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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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寡婦終於還是接受了林可是個妹子這種設定,若林可是個男的,林寡婦還不覺得有什麽,可一個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流落在外,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卻讓她覺得心口酸酸的疼。
因此她怎麽也不肯讓林可背自己,硬是自個兒拄著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當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後背全被汗水給浸透了,速度卻不減。
林可勸了幾次,見她實在不聽,也只好在旁邊扶著她走。
林寡婦原來住的村子就在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來是個獵戶,知道不少獸道小徑。此時仔細想了想,竟叫林寡婦回憶起一條沒多少人知道的小路來。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兩人相互攙扶著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終於到了目的地,看著那低矮的土城墻,都有劫後餘生之感。
長萊是個小縣城,城墻僅有三米左右,黃土壘成,低矮的城門洞開,不時有百姓進進出出,一個形容猥瑣的守城士兵懶洋洋地靠在城門旁,叼著根草在來往行人身上掃視,看著有油水又沒靠山的,就借口盤查上前攔住,賺上幾個“買路錢”。
林可和林寡婦灰頭土臉的模樣,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沒有被為難。
只是真進了城,林可一時之間卻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麽辦了。
長萊是沒有多少守軍的,防禦大都靠各家團練。若是看著守不住,縣令就得向附近的保義屯或者汾陽的募軍求助。請神容易送神難,所謂匪過如梳,兵過如篦,不到萬一,沒有一個地方長官會想把一群丘八請到自己管轄的屬地來。林可沒有官身,一個平民百姓貿貿然前往報信,說不準連縣衙都進不去,就是進去了,縣令也不一定就會相信她的說辭,若是趕上心情不佳,說不定還會賞她一頓殺威棒,到時候就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該怎麽做?
林可憑著一腔血勇趕到長萊,此時此刻卻忍不住犯起難來。
她在這裏為難,那邊酒樓之中,卻有一個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僅三尺有餘,竟是個侏儒。因為身子小,腦袋便顯得又大又圓,看著怪異又可笑,叫人心生厭惡,只是身上穿著厚重的棉袍,長可及膝,頭上戴著玉石的發冠,一看就出身富貴人家,許是這樣,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這三寸丁給打出門去。
見這侏儒的視線投向窗外,旁邊的小廝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發多了,竟湧進城來臟了少爺您的眼睛,小的這就去把人趕開。”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們在路上走,平白無故去趕他們做什麽。都是可憐人,送幾個饅頭過去吧,等他們吃了,就把人帶到這裏來。”
林可正考慮是不是到縣衙敲鼓造個勢,逼迫縣令見一見自己,就看到一個眉清目秀的男孩朝著自己走了過來。那男孩十歲上下的年紀,一臉倨傲,嫌棄地站在三尺開外,隨手丟了兩個饅頭過來,然後粗聲粗氣地說道:“餵,我家少爺賞你的。趕緊吃了,你祖墳上冒青煙,少爺要見見你。”
家仆這般無禮,主子估計也不是什麽好東西,說不定還是個紈絝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見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謂的主子不會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裝、貌美如花,要強搶她回去當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婦不由對視一眼。
林寡婦憂心忡忡地問道:“小啞巴,他們不會是要搶我回去當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斷把自己開得太大的腦洞揉吧揉吧給丟了,林可撿起地上的饅頭,分給林寡婦一個,隨後埋頭吃起來。
這年頭,自尊沒那麽重要,吃飽比較重要,吃了這“嗟來之食”,一會兒有什麽狀況才來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們的吃相,小廝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著來吧,別讓我家少爺等急了。”
林可點點頭,攙扶著林寡婦跟了上去,進了酒樓見到那侏儒,臉上微露訝異。
那侏儒卻絲毫不以為意,從椅子上跳了下來,繞著林可走了幾圈,眼睛越來越亮,高聲讚嘆道:“好一條漢子,此真壯士也!”
林可:…………
壯士什麽的,好氣啊,可還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謝,這裏的縣令是我的遠房叔叔。”
那侏儒接著道:“你才十三四歲吧,這身量日後恐怕還能長。鄉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沒,實在是可惜了,不如跟著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時就該納頭便拜,可她實在不想莫名其妙就當了別人的手下。心念一轉,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個揖,沈聲道:“謝公子,長萊危矣!林某是來報信的,百裏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齊騎兵,怕是要來大舉攻城!”
侏儒——謝公子微微一怔:“北齊韃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證據?”
先前林可已經把容易引起誤會的甲胄和弓箭都丟了,當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紋飾不同於中原,確是北齊樣式。
“小人林可,家住雙河村,朝北邊逃難途中撞上了北齊軍,歷經千辛萬苦才逃了出來。看他們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於長萊。小人實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難,因而走山中近路趕來報信。這匕首,是小人當初逃跑的時候,殺了個韃子,從他身上摸來的。”
謝公子微微動容:“你倒是有一腔報國的熱血。”
林可正色道:“茍利國家生死以,其因禍福避趨之。小人讀過幾天書,卻是明白道理的。”
謝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轉頭對小廝道:“我這就去縣衙找謝林,你速請各家來,別說是北齊韃子要攻城,只說要商議大事,快去,不要耽擱。”
林可這才松了口氣。
她知道古人對讀書人一向看重,於是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腸刮肚找了這麽一句詩來裝點門面。她成績一向不怎麽樣,學過的東西早大半還給了語文老師,能念出這麽一句來,簡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謝公子卻不知道這些,只覺得林可文武雙全,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攬之心愈重。
縣令和士紳們具體商議什麽,可就不關林可一個平頭百姓的事兒了。她和林寡婦被謝公子安排著住進了一個院子。早有人替她們準備了一桌吃食,林可兩人風卷殘雲,總算是吃到了幾個月來的第一頓飽飯。
吃飽了飯,林可讓林寡婦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門去,想要看看情況。沒走幾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個小廝。
那小廝沒了趾高氣昂的勁頭,一把扯住林可往旁邊帶,小聲說道:“縣太爺派人求援去了,可這援兵至少也要三兩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問你,這韃子當真要來攻城麽?”
林可點點頭:“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這可怎麽辦?”小廝急得團團轉:“少爺偏要跟著守城,唉,他要有個三長兩短,我怎麽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縣中有多少丁壯?”
小廝搖搖頭:“這我怎麽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個個瘦得東倒西歪,能頂什麽用?倒是我家還有十餘個家丁,可是,可是…………”
“韃子此來是為了劫掠,幹一票就走的,只要衛所或汾陽派兵來救,不會拼死攻城,立時就會退走。”林可道:“我學過弓箭,力氣也大,等閑幾人近不了身。若有武器,就分我一點,我在公子身邊守著,必然不叫他有失。”
“你?”小廝看了她一會,點點頭道:“好,少爺已經叫縣太爺打開了武庫,我給你弄副好些的弓箭來。對了,我叫謝福,你別光顧著少爺,也得看護看護我啊。”
林可笑著點點頭。
小廝默默地看著她,忽然鄭重道:“…………林小哥,這出了院門往左拐就是後院了,您可千萬別去啊。”
林可一楞:“什麽意思?”
“後院住的是都是女眷。”小廝幽幽道:“我怕你一去,就把人都給勾引跑了。”
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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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她怎麽也不肯讓林可背自己,硬是自個兒拄著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當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後背全被汗水給浸透了,速度卻不減。
林可勸了幾次,見她實在不聽,也只好在旁邊扶著她走。
林寡婦原來住的村子就在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來是個獵戶,知道不少獸道小徑。此時仔細想了想,竟叫林寡婦回憶起一條沒多少人知道的小路來。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兩人相互攙扶著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終於到了目的地,看著那低矮的土城墻,都有劫後餘生之感。
長萊是個小縣城,城墻僅有三米左右,黃土壘成,低矮的城門洞開,不時有百姓進進出出,一個形容猥瑣的守城士兵懶洋洋地靠在城門旁,叼著根草在來往行人身上掃視,看著有油水又沒靠山的,就借口盤查上前攔住,賺上幾個“買路錢”。
林可和林寡婦灰頭土臉的模樣,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沒有被為難。
只是真進了城,林可一時之間卻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麽辦了。
長萊是沒有多少守軍的,防禦大都靠各家團練。若是看著守不住,縣令就得向附近的保義屯或者汾陽的募軍求助。請神容易送神難,所謂匪過如梳,兵過如篦,不到萬一,沒有一個地方長官會想把一群丘八請到自己管轄的屬地來。林可沒有官身,一個平民百姓貿貿然前往報信,說不準連縣衙都進不去,就是進去了,縣令也不一定就會相信她的說辭,若是趕上心情不佳,說不定還會賞她一頓殺威棒,到時候就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該怎麽做?
林可憑著一腔血勇趕到長萊,此時此刻卻忍不住犯起難來。
她在這裏為難,那邊酒樓之中,卻有一個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僅三尺有餘,竟是個侏儒。因為身子小,腦袋便顯得又大又圓,看著怪異又可笑,叫人心生厭惡,只是身上穿著厚重的棉袍,長可及膝,頭上戴著玉石的發冠,一看就出身富貴人家,許是這樣,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這三寸丁給打出門去。
見這侏儒的視線投向窗外,旁邊的小廝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發多了,竟湧進城來臟了少爺您的眼睛,小的這就去把人趕開。”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們在路上走,平白無故去趕他們做什麽。都是可憐人,送幾個饅頭過去吧,等他們吃了,就把人帶到這裏來。”
林可正考慮是不是到縣衙敲鼓造個勢,逼迫縣令見一見自己,就看到一個眉清目秀的男孩朝著自己走了過來。那男孩十歲上下的年紀,一臉倨傲,嫌棄地站在三尺開外,隨手丟了兩個饅頭過來,然後粗聲粗氣地說道:“餵,我家少爺賞你的。趕緊吃了,你祖墳上冒青煙,少爺要見見你。”
家仆這般無禮,主子估計也不是什麽好東西,說不定還是個紈絝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見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謂的主子不會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裝、貌美如花,要強搶她回去當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婦不由對視一眼。
林寡婦憂心忡忡地問道:“小啞巴,他們不會是要搶我回去當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斷把自己開得太大的腦洞揉吧揉吧給丟了,林可撿起地上的饅頭,分給林寡婦一個,隨後埋頭吃起來。
這年頭,自尊沒那麽重要,吃飽比較重要,吃了這“嗟來之食”,一會兒有什麽狀況才來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們的吃相,小廝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著來吧,別讓我家少爺等急了。”
林可點點頭,攙扶著林寡婦跟了上去,進了酒樓見到那侏儒,臉上微露訝異。
那侏儒卻絲毫不以為意,從椅子上跳了下來,繞著林可走了幾圈,眼睛越來越亮,高聲讚嘆道:“好一條漢子,此真壯士也!”
林可:…………
壯士什麽的,好氣啊,可還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謝,這裏的縣令是我的遠房叔叔。”
那侏儒接著道:“你才十三四歲吧,這身量日後恐怕還能長。鄉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沒,實在是可惜了,不如跟著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時就該納頭便拜,可她實在不想莫名其妙就當了別人的手下。心念一轉,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個揖,沈聲道:“謝公子,長萊危矣!林某是來報信的,百裏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齊騎兵,怕是要來大舉攻城!”
侏儒——謝公子微微一怔:“北齊韃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證據?”
先前林可已經把容易引起誤會的甲胄和弓箭都丟了,當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紋飾不同於中原,確是北齊樣式。
“小人林可,家住雙河村,朝北邊逃難途中撞上了北齊軍,歷經千辛萬苦才逃了出來。看他們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於長萊。小人實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難,因而走山中近路趕來報信。這匕首,是小人當初逃跑的時候,殺了個韃子,從他身上摸來的。”
謝公子微微動容:“你倒是有一腔報國的熱血。”
林可正色道:“茍利國家生死以,其因禍福避趨之。小人讀過幾天書,卻是明白道理的。”
謝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轉頭對小廝道:“我這就去縣衙找謝林,你速請各家來,別說是北齊韃子要攻城,只說要商議大事,快去,不要耽擱。”
林可這才松了口氣。
她知道古人對讀書人一向看重,於是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腸刮肚找了這麽一句詩來裝點門面。她成績一向不怎麽樣,學過的東西早大半還給了語文老師,能念出這麽一句來,簡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謝公子卻不知道這些,只覺得林可文武雙全,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攬之心愈重。
縣令和士紳們具體商議什麽,可就不關林可一個平頭百姓的事兒了。她和林寡婦被謝公子安排著住進了一個院子。早有人替她們準備了一桌吃食,林可兩人風卷殘雲,總算是吃到了幾個月來的第一頓飽飯。
吃飽了飯,林可讓林寡婦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門去,想要看看情況。沒走幾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個小廝。
那小廝沒了趾高氣昂的勁頭,一把扯住林可往旁邊帶,小聲說道:“縣太爺派人求援去了,可這援兵至少也要三兩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問你,這韃子當真要來攻城麽?”
林可點點頭:“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這可怎麽辦?”小廝急得團團轉:“少爺偏要跟著守城,唉,他要有個三長兩短,我怎麽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縣中有多少丁壯?”
小廝搖搖頭:“這我怎麽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個個瘦得東倒西歪,能頂什麽用?倒是我家還有十餘個家丁,可是,可是…………”
“韃子此來是為了劫掠,幹一票就走的,只要衛所或汾陽派兵來救,不會拼死攻城,立時就會退走。”林可道:“我學過弓箭,力氣也大,等閑幾人近不了身。若有武器,就分我一點,我在公子身邊守著,必然不叫他有失。”
“你?”小廝看了她一會,點點頭道:“好,少爺已經叫縣太爺打開了武庫,我給你弄副好些的弓箭來。對了,我叫謝福,你別光顧著少爺,也得看護看護我啊。”
林可笑著點點頭。
小廝默默地看著她,忽然鄭重道:“…………林小哥,這出了院門往左拐就是後院了,您可千萬別去啊。”
林可一楞:“什麽意思?”
“後院住的是都是女眷。”小廝幽幽道:“我怕你一去,就把人都給勾引跑了。”
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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