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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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金老師報了警。
當我扛著圓場走到合宿地點時,消防隊和警察已經到了。
參與合宿的四十一名學生中,因毒氣昏厥者十五名,無論輕重,受傷者十二名,失蹤者一名,未受傷者僅十三人;職業英雄六人中一人重傷,一人失蹤,林間合宿被迫中止。
因為僅僅是輕微的燒傷和骨折,我並沒有被要求留院察看,在接受了簡單的治療後便回了結城家。
便宜老爹專程抽了半天回家確定我有沒有事,吃過晚飯之後又回了事務所。養母和姑姑的威尼斯之行也因為這次意外而流產,等我接到電話的時候她們已經在機場準備飛回日本了。
雄英高中的校門幾乎要被媒體擠爆了,這兩天的新聞頭條一直滾動著雄英相關的消息。
轟打來電話的時候我正在跟拳藤商量要不要去醫院看重傷的同學。因為毒氣昏厥的學生中還有幾個沒醒來,不過看其他人的恢覆情況,他們應該沒有生命危險。
我看著來電顯示的“轟焦凍”按下了接聽鍵:“餵?”
“傷好點了嗎?”轟的聲音不算大,我能聽到少年略微急促的呼吸聲。
“已經給醫生看過了,醫生說不會留疤的。”我活動了一下還纏著繃帶的手臂,“今天已經不疼了,過兩天應該能拆繃帶。”雖然燒傷面積挺大,但實際上傷並不嚴重,只是看著嚇人。
他“嗯”了一聲。
我沒作聲,電話那頭的人似乎是找不到話題了,也跟著沈默了下來。
我順手拿起書桌上的原子筆在手上轉著,突然又想起什麽似的,拿筆在擺在桌角的日歷上劃掉了已經過去日期。
最近真的是被一件接著一件的意外搞得身心俱疲,連日歷都忘了劃。
我們就這樣僵持了接近三分鐘。
電子鬧鐘的指針指向下午五點五十分,門外傳來保姆的喊聲,似乎是問我要不要現在吃飯。我捂住手機聽筒往外喊了聲“等一會兒”,再將手機擺回耳邊時,轟終於開了口。
“我們今天晚上要去救爆豪。”
我扯了扯嘴角,“你在開玩笑嗎?”
救爆豪?
這應該是職業英雄做的事情,什麽時候輪到學生來管了?
“我沒有開玩笑。”
“那你是在邀請我嗎?”
“不,這件事和你沒有關系,我並不打算邀請你,”少年的語氣很平靜,“我只是覺得應該把這件事告訴你。”
“我會把你的行動報告給老師的,”我拔高了聲音,“轟焦凍,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嗎?”
電話那頭的聲音依舊沒有什麽波動,“我知道。”
是的。他知道他在做什麽。
既然說了要救爆豪,那他肯定就有萬全的對策,就算沒有萬全的對策,至少也會有相當的準備。即使和轟相處的時間並不長,我也能夠明白現在的轟是我勸不動的。
可是林間合宿時相澤老師給的戰鬥許可已經失效了,校方不可能讓學生們去營救被敵人帶走的爆豪,換句話說,轟是在私自行動。
從本質上講,哪怕是為了救人,他要做的事情和那些敵人所做的事情也沒有什麽區別。
生活在這個社會,就應該遵守社會的規則。畢竟規則是用來遵守而不是用來打破的。
“你不應該告訴我的。”我放下原子筆,用空出來的左手捂住臉,盡量使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和一些,“就算告訴我了,你也不會因為我的勸阻改變決定。”
轟沈默了兩秒鐘,“……抱歉。”
“這次你確實該對我道歉。”我說,“你想讓我做什麽反應呢?”
其實我知道轟大概是想讓我支持鼓勵他的,可是我做不出那樣的反應。明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即將去打破社會規則,只是因為他的動機是正確的就讚同他的做法,我做不到。
少年又道了一次歉,“抱歉。”
“聽好了,轟,”我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你現在還沒出發就還有機會,忘掉你那該死的計劃,洗個澡睡一覺,營救的工作交給大人們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他到底和多少人商量著要去救爆豪,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準備到哪一步了,但是我管不了其他人怎麽樣也不想管其他人怎麽樣,對我而言,我想阻止的僅僅是轟而已。
和敵人們相處過一個白天的我比他們更加清楚那些敵人到底是什麽實力,我也不認為只靠不成熟的學生就能成功營救出爆豪。
貿然行動只會讓他們陷入危險。
說我自私也好,我僅僅是不想讓轟站在“打破規則”的立場上,更不想他受到傷害。
“我做不到,”轟的聲音似乎拔高了些,這讓他的語氣聽起來有些焦急,“你知道的,我不甘心。”
“我知道你不甘心!”我將左手握成拳頂在額頭上,幾乎是將話從嗓子眼兒裏吼出來的,“那你有沒有想過我的立場!你告訴我這件事是想我怎麽樣!讓我笑著鼓勵你去打破規則,去受傷嗎!”
如果我選擇了站在他這邊,那麽我就是與打破規則者同罪的包庇犯;如果我選擇站在轟的對立面,從某種意義上我就是背叛了轟。
哪怕沒有人知道,破壞規則也是破壞規則,如果連我們這樣的“英雄預備役”都不主動遵守社會規則的話,成為職業英雄之後又哪來的立場去要求那些犯罪者伏法?
這樣的事情明明在職場體驗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
可即便如此,轟還是選擇了去救爆豪。
我和爆豪不是同班,他被擄走的時候我確實在場,但我並沒有跟著綠谷他們追過去,因此我並不能夠體會轟的那種不甘心。或許他真的是不甘心到坐立不安,但在我看來,這並不構成他選擇“打破規則”的理由。
“對不起。”少年道了第三次歉,“無論你怎麽做都可以,但是我一定會去救爆豪。”
“太狡猾了……你這明明就沒有給我選擇權啊……”
我苦笑起來。
如果他叮囑我不要對別人說,我可能就真的轉頭去給老師打電話了。可他說無論我做什麽都可以,這就相當於告訴我“我信任你,我知道你不會背叛我”。
這個態度,我還有什麽選擇呢?
電話那頭的人還說了些什麽,可是我已經沒有心思聽了。
我按下掛斷鍵,將手機狠狠地摔在墻上。
作者有話要說:
轟總和女主本質上有點三觀不合...準確來說女主和A班三巨頭的三觀都不是很合得來
女主是“規則大於一切”的三觀,在女主看來,做不到律己的人是沒有資格去要求別人遵守規則的,這也是女主認為自己沒有資格成為英雄的根本原因,而A班三巨頭多少都有一點“只要動機是對的打破規則也無所謂”的想法
轟總直男操作無誤,他知道女主一定會阻止他可還是把計劃告訴女主了,他覺得“我是你的男朋友,我有義務向你報告重要行程”,但是在做出決定的時候他並沒有認真思考自己的做法會把女主放在哪種立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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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扛著圓場走到合宿地點時,消防隊和警察已經到了。
參與合宿的四十一名學生中,因毒氣昏厥者十五名,無論輕重,受傷者十二名,失蹤者一名,未受傷者僅十三人;職業英雄六人中一人重傷,一人失蹤,林間合宿被迫中止。
因為僅僅是輕微的燒傷和骨折,我並沒有被要求留院察看,在接受了簡單的治療後便回了結城家。
便宜老爹專程抽了半天回家確定我有沒有事,吃過晚飯之後又回了事務所。養母和姑姑的威尼斯之行也因為這次意外而流產,等我接到電話的時候她們已經在機場準備飛回日本了。
雄英高中的校門幾乎要被媒體擠爆了,這兩天的新聞頭條一直滾動著雄英相關的消息。
轟打來電話的時候我正在跟拳藤商量要不要去醫院看重傷的同學。因為毒氣昏厥的學生中還有幾個沒醒來,不過看其他人的恢覆情況,他們應該沒有生命危險。
我看著來電顯示的“轟焦凍”按下了接聽鍵:“餵?”
“傷好點了嗎?”轟的聲音不算大,我能聽到少年略微急促的呼吸聲。
“已經給醫生看過了,醫生說不會留疤的。”我活動了一下還纏著繃帶的手臂,“今天已經不疼了,過兩天應該能拆繃帶。”雖然燒傷面積挺大,但實際上傷並不嚴重,只是看著嚇人。
他“嗯”了一聲。
我沒作聲,電話那頭的人似乎是找不到話題了,也跟著沈默了下來。
我順手拿起書桌上的原子筆在手上轉著,突然又想起什麽似的,拿筆在擺在桌角的日歷上劃掉了已經過去日期。
最近真的是被一件接著一件的意外搞得身心俱疲,連日歷都忘了劃。
我們就這樣僵持了接近三分鐘。
電子鬧鐘的指針指向下午五點五十分,門外傳來保姆的喊聲,似乎是問我要不要現在吃飯。我捂住手機聽筒往外喊了聲“等一會兒”,再將手機擺回耳邊時,轟終於開了口。
“我們今天晚上要去救爆豪。”
我扯了扯嘴角,“你在開玩笑嗎?”
救爆豪?
這應該是職業英雄做的事情,什麽時候輪到學生來管了?
“我沒有開玩笑。”
“那你是在邀請我嗎?”
“不,這件事和你沒有關系,我並不打算邀請你,”少年的語氣很平靜,“我只是覺得應該把這件事告訴你。”
“我會把你的行動報告給老師的,”我拔高了聲音,“轟焦凍,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嗎?”
電話那頭的聲音依舊沒有什麽波動,“我知道。”
是的。他知道他在做什麽。
既然說了要救爆豪,那他肯定就有萬全的對策,就算沒有萬全的對策,至少也會有相當的準備。即使和轟相處的時間並不長,我也能夠明白現在的轟是我勸不動的。
可是林間合宿時相澤老師給的戰鬥許可已經失效了,校方不可能讓學生們去營救被敵人帶走的爆豪,換句話說,轟是在私自行動。
從本質上講,哪怕是為了救人,他要做的事情和那些敵人所做的事情也沒有什麽區別。
生活在這個社會,就應該遵守社會的規則。畢竟規則是用來遵守而不是用來打破的。
“你不應該告訴我的。”我放下原子筆,用空出來的左手捂住臉,盡量使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和一些,“就算告訴我了,你也不會因為我的勸阻改變決定。”
轟沈默了兩秒鐘,“……抱歉。”
“這次你確實該對我道歉。”我說,“你想讓我做什麽反應呢?”
其實我知道轟大概是想讓我支持鼓勵他的,可是我做不出那樣的反應。明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即將去打破社會規則,只是因為他的動機是正確的就讚同他的做法,我做不到。
少年又道了一次歉,“抱歉。”
“聽好了,轟,”我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你現在還沒出發就還有機會,忘掉你那該死的計劃,洗個澡睡一覺,營救的工作交給大人們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他到底和多少人商量著要去救爆豪,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準備到哪一步了,但是我管不了其他人怎麽樣也不想管其他人怎麽樣,對我而言,我想阻止的僅僅是轟而已。
和敵人們相處過一個白天的我比他們更加清楚那些敵人到底是什麽實力,我也不認為只靠不成熟的學生就能成功營救出爆豪。
貿然行動只會讓他們陷入危險。
說我自私也好,我僅僅是不想讓轟站在“打破規則”的立場上,更不想他受到傷害。
“我做不到,”轟的聲音似乎拔高了些,這讓他的語氣聽起來有些焦急,“你知道的,我不甘心。”
“我知道你不甘心!”我將左手握成拳頂在額頭上,幾乎是將話從嗓子眼兒裏吼出來的,“那你有沒有想過我的立場!你告訴我這件事是想我怎麽樣!讓我笑著鼓勵你去打破規則,去受傷嗎!”
如果我選擇了站在他這邊,那麽我就是與打破規則者同罪的包庇犯;如果我選擇站在轟的對立面,從某種意義上我就是背叛了轟。
哪怕沒有人知道,破壞規則也是破壞規則,如果連我們這樣的“英雄預備役”都不主動遵守社會規則的話,成為職業英雄之後又哪來的立場去要求那些犯罪者伏法?
這樣的事情明明在職場體驗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
可即便如此,轟還是選擇了去救爆豪。
我和爆豪不是同班,他被擄走的時候我確實在場,但我並沒有跟著綠谷他們追過去,因此我並不能夠體會轟的那種不甘心。或許他真的是不甘心到坐立不安,但在我看來,這並不構成他選擇“打破規則”的理由。
“對不起。”少年道了第三次歉,“無論你怎麽做都可以,但是我一定會去救爆豪。”
“太狡猾了……你這明明就沒有給我選擇權啊……”
我苦笑起來。
如果他叮囑我不要對別人說,我可能就真的轉頭去給老師打電話了。可他說無論我做什麽都可以,這就相當於告訴我“我信任你,我知道你不會背叛我”。
這個態度,我還有什麽選擇呢?
電話那頭的人還說了些什麽,可是我已經沒有心思聽了。
我按下掛斷鍵,將手機狠狠地摔在墻上。
作者有話要說:
轟總和女主本質上有點三觀不合...準確來說女主和A班三巨頭的三觀都不是很合得來
女主是“規則大於一切”的三觀,在女主看來,做不到律己的人是沒有資格去要求別人遵守規則的,這也是女主認為自己沒有資格成為英雄的根本原因,而A班三巨頭多少都有一點“只要動機是對的打破規則也無所謂”的想法
轟總直男操作無誤,他知道女主一定會阻止他可還是把計劃告訴女主了,他覺得“我是你的男朋友,我有義務向你報告重要行程”,但是在做出決定的時候他並沒有認真思考自己的做法會把女主放在哪種立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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