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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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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恣生出了警覺,橫劍胸前,盯著那轎子,果然,一個女子緩緩地從轎子中走出來,身著一身淺藍色紗衣,肩上披著白色輕紗,微風吹過,給人一種飄飄欲仙的感覺。一頭青絲散散披在雙肩上,略顯柔美,未施一絲粉黛,是個很美的女子。

更讓她覺得可怕的是,這女子掃視了一眼周圍的屍體,然後又看著現場當中唯一站著的男人,神情波瀾不驚,“多謝公子救命之恩。”

素色的衣裙在滿地血汙當中,顯得格外的引人註目。

“嗨!客氣啥,”李恣一擺手,風劍變大,她踩上風劍,就要離去,“你既然已經沒事,那我先走了哈!”

她的靈識已經是築基期,自然可以禦劍飛行,只不過餘衍仙為了鍛煉她“逃跑”的能力,才不允許她使用,當然,現在可以了。

這女子未免太過冷漠,那些為她而死的侍衛和丫鬟,在她的心裏應該就是可有可無的吧?李恣雖然也冷漠,但是絕對不會對拼命救自己的人冷漠。

“公子請留步,”女子柔柔地呼喚,“公子似乎很著急趕路?”

李恣停下了風劍,轉頭看著她,目光同樣的平靜,現在兩個人都在試探彼此,她已經看出來這個女子沒有靈根,只是一個普通的凡人而已,但是她能夠輕而易舉地殺了一個煉氣期三層,說明也絕對不是好欺負的,更何況有時候,殺人,並不需要武力的,“怎麽?”

女子笑了笑,她的容貌,並不是像林嫣兒那種冷艷,也不是譚清清那種帶著盛氣淩人的嫵媚,而是一種柔弱的美麗,但是她的神情顯示了,她並不如她的長相那般柔弱,是一個外柔內剛的女子。

“公子於我有救命之恩,”女子淡淡地笑了,“如果你著急趕路的話,可以去我家,我家有一個傳送陣。”

傳送陣,這可是好東西,不過越是強大的傳送陣,陣法的等級越高,而且每年所需要維護的費用更加高昂,不過,去百謠子國,所需要的傳送陣等級很低,高等級的傳送陣,甚至能夠進行大洲與大洲之間的傳送。

她在心裏慢慢的盤算著,現在離百謠子國,腳程是三個月,而禦劍飛行的話,大概是十五天,至於使用傳送陣,只需要一個時辰就夠了。整個殷公國只有一個靈路道,就在百謠子國,而靈路道在二十天後,就要打開了。

李恣可不認為這個女人真的是因為自己對他有救命之恩,一看就是滿臉算計,不過她可不怕,一個普通的凡人而已,就去了又何妨?

擁有力量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不用理會陰謀詭計,自在隨意。

“我要去靈路道。”李恣淡淡地道。

原來如此,女子在心裏道,略微放了一點心,靈路道算得上是修真世界裏面,一個比較特殊的存在。參加靈路道試煉的人,只能是築基期以下,當進入靈路道的時候,就會被剝奪所有的能力,無論是各種法術、或者是法器、符篆,通通都不能夠動用,只能單單憑借肉體的力量,進行試煉。

靈路道試煉,大概是一年的時間,在這一年的時間內,甚至不能夠修煉,但是能夠得到的好處也是巨大的,當一年以後通過考驗的人就能夠得到靈光灌體,基本上都能夠直接進入到煉氣期十層。

一年時間,就能夠進入煉氣期十層,對很多人來說,是難以抵抗的誘惑,尤其是對於那些四靈根、五靈根的人來說,他們修煉到煉氣期十層,不知道要花費多少年,還有一些,甚至一輩子也達不到煉氣期十層。

當然了,既然是四靈根、五靈根的修士,大多數都是散修,這才是她放心的理由。

女子笑了笑,然後從轎子裏走出來,拉轎子的是一種很是健壯的馬,可以日行千裏,端得腳力非凡,可惜已經死去多時了。

從此處還有女子的神態氣度,都可以看出這個女子家境不凡,李恣暗中打量她,甭管她想利用自己做什麽,反正不能耽擱她的時間。

她從倒去的那土匪頭子的身上劃拉,找到了一個儲物袋,但是她不能夠使儲物袋認主,因為她沒有靈根,所以不可能修煉。

所以她把儲物袋拋給李恣,後者自然毫不猶豫地接過去,女子淺淺一笑,“妾身名殷明珠,是殷公國國主之女,敢問公子姓名?”

“李志。”李恣猶豫了一下,決定還是用假名,畢竟現在自己還是被追殺的人,而讓她沒有想到的是,自己隨便救的一個女子,居然還是個公國的公主,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主角體質?

“原來是李公子,”殷明珠福了福身,態度恭謹,“前方就是我殷公國的都國,承熙子國,接下來就煩勞公子將我送回去了。”

殷明珠說話的語氣溫婉動聽,再加上她的美貌,如果李恣真的是個男人,說不定已經被勾了魂兒了,可惜的是,她不是一個男人。

這女人,就算是請求,也說得這般不卑不亢,如果不答應,簡直就像是要對不起她似的。李恣瞅了瞅那儲物袋裏面的東西,別的不說,居然有另外還有幾塊中品靈石和一堆下品靈石,這可是她現在非常需要的東西。

是的,她這個看起來很像女主角的家夥,有些超粗金手指的人,沒錢!

就沖著這些靈石,李恣沖著殷明珠揚起了一個比較“燦爛”的笑容,“這個沒問題。”

殷明珠楞了楞,剛才看此子殺伐果斷,而且救人於危難,還以為是個行俠仗義卻剛毅勇敢的男子,怎麽一個區區的儲物袋,就讓他高興成這個樣子?這種反差讓從小生活在皇宮裏,被教導喜怒不形於色的殷明珠,十分納悶。

猜不透。

“上路吧。”李恣心情大好,收了風劍,開始步行,因為殷明珠只不過是一個凡人女子,根本不可能承受住飛行的壓力,所以兩個人只能夠步行,還好只需要翻過一個山頭,就到了承熙子國。

殷明珠看了看他大步走去的背影,少年的肩膀瘦削,看起來健康而有活力,她猶豫了一下,蹲了下來,手中的匕首劃出,割下的淺藍色衣裙的下擺。

剛才就是用這把匕首,她結束了那個煉氣期四層的土匪的性命,煉氣、煉氣,終究是還沒有脫離凡人的範疇,何況她這把刀,可還是淬了毒的。

不過要不是那煉氣期的大意,她也不可能輕易得手,要不是李恣解決了其他人,她今天還是會死在這裏。

果然,她收好匕首,這樣走路就快了很多,她快走兩步,跟了上去,忽然發覺李恣的腳步停了片刻,似乎在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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