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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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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中的作者賣版權, 編輯來說,價錢滿意或不滿意,扯皮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價位, 字一簽,錢到手,美滋滋吃喝。

以上內容,對於實際的版權買賣來說, 就像是‘將冰箱門打開,將大象塞進去, 關上門’一樣,誰都會說, 真經歷了, 才知道個中困難——要想簡單, 也可以很簡單, 只不過想一閉眼就把錢賺到手,省麻煩的同時,也是放棄了自己的部份利益跟權利。

這放棄的一部份, 有多大, 有多虧,端看買家和中介的良心。

鐘嵐揉了揉雙肩,放松心情,放平心態。

暗暗可惜自己上輩子沒跟負責版權編輯多交流工作上的事, 不然現在對談判就更有把握了——法律、合同與百萬級別的商業合作, 這些關鍵詞對普通人來說遙不可及, 只存在於電視劇和小說之中,怯場是很正常的事。

中華傳統,文人雅士是萬萬不能沾上銅臭味的,跟商人討價還價,姿態難看,作者窘於爭取,商人就樂顛顛占便宜了。

她思索片刻。

在這件事上,神仙也無法提供多少幫助,大神群裏跟她最熟的封輕歌沒賣過游戲版權,而且以他那混世魔王的性格,對這種事情恐怕只會更兩眼一抹黑。

最理想的求助對象已昭然若揭——城軻。

早期就能賣出天價版權,只要是他的小說,壓根不需要經過市場驗證了,起個書名就有人開始想跟他談,他不愁買家,也應該有豐富的賣版權經驗。

鐘狂:軻哥,有空說幾句嗎?

城軻:有,怎麽了?

鐘狂:今天早上編輯跟我說,有人想買《仙魔惑》的版權,所以想請教一下你的經驗

有求於人,鐘嵐下意識發了一個小貓雙爪輕輕扒住主人褲腳的賣萌求投餵表情。

“……”

在城軻眼中,鐘狂挺好相處的,沒啥脾氣,也不驕狂,尤其在封輕歌的襯托之下,他簡直像個老實優等生,擱上課時是妥妥的好孩子。只有在面對外界時,行事手法才會稍稍露出其恃才而狂的傲氣,如藏鋒寶劍,錚然出鞘,寒芒一閃。

他很欣賞他。

只不過,這時候劍客將寶劍拔出鞘,亮出來的,不是劍刃,而是一只小貓咪。

有點微妙的……萌。

城軻:沒問題,盡管問吧,我現在很閑

得到城軻的同意後,鐘嵐也將自己的情況如實告訴了他,沒有半點隱瞞。網文界圈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行業都是金字塔狀的,走得越高,越是頂尖的級別,同等級的圈子就越窄,人才聚焦一處,很多事就不適合掏心掏肺地往外說,例如網站公司對自己的報價,以及價錢。

城軻:兩百萬是低了

城軻:終點的代理費不是白收的,但終點背後的公司……就怕左手賣右手,將你的價壓下來,比代理費賺得多,所以到時候你還是要自己把關一下,不要過分信任任何人,自己請個好一點有經驗的律師。我個人認為,如果對方真有心想好好搞的話,價錢可以再談談

兩人看法差不多,只是鐘嵐沒實戰經驗,聽他說說自己賣版權的經歷,心裏也安穩許多。

大神親口說的,和外間的傳聞,有著頗遠距離。

城軻早期成名作《淩仙》,以一百萬賣出手做成網游,大賺特賺,如今一百萬這個價錢,無論是從城軻江湖地位,還是網游的後續收益來看,都像賣虧了的。然而實情,先是當年的一百萬不可同日而喻,而這150萬,只是《淩仙》第一部 版權的價錢,網游大獲成功後,第二部和第三部的價錢和他本人的商業價值一起飛升。

那些輝煌往過,聽得鐘嵐心神向往。

毫無疑問,兩人是感情不錯的朋友,就連這一刻,他都是作為前輩向她講述自己走過的路,路上特別凹凸不平的位置都告訴她了。

但是……

鐘嵐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她能超越他。

城軻:哈哈,不過提醒你要註意合同,好像有點多餘

他的一句話,抓回了鐘嵐恍神的註意力。

他說的,應該是之前川落意出走,終點白金合同以她為契機,作出了改動的事。

鐘狂:不多餘啊,我現在心裏有底多了,謝謝你,軻哥![瓜皮賣萌.jpg]

城軻:客氣

今天鐘狂真軟乎啊。

城軻感慨。

事實上,鐘嵐並不怎麽擅長跟人套交情,她很多時候客氣得讓人不適——除非是24小時都狗得讓人想叫他來回滾的封輕歌,她就是對著親人,也會習慣性地使用‘請’和‘謝謝’,網上聊天時措辭更是保守拘謹得像不把人當好朋友。

表情包的出現,極大淡化了這種表達問題。

不久,暑假結束。

在鐘嵐踏上回校旅程的同時,也和編輯商定好了見面的時機——終點總部地點同樣在s市,和她學校只有半小時地鐵距離,到時候一起來的還有龍悅公司的負責人。

她提出要求,龍悅提條件,由終點的版權編輯去談,了解得差不多了,其實可以直接寄合同過來簽了寄回去就是,不過恰巧她也在s市,來往很方便,為了表示對項目的認真,最後決定在終點總部。《仙魔惑》不是群像小說,連邊都沾不上,大多數時候都是主角龍澤獨行俠,做成卡牌類手游不可取,龍悅方面的意思是看中了它的龐大背景,以及直接能套給文案的場景描寫,也正是玄幻小說獨到的優點。

有代入感,大氣磅礴的背景,吸引讀者去玩,而網游玩家回流到小說,形成良性循環,是作者夢寐以求的事。

龍悅提出來的制作投入,鐘嵐都要求寫進合同裏去。

不少作者賣版權,賣的時候很單純,想著人家花了錢不可能不拍,沒想到大公司就是可以為所欲為,買下來囤著,囤個三五七年,可能一直不拍,或者隨隨便便地做個成品出來,企圖撈一筆就走。

粗制濫造,然後利用作者和小說人氣帶來的流量回本,城軻一再提醒她要避免出現的情況。

買方希望版權到手後,作者就別來多幹涉,配合宣傳就行,鐘嵐也知道,版權賣出去之後,自己不可能坐鎮游戲公司,當人家的監督,她畢竟沒這個精力跟能耐,但最後一番拉扯,對方也同意在合同加上開發期限。

最後議定的價錢是四百萬,加上一連串對開發的要求,作者在網絡上要配合宣傳,真人可以不露面。

不能露面協助宣傳這一點,也讓鐘嵐吃了不少虧。

九月上旬。

“對,下午三點見,我會準時的,好,謝謝。”

掛掉編輯的電話後,鐘嵐舒展了一下緊繃的背肌。

今天簽下合同,就能結束這段日子的扯皮了!

鐘嵐真不擅長跟人談判,她會做好資料搜集,預演對方可能的回應跟說辭,表現得也相當不錯,起碼在龍悅負責人跟程宇航眼中,簡直眉不像一個稚嫩大學生能表現出來的熟練,但這都源自她深厚的準備功夫,而她並不能從中獲得什麽樂趣。

她一度覺得,非常厭煩。

談合同,是個重覆著拒絕與被拒絕的過程,尤其是為自己爭取利益,心理上會非常不舒服,冒出‘哎我是不是太為難人了’、‘我真不想這麽咄咄迫人啊’、‘好煩,是我無理取鬧了嗎?’……等等的心聲,臉皮薄和容易心軟的人不適合談判,而她占全了。

厭煩得甚至想過,對方想怎麽樣就怎麽樣吧,她撒手不管了。

每次讓鐘嵐堅持下去,一點點拉扯利益,修改合同的,是源自靈魂深處聲音,是三個字。

四百萬。

四百萬。

四百萬。

每一次,這三個字都讓想卸掉扣扣,讓自己暫時遠離社交的鐘嵐重新恢覆了扯皮的勇氣,深呼吸,穩住心態。

終於要結束了!

以後就是愉快的合作了!

穿上高跟鞋,預備出門的鐘嵐,心情愉快得走路都帶風。

而另一邊廂,程宇航很緊張——他的緊張是沒啥道理的。

他雖然是鐘狂的責任編輯,但版權編輯不是他,不歸他談,待會沒他的事兒,頂多能混到一個在樓下接小鐘上來的活,而這事情前臺小姐也能幹,相信鐘嵐懂得單獨乘電榜而不會迷路,但他就是想親自接她。

一個還沒出社會的大學生,就要簽下七位數字的合同了,即使出身再好,也會緊張吧。

他相信,有熟人在旁,她會放松一點。

這是他的責任。

“餵,你幹嗎呢?”

迷豆喝住恍神的他,將他手上的可樂搶下來,他猶自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迷茫地回望他:“幹什麽?”

“你把我喝到一半的可樂拿過去,我才要問你幹什麽,”迷豆沒好氣:“你的是百事可樂,我的是可口可樂,你下次小心點,我跟喝可口可樂的人聊不來。”

“抱歉。”

自知理虧,程宇航罵不還口,默默將自己的百事可樂拿了回來。

唉,小鐘現在一定很緊張吧。

他憂心忡忡地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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