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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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夜已深了,這個入住率不高的超高檔小區裏,人影稀疏,非常寂靜。
寬闊整潔的停車場裏,不起眼的角落,停了輛不起眼的黑色轎車。
兩個男人,一個在駕駛座,單臂支在方向盤上,撐著下巴,望向3棟的電梯間出口。另一個坐在後排,身旁空位上放著臺筆記本電腦,上面是六個監控畫面——這是警方從小區物業征調的,分別對應著3棟的地面出口、小區的兩個車行出口和三個人行出口。
這樣的工作,兩名警察已經幹了半個月。但是向思翎每天一點異樣都沒有,除了上班,帶孩子上培訓班,就是去配合警察工作。別的什麽活動都沒有,晚上更是從不出門。
所以,在兩名警察看來,今晚,肯定又是個平靜枯燥夜晚。
“我瞇一會兒。”前排的警察說,“待會兒換你。”
“行。”
他倆白天還有別的任務,傍晚才來這裏換班。刑警隊人手有限,這兩天又出了錢成峰連環大案,人人忙得飛起。只能說丁國強不把人當人,尤其是他倆這種剛畢業沒兩年的小夥子,在老大眼裏和驢沒有差別,正是需要操練鍛打的年齡,不需要休息。
又過了十來分鐘,前排的警察已經睡歪了頭,後排的警察也打了個大大的哈欠,努力撐起眼皮,睡是不敢睡的。他低頭掃了眼平靜的監控畫面,再一擡頭,看到兩個女人從樓梯間沖出來。
他精神一振,“啪”一下拍醒前排同事。
是向思翎和她的金發保姆。向思翎一臉焦急,保姆手裏抱著孩子,兩人往車子 跑。
“看樣子孩子生病了。”一名警察嘀咕。另一人一直盯著向思翎的表情,看不出漏洞,他說:“遠遠跟著。”
兩輛車,一前一後,出了停車場。
一路疾馳,來到市三醫院急診兒科。
兩個警察站在走廊這頭,遠遠看到向思翎掛好號後,拿著病歷本,神色焦灼地跟分診臺的護士說了幾句什麽,護士一揮手,讓她們抱著孩子,插隊先進了醫生診室。
看來是什麽急癥。
過了幾分鐘,兩個女人又一陣風似的出來,保姆抱著孩子去了兒科治療室,向思翎拿著單子跑向藥房。不一會兒,她又拿著一袋子輸液用的東西,跑去了治療室。
一名警察悄無聲息跟上她。另一名警察晃到原先的分診臺護士那裏,用身體擋住別人的視線,一亮證件照,低聲問:“剛才那個外國人抱著的孩子,怎麽了?”
護士楞了一下,答:“發燒,高溫驚厥。”
警察了然,這可不是輕癥,那沒什麽問題了。
兒科急診留觀室內。
約莫現在不是流感高發季,這間擁有六張病床的病房裏,只睡了三個兒童。錢思甜就睡在1號床上,已經輸上液了。
隔著玻璃,警察瞥見錢思甜的小臉,眼睛緊閉,也看不出什麽。向思翎穿一件米白色風衣,和保姆一左一右坐在床側。
警察又掃了眼病房內的布置,對面還有一扇門,但是從裏頭掛了把鎖。也有窗,窗外是個小院子,裏頭有兩個廢棄的兒童搖搖車。
警察收回視線,和另一人一商量,打算一左一右,守在走廊的兩頭。
“向思翎也挺不容易的。”一名警察感嘆道。
“可不是,這種單親媽媽,什麽都只能靠自己,有錢也辛苦。咱們離遠點,別被她發現,嚇著孩子。”
“好。”
——
警局會議室內。
李輕鷂和陳浦發表完意見後,屋內“嗡嗡嗡”討論了一陣。方浩第一個跳出來表示反對:
“我不同意二隊的說法。破案,可不是刑偵電視劇,靠一些似是而非的‘推理’破案,凡事都要講證據。李輕鷂說的那五點,我也可以用所謂的‘推理’反駁——
第一,身高。從現場遺留的足印步履幅度,推測出嫌犯身高,是一般規律,並不是百分之百準確。譬如說,有的人人高馬大,但因為習慣問題,或者身體某方面的問題,步子邁得就不大。也可能他是一路小跑到了帳篷前。那一片土質較硬,足印質量不算好,也不能測算足印深度。所以我認為,並不能用身高將洛龍排除在嫌犯以外。
第二,經濟能力。就算他們倆現在經濟拮據,但是不要忘了,尚仁是90年代入獄的,那個年代,槍支管理並不嚴格,他當時還是幫派老大,擁有槍支並不奇怪。那把槍,會不會是尚仁在入獄前藏在某處,現在取出來作案呢?
第三,性格特點,這個我就不多說了,都是主觀判斷,不客觀。
第四,洛龍是個性犯罪者,為什麽沒有對向思翎下手?這說明他對死者的仇恨,大於一時的性欲。而且你們也說了,向思翎滿嘴謊話。或許她隱瞞了什麽,我們並不能確切知道,洛龍到底有沒有對她幹什麽。
第五,動機。洛龍在獄中炫耀過,兩個大學生朋友是他的跟班。出獄後,洛龍看到他倆混得都比自己好,一個走上了正道成了人民教師,另一個幹脆當了老總賺大錢,他會不會心中不甘?會不會向他們索要錢財不成,繼而生恨,動了殺意?要知道,有些人往往忍受不了,原來和自己一樣的人,爬得更高,會產生瘋狂的嫉妒心。反倒是一開始就超過自己的人,他們不在意。
所以你們的五條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反倒是洛龍這個人,還記得上回開會,咱們列出的殺手14個條件,他中了多少條?熟人、認識向思翎、足印一致,訓練有素、犯罪經驗豐富,擁有得到手槍的條件……
最重要的是另外兩點:一、原本兇手不惜暴露樣貌,也不殺向思翎,很不合理。但如果放在洛龍身上,就說得過去了,因為他和尚仁關系匪淺;二、他倆主動投遞簡歷,去黑黎峰找工作。如果洛龍不是兇手,這一點怎麽解釋?整個湘城工作千千萬,別告訴我這是巧合,買彩票我都中不了。而且兩個大男人,尚仁哪怕五十了也很健壯,沒人能把刀架在他們脖子上,逼他們去黑黎峰。
再說回來,如果他倆不是兇手,那兇手是誰?誰能像洛龍,同時滿足這麽多條件?誰擁有殺死那兩人的動機?還能遙控洛龍二人去黑黎峰找工作?一個憑空猜測出來的人,他的存在目前根本沒有證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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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了,這個入住率不高的超高檔小區裏,人影稀疏,非常寂靜。
寬闊整潔的停車場裏,不起眼的角落,停了輛不起眼的黑色轎車。
兩個男人,一個在駕駛座,單臂支在方向盤上,撐著下巴,望向3棟的電梯間出口。另一個坐在後排,身旁空位上放著臺筆記本電腦,上面是六個監控畫面——這是警方從小區物業征調的,分別對應著3棟的地面出口、小區的兩個車行出口和三個人行出口。
這樣的工作,兩名警察已經幹了半個月。但是向思翎每天一點異樣都沒有,除了上班,帶孩子上培訓班,就是去配合警察工作。別的什麽活動都沒有,晚上更是從不出門。
所以,在兩名警察看來,今晚,肯定又是個平靜枯燥夜晚。
“我瞇一會兒。”前排的警察說,“待會兒換你。”
“行。”
他倆白天還有別的任務,傍晚才來這裏換班。刑警隊人手有限,這兩天又出了錢成峰連環大案,人人忙得飛起。只能說丁國強不把人當人,尤其是他倆這種剛畢業沒兩年的小夥子,在老大眼裏和驢沒有差別,正是需要操練鍛打的年齡,不需要休息。
又過了十來分鐘,前排的警察已經睡歪了頭,後排的警察也打了個大大的哈欠,努力撐起眼皮,睡是不敢睡的。他低頭掃了眼平靜的監控畫面,再一擡頭,看到兩個女人從樓梯間沖出來。
他精神一振,“啪”一下拍醒前排同事。
是向思翎和她的金發保姆。向思翎一臉焦急,保姆手裏抱著孩子,兩人往車子 跑。
“看樣子孩子生病了。”一名警察嘀咕。另一人一直盯著向思翎的表情,看不出漏洞,他說:“遠遠跟著。”
兩輛車,一前一後,出了停車場。
一路疾馳,來到市三醫院急診兒科。
兩個警察站在走廊這頭,遠遠看到向思翎掛好號後,拿著病歷本,神色焦灼地跟分診臺的護士說了幾句什麽,護士一揮手,讓她們抱著孩子,插隊先進了醫生診室。
看來是什麽急癥。
過了幾分鐘,兩個女人又一陣風似的出來,保姆抱著孩子去了兒科治療室,向思翎拿著單子跑向藥房。不一會兒,她又拿著一袋子輸液用的東西,跑去了治療室。
一名警察悄無聲息跟上她。另一名警察晃到原先的分診臺護士那裏,用身體擋住別人的視線,一亮證件照,低聲問:“剛才那個外國人抱著的孩子,怎麽了?”
護士楞了一下,答:“發燒,高溫驚厥。”
警察了然,這可不是輕癥,那沒什麽問題了。
兒科急診留觀室內。
約莫現在不是流感高發季,這間擁有六張病床的病房裏,只睡了三個兒童。錢思甜就睡在1號床上,已經輸上液了。
隔著玻璃,警察瞥見錢思甜的小臉,眼睛緊閉,也看不出什麽。向思翎穿一件米白色風衣,和保姆一左一右坐在床側。
警察又掃了眼病房內的布置,對面還有一扇門,但是從裏頭掛了把鎖。也有窗,窗外是個小院子,裏頭有兩個廢棄的兒童搖搖車。
警察收回視線,和另一人一商量,打算一左一右,守在走廊的兩頭。
“向思翎也挺不容易的。”一名警察感嘆道。
“可不是,這種單親媽媽,什麽都只能靠自己,有錢也辛苦。咱們離遠點,別被她發現,嚇著孩子。”
“好。”
——
警局會議室內。
李輕鷂和陳浦發表完意見後,屋內“嗡嗡嗡”討論了一陣。方浩第一個跳出來表示反對:
“我不同意二隊的說法。破案,可不是刑偵電視劇,靠一些似是而非的‘推理’破案,凡事都要講證據。李輕鷂說的那五點,我也可以用所謂的‘推理’反駁——
第一,身高。從現場遺留的足印步履幅度,推測出嫌犯身高,是一般規律,並不是百分之百準確。譬如說,有的人人高馬大,但因為習慣問題,或者身體某方面的問題,步子邁得就不大。也可能他是一路小跑到了帳篷前。那一片土質較硬,足印質量不算好,也不能測算足印深度。所以我認為,並不能用身高將洛龍排除在嫌犯以外。
第二,經濟能力。就算他們倆現在經濟拮據,但是不要忘了,尚仁是90年代入獄的,那個年代,槍支管理並不嚴格,他當時還是幫派老大,擁有槍支並不奇怪。那把槍,會不會是尚仁在入獄前藏在某處,現在取出來作案呢?
第三,性格特點,這個我就不多說了,都是主觀判斷,不客觀。
第四,洛龍是個性犯罪者,為什麽沒有對向思翎下手?這說明他對死者的仇恨,大於一時的性欲。而且你們也說了,向思翎滿嘴謊話。或許她隱瞞了什麽,我們並不能確切知道,洛龍到底有沒有對她幹什麽。
第五,動機。洛龍在獄中炫耀過,兩個大學生朋友是他的跟班。出獄後,洛龍看到他倆混得都比自己好,一個走上了正道成了人民教師,另一個幹脆當了老總賺大錢,他會不會心中不甘?會不會向他們索要錢財不成,繼而生恨,動了殺意?要知道,有些人往往忍受不了,原來和自己一樣的人,爬得更高,會產生瘋狂的嫉妒心。反倒是一開始就超過自己的人,他們不在意。
所以你們的五條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
反倒是洛龍這個人,還記得上回開會,咱們列出的殺手14個條件,他中了多少條?熟人、認識向思翎、足印一致,訓練有素、犯罪經驗豐富,擁有得到手槍的條件……
最重要的是另外兩點:一、原本兇手不惜暴露樣貌,也不殺向思翎,很不合理。但如果放在洛龍身上,就說得過去了,因為他和尚仁關系匪淺;二、他倆主動投遞簡歷,去黑黎峰找工作。如果洛龍不是兇手,這一點怎麽解釋?整個湘城工作千千萬,別告訴我這是巧合,買彩票我都中不了。而且兩個大男人,尚仁哪怕五十了也很健壯,沒人能把刀架在他們脖子上,逼他們去黑黎峰。
再說回來,如果他倆不是兇手,那兇手是誰?誰能像洛龍,同時滿足這麽多條件?誰擁有殺死那兩人的動機?還能遙控洛龍二人去黑黎峰找工作?一個憑空猜測出來的人,他的存在目前根本沒有證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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