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原主青梅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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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原主青梅竹馬
沈妮:“?”
她隨軍之前就穿過來了,對這裏的記憶一清二楚,可不記得有認識這樣的人物。
來這之前更是不可能結識這樣的人,這人的職位可不低。而且雖說沒有器宇軒昂,但模樣周正,高大魁梧,一身軍裝,看起來倒也算是人中之翹楚。
就原主那模樣,不是她瞧不起原主,實在是她見人就躲,妥妥的“i”人。看到自己男人都害羞,睡覺都關燈的那種,怎麽會結識這樣的人物?
她也不知道這人是怎麽知道她名字的,但是像她這樣的一個鄉下婦人,男人故意搭訕是不可能的。
但她是真的不認識。
“不好意思,不記得了?”
見沈妮面色如霜,一副拒人千裏之外的模樣。
男人的眼神有點哀怨,好像是被始亂終棄了一樣。
沈妮收回視線,難道原主和這人認識?
她記得原主之前來這裏住過半個月,該不會是那個時候認識的吧?
看到沈妮掙紮著要站起來,男人眼中透著關切,想到沈妮的冷漠,他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慢慢的又縮了回來。
男人嘆口氣,失落從眼底擴散到整個臉龐,“上次我以為是我的變化太大了,你一時沒認識我。現在看來,我記得你,你卻忘了我。”
還見過一次?
沈妮聞言,回頭正視男人。
男人苦笑,“看來你不是有意記不得我,而是記性太差,這才過去幾天。”
沈妮皺眉,這話咋說的這麽暧昧,既然認識她,那就應該知道她結婚了,這麽說不合適吧!
“剛才謝謝你救我,有事兒你就說,要是沒事我就先回家了。”
看出沈妮不耐,男人斂起去眼底的難過,說道:“時間真的能改變一個人,之前你會安靜的聽我說話,不管我說多久,你都不會打斷,沒想到再見的時候,已是時過境遷。”
“之前在高水村,我們第一次見的時候,你七歲,我比你大三歲。”
高水村?
原主的舊債?
“後來也見過兩次,一次是我十四歲,一次是我十九歲,再後來,我沒時間去高水村,但我聽說你結婚了。”
“我叫季淩陽!”季淩陽很鄭重的說出自己的名字,就像當年在那個茅草亭子裏,他也是這麽認真的介紹自己。
隨著男人的強行灌輸記憶,沈妮的腦中也出現了些零碎的片段。
季淩陽是城裏人,他太姥姥家在高水村,假期,他會時不時的去高水村住段時間。
七歲那年夏天,原主出去砍草時突逢暴雨,她奔去附近廢棄的茅草涼亭躲雨滑了一跤,筐子裏的草灑了一地,怕繼父打罵,她只得蹲下撿草,任由傾盆大雨無情打落在她瘦弱的身上。
也就是這個時候,季淩陽出現了,他不顧雨水的肆虐,幫她一起撿草,然後拉著她一起去茅草亭下邊躲雨。
那一天,原主的世界多了一絲暖意,那是季淩陽給的。
後來,或許是看原主沒人疼,沒人愛,也沒人願意帶著一起玩。季淩陽就像一個騎士,在鄉下待的那段時間裏,他經常會帶著幾乎自閉的原主下河摸魚,上樹掏鳥蛋,也會幫著她完成家裏布置的“任務”。
那個夏天,原主是幸福的!
若把高家(繼父家)比作狂風暴雨,那季淩陽就是她避風的港灣。
從那個夏季起,他們就成了好朋友,原主把季淩陽當成了除奶奶之外最親的人。
等長大以後,在原主的青蔥歲月裏也都是季淩陽的影子,從這些稀碎的記憶中,沈妮發現原主應該是喜歡這個男人的。男人也是真心待她。
很可惜,後來原主聽從奶奶建議找了肖鋒,受盡了罪,沒等到享福,還喪了命。
不過話說回來,就原主這樣,即使真的和季淩陽兩情相悅,也未必能在一起,季家就是一個她邁不過去的坎。
從季淩陽看她的眼神和話語裏,沈妮感覺季淩陽喜歡原主的。
既然都過去了,那就各自安好。
沈妮解釋道:“不好意思,之前發過一次燒,丟過一段記憶。”
潛臺詞是我不記得你了。
“看出來了。”季淩陽無奈苦笑。
“上次在大市場買菜的時候我以為你只是一時沒有想起來我是誰?”
沈妮恍然,那就是在哪裏見過這個人?怪不得那天他會用那種眼神看她。
“現在既然重新認識了,那我作為一個軍人就算是見義勇為也該送你去醫務所看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沈妮可不想和誰傳出緋聞來?
“你這個樣子怎麽去?”
“你會正骨嗎?要是你會正骨或許我走路就會輕松點。”沈妮褪去襪子發現腳踝處紅腫的厲害,這應該扭傷嚴重了。
現在部隊都會給簡單培訓一些急救常識,就是不知道他會不會?
“會,就是有點兒疼。”
不管去哪兒,整骨都得疼,既然早晚都要疼,那何必舍近求遠呢!
雖然做好了準備,可真正動骨頭的時候,那酸痛感一輩子經歷過一次後絕不會再想經歷第二次。
穿好鞋襪,沈妮站起來是試著踮腳,差點沒疼死。
“你等我一下!”
季淩陽飛快的跑了。
沈妮見他跑向樹林,不一會回來,軍大衣上占著柴渣木屑,手裏拿著一根樹杈,還把樹杈那裏手扶的地方刮的很平整。
“你用這個走比較好點兒。”
看到季淩陽邊界感不錯,沈妮的面部這才軟和了點。
這個男人也挺不錯的,可惜她不是原主。
“謝謝你,家裏孩子和奶奶都在等我,我就先回去了。”
沈妮拄著拐杖一瘸一拐的丟下季淩陽,自己一個人走了。
季淩陽俊逸的臉上布滿失落,心裏某處地方在塌陷。
第二天,沈妮下班回家,便看到季淩陽就坐在飯桌前和奶奶說話。
看到她,季淩陽眼神放的很平淡,仿佛昨天的一切都是沈妮的錯覺。
“妮妮,我們真要好好感謝小季,他幫咱們把水缸都挑滿了,這下你也不用擔心了,好好把腳養好。”
“謝謝!”既然人家都放下了,沈妮也放松了下來。
“我還有事先走了,肖連長不在,要是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可以找我。”
奶奶說道:“小季留下來吃點飯,家常飯,很快就好。”
季淩陽謝絕,站起來已經走向門口。
“妮妮,你休息一會兒,我去送送小季。”
奶奶雖說有點兒年紀了,可她最精明了,她要保護好孫媳婦兒,杜絕其他男人和孫媳婦接觸過多。
季淩陽剛走不久,牛雲就跑來了。
“妮妮,那個不是新來的參謀長嗎?他怎麽來你們家?難道他和肖連長認識?”
沈妮簡單解釋,“他太姥姥家和我們住的不遠,我們算是半個老鄉。”
沒想到季淩陽發展的這麽好,竟然是團參謀。
沈妮也顧不得糾結這些,過完年後天氣漸暖,等她腳好些後,便開始著手準備托兒所的事。
這天,她剛下班,就被何浪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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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妮:“?”
她隨軍之前就穿過來了,對這裏的記憶一清二楚,可不記得有認識這樣的人物。
來這之前更是不可能結識這樣的人,這人的職位可不低。而且雖說沒有器宇軒昂,但模樣周正,高大魁梧,一身軍裝,看起來倒也算是人中之翹楚。
就原主那模樣,不是她瞧不起原主,實在是她見人就躲,妥妥的“i”人。看到自己男人都害羞,睡覺都關燈的那種,怎麽會結識這樣的人物?
她也不知道這人是怎麽知道她名字的,但是像她這樣的一個鄉下婦人,男人故意搭訕是不可能的。
但她是真的不認識。
“不好意思,不記得了?”
見沈妮面色如霜,一副拒人千裏之外的模樣。
男人的眼神有點哀怨,好像是被始亂終棄了一樣。
沈妮收回視線,難道原主和這人認識?
她記得原主之前來這裏住過半個月,該不會是那個時候認識的吧?
看到沈妮掙紮著要站起來,男人眼中透著關切,想到沈妮的冷漠,他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慢慢的又縮了回來。
男人嘆口氣,失落從眼底擴散到整個臉龐,“上次我以為是我的變化太大了,你一時沒認識我。現在看來,我記得你,你卻忘了我。”
還見過一次?
沈妮聞言,回頭正視男人。
男人苦笑,“看來你不是有意記不得我,而是記性太差,這才過去幾天。”
沈妮皺眉,這話咋說的這麽暧昧,既然認識她,那就應該知道她結婚了,這麽說不合適吧!
“剛才謝謝你救我,有事兒你就說,要是沒事我就先回家了。”
看出沈妮不耐,男人斂起去眼底的難過,說道:“時間真的能改變一個人,之前你會安靜的聽我說話,不管我說多久,你都不會打斷,沒想到再見的時候,已是時過境遷。”
“之前在高水村,我們第一次見的時候,你七歲,我比你大三歲。”
高水村?
原主的舊債?
“後來也見過兩次,一次是我十四歲,一次是我十九歲,再後來,我沒時間去高水村,但我聽說你結婚了。”
“我叫季淩陽!”季淩陽很鄭重的說出自己的名字,就像當年在那個茅草亭子裏,他也是這麽認真的介紹自己。
隨著男人的強行灌輸記憶,沈妮的腦中也出現了些零碎的片段。
季淩陽是城裏人,他太姥姥家在高水村,假期,他會時不時的去高水村住段時間。
七歲那年夏天,原主出去砍草時突逢暴雨,她奔去附近廢棄的茅草涼亭躲雨滑了一跤,筐子裏的草灑了一地,怕繼父打罵,她只得蹲下撿草,任由傾盆大雨無情打落在她瘦弱的身上。
也就是這個時候,季淩陽出現了,他不顧雨水的肆虐,幫她一起撿草,然後拉著她一起去茅草亭下邊躲雨。
那一天,原主的世界多了一絲暖意,那是季淩陽給的。
後來,或許是看原主沒人疼,沒人愛,也沒人願意帶著一起玩。季淩陽就像一個騎士,在鄉下待的那段時間裏,他經常會帶著幾乎自閉的原主下河摸魚,上樹掏鳥蛋,也會幫著她完成家裏布置的“任務”。
那個夏天,原主是幸福的!
若把高家(繼父家)比作狂風暴雨,那季淩陽就是她避風的港灣。
從那個夏季起,他們就成了好朋友,原主把季淩陽當成了除奶奶之外最親的人。
等長大以後,在原主的青蔥歲月裏也都是季淩陽的影子,從這些稀碎的記憶中,沈妮發現原主應該是喜歡這個男人的。男人也是真心待她。
很可惜,後來原主聽從奶奶建議找了肖鋒,受盡了罪,沒等到享福,還喪了命。
不過話說回來,就原主這樣,即使真的和季淩陽兩情相悅,也未必能在一起,季家就是一個她邁不過去的坎。
從季淩陽看她的眼神和話語裏,沈妮感覺季淩陽喜歡原主的。
既然都過去了,那就各自安好。
沈妮解釋道:“不好意思,之前發過一次燒,丟過一段記憶。”
潛臺詞是我不記得你了。
“看出來了。”季淩陽無奈苦笑。
“上次在大市場買菜的時候我以為你只是一時沒有想起來我是誰?”
沈妮恍然,那就是在哪裏見過這個人?怪不得那天他會用那種眼神看她。
“現在既然重新認識了,那我作為一個軍人就算是見義勇為也該送你去醫務所看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沈妮可不想和誰傳出緋聞來?
“你這個樣子怎麽去?”
“你會正骨嗎?要是你會正骨或許我走路就會輕松點。”沈妮褪去襪子發現腳踝處紅腫的厲害,這應該扭傷嚴重了。
現在部隊都會給簡單培訓一些急救常識,就是不知道他會不會?
“會,就是有點兒疼。”
不管去哪兒,整骨都得疼,既然早晚都要疼,那何必舍近求遠呢!
雖然做好了準備,可真正動骨頭的時候,那酸痛感一輩子經歷過一次後絕不會再想經歷第二次。
穿好鞋襪,沈妮站起來是試著踮腳,差點沒疼死。
“你等我一下!”
季淩陽飛快的跑了。
沈妮見他跑向樹林,不一會回來,軍大衣上占著柴渣木屑,手裏拿著一根樹杈,還把樹杈那裏手扶的地方刮的很平整。
“你用這個走比較好點兒。”
看到季淩陽邊界感不錯,沈妮的面部這才軟和了點。
這個男人也挺不錯的,可惜她不是原主。
“謝謝你,家裏孩子和奶奶都在等我,我就先回去了。”
沈妮拄著拐杖一瘸一拐的丟下季淩陽,自己一個人走了。
季淩陽俊逸的臉上布滿失落,心裏某處地方在塌陷。
第二天,沈妮下班回家,便看到季淩陽就坐在飯桌前和奶奶說話。
看到她,季淩陽眼神放的很平淡,仿佛昨天的一切都是沈妮的錯覺。
“妮妮,我們真要好好感謝小季,他幫咱們把水缸都挑滿了,這下你也不用擔心了,好好把腳養好。”
“謝謝!”既然人家都放下了,沈妮也放松了下來。
“我還有事先走了,肖連長不在,要是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可以找我。”
奶奶說道:“小季留下來吃點飯,家常飯,很快就好。”
季淩陽謝絕,站起來已經走向門口。
“妮妮,你休息一會兒,我去送送小季。”
奶奶雖說有點兒年紀了,可她最精明了,她要保護好孫媳婦兒,杜絕其他男人和孫媳婦接觸過多。
季淩陽剛走不久,牛雲就跑來了。
“妮妮,那個不是新來的參謀長嗎?他怎麽來你們家?難道他和肖連長認識?”
沈妮簡單解釋,“他太姥姥家和我們住的不遠,我們算是半個老鄉。”
沒想到季淩陽發展的這麽好,竟然是團參謀。
沈妮也顧不得糾結這些,過完年後天氣漸暖,等她腳好些後,便開始著手準備托兒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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