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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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開眼睛的時候,映入視線的是酒吧木質吧臺底部暗色的汙漬。
……酒吧?
為什麽我會在酒吧?
我明明應該是和爆豪一起被人帶進了傳送門才對。
全身上下的骨骼都經歷過炸裂般地生疼,這讓我的身體活動一下都顯得及其困難。膝蓋的痛覺尤為激烈,不用去確認,我都已經可以確定自己的腿大概是廢了。
真是諷刺。
我的體術中,被訓練得最多也是最讓我覺得驕傲的就是腿法了。
為了彌補女性天生的力量弱勢而放棄了常規的拳法選擇更容易將全身的力量集中在一點爆發的腿法是我和便宜老爹商討過很多次才做出的決定,沒想到居然會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得不被迫放棄掉。
更加諷刺的是,即使我廢掉了雙腿,也沒能阻止爆豪被敵人帶走。
“啊,她醒了。”黑色的皮鞋出現在視線中央。我艱難地擡起頭,記憶中鉗制著爆豪脖子的黑發青年居高臨下地看著我,臉上是令人捉摸不透的笑意,“還以為會就這麽死了呢。”
“別開玩笑了,”USJ內見過的淺藍色頭發的青年聞言冷笑一聲,“這家夥最擅長的就是踩著別人的屍體活下去。”
黑發青年的喉嚨裏滾出低沈的笑意。
他伸出手想要觸碰我,卻被少年聲嘶力竭的吼叫阻止了。
“別碰她!”
爆豪被造型誇張的束縛器具固定在椅子上,大概是為了防止少年突然暴起,他的雙手被沈重的金屬枷鎖固定著,甚至連最簡單的移動都做不到。
即使如此,金發少年的表情也是一如既往的兇狠。
“如你所見,小姑娘,”黑發青年蹲下身與我對視,語氣中帶著些許無奈,“不是我們不想幫你處理傷勢,是你的小男朋友不許我們碰你……不如你和他解釋一下我們不會殺你?”
我木著臉看著青年的眼睛。
老實說我挺想糾正他“小男朋友”的說法的,但是考慮到目前的狀況,糾結這種事不怎麽有意義。同時我也不認為爆豪的判斷有問題,雖然他嘴裏說著留下我比殺了我有用,但是和他一起的那個人可是在USJ裏想搞死我的家夥。
一看見淺藍色頭發的青年我就覺得自己的脖子有點疼。
不幸中的萬幸是,酒吧的空間並不大,因此他們也沒有帶USJ裏出現過的那種怪物。
“為什麽要給她醫治啊,”淺藍色頭發的青年大聲抱怨起來,“這種家夥讓她自生自滅就好了,反正活著也是浪費資源!”
“我還以為你最討厭的人應該是歐爾麥特呢。”坐在青年旁邊的渡我聞言發現了什麽有趣的事般“嘻嘻”笑了起來,“也就是說,你和紐緒確實是認識的對吧?”
我聽著他們之間的對話,試圖從自己為數不多的可憐的記憶中找到關於青年的蛛絲馬跡。
在這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的記憶力還算正常,然而真的試圖回想自己想要想起的事情時才發現,原來我的記憶力可能真的不怎麽樣。至少我對自己與眼前的人有過接觸這件事是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
“算了,反正你不記得也是很正常的事,”藍發青年伸出手,慢慢地將放在臉上的那只斷手取了下來,“沒有人會把自己討厭的人放在眼裏嘛。”
“你——!”
這張臉。
啊啊,我確實認識這張臉。
那是我還在孤兒院的時候的事了。對我而言,這張臉的主人並不是討人喜歡的類型,甚至可以說是我最討厭的幾類人之一。
“好久不見啦,”對方瞇著猩紅色的眼睛,用奇異的語調和我打著招呼,“紐緒。”
我咬著後牙槽,從喉嚨裏擠出了對方的名字,“……志村轉弧。”
是的。我討厭眼前的這個人。就如同他討厭我一樣。一定要概括的話,我和志村之間的關系,大概就是非殺死對方不可的那種。
“我真後悔沒有在USJ裏直接殺掉你。”青年走過來,在爆豪的怒吼中用左手扯住我的頭發,強迫我與他對視,“就算知道留著你比殺了你用處更大,我也想讓你去死呢。”
頭皮被拉扯的痛覺和骨骼崩裂的劇痛混在一起,令我整個人都顫抖起來。
志村笑著用右手抓住我因為骨折而無法自由活動的胳膊,皮膚相接的地方出現了魚鱗形狀的裂紋,那些裂紋逐漸擴大剝落,露出皮膚下鮮紅色的肌理。
應該很疼吧。
我想。
實際上我已經沒有“疼痛”這一知覺了。視線中的一切都像是在放電影,而我僅僅是躺在雲端,一邊享受著失重般的微妙感覺一邊註視著自己身上的變化。
大概是對我的反應感到無趣,青年收回右手,左手狠狠地將我的腦袋摜在地板上。
“去死啊!”
他大吵大鬧著,像是對玩具感到不滿的三歲小孩。
在這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見過的最幼稚的人應該是爆豪,然而現在,請允許我修改自己的觀點,志村比爆豪更加幼稚,而且是令人不快的那種幼稚。
“為什麽,為什麽啊!”他用那雙鞋底有些磨損卻被漿洗得很仔細的紅色運動鞋踏在我的太陽穴上,神經質地大聲吼叫起來,“我們明明是一樣的,我們都被這個社會背叛了,為什麽你還抱著‘想成為英雄’這種可笑的願望啊!”
是啊。
我們被這個世界背叛了。
因為英雄的存在,所有察覺到我們處境的人都對眼前的悲慘視而不見。他們一邊說著“反正會有英雄來處理的吧”一邊遠遠繞開,留下我們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裏瑟瑟發抖。
可是那又怎麽樣呢?
為了幫助他人而存在的英雄並沒有錯,如果沒有英雄,說不定我們的處境會更加慘烈。
我所能夠做的,不過是成為英雄,在償還自己所犯下的罪孽的同時去盡己所能地阻止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再次上演。
可是志村不同。
他憎恨著這個對他的悲慘視而不見的社會,憎恨著英雄。
所以我才會討厭他。
“餵……志村。”
我扯了扯嘴角,從喉嚨裏發出的沙啞聲音如同生銹的鐵鋸摩擦幹澀木材般刺耳。腦袋隨著青年的動作小範圍地擺動著,這讓我的視野十分模糊,甚至看不清被束縛在我對面的爆豪的表情。
“你知道嗎,我一直覺得啊……人確實可以低微如塵土,但是不能像你那般扭曲得和蛆蟲一樣啊!”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最後一句話來源於曼德拉的“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茍且而洋洋自得;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弔哥和女主兩看相厭,說白了就是他倆“互為鏡像”,兒時都被他人以“反正會有英雄來處理”而拋棄,但是女主還是選擇了原諒這個社會,弔哥卻選擇了憎恨
ps我刀都還沒砍下來你們就喊著後媽後媽了等我寫神野的時候你們是不是要直接給我寄刀片啊餵...哢線最大的刀還沒出來呢,別激動
ppps傍晚可能還有一更,都是上班摸魚摸出來的,晚上要出去吃飯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今天應該就只能兩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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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
為什麽我會在酒吧?
我明明應該是和爆豪一起被人帶進了傳送門才對。
全身上下的骨骼都經歷過炸裂般地生疼,這讓我的身體活動一下都顯得及其困難。膝蓋的痛覺尤為激烈,不用去確認,我都已經可以確定自己的腿大概是廢了。
真是諷刺。
我的體術中,被訓練得最多也是最讓我覺得驕傲的就是腿法了。
為了彌補女性天生的力量弱勢而放棄了常規的拳法選擇更容易將全身的力量集中在一點爆發的腿法是我和便宜老爹商討過很多次才做出的決定,沒想到居然會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得不被迫放棄掉。
更加諷刺的是,即使我廢掉了雙腿,也沒能阻止爆豪被敵人帶走。
“啊,她醒了。”黑色的皮鞋出現在視線中央。我艱難地擡起頭,記憶中鉗制著爆豪脖子的黑發青年居高臨下地看著我,臉上是令人捉摸不透的笑意,“還以為會就這麽死了呢。”
“別開玩笑了,”USJ內見過的淺藍色頭發的青年聞言冷笑一聲,“這家夥最擅長的就是踩著別人的屍體活下去。”
黑發青年的喉嚨裏滾出低沈的笑意。
他伸出手想要觸碰我,卻被少年聲嘶力竭的吼叫阻止了。
“別碰她!”
爆豪被造型誇張的束縛器具固定在椅子上,大概是為了防止少年突然暴起,他的雙手被沈重的金屬枷鎖固定著,甚至連最簡單的移動都做不到。
即使如此,金發少年的表情也是一如既往的兇狠。
“如你所見,小姑娘,”黑發青年蹲下身與我對視,語氣中帶著些許無奈,“不是我們不想幫你處理傷勢,是你的小男朋友不許我們碰你……不如你和他解釋一下我們不會殺你?”
我木著臉看著青年的眼睛。
老實說我挺想糾正他“小男朋友”的說法的,但是考慮到目前的狀況,糾結這種事不怎麽有意義。同時我也不認為爆豪的判斷有問題,雖然他嘴裏說著留下我比殺了我有用,但是和他一起的那個人可是在USJ裏想搞死我的家夥。
一看見淺藍色頭發的青年我就覺得自己的脖子有點疼。
不幸中的萬幸是,酒吧的空間並不大,因此他們也沒有帶USJ裏出現過的那種怪物。
“為什麽要給她醫治啊,”淺藍色頭發的青年大聲抱怨起來,“這種家夥讓她自生自滅就好了,反正活著也是浪費資源!”
“我還以為你最討厭的人應該是歐爾麥特呢。”坐在青年旁邊的渡我聞言發現了什麽有趣的事般“嘻嘻”笑了起來,“也就是說,你和紐緒確實是認識的對吧?”
我聽著他們之間的對話,試圖從自己為數不多的可憐的記憶中找到關於青年的蛛絲馬跡。
在這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的記憶力還算正常,然而真的試圖回想自己想要想起的事情時才發現,原來我的記憶力可能真的不怎麽樣。至少我對自己與眼前的人有過接觸這件事是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
“算了,反正你不記得也是很正常的事,”藍發青年伸出手,慢慢地將放在臉上的那只斷手取了下來,“沒有人會把自己討厭的人放在眼裏嘛。”
“你——!”
這張臉。
啊啊,我確實認識這張臉。
那是我還在孤兒院的時候的事了。對我而言,這張臉的主人並不是討人喜歡的類型,甚至可以說是我最討厭的幾類人之一。
“好久不見啦,”對方瞇著猩紅色的眼睛,用奇異的語調和我打著招呼,“紐緒。”
我咬著後牙槽,從喉嚨裏擠出了對方的名字,“……志村轉弧。”
是的。我討厭眼前的這個人。就如同他討厭我一樣。一定要概括的話,我和志村之間的關系,大概就是非殺死對方不可的那種。
“我真後悔沒有在USJ裏直接殺掉你。”青年走過來,在爆豪的怒吼中用左手扯住我的頭發,強迫我與他對視,“就算知道留著你比殺了你用處更大,我也想讓你去死呢。”
頭皮被拉扯的痛覺和骨骼崩裂的劇痛混在一起,令我整個人都顫抖起來。
志村笑著用右手抓住我因為骨折而無法自由活動的胳膊,皮膚相接的地方出現了魚鱗形狀的裂紋,那些裂紋逐漸擴大剝落,露出皮膚下鮮紅色的肌理。
應該很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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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見過的最幼稚的人應該是爆豪,然而現在,請允許我修改自己的觀點,志村比爆豪更加幼稚,而且是令人不快的那種幼稚。
“為什麽,為什麽啊!”他用那雙鞋底有些磨損卻被漿洗得很仔細的紅色運動鞋踏在我的太陽穴上,神經質地大聲吼叫起來,“我們明明是一樣的,我們都被這個社會背叛了,為什麽你還抱著‘想成為英雄’這種可笑的願望啊!”
是啊。
我們被這個世界背叛了。
因為英雄的存在,所有察覺到我們處境的人都對眼前的悲慘視而不見。他們一邊說著“反正會有英雄來處理的吧”一邊遠遠繞開,留下我們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裏瑟瑟發抖。
可是那又怎麽樣呢?
為了幫助他人而存在的英雄並沒有錯,如果沒有英雄,說不定我們的處境會更加慘烈。
我所能夠做的,不過是成為英雄,在償還自己所犯下的罪孽的同時去盡己所能地阻止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再次上演。
可是志村不同。
他憎恨著這個對他的悲慘視而不見的社會,憎恨著英雄。
所以我才會討厭他。
“餵……志村。”
我扯了扯嘴角,從喉嚨裏發出的沙啞聲音如同生銹的鐵鋸摩擦幹澀木材般刺耳。腦袋隨著青年的動作小範圍地擺動著,這讓我的視野十分模糊,甚至看不清被束縛在我對面的爆豪的表情。
“你知道嗎,我一直覺得啊……人確實可以低微如塵土,但是不能像你那般扭曲得和蛆蟲一樣啊!”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最後一句話來源於曼德拉的“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不要為自己的茍且而洋洋自得;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
弔哥和女主兩看相厭,說白了就是他倆“互為鏡像”,兒時都被他人以“反正會有英雄來處理”而拋棄,但是女主還是選擇了原諒這個社會,弔哥卻選擇了憎恨
ps我刀都還沒砍下來你們就喊著後媽後媽了等我寫神野的時候你們是不是要直接給我寄刀片啊餵...哢線最大的刀還沒出來呢,別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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