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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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玩笑
發現所謂真相的時候,祝旭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懷著怎樣的心情走出房間的。
該說憤怒嗎?
好像也不完全準確。
他只知道,林富國發給林微瀾的所有恐嚇消息加起來,帶給他的沖擊力也不如那短短幾行字的視頻描述多。
那種類型的視頻,林富國明顯拍了不止一份。
但他卻只是草草說了幾個字而已。
“50w買你媽被打的視頻,不虧吧?”
“你媽死都死了,還能為我做出這麽點貢獻,她應該感到榮幸。”
“沒錢?沒錢好說啊,我都看見了,你沒有,你那個土豪小男朋友總有吧。”
“你明天最好老老實實來這裏,但凡見不到錢,我就不敢保證這視頻會出現在哪裏了。”
“我知道你孝順,相信你也不想你媽那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被所有人看到吧。”
祝旭忘不掉那段對話,他也不敢忘。
林微瀾從沒和他講過自己的家庭,祝旭猜到可能會不美滿,但沒想到已經到了糟糕的程度。
家暴這種劣性事件就發生在自己身邊。
發生在林微瀾的身上。
林富國會經常對林微瀾的母親動手。
那林微瀾呢?
林微瀾有沒有被打。
一想到有這種可能性存在,祝旭就難受得想發瘋。
他又想到剛和林微瀾認識的那個階段,少年形單影只,只穿著薄薄一件校服被堵在學校後街的小巷裏。
林微瀾沈默不語的那十幾秒裏在想什麽,祝旭不知道。
但他猜,無非就是什麽“放棄抵抗”之類的想法。
這一切都是因為林富國。
林微瀾是因為林富國被堵的。
成為林富國的兒子,恐怕是林微瀾自認身上最大的汙點。
那個瞬間他是很想撲到床邊去把林微瀾搖醒的。
他想抱抱林微瀾,親親林微瀾,再跟林微瀾說,以後他再也不是孤單一個人了。
祝旭會保護林微瀾的。
看著地上四分五裂的老式手機,祝旭內心有一種大仇得報的快感。
他猩紅著眼眶,一字一句對著林富國說:“你是個畜生沒錯,可你不該插手林微瀾的人生,更不該妄圖毀了他。”
“林富國,你做的那些事情就一樁樁一件件擺在你面前,藏不住的,你該死。”
“我確實沒有權力處罰你,但是國家有,警察有,法律有,你跑不掉,也休想跑。”
.
接到祝明月電話的前一刻,林微瀾剛準備起身離開咖啡店。
等待期間他也嘗試過聯系林富國,但對方的電話一開始只是打不通,到最後直接查無此人了
等不到的人,就算耗上一輩子在這裏,大概率也是等不到的。
林微瀾深知林富國此人是個什麽德行,不為別的,就沖那五十萬的誘惑,他今晚也不會不來。
如果直到現在,林富國還沒有出現,那他今晚都不會出現了。
旁邊剛好有家大型連鎖超市,與其花時間在這裏白白浪費生命,不如抽空去超市把食材準備好,給祝旭做他最喜歡的三明治,眼看Q大的下訓時間就要到了,如果購物進程快一點,說不定他還可以及時出現游泳館側門,在大雨天給自家男朋友撐把傘,送送溫暖。
這還勉強讓他覺得自己的生命有些許意義。
如果只是單純解決自己的事情,其實有一個最簡單直接的方法——
報警。
林微瀾只是不想,林富國卻以為他不敢。
現如今,惡性家暴事件已經可以被列入刑事案件了,身為母親唯一的孩子,林微瀾只是想維護母親最後的顏面。
在情況允許的前提下,他更希望那些視頻的源頭可以被自己親手扼殺。
但這只是不想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也是林微瀾必須要親自出面解決的後患。
林富國不該招惹祝旭。
報警順利,林富國或許會因為偷竊加家暴等一系列罪名暫時被捕入獄。
之後呢?
林富國的臉皮比城墻還厚,這林微瀾是見識過的,以上罪名雖然多,但通通罪不致死,那林富國就總有出來的一天,只要他賊心不死,祝旭就會一直處於被對方盯梢的狀態。
祝旭不僅僅是他在意喜歡的人,還是一名未來燦爛的游泳運動員,他有大把的好時光去過自己的生活,不該被這種貨色威脅。
游泳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短暫而珍貴,祝旭耽誤不起,自己也不會讓祝旭陷入這種險境。
林富國總得付出點血肉教訓,才好叫他牢牢記住,再三招惹不該招惹的人,是什麽下場。
等待途中,林微瀾也再三思索過。
他屏蔽外界的一切聲音和幹擾,祝旭的身影就一直在他腦海中揮之不去。
見到祝旭第一眼起,他就知道這個人和自己是不一樣的。
祝旭永遠活在當下,不管什麽事情都喜歡盡興而行,他卻習慣了瞻前顧後。
因為這麽多年,沒有人會站在他身後為他兜底。
可現在祝旭在了。
說他自私也好,不夠成熟也罷。
沒有人比他更渴望與過去告別。
他失去的已經夠多了。
現在,他只想好好擁抱住自己愛的人,然後走向有祝旭的未來。
所以當林微瀾聽到電話那一頭傳來祝明月急切的聲音時,他不禁懷疑老天跟他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
“你說,祝旭去找林富國了?”
這句話裏邊的每一個字林微瀾都認識,可組合在一起時,林微瀾卻覺得陌生得很。
他寧願自己當個不識字的文盲。
得知這個消息時,林微瀾就那樣直直站在人滿為患的咖啡廳,周邊的一切喧嘩仿佛都被摁下了暫停鍵,除去祝明月的一系列囑咐,他只能聽到自己的大腦在“嗡嗡嗡”的響。
那是有聲且強烈的警告。
他知道了。
他知道祝旭最近一直在憂心的事情是什麽了。
可時間總是一分一秒在流逝,他知道的似乎太晚了。
.
手電筒的強光一束束照在他身上時,祝旭還有點詫異。
這條小巷是建設初期就被開發商廢棄的,一般很少有人來,監控設施也並不完善,他當初之所以選擇這個地點,就是為了預防林富國日後追究,好讓他無證可取。
眼下事實擺在面前,顯而易見,沒有監控對他來說無疑是把雙刃劍。
如果林富國沒有幫手,那以對方和黃毛的身板,他一個打兩個完全沒問題,勝利的天平一定嚴嚴實實站在他這邊。
但如果林富國還叫了幫手,那結果就很有可能不一樣了。
倒不是說打起來一定會輸,只是自己有受傷的成分在。
一旦自己見了血,回去之後要怎麽面對林微瀾啊。
“你們誰?”祝旭擡手擋一下刺眼的強光,他餘光瞥向地面,估摸著來人大概六七個,而且都比較能打,至少就聽到的腳步聲而言,沒有一個是什麽瘦弱之輩。
“現在的小年輕可真是,問候長輩都不知道先報一下自己的姓名。”
回答祝旭的聲音來自隊伍最後方,手電筒的強光分散之後,祝旭放下遮擋的手,瞇著眼看向前方,只見一個虎背熊腰的男人緩緩從隊伍中走出。
“熊總?”祝旭不高不低地問候了一聲。
“喲,”被稱作“熊總”的人腳步一頓,“了不得,這位小兄弟認識我啊?”
“不認識,猜的。”祝旭言簡意賅。
熊總故作好奇:“哦?那你是怎麽猜的?”
“因為你看著最厲害。”祝旭面色平靜道。
因為屬你看著最像熊。
總不能讓他答這種自找死路的話吧,祝旭心想,自己還沒蠢到那種地步。
確定來人真的是熊總後,祝旭內心反而長舒一口氣。
還好。
還好今天來的是自己,不是林微瀾,不然以林微瀾那個忍氣吞聲的脾性,他該怎麽辦。
“好啊,好啊,”熊總滿意地點點頭,“小子,你確實夠聰明,但同時也犯了我的忌諱,既然這樣,我就給你個機會,讓你自己選吧。”
祝旭心下那股不好的預感愈演愈烈:“選什麽?我幫你逮到一個手腳不幹凈的下屬,你不說感謝我,反而讓我選?”
祝旭沒有點破具體選什麽,他自認演技還可以,只要他不說,裝得足夠像,別人就不會看出來他摸不清其中的門路。
雖然事實上他就是摸不清。
他看看對面那群牛鬼蛇神的站姿,也有樣學樣地將腳翻成外八字,隨後踢踢林富國掉在地上的那盒煙:“喏,那黃毛偷出來孝順他的,別說我沒提醒,裏邊可是有你的好東西。”
看到面前一行人浩浩蕩蕩地來了,林富國的臉色霎那間變得慘白,比起方才直面祝旭時還要糟糕,他結結巴巴地說著話,連自己的舌頭都捋不直:“熊......熊......熊總,我......我沒......沒有!都是黃......黃毛幹的,跟我沒關系啊。”
黃毛眼見林富國這個靠山靠不住,幹脆直楞楞給眾人跪下了,他猛猛磕幾個頭,補救道:“熊總,熊總我錯了,小的這是第一次啊熊總,你就原諒我吧,我求求你了,我,我可以將功折罪的!”
聽到“將功折罪”四個字,祝旭只覺得自己的右眼皮突突跳,而且還跳得越來越快,仿佛那股不詳的預感就要應驗了。
果不其然,那黃毛剛求完情,下一秒就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他!就這個穿皮衣的!他說要找條子來!”
一石激起千層浪,只半秒鐘的時間不到,幾束手電筒強光就重新照回了自己身上,祝旭現在滿臉都寫著“晦氣”兩個字,恨不得直接回到過去把黃毛拍暈。
自己又不是犯罪嫌疑人。
這群人就知道照照照,照個屁啊。
“你叫了條子?”熊總一聽到黃毛的反饋,態度急轉直下,他親自上前揪著祝旭的領子,“你他媽好大的膽!”
祝旭被這難聽的聲音震得耳朵疼,現在的情形不太好,他只能盡量讓自己的身軀呈安全防衛姿勢,同時道:“沒有!我有病啊,叫條子做什麽?而且他敢說你就敢信啊,這黃毛之前還背著你偷東西呢!大家都是道上混的,叫條子來不等於自掘墳墓嗎,我他媽就是找那個姓林的有點私仇,順便幫你抓了個叛徒,你可別搞錯。”
“是嗎?”聞言,熊總瞄一眼祝旭身後奄奄一息的林富國,“你哪個道上的?報私仇就光敲他一只胳膊?”
“不然呢?”祝旭一直被別人別著衣領,不禁有點火大,他反手掐一把面前這只手的虎口,順利掙脫面前的人後快速後退幾步,眼神警醒道,“我倒是想把他直接刀了,這不是記得給您個面子嗎。”
有點能力和小聰明,最重要的是足夠狡猾,這樣的人很難得,不僅正道喜歡,他們這種走暗路的也挺稀罕。
“你身手不錯啊。”熊總玩味的眼神落在祝旭身上,尤其是那張桀驁不馴的臉,很容易勾起人的一些馴服欲。
祝旭被這目光盯得直喊反胃,他撿起自己帶來的棒球棍,重重在對方面前虛晃一下:“你他媽看個屁,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來。”
熊總假裝害怕地護住自己的眼睛:“喲,這脾氣還有點暴呢。行了,也不枉費我專門跑這一趟,除了這兩條手腳不幹凈的狗,總算還有點意外收獲,至於其他的,老子也沒有閑工夫和你在這逼叨叨,任何和條子有關的嫌疑我們都不會放過,”他向後邊的人揮揮手,“抓緊時間把這人一起帶走,撤。”
轉身準備離開的同時,熊總清晰感受到一陣疾風從他耳邊掠過。
是一個人被砸在了前方幾步開外的鐵皮油桶上。
人是他指派過去抓祝旭的手下,然後又被祝旭幹凈利落扔出來的。
“你走就你走,想把林富國這個敗類東西帶著我也沒有意見。”
“但是我奉勸你,最好別動我。”
“哥已經名草有主了,再耽誤下去,你們他媽一個都走不掉。”
作者有話說:
事件性質還是怪惡劣的。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的時間一定要及時報警,尋找警察叔叔的幫助。
PS:小林正在飛速趕來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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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所謂真相的時候,祝旭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懷著怎樣的心情走出房間的。
該說憤怒嗎?
好像也不完全準確。
他只知道,林富國發給林微瀾的所有恐嚇消息加起來,帶給他的沖擊力也不如那短短幾行字的視頻描述多。
那種類型的視頻,林富國明顯拍了不止一份。
但他卻只是草草說了幾個字而已。
“50w買你媽被打的視頻,不虧吧?”
“你媽死都死了,還能為我做出這麽點貢獻,她應該感到榮幸。”
“沒錢?沒錢好說啊,我都看見了,你沒有,你那個土豪小男朋友總有吧。”
“你明天最好老老實實來這裏,但凡見不到錢,我就不敢保證這視頻會出現在哪裏了。”
“我知道你孝順,相信你也不想你媽那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被所有人看到吧。”
祝旭忘不掉那段對話,他也不敢忘。
林微瀾從沒和他講過自己的家庭,祝旭猜到可能會不美滿,但沒想到已經到了糟糕的程度。
家暴這種劣性事件就發生在自己身邊。
發生在林微瀾的身上。
林富國會經常對林微瀾的母親動手。
那林微瀾呢?
林微瀾有沒有被打。
一想到有這種可能性存在,祝旭就難受得想發瘋。
他又想到剛和林微瀾認識的那個階段,少年形單影只,只穿著薄薄一件校服被堵在學校後街的小巷裏。
林微瀾沈默不語的那十幾秒裏在想什麽,祝旭不知道。
但他猜,無非就是什麽“放棄抵抗”之類的想法。
這一切都是因為林富國。
林微瀾是因為林富國被堵的。
成為林富國的兒子,恐怕是林微瀾自認身上最大的汙點。
那個瞬間他是很想撲到床邊去把林微瀾搖醒的。
他想抱抱林微瀾,親親林微瀾,再跟林微瀾說,以後他再也不是孤單一個人了。
祝旭會保護林微瀾的。
看著地上四分五裂的老式手機,祝旭內心有一種大仇得報的快感。
他猩紅著眼眶,一字一句對著林富國說:“你是個畜生沒錯,可你不該插手林微瀾的人生,更不該妄圖毀了他。”
“林富國,你做的那些事情就一樁樁一件件擺在你面前,藏不住的,你該死。”
“我確實沒有權力處罰你,但是國家有,警察有,法律有,你跑不掉,也休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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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祝明月電話的前一刻,林微瀾剛準備起身離開咖啡店。
等待期間他也嘗試過聯系林富國,但對方的電話一開始只是打不通,到最後直接查無此人了
等不到的人,就算耗上一輩子在這裏,大概率也是等不到的。
林微瀾深知林富國此人是個什麽德行,不為別的,就沖那五十萬的誘惑,他今晚也不會不來。
如果直到現在,林富國還沒有出現,那他今晚都不會出現了。
旁邊剛好有家大型連鎖超市,與其花時間在這裏白白浪費生命,不如抽空去超市把食材準備好,給祝旭做他最喜歡的三明治,眼看Q大的下訓時間就要到了,如果購物進程快一點,說不定他還可以及時出現游泳館側門,在大雨天給自家男朋友撐把傘,送送溫暖。
這還勉強讓他覺得自己的生命有些許意義。
如果只是單純解決自己的事情,其實有一個最簡單直接的方法——
報警。
林微瀾只是不想,林富國卻以為他不敢。
現如今,惡性家暴事件已經可以被列入刑事案件了,身為母親唯一的孩子,林微瀾只是想維護母親最後的顏面。
在情況允許的前提下,他更希望那些視頻的源頭可以被自己親手扼殺。
但這只是不想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也是林微瀾必須要親自出面解決的後患。
林富國不該招惹祝旭。
報警順利,林富國或許會因為偷竊加家暴等一系列罪名暫時被捕入獄。
之後呢?
林富國的臉皮比城墻還厚,這林微瀾是見識過的,以上罪名雖然多,但通通罪不致死,那林富國就總有出來的一天,只要他賊心不死,祝旭就會一直處於被對方盯梢的狀態。
祝旭不僅僅是他在意喜歡的人,還是一名未來燦爛的游泳運動員,他有大把的好時光去過自己的生活,不該被這種貨色威脅。
游泳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短暫而珍貴,祝旭耽誤不起,自己也不會讓祝旭陷入這種險境。
林富國總得付出點血肉教訓,才好叫他牢牢記住,再三招惹不該招惹的人,是什麽下場。
等待途中,林微瀾也再三思索過。
他屏蔽外界的一切聲音和幹擾,祝旭的身影就一直在他腦海中揮之不去。
見到祝旭第一眼起,他就知道這個人和自己是不一樣的。
祝旭永遠活在當下,不管什麽事情都喜歡盡興而行,他卻習慣了瞻前顧後。
因為這麽多年,沒有人會站在他身後為他兜底。
可現在祝旭在了。
說他自私也好,不夠成熟也罷。
沒有人比他更渴望與過去告別。
他失去的已經夠多了。
現在,他只想好好擁抱住自己愛的人,然後走向有祝旭的未來。
所以當林微瀾聽到電話那一頭傳來祝明月急切的聲音時,他不禁懷疑老天跟他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
“你說,祝旭去找林富國了?”
這句話裏邊的每一個字林微瀾都認識,可組合在一起時,林微瀾卻覺得陌生得很。
他寧願自己當個不識字的文盲。
得知這個消息時,林微瀾就那樣直直站在人滿為患的咖啡廳,周邊的一切喧嘩仿佛都被摁下了暫停鍵,除去祝明月的一系列囑咐,他只能聽到自己的大腦在“嗡嗡嗡”的響。
那是有聲且強烈的警告。
他知道了。
他知道祝旭最近一直在憂心的事情是什麽了。
可時間總是一分一秒在流逝,他知道的似乎太晚了。
.
手電筒的強光一束束照在他身上時,祝旭還有點詫異。
這條小巷是建設初期就被開發商廢棄的,一般很少有人來,監控設施也並不完善,他當初之所以選擇這個地點,就是為了預防林富國日後追究,好讓他無證可取。
眼下事實擺在面前,顯而易見,沒有監控對他來說無疑是把雙刃劍。
如果林富國沒有幫手,那以對方和黃毛的身板,他一個打兩個完全沒問題,勝利的天平一定嚴嚴實實站在他這邊。
但如果林富國還叫了幫手,那結果就很有可能不一樣了。
倒不是說打起來一定會輸,只是自己有受傷的成分在。
一旦自己見了血,回去之後要怎麽面對林微瀾啊。
“你們誰?”祝旭擡手擋一下刺眼的強光,他餘光瞥向地面,估摸著來人大概六七個,而且都比較能打,至少就聽到的腳步聲而言,沒有一個是什麽瘦弱之輩。
“現在的小年輕可真是,問候長輩都不知道先報一下自己的姓名。”
回答祝旭的聲音來自隊伍最後方,手電筒的強光分散之後,祝旭放下遮擋的手,瞇著眼看向前方,只見一個虎背熊腰的男人緩緩從隊伍中走出。
“熊總?”祝旭不高不低地問候了一聲。
“喲,”被稱作“熊總”的人腳步一頓,“了不得,這位小兄弟認識我啊?”
“不認識,猜的。”祝旭言簡意賅。
熊總故作好奇:“哦?那你是怎麽猜的?”
“因為你看著最厲害。”祝旭面色平靜道。
因為屬你看著最像熊。
總不能讓他答這種自找死路的話吧,祝旭心想,自己還沒蠢到那種地步。
確定來人真的是熊總後,祝旭內心反而長舒一口氣。
還好。
還好今天來的是自己,不是林微瀾,不然以林微瀾那個忍氣吞聲的脾性,他該怎麽辦。
“好啊,好啊,”熊總滿意地點點頭,“小子,你確實夠聰明,但同時也犯了我的忌諱,既然這樣,我就給你個機會,讓你自己選吧。”
祝旭心下那股不好的預感愈演愈烈:“選什麽?我幫你逮到一個手腳不幹凈的下屬,你不說感謝我,反而讓我選?”
祝旭沒有點破具體選什麽,他自認演技還可以,只要他不說,裝得足夠像,別人就不會看出來他摸不清其中的門路。
雖然事實上他就是摸不清。
他看看對面那群牛鬼蛇神的站姿,也有樣學樣地將腳翻成外八字,隨後踢踢林富國掉在地上的那盒煙:“喏,那黃毛偷出來孝順他的,別說我沒提醒,裏邊可是有你的好東西。”
看到面前一行人浩浩蕩蕩地來了,林富國的臉色霎那間變得慘白,比起方才直面祝旭時還要糟糕,他結結巴巴地說著話,連自己的舌頭都捋不直:“熊......熊......熊總,我......我沒......沒有!都是黃......黃毛幹的,跟我沒關系啊。”
黃毛眼見林富國這個靠山靠不住,幹脆直楞楞給眾人跪下了,他猛猛磕幾個頭,補救道:“熊總,熊總我錯了,小的這是第一次啊熊總,你就原諒我吧,我求求你了,我,我可以將功折罪的!”
聽到“將功折罪”四個字,祝旭只覺得自己的右眼皮突突跳,而且還跳得越來越快,仿佛那股不詳的預感就要應驗了。
果不其然,那黃毛剛求完情,下一秒就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他!就這個穿皮衣的!他說要找條子來!”
一石激起千層浪,只半秒鐘的時間不到,幾束手電筒強光就重新照回了自己身上,祝旭現在滿臉都寫著“晦氣”兩個字,恨不得直接回到過去把黃毛拍暈。
自己又不是犯罪嫌疑人。
這群人就知道照照照,照個屁啊。
“你叫了條子?”熊總一聽到黃毛的反饋,態度急轉直下,他親自上前揪著祝旭的領子,“你他媽好大的膽!”
祝旭被這難聽的聲音震得耳朵疼,現在的情形不太好,他只能盡量讓自己的身軀呈安全防衛姿勢,同時道:“沒有!我有病啊,叫條子做什麽?而且他敢說你就敢信啊,這黃毛之前還背著你偷東西呢!大家都是道上混的,叫條子來不等於自掘墳墓嗎,我他媽就是找那個姓林的有點私仇,順便幫你抓了個叛徒,你可別搞錯。”
“是嗎?”聞言,熊總瞄一眼祝旭身後奄奄一息的林富國,“你哪個道上的?報私仇就光敲他一只胳膊?”
“不然呢?”祝旭一直被別人別著衣領,不禁有點火大,他反手掐一把面前這只手的虎口,順利掙脫面前的人後快速後退幾步,眼神警醒道,“我倒是想把他直接刀了,這不是記得給您個面子嗎。”
有點能力和小聰明,最重要的是足夠狡猾,這樣的人很難得,不僅正道喜歡,他們這種走暗路的也挺稀罕。
“你身手不錯啊。”熊總玩味的眼神落在祝旭身上,尤其是那張桀驁不馴的臉,很容易勾起人的一些馴服欲。
祝旭被這目光盯得直喊反胃,他撿起自己帶來的棒球棍,重重在對方面前虛晃一下:“你他媽看個屁,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來。”
熊總假裝害怕地護住自己的眼睛:“喲,這脾氣還有點暴呢。行了,也不枉費我專門跑這一趟,除了這兩條手腳不幹凈的狗,總算還有點意外收獲,至於其他的,老子也沒有閑工夫和你在這逼叨叨,任何和條子有關的嫌疑我們都不會放過,”他向後邊的人揮揮手,“抓緊時間把這人一起帶走,撤。”
轉身準備離開的同時,熊總清晰感受到一陣疾風從他耳邊掠過。
是一個人被砸在了前方幾步開外的鐵皮油桶上。
人是他指派過去抓祝旭的手下,然後又被祝旭幹凈利落扔出來的。
“你走就你走,想把林富國這個敗類東西帶著我也沒有意見。”
“但是我奉勸你,最好別動我。”
“哥已經名草有主了,再耽誤下去,你們他媽一個都走不掉。”
作者有話說:
事件性質還是怪惡劣的。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的時間一定要及時報警,尋找警察叔叔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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