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被鎖之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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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被鎖之人(四)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我們犬族裏出現了一個怪物,它四處搜尋族犬的天賦。你的腿,還有小比兄弟的耳朵都是被它奪走的……嗯……” Scar 此時是阿拉斯加的形態,他一屁股坐在露娜的腿上,任露娜給他梳理毛發,兩條前腿則站在地上分擔一部分重量。因為他太沈了,露娜不得不這樣抱他。
小比穿著露娜給他找來的厚厚的套頭毛衣。衣服並不十分合身,袖子長到蓋過了手。毛衣上的花紋是這邊本地人特有的鉤織圖案,是一只狗在對著月亮跳舞——露娜說,這裏的人覺得狗會在夜晚對著圓月嚎叫,是因為它們是月亮的守護者。它們太喜歡這個皎潔又清冷的白色盤子了,於是夜夜看著天空,夜夜對月亮表達愛意。
小比感到 Scar 在看他,少年用長出來的袖子半掩住耳朵處的傷疤,警惕地問:“看我幹什麽?”
Scar 神情嚴肅,字斟句酌地說:“沒什麽,無意冒犯啊。只是我在想,比格的耳朵除了好看以外還能有什麽天賦?”
ski 咳嗽一聲:“Scar 老兄我覺得這不是這件事的重點……”
Scar 露出驚異的神色:“我覺得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這會影響我的判斷,如果你們說的這個怪物是搶走每個犬最有天賦的一部分,那麽我會覺得它拿走我的尾巴其實是對我的褒獎和肯定……當然啦,我肯定要把我的尾巴奪回來的,我只是就事論事。”
ski 想了想,竟然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也跟著點點頭。
小比卻騰地一下站起來,毛衣一下子蓋到他的膝蓋,也太大了。他不敢正面沖 Scar 嚷嚷,而是站在 ski 的身後大聲抗議:“嘿!你在說什麽屁話?我有什麽天賦?笑了。我可是人類獵兔時的好幫手!我的耳朵能聽見兔子柔軟的腳掌踏在土地上的聲音!哼!倒是你,大塊頭,阿拉斯加的尾巴除了笨重還能有什麽天賦??”
Scar 一點也不生氣,他剛才那句話本就不是故意羞辱小比,而是認真探討,沒想到小比的反應這麽大,果真小狗就是沈不住氣,嘖。
他點點頭,“原來如此。我的尾巴嘛,嘿嘿,我可是世界上最出色的雪橇犬,我的尾巴可以敏銳地感受到風的方向,也可以在最脆弱的冰面上保持平衡。這就是我的天賦。”
這回輪到 ski 騰地一下站起來了,但他缺了一條腿,想站沒站起來,他將露娜給他泡的棉花糖熱牛奶重重地按在木桌上,大聲反駁:“你說什麽?我才是最最出色的雪橇犬這裏 ski 說的是對的。一般來說,雪橇犬會傾向於選擇哈士奇的混血,這種混血犬精力旺盛,體態輕盈。而阿拉斯加還有薩摩耶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後兩位吃得多,卻很懶,不利於雪橇犬農場盈利。!我曾經在暴風雪中持續奔跑了三天三夜!你這個大笨家夥呢?我猜,天天躺在火爐邊露出肚皮讓女孩子摸吧!”
Scar 眉心的兩點白倒豎起來,聲音像教堂敲鐘:“得到露娜的愛和我自身在雪橇犬上展現出天賦並不矛盾!信不信我把你們倆扔出去?”
露娜放下毛梳,揉揉太陽穴,柔聲說了一句:“都不要吵。”
三只犬族沒聽見,開始持續地對著嚷嚷。外面寒風呼嘯,屋裏火爐嗶啵,還有三只犬族毫無意義地汪汪爭論,簡直要把房頂掀翻了。
露娜嘆了口氣,走到墻邊,卸下上面的獵槍,一邊哢哢上了膛,一邊說:“都給我閉嘴!”
三只犬族同時噤聲。她又露出微笑,放下獵槍:“很好,你們誰要吃火雞三明治?”
*
又鬼隨著福鈴緩緩沈入沼澤,厚厚的淤泥沒過頭頂,一瞬間的窒息過後他的鼻孔抽動,帶著腐敗氣息的潮濕空氣湧入了胸腔。
他們順著黏著的壁滑下,竟然進入了一個巨大的、幽暗的地底空腔中。
又鬼擡頭看,頭頂是盤根錯節的類似榕樹氣根般的植物,就是這些巨型的頂天立地的根須托住了頭頂的沼澤,在地底撐出了這樣一片神奇的天地。
“根巫森林,又叫根巫陵墓。這裏既是我們誕生的地方,也是我們最終的歸宿。” 福鈴給他介紹。地底並無陽光,但並不是一片漆黑。每一支根莖上都漂浮著發出冷光的點點,光點就像有生命似地順著根須流動,由上至下地匯聚到一起。
“這些都是在孕育中的根巫。等這些光點匯聚到足夠大,就會在某個根上長出真菌。” 福鈴指著一些已經龐大到有人形的菇類說:“真菌成熟後就會從根上脫落,你看,這些都是我們未來的姐妹。”
多吉按著氣囊,嗚嗚地催促二人。他們要到森林中央去,中央有著最粗壯的根須,光亮最盛之處,是初代根巫誕生的地方。
*
三只犬族吃飽喝足愜意地坐在火爐邊。
Ski 手裏拿著露娜給他的馴鹿角,鹿角上全是口水,他用來剔牙。
“還是這樣的冰天雪地適合我啊……” ski 慨嘆,過了會兒他終於想起什麽:“對了,我們來這裏是幹什麽的來著?”
小比正在努力啃著木桌的腿,聽到 ski 的疑問,他歪了下頭,一時半會也沒想起來。
“那家夥來這裏想找最厚實的皮毛,沒找到,但是讓他找到了有天賦的尾巴。” Scar 略顯得意地提醒他們:“那他的下一個目標是什麽?他現在還缺什麽?”
小比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低頭繼續啃著木桌的腿:“他有了多吉的喉嚨,我的耳朵,ski 的腿,你的尾巴……嗯,還有老爺的心臟。除此之外,還需要皮毛、嗅覺……之前還想要又鬼的眼睛,少爺的大腦。”
他停住不啃了,而 ski 也放下馴鹿角。
“說到皮毛。” 小比說:“ski,你記不記得巧克力味道酒吧那條聖伯納酒保?”
ski 明顯是記得的。那只巨大的聖伯納,家鄉是阿爾卑斯山中的某處森林。在每一個暴雪天裏脖子上掛著木酒桶在山間逡巡,搜救遇難的人類。
兩人面對面交換了一下眼神,隨後看向露娜:“露娜,我們需要用一下你的電話。”
*
三人走到根巫森林的正中央時,因為福鈴傳遞出消息而回到森林的一眾根巫已經等候多時。
大家盤坐在巨大的氣根上,披著五顏六色的鬥篷,竊竊交談。遠遠看去就像一個個嘀嘀咕咕的毒蘑菇。
福鈴從布口袋裏掏出裝有黑色血液組織的玻璃瓶,舉著展示給眾人。“在座的各位還記得很多年前死去的蟲草根巫嗎?她身上的一部分似乎還活著。就在這裏。”
玻璃瓶中的蠕蟲像是有意識般,湧到氣根的方向,好像迫切地想要回到那裏。玻璃瓶被它們拍的啪啪作響。
看著那猙獰可怖的蟲子,根巫們一片嘩然。有幾個年輕的根巫甚至嚇得當場噴出了孢子:“天呢,這是什麽?”
“當然記得。蟲草根巫,她用自己的契犬做實驗,最終被自己的契犬殺掉,心臟掏空……那是一場慘劇,她是根巫中邪惡的存在,是根巫的恥辱。因此在她死後,我們沒有人願意吃掉她。” 氣根的正中央坐著一位最最年長的根巫,她沖福鈴招招手,示意她將玻璃瓶遞給自己。
“牛肝菌婆婆,我在想,也許我們那時的決定是錯誤的。” 福鈴畢恭畢敬地說道。根巫死亡後需要被吃掉,生命才能完成輪回。但是當時的場景實在太過詭異,沒有根巫願意吃掉那副血肉模糊、心臟缺失的屍體。
“她的身體現在哪裏?” 福鈴問。
牛肝菌婆婆看了看那玻璃品,她指指腳下:“就在我的腳下。”
福鈴深吸一口氣:“我們需要把她挖出來,確認一件事。”
*
便利店裏三個女孩子坐在高腳圓凳上蕩著腳。寧寧問她們喝什麽,喝不喝奶茶。
小薩和姚鑰都點頭,要香芋味的。
只有月牙擺手說自己什麽都不喝,她小聲問姚鑰:“奶茶要多少錢呀?貴不貴?”
寧寧笑著說:“你這只小狗呦……別擔心,速溶的,沒多少錢,我請客呀。”
姚鑰四處張望,咦了一聲:“你的布偶貓去哪裏了?”
寧寧提起熱水壺沖泡奶茶:“哼,不知道去哪裏浪了,估計是巡邏地盤去了吧,或是去了酒吧。”
她將奶茶擺在三人面前,還摸了摸月牙的腦袋:“和你們說,我現在發現了,還是狗狗好。貓的心可野了,成天不著家,累了餓了才知道回來。什麽都要享受最好的,我辛辛苦苦賺點錢全給他享受去了。”
月牙對錢超級敏感,聽到這話嗆了一口,她滿臉通紅地掏兜找錢,“那我還是把錢給你吧!”
寧寧按住她:“不用,我不是在說這個。總而言之,我覺得在貓眼裏,我就是他的保姆!唉!”
姚鑰想了想,寧寧在吐槽布偶貓,自己是不是也要意思一下,吐槽一下柯禮。
於是她說:“狗也有狗的地方。明明上一秒還對你深情款款,下一秒就說‘我自己去,你不要跟著。’ 上一秒還抱著你親親,下一秒就公事公辦‘這是犬族的規矩,誰也不能違背’。明明!明明上一秒還對你表白,下一秒就開始動手動腳耍流氓!……”
姚鑰越說越激動,等她說完時,邊上三人都瞪大眼睛看著她,眼神玩味。小薩一臉天真,圓圓眼眨了一下對眾人一板一眼地說:“是哦,姚鑰說的沒錯,柯禮少爺摸了她的胸~這點我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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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我們犬族裏出現了一個怪物,它四處搜尋族犬的天賦。你的腿,還有小比兄弟的耳朵都是被它奪走的……嗯……” Scar 此時是阿拉斯加的形態,他一屁股坐在露娜的腿上,任露娜給他梳理毛發,兩條前腿則站在地上分擔一部分重量。因為他太沈了,露娜不得不這樣抱他。
小比穿著露娜給他找來的厚厚的套頭毛衣。衣服並不十分合身,袖子長到蓋過了手。毛衣上的花紋是這邊本地人特有的鉤織圖案,是一只狗在對著月亮跳舞——露娜說,這裏的人覺得狗會在夜晚對著圓月嚎叫,是因為它們是月亮的守護者。它們太喜歡這個皎潔又清冷的白色盤子了,於是夜夜看著天空,夜夜對月亮表達愛意。
小比感到 Scar 在看他,少年用長出來的袖子半掩住耳朵處的傷疤,警惕地問:“看我幹什麽?”
Scar 神情嚴肅,字斟句酌地說:“沒什麽,無意冒犯啊。只是我在想,比格的耳朵除了好看以外還能有什麽天賦?”
ski 咳嗽一聲:“Scar 老兄我覺得這不是這件事的重點……”
Scar 露出驚異的神色:“我覺得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這會影響我的判斷,如果你們說的這個怪物是搶走每個犬最有天賦的一部分,那麽我會覺得它拿走我的尾巴其實是對我的褒獎和肯定……當然啦,我肯定要把我的尾巴奪回來的,我只是就事論事。”
ski 想了想,竟然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也跟著點點頭。
小比卻騰地一下站起來,毛衣一下子蓋到他的膝蓋,也太大了。他不敢正面沖 Scar 嚷嚷,而是站在 ski 的身後大聲抗議:“嘿!你在說什麽屁話?我有什麽天賦?笑了。我可是人類獵兔時的好幫手!我的耳朵能聽見兔子柔軟的腳掌踏在土地上的聲音!哼!倒是你,大塊頭,阿拉斯加的尾巴除了笨重還能有什麽天賦??”
Scar 一點也不生氣,他剛才那句話本就不是故意羞辱小比,而是認真探討,沒想到小比的反應這麽大,果真小狗就是沈不住氣,嘖。
他點點頭,“原來如此。我的尾巴嘛,嘿嘿,我可是世界上最出色的雪橇犬,我的尾巴可以敏銳地感受到風的方向,也可以在最脆弱的冰面上保持平衡。這就是我的天賦。”
這回輪到 ski 騰地一下站起來了,但他缺了一條腿,想站沒站起來,他將露娜給他泡的棉花糖熱牛奶重重地按在木桌上,大聲反駁:“你說什麽?我才是最最出色的雪橇犬這裏 ski 說的是對的。一般來說,雪橇犬會傾向於選擇哈士奇的混血,這種混血犬精力旺盛,體態輕盈。而阿拉斯加還有薩摩耶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後兩位吃得多,卻很懶,不利於雪橇犬農場盈利。!我曾經在暴風雪中持續奔跑了三天三夜!你這個大笨家夥呢?我猜,天天躺在火爐邊露出肚皮讓女孩子摸吧!”
Scar 眉心的兩點白倒豎起來,聲音像教堂敲鐘:“得到露娜的愛和我自身在雪橇犬上展現出天賦並不矛盾!信不信我把你們倆扔出去?”
露娜放下毛梳,揉揉太陽穴,柔聲說了一句:“都不要吵。”
三只犬族沒聽見,開始持續地對著嚷嚷。外面寒風呼嘯,屋裏火爐嗶啵,還有三只犬族毫無意義地汪汪爭論,簡直要把房頂掀翻了。
露娜嘆了口氣,走到墻邊,卸下上面的獵槍,一邊哢哢上了膛,一邊說:“都給我閉嘴!”
三只犬族同時噤聲。她又露出微笑,放下獵槍:“很好,你們誰要吃火雞三明治?”
*
又鬼隨著福鈴緩緩沈入沼澤,厚厚的淤泥沒過頭頂,一瞬間的窒息過後他的鼻孔抽動,帶著腐敗氣息的潮濕空氣湧入了胸腔。
他們順著黏著的壁滑下,竟然進入了一個巨大的、幽暗的地底空腔中。
又鬼擡頭看,頭頂是盤根錯節的類似榕樹氣根般的植物,就是這些巨型的頂天立地的根須托住了頭頂的沼澤,在地底撐出了這樣一片神奇的天地。
“根巫森林,又叫根巫陵墓。這裏既是我們誕生的地方,也是我們最終的歸宿。” 福鈴給他介紹。地底並無陽光,但並不是一片漆黑。每一支根莖上都漂浮著發出冷光的點點,光點就像有生命似地順著根須流動,由上至下地匯聚到一起。
“這些都是在孕育中的根巫。等這些光點匯聚到足夠大,就會在某個根上長出真菌。” 福鈴指著一些已經龐大到有人形的菇類說:“真菌成熟後就會從根上脫落,你看,這些都是我們未來的姐妹。”
多吉按著氣囊,嗚嗚地催促二人。他們要到森林中央去,中央有著最粗壯的根須,光亮最盛之處,是初代根巫誕生的地方。
*
三只犬族吃飽喝足愜意地坐在火爐邊。
Ski 手裏拿著露娜給他的馴鹿角,鹿角上全是口水,他用來剔牙。
“還是這樣的冰天雪地適合我啊……” ski 慨嘆,過了會兒他終於想起什麽:“對了,我們來這裏是幹什麽的來著?”
小比正在努力啃著木桌的腿,聽到 ski 的疑問,他歪了下頭,一時半會也沒想起來。
“那家夥來這裏想找最厚實的皮毛,沒找到,但是讓他找到了有天賦的尾巴。” Scar 略顯得意地提醒他們:“那他的下一個目標是什麽?他現在還缺什麽?”
小比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低頭繼續啃著木桌的腿:“他有了多吉的喉嚨,我的耳朵,ski 的腿,你的尾巴……嗯,還有老爺的心臟。除此之外,還需要皮毛、嗅覺……之前還想要又鬼的眼睛,少爺的大腦。”
他停住不啃了,而 ski 也放下馴鹿角。
“說到皮毛。” 小比說:“ski,你記不記得巧克力味道酒吧那條聖伯納酒保?”
ski 明顯是記得的。那只巨大的聖伯納,家鄉是阿爾卑斯山中的某處森林。在每一個暴雪天裏脖子上掛著木酒桶在山間逡巡,搜救遇難的人類。
兩人面對面交換了一下眼神,隨後看向露娜:“露娜,我們需要用一下你的電話。”
*
三人走到根巫森林的正中央時,因為福鈴傳遞出消息而回到森林的一眾根巫已經等候多時。
大家盤坐在巨大的氣根上,披著五顏六色的鬥篷,竊竊交談。遠遠看去就像一個個嘀嘀咕咕的毒蘑菇。
福鈴從布口袋裏掏出裝有黑色血液組織的玻璃瓶,舉著展示給眾人。“在座的各位還記得很多年前死去的蟲草根巫嗎?她身上的一部分似乎還活著。就在這裏。”
玻璃瓶中的蠕蟲像是有意識般,湧到氣根的方向,好像迫切地想要回到那裏。玻璃瓶被它們拍的啪啪作響。
看著那猙獰可怖的蟲子,根巫們一片嘩然。有幾個年輕的根巫甚至嚇得當場噴出了孢子:“天呢,這是什麽?”
“當然記得。蟲草根巫,她用自己的契犬做實驗,最終被自己的契犬殺掉,心臟掏空……那是一場慘劇,她是根巫中邪惡的存在,是根巫的恥辱。因此在她死後,我們沒有人願意吃掉她。” 氣根的正中央坐著一位最最年長的根巫,她沖福鈴招招手,示意她將玻璃瓶遞給自己。
“牛肝菌婆婆,我在想,也許我們那時的決定是錯誤的。” 福鈴畢恭畢敬地說道。根巫死亡後需要被吃掉,生命才能完成輪回。但是當時的場景實在太過詭異,沒有根巫願意吃掉那副血肉模糊、心臟缺失的屍體。
“她的身體現在哪裏?” 福鈴問。
牛肝菌婆婆看了看那玻璃品,她指指腳下:“就在我的腳下。”
福鈴深吸一口氣:“我們需要把她挖出來,確認一件事。”
*
便利店裏三個女孩子坐在高腳圓凳上蕩著腳。寧寧問她們喝什麽,喝不喝奶茶。
小薩和姚鑰都點頭,要香芋味的。
只有月牙擺手說自己什麽都不喝,她小聲問姚鑰:“奶茶要多少錢呀?貴不貴?”
寧寧笑著說:“你這只小狗呦……別擔心,速溶的,沒多少錢,我請客呀。”
姚鑰四處張望,咦了一聲:“你的布偶貓去哪裏了?”
寧寧提起熱水壺沖泡奶茶:“哼,不知道去哪裏浪了,估計是巡邏地盤去了吧,或是去了酒吧。”
她將奶茶擺在三人面前,還摸了摸月牙的腦袋:“和你們說,我現在發現了,還是狗狗好。貓的心可野了,成天不著家,累了餓了才知道回來。什麽都要享受最好的,我辛辛苦苦賺點錢全給他享受去了。”
月牙對錢超級敏感,聽到這話嗆了一口,她滿臉通紅地掏兜找錢,“那我還是把錢給你吧!”
寧寧按住她:“不用,我不是在說這個。總而言之,我覺得在貓眼裏,我就是他的保姆!唉!”
姚鑰想了想,寧寧在吐槽布偶貓,自己是不是也要意思一下,吐槽一下柯禮。
於是她說:“狗也有狗的地方。明明上一秒還對你深情款款,下一秒就說‘我自己去,你不要跟著。’ 上一秒還抱著你親親,下一秒就公事公辦‘這是犬族的規矩,誰也不能違背’。明明!明明上一秒還對你表白,下一秒就開始動手動腳耍流氓!……”
姚鑰越說越激動,等她說完時,邊上三人都瞪大眼睛看著她,眼神玩味。小薩一臉天真,圓圓眼眨了一下對眾人一板一眼地說:“是哦,姚鑰說的沒錯,柯禮少爺摸了她的胸~這點我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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