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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重塑的沙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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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重塑的沙堡(4)

年關將近,商場內人流量陡增,空調卻一味熱浪四溢,悶的人頭暈目眩。

張葉脫了外套挽在手上,嘟著嘴呼呼吹氣,展平手掌朝緋紅的顴骨扇動,加上白色半領毛衣的襯托,甚至像個走在校園裏的大學生。不過回神一想,她也不過二十七歲而已。

“隨便挑個東西,趕緊走吧。”今天穿了便裝,項義連個當蒲扇的帽子也沒有。

“也不能太隨便吧,畢竟人家鄭重其事地邀請了好幾次。”張葉側身劈開人群。

“他喜歡狗,買個狗娃娃得了。”

“那是送小女孩的禮物。他上的那些個培訓班,有硬筆書法吧?”

“這我哪記得清啊。”

這個星期天,項義和張葉同時休息。按排班表,這種日子每隔兩個月出現一次。但民警的作息幾乎與排班表無關,項義記得上一回還是在一年前初次與她搭檔那會兒。

前天楊遠第三次來電邀請共進午餐,總算在時間上滿足了條件。

兩人坐電扶梯上到三樓,找到一家文具專賣店。張葉選了一支鋼筆,是項義沒見過的牌子,標價一百九十八元。

“也不便宜嘛。”項義打量店內環境,裝修布置確實比一般的文具店高檔不少。

“就這個吧。”張葉用指尖抵著玻璃櫃對老板說完,轉頭朝項義眨眨眼,“你付錢。”

“啥?”

“聖誕禮物,一直欠著吧。”

“這,好像不是這個道理啊。哎,你確定楊遠邀請的是我們兩個人?他明確提到我的名字了嗎?不是你自己的想象吧。”

“要我自己想象的話,是絕對不可能包括你的。”

鋼筆放進墊了紅色絨布的盒子,再塞入外包裝套上紙袋,拎在手裏竟有鞋盒大小。項義提著前後晃蕩,感覺今天虧了血本。

按規定,警務人員收受民眾酬謝是明令禁止的。但若是設宴聚會,界線就比較模糊,調查途中與案件當事人在餐飲場所會面的情況也很常見。如果彼此成為朋友,只要時日一長,必要的社交活動並不會招人閑話。

只不過以張葉的性格,答應赴宴實屬罕見。不,也不能說罕見,在項義的記憶中,兩人搭檔以來就沒有受到過類似的邀請,他只是憑感覺這麽認為。

張葉忽然放慢腳步,側首看向左前方的商鋪,最後在玻璃門前駐足。

“又看中啥了?”項義順著她的目光看去。

這是一家運動品牌專賣店,進門右手邊的墻上固定一面漆白的鐵網架,吊鉤上掛著兩排背包。張葉拿起其中一個,裏外看了看。老板忙著招呼別的客人沒有過來。

“改送這個?”項義挑起標簽,一百一十元,“這個也不錯啊,送這個好了。沒走多遠,應該可以退吧,鋼筆。”

“原來是運動休閑包啊……”張葉仔細檢查內部分隔,好像要找出什麽東西來一樣,“眼熟嗎?”

項義接過來仔細端詳。外觀很難說是時尚還是樸素,兩側各有一個口袋,一個有拉鏈,另一個敞開,用來放筒形水壺。正面攔腰加入一檔分隔。拉開主拉鏈,裏面沒有分檔,空間很大。

“啊……”項義甩動起食指。

背包本身的款式並沒有眼熟的感覺,但張葉對著背包埋頭翻找東西的印象不久前出現過一次。

“許恩懷的書包?”

“同款。”張葉點著嘴唇思索了一陣,出門走向電梯。

項義跟在後頭,心中閃過某個懸而未落的瞬間,似乎是一個疑問,但又想不起來疑問的內容,也就無從思考下一步。

現在的初中生喜歡把運動背包當書包用嗎?項義只記得許恩懷的書包是偏灰的卡其色,而眼前這個是墨綠色,款式並沒有鮮明的細節,不知張葉是怎麽一眼註意到的。

飯店選了位於城東的海濱生態園,環境相當別致。厚重的桌椅由實木簡單刨削制成,每一段木料都有天然的缺陷,細節各不相同,椅子不是正方,桌子也非整圓,縈繞周身的田園氣息讓人心情愉悅。

這裏的酒宴價格不菲,五個人的席位擺了十一道菜,楊遠一家費了不少心思。陶芳身著顏色清澈的修身羽絨服,看起來比之前年輕多了。

要正如項義所料,張葉不善於拉家常,楊遠也是個內斂的人,席間多數時候都是由他和陶芳引出話題,氣氛倒也融洽。起初的閑聊圍繞餐廳環境、菜品和天氣,慢慢熟絡之後,陶芳關註起兩位年輕民警的終身大事來。女人只要稍微上點年紀,就會開始熱衷於扮演紅娘。

“都還是單身呀,那你們湊一塊兒唄。”

張葉沒有提起老劉,不知道是礙於特殊關系,還是真沒把他當回事。

“這個……再研究吧。”項義不好意思地拽了拽耳垂。

“研究什麽啊,要研究你自己研究去!”張葉白了他一眼,完全不配合。

陶芳笑得很尷尬,大概覺得自己搭錯線了。

一冷場,只能找楊莫逗樂。

楊莫問項義有沒有槍,項義回答說沒有,又問有沒有手銬,項義說有,放在警察局。楊莫看看天花板:“沒有槍就不能抓住壞人,抓不住壞人還要手銬有什麽用呢?”

“有道理啊,不過,不用槍還可以用這個。”項義舉起拳頭。

“錘子嗎?”

項義心中一顫,其他人的臉色也忽然暗淡下來。

“不不,錘子是幹活用的工具,錘子不能用來打人,打壞蛋也不行。”

“來,看動畫片吧,只準看一會兒。”陶芳把自己的手機遞給楊莫。

那一天發生的事情,夫妻倆不知是如何向兒子說明的。項義設身處地,覺得實話實說也無妨。但若楊莫刨根問底,勢必要解釋許安正打通兩室的用意,這一點比較麻煩。還有袁午父親的屍體,他已然親眼目睹,但願晚上不要做噩夢才好。

十五分鐘後,陶芳拿回手機,楊莫耐不住,跑去室外的海濱游樂場,陶芳放心不下跟了出去。

剩下三個人,話題自然而然轉向案件進展。

“審理起訴流程就快走完了,接線來就是等開庭審判。”張葉說到許安正,“大概會判八到十二年。”

“八年……”楊遠喃喃地重覆著。

“對了,恩懷現在怎麽樣?最近有見過嗎?”張葉翻動自己碗裏的勺子,興之所至般問道。

“不瞞你說,我前段時間去找過她母親。”

張葉側過臉看向他:“為了什麽?”

“我想……收養恩懷,有些不自量力啊。”楊遠說起恩懷因為無法融入新的家庭而獨自回到青嵐園生活的狀況。

雖然之前有過感情基礎,但畢竟是加害人的女兒,就算楊遠不以為意,許恩懷也會有心理負擔。決定走出這一步不但需要勇氣,更需要理解彼此的心意。

“說來慚愧,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如何當一個合格的父親。她現在很獨立。但其實,在這個年齡段有些過早了,獨立會讓人全憑自己的意願行事,如果是非不清,反而更容易走偏。”

項義連連點頭:“說得沒錯,你已經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了。”

“她母親同意了?”張葉問。

楊遠眼神空洞地點著頭:“她說她不配擁有家庭。”

“是嘛……”項義感到一陣壓抑,“可她不是再婚了嗎?”

“我想她指的是有孩子的家庭吧,說得更直接一點,她認為自己沒有做母親的資格。”

“竟然這樣說,是不是發生過什麽嚴重的事呢?”

“我也覺得是這樣,但她不願多說,只是一味感謝,我也就沒再問了。”

項義一直認為,恩懷父母離異,問題出在許安正這裏,現在看來並非如此。當然,這或許是她母親為了追求自己人生的推托之詞。浪漫自由的攝影師步履不停,豈能為女兒所負累?又或者是更純粹的原因,她的現任丈夫無法接納一個罪犯的女兒作為自己的養女。

“總之不用想那麽多了,她同意就好。以後你們就是四口之家了,真讓人羨慕啊!”項義由衷感慨。

楊遠一邊苦笑一邊搖頭:“行不通啊,法律不讓這麽做,我們已經有小莫了。”

陶芳的律師朋友給楊遠潑了一盆冷水:《收養法》明文規定,收養的基礎條件有兩個,其一是送養人不具備撫養條件,包括經濟條件和家庭環境。

“這一點倒還好,只要她母親有這個意願,律師總有辦法糊弄過去。但第二個是硬性條件,這就沒法子了。”

其二,收養人必須沒有子女。

“如果沒生過孩子,需要衛生局出具未育證明;如果曾經有過孩子,要到派出所——也就是你們那兒去開死亡證明。”楊遠笑了笑,“真是無可奈何。”

這是為了防止收養人受到不公平對待吧。如此一來,每有一個被遺棄的孩子,就必須有一個失孤的家庭與之對應才能圓滿。

一瞬間,項義覺得身旁聚集起一股時間凍結的氣息。他轉頭看去,張葉仿佛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凝視著空中,連胸口的起伏都難以察覺。

她突然站起來撐住桌沿,楊遠也嚇了一跳。

“對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間。”

“你沒事吧?”項義和楊遠面面相覷。

等了約有五分鐘,仍不見她回來,項義心中擔憂,起身走向大廳轉角。

用三面油畫屏風隔開的盥洗臺前,張葉與鏡中的自己對視,臉上水流滑落,在尖尖的下巴上匯成水珠。

“你怎麽了?”項義躡足靠近。

“阿義,這件事……要重頭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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