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男人跟包包一樣,也講究流行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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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男人跟包包一樣,也講究流行度的
戴尚也的確當天就找到錢閃閃了。
廣州W酒店,錢閃閃最喜歡去的地方之一,她曾經跟戴尚說過,服務行業呆久了,她喜歡時不時去高端酒店住幾天,找人舒舒服服地伺候一下自己。她喜歡W,是因為:“啊!我就喜歡這種又貴又土的地方,這種城鄉結合處的夜店風酒店還能賣出這個價格,真的厲害!”
錢閃閃和戴尚唯一的共同點是,很多時候別人都分不清他們到底是在嘲還是在誇,他們倆卻共享著同一套語言,能迅速get到對方在說什麽。
比如一聽到戴尚說起那本書,以及那句“她喜歡你”,錢閃閃就哈哈大笑起來,道:“真有她的,這就喜歡了?”
“我都說了她腦子有問題了。”戴尚也跟著說。
錢閃閃便立即皺眉:“你不許說!顧西穗只有我跟劉靈能罵,男人要學會閉嘴!”
戴尚充耳不聞。
當時他們在W一樓的酒吧裏,戴尚剛坐了一會兒,錢閃閃就下來了,穿著酒店的浴袍和拖鞋,搞不好連內衣都沒穿,也沒化妝,旁若無人地點了一杯酒。看到戴尚,她很驚異,問:“你怎麽知道我在這兒?”
“感覺。”他說。
大年三十晚上八點,正是所有人都團聚的時刻,整個酒吧除了他們倆,就只剩那些零星在出差的商務人士了。戴尚問:“為什麽不回消息?”
“手機壞了。”
雞尾酒調好了,錢閃閃端著杯子自顧自地回房間,戴尚緊隨其後,打開套房的門,錢閃閃指了指香檳桶,戴尚卻看到她手指上一枚碩大的鉆戒,可能兩克拉都不止。
不過他佯裝沒有看到,從桶裏撈出手機,拿毛巾擦了擦,就從牛仔褲口袋裏掏出錢包,然後從錢包裏拿出幾個小工具。
錢閃閃都驚到了,說:“你居然每天帶著這些出門嗎?”
“對啊。”
“為什麽?”
“以防有人把手機扔進冰桶裏。”
他面無表情地說,錢閃閃就哈哈大笑起來。
戴尚的錢包跟機器貓的百寶箱似的,裏面什麽都能找得到。他一個藝術青年,也不知道為什麽跟個工科男似的。
錢閃閃打開電視,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喝著酒,過了一會兒才說:“我在守寡。”
戴尚便笑了一下,道:“一般只有結過婚的人才有機會守寡。”
“怎麽講呢,雖然沒結婚,但我也是他名義上的’準太太‘,守個寡也是應該的。”
“開香檳可不是守寡的方式。”
“噗!他肯定無所謂的,估計我出去放鞭炮他都不在意。”
戴尚這才回頭,凝了凝神,問:“是你的海友去世了?”
錢閃閃點了點頭,說:“嗯哼。”
然後又喝了一杯酒。
海友,是海王的朋友的簡稱。
每一個海王都應該有另一個海王當朋友,因為渣男渣女的世界太覆雜了,普通人是理解不了的,只有彼此才能理解彼此。
錢閃閃的海友是一個四十多歲的金融男,又老又禿,還萎了。
如今的小姑娘估計見到他就一臉嫌棄,但十年前,他還英俊瀟灑時,市面上就流行那種冷酷無情的精英男。
男人跟包包一樣,也講究流行度的,什麽海王之類,以前叫浪子,後來叫play boy,之後叫渣男,接著搖身一變,又成了海王。
年輕美好的男孩子就像香奈兒CF,當年只是2.55的衍生品,也沒什麽人追捧,如今卻越來越搶手,身價水漲船高,都開始限購了。
英俊多金的男人當然是birkin啦!稀缺又永恒,不過這年頭也有點通脹了,假的birkin和假富豪到處都是,愛馬仕一年生產的birkin都沒有小紅書多,女明星也會被假富豪所騙,動輒一起還債。
——顧西穗運氣好,好歹碰到了一個真貨。
經濟適用男大概就是Coach之類的吧,明明不值錢,卻非要走奢侈品路線,一度在市面上濫竽充數,讓手頭不夠寬裕的女人買來聊以自慰。
——朱之文就是這種男人。
精英男是什麽呢?可能是Celine之類的吧,每隔幾年都能出個爆款,以前是什麽金融法律建築行業,如今流行搞科研,什麽航天工程之類,越高大上越好。
這許多年唯一的進步就是,如今的小女孩不好騙了,都知道上述男人不管什麽風格都可以統稱為:垃圾。
不過所有的垃圾在變成垃圾之前,總歸是有點用處的,有時候,甚至還挺珍貴的。
錢閃閃認識她的海友時就在他最風光的時候,那時錢閃閃剛滿二十歲,他三十,年薪正式突破一百萬,開一輛mini Cooper,整個人都照著《GQ》打扮,一有空就跑去香港,大手筆地買一堆奢侈品回來,浮誇得不像話。
錢閃閃跟他就是在香港購物時認識的,她剛好穿著小黑裙,盤起了頭,打量著Tiffany的櫥窗,他經過,站在旁邊看了她一會兒,問:“你是在模仿奧黛麗赫本嗎?”
錢閃閃回頭,斜睨了他一眼——後來他也深情款款地把那一眼稱之為一眼萬年,不過渣男的話,聽聽就算了,別當真。
她回頭看了她未來的海友一眼,才說:“赫本也太無聊了。我只是在思考要不要買個鉆戒。”
“你要結婚?”
“不,我就是想自己買個鉆石,這樣將來有人拿鉆石騙我時,我就可以忍住誘惑了。”
“你想買個多大的?”
“這個就挺好。”錢閃閃指了指櫥窗裏那個五克拉左右的鉆戒,沒什麽表情地說。
他便笑了起來:“要我陪你進去逛逛嗎?”
錢閃閃詫異:“為什麽我需要你陪?”
“旁邊有個男人時,sales才會拿出來給你試。”
錢閃閃頓時就一臉嘲諷地笑了起來,說:“那你也太不了解香港,也太不了解女人了,香港什麽時候缺過有錢的女人?”
那天他們站在街邊聊了半天,之後他請她去喝了杯酒,並共度一夜,第二天一拍兩散,友好告別。
他們從來都沒打聽過對方的名字、身份,以為不過是一場艷遇,誰知道沒多久,居然又在廣州碰到了。
那時候錢閃閃跟朋友去live house玩,跳舞跳得正起勁,覺察到有人盯著自己,一回頭,才發現是他。她楞了楞,之後走過去問:“一個人?”
“嗯。”
“跑到這裏來獵艷,你還真夠無聊的。”
他也沒否認,只是說:“據說現在比較流行文青。”
“那你好歹整套海魂衫啊,穿著西裝還怎麽裝文青?”
“下班太晚,來不及換了。”他說。
那是他第一次聊起自己的工作,於是錢閃閃知道了,他是基金經理。作為交換,錢閃閃告訴他她正在讀大學,他這才詫異地揚了揚眉,說:“我還以為你是不會讀書的那種人。”
錢閃閃頓時就笑了,道:“都說了你不了解女人了。”
那是遙遠的2012年,如今或許可以稱之為:21世紀20年代。
彼時經濟還是一副蒸蒸日上的場景,房價突破了歷史新高,微信剛剛誕生,蘋果手機是最時髦的奢侈品,喬布斯去世,引起一片哀嚎,層出不窮的APP瘋狂擠占人們的視線……
經濟好,街景也熱鬧。全民都活在一種娛樂至死的狀態裏,電影院裏的熱門電影是:《覆仇者聯盟》、諾蘭版的《蝙蝠俠》、加菲版的《超凡蜘蛛俠》……城市青年最熱愛的生活方式就是全國各地飛來飛去地看演出,什麽迷笛草莓之類的,是最走俏的城市名片……
而錢閃閃和海友就在那幾年裏迅速打成一片,找不著人陪玩的時候,對方就成了替補選擇,逐漸又從替補選擇變成優先選擇。
他們一起吃飯、看電影、逛街、旅行、睡覺…除了不談感情之外,有關愛情的一切都做了。
他對錢閃閃的影響是很大的。
錢閃閃其實是不怎麽關心這個世界的,他卻跟她說,你要想一輩子這麽玩下去,最好有點經濟頭腦比較好。
是他指導的她如何拿出一套首付的錢去換更多的房子車子票子,怎麽用郊區的小房子換成CBD的大房子,怎麽看股票,怎麽理財,怎麽趁時代給你機會時多撈一點錢。
他說:“這狂歡持續不了多久的,等落下帷幕的時候你記住,到時候去賺那些有錢人的錢,因為窮人會是第一批被浪拍死的。”
“什麽時候帷幕會落下?”
“當女人開始買口紅的時候。”
後來錢閃閃認識了顧西穗和劉靈,才知道有個詞叫口紅效應,是指人買不起更貴的商品時,退而求其次地去買那些低價商品。
那是幾幾年呢?
2015年。
錢閃閃當時想也不想就去海外鍍了一層金:那時候韓國的簽證最好辦,又大量地缺會中文的導購,她於是學了一陣韓語,在濟州島的免稅店工作了大半年,豐富了履歷之後又去了香港,接受了一下資本主義的洗禮,再回廣州,順利進入LV。
其實她根本不缺錢,完全可以在家躺著靠租金生活,但她的海友說,千萬不要脫離社會,不然你會被時代碾得連渣都不剩下。
回過頭一總結,這簡直就是個養成系的故事,然而錢閃閃如今也是個有點智慧的女人了,跟戴尚說起時,道:“我發現男人的終極自戀就是培養一個更年輕的他自己,恨不得把他們那點可憐的人生經驗悉數傳播出去,好證明他們是有價值的。”
戴尚看了看她,沒說話。
反正她也不是在跟他交流,她早就喝醉了,只是在自說自話而已。
雞尾酒喝完了,她又叫了一瓶香檳,並點了幾份魚子醬,再用戴尚的手機叫了一大堆零食,之後小勺子舀著魚子醬,放在薯片上,再加一點芥末,當下酒菜。
戴尚看到那個吃法後搖了搖頭,什麽叫暴殄天物,他算是徹底明白了。
錢閃閃卻說:“很好吃的!”然後炮制了一個遞給他,他嘗了一口,才皺了皺眉——居然還真的挺好吃。
芥末沖淡了魚子醬那種不要命的鹹,一口咬下去,味蕾幾乎快爆炸了,再來一口香檳把那些味道沖淡,像一部視聽享受絕佳的好萊塢大片。
電視上是美國的Discovery探索頻道,講著一只母山獅和四個孩子的故事,在西伯利亞,一只小山獅在母獅交配時去世,只留下了血跡斑斑的痕跡。錢閃閃英文不大好,問戴尚:“她孩子怎麽了?”
“死了。”
“為什麽?”
“被其他公山獅咬死了,以防未來會變成競爭對手。”
錢閃閃頓時就嘖嘖了幾聲,說:“難怪我的海友討厭你。”
戴尚忽然就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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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尚也的確當天就找到錢閃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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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閃閃和戴尚唯一的共同點是,很多時候別人都分不清他們到底是在嘲還是在誇,他們倆卻共享著同一套語言,能迅速get到對方在說什麽。
比如一聽到戴尚說起那本書,以及那句“她喜歡你”,錢閃閃就哈哈大笑起來,道:“真有她的,這就喜歡了?”
“我都說了她腦子有問題了。”戴尚也跟著說。
錢閃閃便立即皺眉:“你不許說!顧西穗只有我跟劉靈能罵,男人要學會閉嘴!”
戴尚充耳不聞。
當時他們在W一樓的酒吧裏,戴尚剛坐了一會兒,錢閃閃就下來了,穿著酒店的浴袍和拖鞋,搞不好連內衣都沒穿,也沒化妝,旁若無人地點了一杯酒。看到戴尚,她很驚異,問:“你怎麽知道我在這兒?”
“感覺。”他說。
大年三十晚上八點,正是所有人都團聚的時刻,整個酒吧除了他們倆,就只剩那些零星在出差的商務人士了。戴尚問:“為什麽不回消息?”
“手機壞了。”
雞尾酒調好了,錢閃閃端著杯子自顧自地回房間,戴尚緊隨其後,打開套房的門,錢閃閃指了指香檳桶,戴尚卻看到她手指上一枚碩大的鉆戒,可能兩克拉都不止。
不過他佯裝沒有看到,從桶裏撈出手機,拿毛巾擦了擦,就從牛仔褲口袋裏掏出錢包,然後從錢包裏拿出幾個小工具。
錢閃閃都驚到了,說:“你居然每天帶著這些出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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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
“以防有人把手機扔進冰桶裏。”
他面無表情地說,錢閃閃就哈哈大笑起來。
戴尚的錢包跟機器貓的百寶箱似的,裏面什麽都能找得到。他一個藝術青年,也不知道為什麽跟個工科男似的。
錢閃閃打開電視,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喝著酒,過了一會兒才說:“我在守寡。”
戴尚便笑了一下,道:“一般只有結過婚的人才有機會守寡。”
“怎麽講呢,雖然沒結婚,但我也是他名義上的’準太太‘,守個寡也是應該的。”
“開香檳可不是守寡的方式。”
“噗!他肯定無所謂的,估計我出去放鞭炮他都不在意。”
戴尚這才回頭,凝了凝神,問:“是你的海友去世了?”
錢閃閃點了點頭,說:“嗯哼。”
然後又喝了一杯酒。
海友,是海王的朋友的簡稱。
每一個海王都應該有另一個海王當朋友,因為渣男渣女的世界太覆雜了,普通人是理解不了的,只有彼此才能理解彼此。
錢閃閃的海友是一個四十多歲的金融男,又老又禿,還萎了。
如今的小姑娘估計見到他就一臉嫌棄,但十年前,他還英俊瀟灑時,市面上就流行那種冷酷無情的精英男。
男人跟包包一樣,也講究流行度的,什麽海王之類,以前叫浪子,後來叫play boy,之後叫渣男,接著搖身一變,又成了海王。
年輕美好的男孩子就像香奈兒CF,當年只是2.55的衍生品,也沒什麽人追捧,如今卻越來越搶手,身價水漲船高,都開始限購了。
英俊多金的男人當然是birkin啦!稀缺又永恒,不過這年頭也有點通脹了,假的birkin和假富豪到處都是,愛馬仕一年生產的birkin都沒有小紅書多,女明星也會被假富豪所騙,動輒一起還債。
——顧西穗運氣好,好歹碰到了一個真貨。
經濟適用男大概就是Coach之類的吧,明明不值錢,卻非要走奢侈品路線,一度在市面上濫竽充數,讓手頭不夠寬裕的女人買來聊以自慰。
——朱之文就是這種男人。
精英男是什麽呢?可能是Celine之類的吧,每隔幾年都能出個爆款,以前是什麽金融法律建築行業,如今流行搞科研,什麽航天工程之類,越高大上越好。
這許多年唯一的進步就是,如今的小女孩不好騙了,都知道上述男人不管什麽風格都可以統稱為:垃圾。
不過所有的垃圾在變成垃圾之前,總歸是有點用處的,有時候,甚至還挺珍貴的。
錢閃閃認識她的海友時就在他最風光的時候,那時錢閃閃剛滿二十歲,他三十,年薪正式突破一百萬,開一輛mini Cooper,整個人都照著《GQ》打扮,一有空就跑去香港,大手筆地買一堆奢侈品回來,浮誇得不像話。
錢閃閃跟他就是在香港購物時認識的,她剛好穿著小黑裙,盤起了頭,打量著Tiffany的櫥窗,他經過,站在旁邊看了她一會兒,問:“你是在模仿奧黛麗赫本嗎?”
錢閃閃回頭,斜睨了他一眼——後來他也深情款款地把那一眼稱之為一眼萬年,不過渣男的話,聽聽就算了,別當真。
她回頭看了她未來的海友一眼,才說:“赫本也太無聊了。我只是在思考要不要買個鉆戒。”
“你要結婚?”
“不,我就是想自己買個鉆石,這樣將來有人拿鉆石騙我時,我就可以忍住誘惑了。”
“你想買個多大的?”
“這個就挺好。”錢閃閃指了指櫥窗裏那個五克拉左右的鉆戒,沒什麽表情地說。
他便笑了起來:“要我陪你進去逛逛嗎?”
錢閃閃詫異:“為什麽我需要你陪?”
“旁邊有個男人時,sales才會拿出來給你試。”
錢閃閃頓時就一臉嘲諷地笑了起來,說:“那你也太不了解香港,也太不了解女人了,香港什麽時候缺過有錢的女人?”
那天他們站在街邊聊了半天,之後他請她去喝了杯酒,並共度一夜,第二天一拍兩散,友好告別。
他們從來都沒打聽過對方的名字、身份,以為不過是一場艷遇,誰知道沒多久,居然又在廣州碰到了。
那時候錢閃閃跟朋友去live house玩,跳舞跳得正起勁,覺察到有人盯著自己,一回頭,才發現是他。她楞了楞,之後走過去問:“一個人?”
“嗯。”
“跑到這裏來獵艷,你還真夠無聊的。”
他也沒否認,只是說:“據說現在比較流行文青。”
“那你好歹整套海魂衫啊,穿著西裝還怎麽裝文青?”
“下班太晚,來不及換了。”他說。
那是他第一次聊起自己的工作,於是錢閃閃知道了,他是基金經理。作為交換,錢閃閃告訴他她正在讀大學,他這才詫異地揚了揚眉,說:“我還以為你是不會讀書的那種人。”
錢閃閃頓時就笑了,道:“都說了你不了解女人了。”
那是遙遠的2012年,如今或許可以稱之為:21世紀20年代。
彼時經濟還是一副蒸蒸日上的場景,房價突破了歷史新高,微信剛剛誕生,蘋果手機是最時髦的奢侈品,喬布斯去世,引起一片哀嚎,層出不窮的APP瘋狂擠占人們的視線……
經濟好,街景也熱鬧。全民都活在一種娛樂至死的狀態裏,電影院裏的熱門電影是:《覆仇者聯盟》、諾蘭版的《蝙蝠俠》、加菲版的《超凡蜘蛛俠》……城市青年最熱愛的生活方式就是全國各地飛來飛去地看演出,什麽迷笛草莓之類的,是最走俏的城市名片……
而錢閃閃和海友就在那幾年裏迅速打成一片,找不著人陪玩的時候,對方就成了替補選擇,逐漸又從替補選擇變成優先選擇。
他們一起吃飯、看電影、逛街、旅行、睡覺…除了不談感情之外,有關愛情的一切都做了。
他對錢閃閃的影響是很大的。
錢閃閃其實是不怎麽關心這個世界的,他卻跟她說,你要想一輩子這麽玩下去,最好有點經濟頭腦比較好。
是他指導的她如何拿出一套首付的錢去換更多的房子車子票子,怎麽用郊區的小房子換成CBD的大房子,怎麽看股票,怎麽理財,怎麽趁時代給你機會時多撈一點錢。
他說:“這狂歡持續不了多久的,等落下帷幕的時候你記住,到時候去賺那些有錢人的錢,因為窮人會是第一批被浪拍死的。”
“什麽時候帷幕會落下?”
“當女人開始買口紅的時候。”
後來錢閃閃認識了顧西穗和劉靈,才知道有個詞叫口紅效應,是指人買不起更貴的商品時,退而求其次地去買那些低價商品。
那是幾幾年呢?
2015年。
錢閃閃當時想也不想就去海外鍍了一層金:那時候韓國的簽證最好辦,又大量地缺會中文的導購,她於是學了一陣韓語,在濟州島的免稅店工作了大半年,豐富了履歷之後又去了香港,接受了一下資本主義的洗禮,再回廣州,順利進入LV。
其實她根本不缺錢,完全可以在家躺著靠租金生活,但她的海友說,千萬不要脫離社會,不然你會被時代碾得連渣都不剩下。
回過頭一總結,這簡直就是個養成系的故事,然而錢閃閃如今也是個有點智慧的女人了,跟戴尚說起時,道:“我發現男人的終極自戀就是培養一個更年輕的他自己,恨不得把他們那點可憐的人生經驗悉數傳播出去,好證明他們是有價值的。”
戴尚看了看她,沒說話。
反正她也不是在跟他交流,她早就喝醉了,只是在自說自話而已。
雞尾酒喝完了,她又叫了一瓶香檳,並點了幾份魚子醬,再用戴尚的手機叫了一大堆零食,之後小勺子舀著魚子醬,放在薯片上,再加一點芥末,當下酒菜。
戴尚看到那個吃法後搖了搖頭,什麽叫暴殄天物,他算是徹底明白了。
錢閃閃卻說:“很好吃的!”然後炮制了一個遞給他,他嘗了一口,才皺了皺眉——居然還真的挺好吃。
芥末沖淡了魚子醬那種不要命的鹹,一口咬下去,味蕾幾乎快爆炸了,再來一口香檳把那些味道沖淡,像一部視聽享受絕佳的好萊塢大片。
電視上是美國的Discovery探索頻道,講著一只母山獅和四個孩子的故事,在西伯利亞,一只小山獅在母獅交配時去世,只留下了血跡斑斑的痕跡。錢閃閃英文不大好,問戴尚:“她孩子怎麽了?”
“死了。”
“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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