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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8章 世界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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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8章 世界二【13】

淩一琳證明自己的辦法很直接, 她給自己帶上了運動手表,從七點三十開始從山腳往上爬。

山體高度在八百米左右,臺階高度是標準的15cm, 算下來一共有五千多級臺階。在以一秒一個臺階不停歇的極端情況下, 登頂也需要一個半小時的時間。

淩一琳沒打算和那種體力爆表的人去比較,她選擇保持一分鐘往上走三十個臺階的速度,每過十分鐘就休息兩分鐘,把爬到山頂的總耗時定在三個半小時。

【主人, 我忽然想到網絡上的一個熱梗。】

“什麽梗?”淩一琳帶著登山杖往前走去, 努力把自己的為數不多的體力進行平均分配。

【一個半小時等於三個半小時, 這種角度來說,主人你的體能其實和孟九歌是一個量級的呢。】

“這算是什麽梗?斷句梗?”淩一琳眉梢微挑,“一個半、小時,三個、半小時。”

【大抵是中文的博大精深吧, 但凡換一種語言來表述,這句話就不是那個意思了。】

淩一琳沒有get到裏面的笑點, 只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一詞多意, 很適合在某些口頭約定或者是不嚴謹的書面條件上給人挖坑。

孟九歌出發的時間比淩一琳要早上十分鐘,在七點二十就盡到了掛名未婚妻的責任,和齊少寧一起爬山去了。

淩一琳前進的速度不算快, 所以沒出現爬著爬著就反超對方的行為。

七點半開始, 三個半小時後, 就是十一點, 是一個非常適合吃午餐的時間。

淩一琳沒有用自己的力量作弊改變體質, 所以在十一點順利登頂的時候, 穿在身上的內衣和T恤衫都已經濕透,額頭也滿是汗水。

剛剛到脖子的短發被淩一琳用橡皮圈束起, 在腦後紮了一個小揪揪。不過還是有不夠長的碎發被汗水打濕,黏在了她的脖子和額頭兩側。

“沒有坐轎子,我自己爬上來的。”淩一琳大口喘氣,身體因為透支體力,不得不彎腰用手撐在膝蓋上。

“哇,淩同學真棒。我收回昨天的話,是我低估淩同學了。”孟九歌拿著早就準備好的幹毛巾,擦拭著淩一琳頭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我問過小賣部老板了,店鋪後面是一個小休息室,你可以簡單擦洗一下身體,然後換一套衣服。”孟九歌說著把手感濕漉漉的毛巾放在一邊,又抽出濕紙巾擦拭了起來。

“你擦洗過身體了嗎?”淩一琳努力擡頭,但因為她的姿勢接近半蹲,所以即便是仰著頭,看起來也比孟九歌要矮一點。

“嗯啊,衣服我也幫你準備好了,比我的身上的大一個號,淩同學穿會剛剛好。”孟九歌笑著說道,沒忍住用手揉了揉淩一琳的腦袋。

孟九歌:“只可惜條件有限,如果要洗頭洗澡的話,就要向寺廟借地方了,我沒進去和他們打交道。”

“沒必要,回去以後再洗澡也可以。”淩一琳撐著膝蓋直起了身,微微歪頭讓孟九歌放在腦袋上的手滑落到了肩膀上。

“孟同學,你在這裏等了我多久?”淩一琳問道。

“不到一個小時。”孟九歌說著往左右兩邊看了看,確定沒人後,湊過來壓低了聲音。

“齊少寧好虛啊,一開始憋著一口氣硬是要比我更快,結果這口氣在二十分鐘後就沒了,直接腳軟摔倒,在自己頭上磕了一個大包,把隨行醫生嚇了一跳。”

“確實很虛,我的身體都比他健康許多倍。”淩一琳點頭附和。

“那可不,醫生擔心他再次腳滑,就喊了擡轎的人,讓齊少寧坐著轎子上來了。”孟九歌說著忍不住笑了出來。

“真是一生要強的男人,不就是爬山爬不過我這個女生嘛,坦率一點承認不就好了,偏偏要逞強讓自己出大醜。”這是孟九歌發自內心地一句吐槽。

“誰知道呢,或許是他們的自尊心比玻璃還脆弱吧。”看到輕松的笑容出現在孟九歌臉上後,淩一琳的心情也跟著好了起來。

“對了,你畫畫的東西我都已經整理過了,都給你放在那邊了,你去換套衣服,就能直接上手找感覺了。”孟九歌提醒道,同時開始催促。

“你出了那麽多汗,我不應該和你聊天的,你快去把衣服換了,不然風一吹你就要感冒了。”

“快去快去,我站在門口幫你看門,不會讓其他人進來偷看的!”孟九歌說道,把準備好的小包塞到了淩一琳的懷裏,拉著她就往小賣部的後門走。

簡單擦洗過身體後,淩一琳換上了孟九歌給自己準備的衣服。

在裏面換的時候沒什麽感覺,但在出來看到孟九歌身上穿著的短袖後,她忍不住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T恤。

“這是姐妹裝嗎?”淩一琳扯起了T恤,認真觀察起上面印著的圖案。

雖然有些抽象,但專業的淩一琳還是認了出來,自己T恤上的圖案是一串英文變形,A Bouquet of roses for you,意為送你一束玫瑰。

“可以這樣說,是一個小眾品牌的T恤,品質非常有保證。”孟九歌說道,穿在她身上的T恤也印著一串英文,Send You a love letter,意為送你一封愛的情書。

這兩件是閨蜜裝,還是情侶裝,多半是要看穿在什麽人身上,他人是怎麽理解的了。

說是換好衣服就開始找靈感畫畫,但兩人一起發出抗議聲的肚子讓她們被迫更改計劃,在素食和速食中糾結了三秒,最後還是選擇了前者。

不過是去寺廟裏面吃一頓飯而已,算不上有什麽宗教信仰。

孟九歌拉著淩一琳的手走進了素食餐廳,正好看到齊少寧跟在一位穿著袈裟的和尚後面,他臉上的表情極為虔誠,手上還掛著一串佛珠。

“要去打個招呼嗎?”淩一琳微微瞇眼看向了齊少寧。

自己留在齊少寧身上的力量帶著破壞和毀滅,會讓他產生自己被吞噬和破壞的幻覺。心志堅定的話,自己的力量最多就影響對方一兩個月而已,效果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弱。

不過齊少寧這個人本身就藏著毀滅欲,加上他內心陰暗面、性格又疑神疑鬼。所以自己殘留在他身上的力量,把他的身體和血肉當成了溫床,一個多月下來沒有變弱反而變強了。

“不了,等他辦完事我們一起回去就行了。”孟九歌說道,拉著淩一琳的手去領素食餐盤,然後等著打飯。

孟九歌不打算招呼齊少寧,但這不代表齊少寧沒有註意到她們。

看到淩一琳出現在寺廟食堂中的時候,齊少寧轉佛珠的動作都停頓了下來,眼中先是閃過懼怕隨後更多的是興奮。

“大師,就是她,她就是害我出現幻覺的,她是不是養了不幹凈的東西?”齊少寧壓低聲音說道,看向高僧的眼裏滿是懇求。

“大師請你幫我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吧,每次看到她的時候,我的感覺都非常不好。”

高僧既然可以通過面相氣色發現自己身上的問題,準確說出自己經歷的一切,還給了他加持過香火的佛珠,那麽他一定也可以把淩一琳這個罪魁禍首解決了吧。

聽到齊少寧的話後,高僧的視線也跟著移動到了淩一琳的身上。

這位高僧是真有點本事在的,認真看了一會以後,臉上的神色就變得嚴肅了起來,擡腳就朝著淩一琳走了過去。

“這位施主,可否和貧僧去到內堂單獨談談?”高僧問道。

淩一琳擡眸看了一眼高僧,“我在準備吃飯。”

高僧微微彎腰,道了一聲佛號,“是貧僧唐突了,施主可否在用完餐食後,和貧僧聊聊?”

“大師,你找我朋友幹什麽?我們不信佛,只是過來吃個飯而已。”孟九歌說道,蹙眉看向了跟在高僧屁股後面的齊少寧。

這個齊少寧怎麽回事,不是說是來禮佛的,怎麽又把小算盤打到淩一琳身上了?他不會是買通了這個和尚想要對自己的淩同學做什麽吧?

“這位施主與貧僧有緣,貧僧想要和施主探討一下佛法。”高僧的態度非常好,並沒有因為孟九歌說出不信佛三個字就露出什麽異樣。

“施主,可否給貧僧一個機會?”高僧問道,微微彎腰,把姿態放得極低。

【主人,這個和尚算是個好人,沒有利用和尚的身份和職務做壞事,平日裏在某些地方發生災難的時候,還會組織捐款送東西。小時候好像還無償做過不少法事,是個品德還不錯的和尚。】

“吃完飯後,我會休息十分鐘。”淩一琳說道。

“多謝施主成全,貧僧就在這裏候著,等施主用完膳食。”高僧說道,彎腰鞠躬後,退到了一邊靜靜等候。

看到高僧對著淩一琳畢恭畢敬後,齊少寧的臉上滿是不可置信。

自己是要這位高僧去解決淩一琳啊,不是讓她去對方造勢拍馬屁的啊!大師是在幹什麽!

“大師,你……”齊少寧抓住了高僧的袈裟,想要說點什麽。

“齊施主。”高僧打斷了齊少寧的話,“貧僧還是那句話,只要齊施主靜下心來在跟著貧僧研習一個月的佛法,身上的業障自然就會消散了。”

“日後只需要修身養性多做善事,齊施主的後半生一定會平安順遂,不被業障影響的。”

齊少寧張了張嘴,想到眼前這個和尚用手裏的佛珠幫自己從幻境中掙脫出來後,又不敢對其說什麽重話,更不敢威脅對方。

“大師,我有一事不解。我被業障纏身分明是因為她對我做了什麽,為什麽大師還要對其禮遇有加?”齊少寧壓著脾氣問道。

“齊施主應該是誤會了那位施主,那位施主的面相貴不可言,不可能和那些魑魅魍魎為伍,更加不會驅使邪物。”高僧道了一聲佛號。

“如果齊施主可以與交好的話,身上的業障可消,後半生也無需為瑣事煩惱。”

齊少寧越聽臉上的表情越僵硬,這個和尚再說什麽?淩一琳一個孤兒院出來的人面相貴不可言,不可能和臟東西搞在一起?

要自己和對方交好?那他豈不是要和柯浩一樣,把臉皮送到對方的腳下,讓他踩個痛快了?

胡扯!這個和尚簡直是瞎了眼!自己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話難道有假不成?

“多謝大師解惑。”齊少寧維持著臉上的虛假的客套,壓抑著眼底翻滾的真實情緒。

看到高僧真的在原地等淩一琳吃飯後,齊少寧隨意客套了兩句,就大步離開了食堂,連飯也不打算吃了。

自己需要討好的人,竟然在討好另一個人,這讓齊少寧覺得自己的臉被丟了一個徹底。

吩咐助理給寺廟捐了五萬塊香火費後,齊少寧就準備下山了。他不想再看到淩一琳,也不想再看到那個捧著淩一琳的高僧了。

“老板,董事長的意思是,讓你好好在這裏呆一段時間。等到把身體養好了,直接回去接管公司事務。”助理一臉為難地說道。

大師說了要住上一個月才可以消除業障,老板要是不聽話直接走出事了的話,自己也會負連帶責任的。

“不用了,一個徒有虛名的和尚而已,竟然覺得淩一琳是貴不可言的人,真是可笑……”齊少寧的話還沒說完,他就腳底一滑往前倒去。

助理下意識伸手去抓自家老板,但他只抓到了穿在他身上的短袖。

伴隨著一聲刺啦——助理就這樣看到一個上身裸露的老板直接往石階上滾了過去,一直滾了二十多臺石階後,才因為撞樹停下!

“老板!”助理發出尖銳的爆鳴聲,立刻把手上的衣服丟到一邊,“醫生,醫生!快來醫生!”

-

“外面怎麽忽然那麽吵,是不是有人出事了?”正在吃飯的孟九歌好奇探頭。

“可能是有人鬧起來吧,這也算是知名景點了。”淩一琳一臉淡定地說道。

齊少寧要是老老實實待在寺廟裏面,說不定還真的可以痊愈。

可好言難勸該死鬼,沒有人可以攔得住想要自找死路的人。齊少寧既然不願意在寺廟安安心心地待著,那就讓他去醫院躺著吧。

解決掉午飯後,淩一琳按照約定,和高僧一起去到了內堂,給了他十分鐘的時間。

高僧有點道行,但這個世界並沒有鬼神的存在,也不允許有鬼神的出現。所以高僧只能察覺淩一琳的命格非同一般,隱隱察覺到和對方交好會對自己的修行有益。

不過是討論十分鐘的佛法而已,淩一琳還是有這個耐心的。在高僧向她隱晦詢問某些問題的時候,淩一琳也不介意告訴他答案。

因果輪回確實存在,做好事也是有回報的。

雖然是否得到回報主要看世界意識有沒有發現,但行善積德這個方向對於普通人來說一點問題也沒有。

“多謝施主解惑,這是貧僧最近做的一串佛珠,曾在佛前供奉過一段時間,贈予施主當做謝禮。”高僧點到為止,沒有聊太過敏感的話題。

“不客氣。”淩一琳接過了佛珠,發現上面沾染著香火和一絲絲功德後,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你會長命百歲。”淩一琳留下這樣一句話,隨後就起身離開了。

等到淩一琳走遠後,一個穿著灰色僧衣的小和尚快步走了過來,“師父,齊施主出事了,他在上山的石階上摔倒了,頭上多出了一個血窟窿,已經被人擡下山去了。”

“阿彌陀佛,業障,都是業障啊。”高僧閉上了眼睛,不打算繼續插手和齊少寧有關的事情呢了。

“以後有關齊施主的事,我一律不接不見不聞不問。”高僧說道。

-

“淩同學,那個和尚沒把你怎麽樣吧?”見到淩一琳出來後,孟九歌立刻走上前去 ,摁住她的肩膀,上下打量著。

“沒事,就是看我有緣,和我聊了兩句佛法。”淩一琳笑了笑,“這個和尚還送了我一串佛珠,你要戴在手上玩玩嗎?”

“不行,我可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可不戴這個。”孟九歌搖頭。

“那阿姨呢?她喜歡嗎?”淩一琳問道。

“我媽媽嗎?”孟九歌思考了一下,“我媽媽好像還挺信這個的,我來這裏之前還特意囑咐我,讓我不要對神佛不敬呢。”

“那就算我送給阿姨的一個小禮物好了,你就說是慧雲法師親手做的佛珠,受了一個多月香火。”淩一琳握住了孟九歌的手腕,把佛珠套在了她的左手。

“只是朋友讓你代為轉交的禮物而已,不算你信佛。”淩一琳補充道。

這種佛珠對自己來說就是個木頭串子,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長時間佩戴還真有點好處。

“也行,那我就代替我媽媽收下了。”孟九歌沒有拒絕。

因為孟九歌並不在意齊少寧的動向,所以直到她準備和淩一琳一起下山時,才發現齊少寧人不見了。

讓助理打聽了一番後,孟九歌才知道齊少寧在好幾個小時前就被擡下山去了。

“要去看看他嗎?”淩一琳再次問道。

“額,他的運氣看起來不怎麽樣,不如我們和他保持距離吧。”孟九歌說道,語氣誠懇。

“淩同學,實不相瞞,齊少寧他最近好像在醫院安家了,每次出院總會碰到一點事情,然後重新住院的。”

“他給我的感覺不怎麽好,我覺得去看他,有一半的可能會沾染上黴運。”孟九歌沒有宗教信仰,但她也不是一點都不講究。

“好,那我們接下來的安排呢?”淩一琳乖巧詢問,一副任由對方安排的模樣。

“稍等,我先打個電話。”孟九歌掏出了手機,直接飛了一個電話過去。

孟父是做生意的人,多多少少信一點玄學。聽說齊少寧又住院後,倒是沒讓自家女兒去湊熱鬧,只是叮囑了自家女兒幾句。

“爸爸,我讓你辦的事情怎麽樣了?你可不能反悔哦。”孟九歌問道。

孟九歌打這個電話匯報齊少寧的情況只是順帶的,更多的是詢問自家爸爸購房進度。

“談好了,你回來簽個字過戶,房子就是你的了。”孟父無奈地說道,“這段時間你在外面也低調一點,齊少寧出事了,你可不能表現出樂得找不到北的樣子,合同還沒簽呢,隨時都會有變動的。”

“嗯嗯,我知道,我和我同學一起。”孟九歌說道。

孟父:“你的同學?是誰家裏的?邱家還是馮家?”

“是我的好朋友,我陪她出來寫生,過幾天就回來了。”孟九歌含糊說道,“爸爸你出門的時候註意安全啊,可別一不小心腳滑,和齊少寧一樣成為醫院的常客了。”

“你這孩子,有你這麽說話的嗎?”孟父皺眉,作勢就要板著臉教訓幾句。

不過孟九歌的反應更快,在自家爸爸開口前就結束了通話。

順利通過家長的考驗後,孟九歌就徹底把齊少寧拋在腦後了。

考慮到淩一琳脆弱的身體,孟九歌幹脆替自己和淩一琳一起喊了擡轎子的力工,免得嘴上說著無所謂,實際也挺要強的淩一琳會再一次下山失誤。

三百米的山自己背就背了,但是八百米的話,自己大概率是堅持不到終點的。

看到轎子停放在自己面前後,淩一琳後欲言又止,知道孟九歌比她更快坐在上面後,才帶著一絲無奈坐了上去。

乘坐轎子順利抵達山腳後,正好到了六點。

遙遙望向被山脈吞噬的夕陽,淩一琳想到了某位高僧曾經說過的一句經文,腦海中忽然又有了靈感。

死亡和遺忘對人來說是一個終點,那麽日落和萬物的雕零,也算是一個終點吧?

見到身邊的淩一琳看著夕陽發呆後,孟九歌停下了腳步,朝著跟在後面的助理招了招手,從她手裏接過了相機。

哢嚓——

隨著快門被按下,籠罩在橙紅色陽光中的淩一琳被相機鏡頭捕捉,留下了在夕陽下的背影。

看到淩一琳回頭看向自己後,孟九歌又哢哢摁下了好幾次快門,抓拍了許多張照片。

“這是有靈感了?”孟九歌放下相機問道。

“嗯,有一點想法了。”淩一琳笑了笑,“孟同學,我現在就打算回酒店畫畫,你要和我一起嗎?”

“好啊。”孟九歌兩眼彎彎,朝著淩一琳走來,拉住了她的手腕,“我也想提前看一看,能拿到白石杯金獎的作品。”

淩一琳沒有反駁,而是和孟九歌並肩慢慢往前走去,“不僅僅是看我畫畫,孟同學要是有興趣的話,還可以和我一起畫。”

孟九歌有些猶豫,側頭看向淩一琳,“但我只是在小時候學過一點國畫,水平很一般,可能連考級都做不到。”

“正好,我第一幅用來參賽的作品是油畫,這一幅我本來就打算用寫意國畫的,到時候孟同學你幫我起個草稿,隨性一點畫上幾筆就行了。”

淩一琳側頭迎上了孟九歌的視線,嘴角弧度微微揚起,“孟同學,我相信你會給我帶來更多靈感的。”

“就像這次帶我出來玩一樣,讓我有了很多收獲。”說著淩一琳低頭用鼻尖碰了碰孟九歌的耳朵,在她耳邊輕聲低喃,“孟同學,謝謝你。”

“咳咳,那我到時候就隨便發揮了。”孟九歌有些不好意思地移開了視線,保持目視前方的姿態,“要是我發揮得不好,你不準嫌棄我!”

“不會的,我相信你。”淩一琳笑瞇瞇地應道,視線落在了某人有些發紅的耳廓上。

簡單地觸碰就可以讓孟九歌感覺到害羞嗎?她是那麽靦腆的人嗎?

還是說,孟九歌對自己也有其他的念頭,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反應?

淩一琳心裏閃過許多猜測,看向孟九歌的眼神不自覺柔和了下來,占有欲也在同時出現在了眼底。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些影響孟九歌選擇自己的因素,也要加快速度消失了呢。

-

帶著行李箱搬到淩一琳的房間後,孟九歌在酒店房間裏待三天沒出門。

別誤會,兩人之間並沒有發生什麽一晚上的劇烈運動導致三天下不來床這種事情。

孟九歌只是單純待在房間內,看著淩一琳畫了一幅又一幅寫意國畫而已。

第一幅寫意國畫是淩一琳用來投稿參賽的,孟九歌就是起了一個頭,拿著沾滿墨汁的毛筆,很是隨意地畫了兩筆。

但剩下來的三幅畫,孟九歌的參與程度就變高了,她被賦予了任意顏料作畫三分鐘的機會,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用稚嫩的筆觸填滿了宣紙上的空白。

淩一琳在接手後,會用上三到五個小時的時間,去完成細節,然後提筆落款。

“還缺個印章,到時候我們一個人去刻一個怎麽樣?”淩一琳問道。

孟九歌俯身吹了吹還沒幹的墨跡,“好啊,我也可以在你的畫上蓋印嗎?”

“當然可以,需要我在落款的時候加上你的名字嗎?”淩一琳笑著問道,把毛筆放在了一邊的筆架上。

完全不知道淩一琳親筆畫價值幾何的孟九歌當然不會拒絕,她甚至還直接拿起了勾線筆,在淩一琳的署名下面,一筆一畫加上了自己的名字。

淩一琳的草書落款張揚肆意,孟九歌的正楷行文規規矩矩,兩個名字豎著排列在一起看起來差異極大,但又細看後又過分和諧。

“淩同學,我們名字加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呢。”孟九歌說出了自己的小發現。

一加上九,正正好好等於十。

“看來我們註定是要在一起的,這樣才會十全十美。”淩一琳笑著接話。

“當然了,我們不是要當一輩子的好朋友嗎?只有死亡才可以把我們分開那一種。”孟九歌說道,看向淩一琳的眼神格外堅定。

“淩同學,你要記住我這句話哦,可不能半路就不和我當朋友了。”

“記住了,我不會和你分開的。”淩一琳選擇性給出了回應。

“我們作為一輩子都不分開的好朋友,我送給你的禮物,你是不是應該收下?”孟九歌把手背在身後,笑盈盈地看著淩一琳。

“當然,好朋友之間互相贈予禮物是非常正常的,收到朋友的禮物,應該收下。”淩一琳應道。

“那就好,我們明天我們回去A市以後,我要送一份禮物給你!”孟九歌說道,已經在心裏把淩一琳給安排明白了。

等自己拿到隔壁房子的所有權後,原本那一套房子就會被自己當作禮物送給淩一琳。

理由就用好朋友要住在一起好了,打通房間也不需要太多的工程量,只要主臥不受影響就行了。

到時候如果想要重新裝修的話,那就更加方便了,無論那一側的房子大裝修,她們都可以一起睡在另外一邊。

淩一琳笑著應下,也在心裏把孟九歌給安排明白了。

自己郵寄過去的第一幅畫作《漩渦》已經被卡門大師順利拍賣出去了,因其看久了會出現幻覺這一屬性,被許多富豪和收藏家吹捧。

加上卡門大師極力吹捧畫作,一口一個神跡,一個上帝的恩賜,《漩渦》最後的拍出來了極為可怕的天價,整整2.3億美刀,價格堪比近現代畫作的巔峰。

扣掉一系列費用後,自己應該可以順利到兩億美刀,折合成本國的貨幣超過了十四億。

這樣一筆可以直接使用的巨款,足夠把孟家從當下困境中解救出來了。

不過自己要用這些錢換多少股份比較好呢?是按照目前的市值拿個百分之六到百分之七的股份。

是心黑一點,狠狠狙擊一波孟家公司的股票,在對方幾乎跌停的時候,抄底拿到更多的股份呢?

還是幹脆不做人,用這筆錢讓孟家破產,然後收購重組?

想到這裏後,淩一琳下意識看了一眼孟九歌。見到她還在看著自己的畫作傻樂後,心裏一軟。

算了,暫時做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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