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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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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安然把一束膨大到誇張的綠色桔梗放在辦公桌旁邊的地上——實在太大了,如果放桌上,會把電腦擋住。當她抱著這束幾乎把她淹沒的鮮花,從公司大門口一路艱難地走回辦公室的時候,成功地引起了視線範圍內所有人的關註。

“誰送的? ”周靜問。她從來沒有收到過花。而剛離婚不到兩個月的安然卻收到了如此碩大的價值不菲的一束花,這不能不令她羨慕。

“一位姓宋的先生。可是,我不認識什麽姓宋的先生。”安然萬分疑惑地盯著面前的花束。盡管綠桔梗是她最喜歡的花。然而現在她只有驚疑,沒有驚喜。

“有沒有卡片?”

“有。”安然從花束裏面拿出一張四四方方的卡片遞給周靜。

“不要悲傷。你失去的任何東西,都會以另一種形式回來。宋。”周靜小聲念著卡片上的字,琢磨著說,“宋平。”

“什麽?”

“渠道部的宋平,會不會是他送的?”

安然立即否定,“怎麽可能?他結婚了,還有兩個孩子。”

“怎麽不可能?他很喜歡往新來的剛畢業的女大學生跟前湊,熱情分享他的職場經驗。大家都知道,公開的秘密。”

“我不是新來的,也不是剛畢業的。”

“誰知道呢,也許他改變……目標了,或者……安然,你是個很有吸引力的人。我發現他看你的目光是不一樣的。”

“可是他的小氣也是公認的,這麽大一束花要不少錢。”

“這只能說明他想從你身上得到的遠遠超出這束花的價值。”

安然的表情已經不是驚疑而是厭惡了,“我去趟洗手間。”

在洗手間她用洗手液把手仔仔細細地洗了三遍,總覺得手上有種粘膩的不潔凈的感覺。走出洗手間,安然在門口停頓了一下,右轉,往茶水間走去,請清潔阿姨幫忙把她位子上的花丟掉。

清潔阿姨壓抑著歡喜至少跟她確認了五遍,這個花你真的不要了嗎?不要了嗎?不要了嗎?不要了嗎?不要了嗎?

宋黎一直在等安然的信息或者電話,但是什麽都沒等到。

第二天,又有花送來。

安然拒絕去拿。送花小哥說,“如果我沒有把花派送成功,我會被老板扣錢。”

“不是你沒有派送成功,是我拒收。”

“有區別嗎?”

安然說,“那麽直接丟進垃圾桶。就說你送到了。我不會投訴你。”

送花小哥說,“這違背了我的職業道德,我做不出這種事。”

安然被他正義凜然的語氣打動,但仍然堅持道,“收不收花是我的自由。現在我拒收,再見。”

掛斷送花小哥的電話,安然接了一個工作電話,又接了一個騙子電話,用很嚴肅的聲音叫她的名字讓她去領導辦公室,掛了後,接著又打進來一個陌生電話。

“您好。”

“是我。”

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一種和她相熟的口吻,恰好座機響起,安然果斷掛了電話,她沒有任何興致,也沒有時間和這類人周旋。

宋黎握著手機,聽著裏面傳出來的忙音感到非常有趣。他笑了。

“毫無疑問,她沒有存我的號碼,”他想,“她一定是個喜歡整理家務的女人,秉持斷舍離的態度,把沒有用的東西通通丟掉,東西沒有用就是垃圾,占用空間,積滿灰塵,讓家裏變得擁擠和不整潔。而我的號碼就是沒有用的東西,她不會存,她不會讓沒有用的號碼占用她的手機內存。”

宋黎動了動鼠標,接著幹脆頭向後仰靠在椅背,“她像一個活在銅墻鐵壁裏的人,一個不輕易和人產生聯系的人。明明說話了,笑了,交換了名字電話,但一轉身,她就把我打回到了陌生人的位置。問題是,送花難道不是拉近彼此距離最好的方式嗎?有哪個女人能抗拒得了一束美麗鮮花的魅力?”

宋黎想得有些心煩,他站起來,在辦公室緩慢地來回走動以便整理自己的思路。

送花這件事本身沒有錯,錯的是方法,她沒有存他的電話號碼,也絕無可能看到卡片上的一個【宋】字,就會想起宋黎這個人來。他為什麽不大大方方地寫上【宋黎】?過分自信的結果是踢到腳趾頭。

然而,才一個月,不,確切來算,是三十九天,她就把他忘得一幹二凈了?實在過分。又或者,在她眼裏,他毫無魅力可言,想到這,他不禁感到十分沮喪。

手機響,宋黎心中驀然騰起一股難言的歡喜,難道安然想起了他是誰,給他回電話了?他沖到辦公桌邊,一把撈起手機,來電顯示是老宋,他失望地按下接聽鍵。

老宋在電話裏問候了他的睡眠,他的胃口,正準備問候他的感情時,被他打斷了,“有事就說。”

“我又準備離婚了。”

“然後呢?”

“然後希望你不會介意。”

“你結婚的時候不問我介不介意,為什麽離婚要問?”

“涉及到財產。”

“無所謂,我不介意。”

年輕的老宋是一匹野馬,如今早已邁入六十大關的老宋依然是一匹野馬,用他自己的話說,“她們要喜歡我,我也沒有辦法。”這是他的第三次婚姻,雞犬不寧地維持了三年,到底維持不下去了。

“兒子,是我影響你了嗎?”老宋突然轉了話鋒,語氣帶上了前所未有的沈重和愧疚。

雖然老宋說話沒頭沒尾,但宋黎懂得他在說什麽,“你是你,我是我,你影響不了我。”

對待婚姻,他和老宋有著本質區別,老宋沖動,他冷靜。

結束了和老宋的通話後,沒多久,手機收到一條信息:你爸要和我離婚,你管不管?!

宋黎刪掉了信息。

對於他父親的夫人,他的宗旨是能不接觸就不接觸。尤其對他的第三任夫人,除非必要才說上一兩句話。

他不喜歡目光短視,做人做事都稀裏糊塗冒冒失失的人。他也不會忘記這位老爸的第三任夫人是怎麽在餐桌下用腳磨蹭他的腳,勾引他的意圖低俗又惡劣。

當然最初,老宋把這種性格稱之為活潑可愛。

“對著手機在想什麽呢?”林嘉川推門進來。

“沒什麽。”

“今天晚上的聚會你去嗎?”

“不去。”

“初初學妹再三再四地拜托我一定要把你帶過去。”

“那她求錯人了。”

林嘉川大笑。

“我不明白,你為什麽不喜歡初初,論外貌她是我們認識的女孩裏最漂亮的,性格天真活潑,又對你死心塌地。”

“不要把你認為的視同我也認為。你認為她漂亮是你的事,我並不覺得她有多漂亮。你認為她性格天真活潑是你的事,我並不認為她有多天真活潑。”

宋黎的語氣裏火藥味濃郁。

碰了一鼻子灰的林嘉川摸了摸鼻子,決定改變話題。

“你們有進展了嗎?”他興趣盎然地問,不等宋黎回答,緊接著又馬上補充,“千萬不要一開始就送花,簡直俗不可耐,我知道……”

宋黎內心萬馬奔騰,卻面色如常地說,“我當然不會送花。”

頓了頓,他接著說,“為了表示友好,難道送花不是最得體的舉動?”

“得體,但無法輕易打動對方,尤其是美麗的女人,她們身邊不缺給她們送花的人。假如你給對方送一百只不同色號的口紅,或者一百瓶不同香氛的香水,我敢肯定,她會把這件事當作某種榮耀,牢牢記住一輩子。”

“初初會,她不會。”宋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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