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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垂耳狐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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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垂耳狐貍

莊弗槿以前從不覺得自己喜歡小動物,直到看見了沈懷珵的狐貍尾巴。

那麽柔軟,手放在上面,像觸碰到了一條流淌的小溪。

他半個夜晚都在不斷地親吻沈懷珵。

靈力洶湧,沈懷珵感覺自己是一只馬上要漲破的氣球。

莊弗槿細長的手指一直插在他發絲裏,上癮一樣問道:“耳朵呢,真的不會有耳朵嗎?”

“嗚嗚……不知道……”

以沈懷珵如今的肉體,很難承受過量的靈力灌入。

沈懷珵委屈地用眼神抗議,明明做出流氓行徑的是這個男人,欺負一只狐貍,多不嫌羞呢。

在月亮重新從雲朵裏探出頭的時候,月光入窗,把床頭照出一片乳白色的暈。

借著這點兒亮,莊弗槿看清毛茸的頭頂發絲裏,果凍一樣的兩只耳朵尖正在探出頭。

搖搖晃晃,軟軟彈彈,像是被撥弄了幾下的菌類,可愛又可憐。

“哪有狐貍的耳朵是這樣的?”莊弗槿兩指捏住最嫩的,臨近耳道的一處絨毛,往裏頭吹了口氣,說,“不尖,也不直挺挺地立著。”

“可……可我從小就是這樣的。”

沈懷珵的雙耳總軟趴趴地貼在頭頂,因為這個小時候經常被同族排擠。

過了幾十年,他再長大一些後,才逐漸擺脫了霸淩。

他的面貌在接近一百歲時就出落地異常漂亮了,那是放在別的狐貍身上還辨別不出美醜的年紀。

狐族的容色普遍光彩奪目,能做美人中的美人是一件何其困難的事,沈懷珵的姿容顏色,但凡看過他一眼的飛禽走獸,就都會念念不忘,且時不時會來騷擾他。

被沈懷珵愛答不理後,就私下裏議論他是“小垂耳。”

而此刻,讓他感到自卑的兩只畸形的耳朵,正在被莊弗槿含在嘴裏.

他渾身像浸泡過了一場暴雨的棉花,連擡手指的力氣都提不起來。

“傳說狐貍的血可以救人性命,是真的嗎?”

“唔……假的。”

他嘗試過割血救莊理的命,一日三次割開手腕放血滴在恩公的藥碗裏。

“要修為極高的狐貍才可以,或者是……剛出生時從母體裏帶出來的血……”

沈懷珵沒有得道成仙的天賦,也非母狐貍。

所以他無法從閻王爺那裏搶回莊理的命。

他陷在對往事的追憶裏,沒有註意到莊弗槿的眼神變得晦澀幽深。

男人的大掌,輕輕蓋上他的小腹。

肚皮之下,有另一道輕微的心跳在孕育中……

你什麽都會順從我的,是嗎沈懷珵?

那就用生產的血,幫我救回一個不在世上的人。

沈懷珵偷偷親了一下莊弗槿的額頭,他好珍重這一刻。

看到了他醜陋的器官,卻沒有嫌惡他。

“我們會有很多這種時候的是嗎?”

被抱進溫暖幹燥的懷抱裏,異族的妖獸身份被坦然接受。

月光照耀花枝,萬物都沈醉在這個春夜了。

沈懷珵的世界太小了,小到認為莊弗槿構築出來的海市蜃樓就是人間的全部。

他名義上的戀人步步為營,每一秒都在算計他。

“拍完這部戲,我就帶你回家去,我會好好照顧你和我們的孩子。”

其實沈懷珵不想回京城。

浩渺的大城市只會連他的靈魂都吞噬掉。

但他還是允諾了一個“好”字。

因為莊弗槿許給他了家。

後來回想,沈懷珵覺得自己真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傻子,竟然會相信一條冰冷的毒蛇說出來的話。

莊弗槿施舍的那點類似愛的幻覺,像毒蛇纏繞脖頸,逼獵物窒息又註入毒液,獵物臨死之前會陷入一種癲狂的精神亢奮。

沈懷珵此刻就是毒藥的受害者。

室外的花香飄散了整晚。

第二日清晨,海棠沾著露水,遠處江邊傳來漁歌。

無論人心如何變動,世間山水都像可以信賴的,永久穩固的夥伴。

所以沈懷珵喜歡大自然,他的靈魂可以的有一個出口,得到片刻喘息的機會。

他正拿著一把剪刀修剪花壇裏杏樹的枯枝,陳霧慌亂地推門而入。

“糟了,張影蘿跳江了。”

鐵剪子掉落在地。

晨光照在陳霧並不冷靜的一張面孔上。

莊弗槿從屋子裏走了出來。

他嘴角壓得很低,眼尾透露出被打攪的煩躁:“死了嗎?”

聲音比清早的江風更冷,沈懷珵拾起剪刀的手頓了頓。

“沒死。”陳霧揩了一把頭上的汗珠。

“那你慌什麽?”

陳霧止住這邊話頭,轉而對沈懷珵說:“去劇組吧,你今天有一上午的戲。”

沈懷珵端詳著其餘兩位男人的臉,莊弗槿氣定神閑,明明比陳經紀年輕許多,可氣度從容高貴,像無人之巔掌管生殺予奪的神。

他近乎倉皇地逃出了住處。

空氣裏仿佛傳來江面的冰冷腥味,四周矮屋層層疊疊,他無論如何遠眺,都看不到白茫茫江水的一點影子。

沈懷珵呼吸不暢。

他腳步越來越快,逐漸跑起來,轉入一條小巷裏。

那與去劇組的方向正相反。

巷子裏的人家大多飄出做早飯的炊煙,或紅或白的山茶花明艷照人。

鎮上居民喜食辣,花椒和紅油的味道驅趕了沈懷珵幻覺裏的腥氣。

他跑至盡頭一處開闊的平臺,大江頓時在眼前鋪展開。

平臺位於江邊的陡坡之上,能俯看到江心橋上圍著許多人,幾輛警車閃著光。

救護車剛剛開走,打撈船停靠岸邊。

靜謐的小鎮上最近又變得不平靜,居民在街頭巷尾小聲議論,說自打一個劇組來了之後,嘉陵江上接連發生了兩起事故。

一次卡車沖出護欄,一次打扮暴露的女人縱身投水。

怪異。

“上次有這種詭事發生是多久前了?”一位坐著輪椅的老人家說,“好像我們鎮上的一個男娃不知怎麽就失蹤了,現在還沒回來。”

“王伯,你忘啦,沈眠的案子報到警局裏,沒多久警察就來說,他死了。”

王伯渾濁的眼珠迷茫起來:“沒了?年紀輕輕,可憐呢。小娃子也沒個家人,怎麽葬的?”

老人糊塗了很久了,旁邊的同伴擺擺手說:“嗐,從小就是孤兒,按理說該我們鄰裏送走的,但連個屍體都沒找回來……只在南山上立了個衣冠冢。”

話題一起,連上最近的咄咄怪事,圍坐在一起的人們心裏都發緊。

“沈眠也太傻,隨便收留外來的男子,那就是個禍害,被發現的時候半邊身子浮在江上,都快要被溺死了。”

“這種大難不死的人,命都硬,克人。”

“那樣半死不活不人不鬼地被沈眠帶回去,竟也被救活了。”

賣花婆婆此時開口:“難道都不覺得新來鎮上的明星,很像阿眠嗎?”

她的孫女連忙拉她的胳膊:“不可以亂說的。”

眾人面面相覷。

熱鬧的場景瞬間歸於冷寂。

其實大家心裏都存了個疑影。

“像……是有點像。”

某人大著膽子應和了一聲。

沒人敢再接著說下去了。

城裏來的大明星,和一個鎮上的倒黴早死鬼長得像,那不是咒人家的嗎?

鎮長先前都召集他們吩咐了,劇組來拍戲是件好事,能帶動本地旅游發展,特別兩位主演,都是不可多得的貴人。

故而有人哈哈笑著解了圍:“哪能呢,沒明星好看,就湊巧無關神韻有點相仿,沈眠遠沒大明星精致。”

他們都撒了謊。

也因為他們一直都覺得男人太漂亮會招來禍患,大山之中的人,信奉健壯的身軀,和能在田間地頭揮汗如雨的體魄。

美麗在這裏是多餘的。

沈眠海藻一樣的頭發,藕白的肩頸,即使每天頂著烈日幹活,露在外面的皮膚也會像一掐就出水的蔥段。

沒人知道沈眠的家人在哪。

他在繈褓之中就被丟棄在橋頭,名字還是撿到他的老婦人翻看裹他的被子,從一張紙條裏發現的。

沈眠小的時候吃百家飯長大,那幾年鎮上鬧饑荒,家家餘糧見底,因此看他雖然是個粉雕玉琢的男娃娃,但都沒有人願意收養他。

養的不如親的。

況且,沈眠細皮嫩肉像城裏孩子,萬一那天親生父母又來找回他了,養他的人家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三歲的時候,有人看到小沈眠餓的發暈,倒在鎮外的樹林裏,然後就被一頭山裏的狼叼跑了。

環境連年惡劣,山上沒了獵物,野狼跑下來吃孩子也不稀罕。

沒一個被叼走的小孩能活著回來。

詭異的是沈眠活了,還在三年之後又回到了嘉陵鎮。

頭發長時間沒剪,散在肩膀上,遠遠看去真像個白凈的小女孩。

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爛爛,但合身。

鎮上的人以為山神娘娘現身,保佑了他。

如果六歲的沈眠那時緘口不言,他會被視作山神降下的福音,代表著整個鎮子受到保佑,每個人都將會珍惜他,保護他。

可他偏偏說:“是野狼把我養大的。”

口音生硬怪異,明顯有很久沒有用語言和人交流過了。

一位年輕的婦人扇他巴掌。

“和那種畜生生活三年,你能是什麽好東西,它餵你吃的食物裏會不會有我兒子的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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