲慘,自己也就跟著哭了起來,
且後來吳兆猛住院住了一段時間,原因是肺裏吸進了一些不幹凈的東西,只能住院清理肺裏面的東西。
事發後,很多鄰居都在執意吳兆猛的為人,基本上都知道這個人仗著自己這幾年賺了一些小錢,警察在外邊花天酒地,很幾次在小區大庭廣眾之下大吼自己的老婆,基本上都是所有人看在眼裏的事情。
這個人在小區裏面的人緣也是非常的不好,基本每個人看見這個人都會遠離幾步,後來經過警方調查,吳兆猛給的回答更讓人覺得搞笑。
買這輛車的時候,小區已經沒有多餘的停車位,所以,他就只好找小區一些比較空閑的地方,把車停下來,據吳兆猛自己說,當時自己有寫尿急,想去韓亞柳家裏小解一下,就在他們家裏逗留了一會,在韓亞柳說自己要洗澡的時候,自己想要離開的,可是還沒有來得及,大火就燒起來了。
這個說法,韓亞柳的家人,根本就接受不了,因為不是後來因為這個事情,在法庭上鬧了好長時間,後來勘察出來確實不是人為縱火,就只好判吳兆豐無罪釋放,當時韓亞柳的家人在法庭上大鬧了起來。
連續一個星期,在常瑞花都門口掛著橫幅上面寫著“還我女兒,還我老婆,換我母親”的條幅,後來小區物業跟他們進行溝通,加上一些賠償,才妥協了這件事情。
後來根據連城消防大隊詳細的調查,這家小區的用料,做工都是非常好的,沒有任何的劣質材料,且常瑞花都這個小區是這幾年的新進小區,欣慰還有一些正在建蓋的地方,停車場還沒有完全的建造,小區的總經理也澄清了這件事情,也通過各種直播平臺,跟在常瑞花都居住的住戶說道,一定在最短的時間內,最起碼每家每戶都有一個停車位,且這個停車位只要是本小區的住戶,就可以免費使用。
於此同事,連城的各路新聞媒體也在密切的關註這件事情,還做了一些比較簡單的事情,呼籲廣大市民,停車一定不要亂停車,一定要給消防車提供通道,在發現這種情況下,會給予扣除駕駛本6分,懲罰5000-10000不等罰款,前段時間的這件事情,才算基本的了事。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警方任務吳兆猛沒有必要再往小區門口停車,而且是直接通向自己家的門口,這更加的不可思議。
可是,同一個小區,同樣的事故,同一輛黑色馬自達轎車,讓本應該通暢的生命之路,變成了鬼門關。
在於正德等人掌握了以上的情況之下,一開始有人說可不能是死者因為韓亞柳的死,自己實在不甘心,就自殺了,這種想法在第一時間就被排除,原因很簡單,如果吳兆猛能心疼韓亞柳的死的話,肯定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自殺,而不會等幾個月之後再自殺。
退一萬步說,就算吳兆猛想要自殺,把車停在小區門口,自己在自己家裏縱火,然後在撥打火警求救電話,這個邏輯幾點根本就不成立,他為什麽要飛這麽大勁呢?完全可以簡單的跳個樓就可以完成的事情,不用這麽繁瑣。
而且吳兆猛的身上,還有一切被繩索勒過的痕跡,所以說這個想法直接被排除掉了,根本就不可能成立。
而且,就在韓亞柳死亡的現場回憶記錄來看的話,吳兆猛的後者表現,那種以死謝罪的可能性基本沒有,可以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
死者韓亞柳的丈夫王向寧曾經多次照顧吳兆猛,要求,吳兆猛以原價進行賠償,且死者還有喪事的費用,以及各種損失費的情況下,總共賠償需要三百五十萬,而且其他那個樓裏的住戶也要求,根據影響的情況上來看,也要求吳兆猛進行一部分的賠償。
吳兆猛的態度非常強硬,不會賠償一分一毛錢,說這件事情根本和他沒有任何關心,且吳兆猛在此之前的人員關系並不是特別的好,這樣一來吳兆猛的謠言再次傳播開來。
這樣一個人,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以死謝罪的,因此於正德等人判定,這一定是一場入室殺人,入室縱火的刑偵案件,進行調查,這件事情全部交給於正德部門全權負責。
這件事情再次讓於正德特別的頭疼,之前的兩個案子還沒有處理完,現在又來了這樣一個燒腦的案子,讓於正德感到特別的難受,難道警局裏面沒有其他的人了嗎?
“很簡單的一個縱火殺人案,有必要用到我們嗎?”於正德非常質疑加上發著一些牢騷的說道。
“沒辦法,誰讓魏局長那麽信任我們呢?”戴傑旭呵呵一笑的說道:“現在我們是忙的要死,別人是閑的要死。”
牢騷歸牢騷,畢竟這樣也是屬於一個刑偵案件,該認真起來的時候,也要認真起來,於正德也很快的做出了自己的判斷。
由於當時於正德就在案發現場,於正德知道好多關於現場的東西“當時,兇手把那輛馬自達開到了消防車道是嗎?”戴傑旭疑惑的問道
於正德輕輕的點點了頭,按著現在的想法,兇手應該是在入室之前應該是顯然沒事的,因為死者的家裏的門鎖是指紋鎖,一般人是解不開的,在兇手的體內發現有殘留的碳酸利多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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