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章 世界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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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2章 世界二【7】
事實也是如此, 想要在五一找一個人少風景好的地方,不就得往犄角旮旯去嘛。
秉承著前方道路擁堵,我就掉頭換路的想法, 在開車三小時後, 車子出現在了一個周邊風景不錯,兩邊都是耕地的岔路口。
前面的路有兩條,一條是混凝土路,按照地圖上的標識, 往前開上幾分鐘就能重新回到國道上。
至於另一條, 則是由碎石子鋪在泥土上的路, 地圖上也有標識,但顯示是小路,往前走有一個村子和一座山,裏面沒有什麽景區的標識。
“兩位, 怎麽說?”孟九歌把車子停在了岔路口,“我們是去前面的村子裏看看?要是有農家樂的話, 我們可以坐下吃頓飯, 順便去附近逛逛。還是開車去國道,半小時後去到另一個市區覓食?”
“D市的市區好像有挺多旅游景點來著,這個時候人應該很多, 不如去村子裏看看?”坐在後座的劉玥探頭, 拋出了一個幾乎沒人可以拒絕的說法。
“來都來了, 不如去看看吧。隔壁市什麽時候都能去, 但這個不出名的村子就不好說了。”
“淩同學怎麽看?”孟九歌看向了淩一琳。
淩一琳實話實說, “我們本意是避開人多的地方, 村子是不錯的選擇。只不過這個村子連混凝土路都沒有,裏面的開發程度可能會比較低, 大概率只有小賣鋪,沒有農家樂。”
“唔,沒有農家樂的話,我們也能用車裏的自熱食品湊活一下,這個倒不是問題。”孟九歌說道,言談之間已經作出了選擇。
來都來了,怎麽可能不進去看看呢!
就這樣,在混凝土路和小路之間,孟九歌一腳油門開向了小路。
道路雖然只鋪設了碎石子,但下面的土層明顯是夯實過的,開起來極為平整。車輛駛過後,留不下任何的輪胎印,只是會帶起一波塵土,和偶爾被輪胎壓飛出去的幾顆碎石頭。
保持三十碼左右的車速,在孟九歌往前開了五分鐘後,一個幾乎沒有三層樓的村子映入了眾人的眼簾。
村子的開發程度確實不高,但是開過最開始那一段路後,水泥地面就重新出現了。
映入眼簾的青磚瓦房看起來有種上世紀的年代感,不過在屋內的人走出來後,這種年代感就消失了。
他們身上的穿著一看就是現代風,而且不大的小廣場上還停了不少車,甚至還有一輛車是省外的車牌。
在孟九歌駕駛著車子停在廣場上後,不少人投來了好奇的視線,打量起了這個本該帥氣十足,但卻是粉色噴漆的越野車。
這樣特殊的搭配,他們還是頭一回見到的,也不知道是村子裏哪個人的小輩那麽有個性。
“這些車是五一從外地回家的本地人,還是和我們一樣的游客?”劉玥背著包從車上下來,四處打量著周圍,試圖在這個廣場上尋找標識。
“應該是後者,這裏沒有什麽景區,連小賣部的標識都沒有。”孟九歌也從駕駛座上跳了下來,背著同款背包。
淩一琳是最後一個下車的,她也把同款背包拿了下來。
三人的背包都是孟九歌準備的,同款不同色,紅黃藍,劉玥是黃色,孟九歌和淩一琳分別是紅色和藍色。
“小姑娘,你們是來找人的嗎?”一位好奇的大媽忍不住走了過來,手上還拿著兩根黃瓜。
“阿姨好,我們是隔壁市的大學生,我們想要找個風景好的地方拍照,阿姨有什麽推薦的地方嗎?”孟九歌揚起笑容,嘴甜地問道。
孟九歌相貌出色看起來極具親和力,可以說是長輩最喜歡的那種長相。
果然,大媽聽到孟九歌的話後,臉上立刻浮現出了笑容,“你們想要拍照,那可是來對地方了,我們村子的後山可好看的,種了很多樹!空氣可好了!”
“之前還有畫室來這裏那個什麽寫生過呢,就是我接待他們的呢。”大媽說道,“不過去後山的路還沒修,你這個車子是開不過去的,要麽自己走上去,要麽就是小三輪車了。”
在大媽的介紹下,孟九歌得到了村裏雜貨店的地址,同時也知道了為什麽最開始的路是碎石子路,而這裏卻是水泥地面。
村子的開發程度不高,但在十年前也順利把路修好了。之前她們開車過來的那條路,是村民籌錢準備修的新路。
增加新路的原因也很簡單,村子在下半年就要開始修繕了,修繕完畢後,明年就會搖身一變成為特色覆古村莊,整個村子和後山都會變成一個新的景區,後山原本的土地廟和道觀也會在修繕完畢後重新開放。
“看來我們的選擇還是很對的,提前來到了一個景區!剛剛開始我還擔心了一下,我們會不會來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劉玥壓低聲音說道,“我甚至都覺得有人會被拐賣到這種村子裏。”
“如果是拐賣的話,村民的表現會更加排外。”孟九歌分析道,也跟著壓低了聲音“其實我也冒出過這個想法,但這個地方距離市區也就半小時車程,還不至於成為法外之地。”
“淩同學,你有沒有這樣的想法?”孟九歌看向淩一琳,眼中的期待非常明顯。
淩一琳不負所望地點頭,“我覺得我們有車子,要是情況不對直接開車走就行了,肯定不會被留在這裏的。”
“那麽問題來了,我們要是接受大媽的邀請,去她家裏吃個飯,還是自己解決?”劉玥說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好像有一點餓了。”
還是那句話,來都來了,不體驗一下另一種農家樂的話,總覺得是一個小小的遺憾。
大媽曾經接待過準備藝考的學生,所以聽到三人來自己家裏吃飯後,很是熱情地詢問了她們的口味偏好,還洗了三根剛剛摘下來的新鮮黃瓜給她們墊肚子。
淩一琳三人都不是什麽挑食的人,就選擇了方便制作的炒粉幹。在等待了二十分鐘後,就順利吃到了熱騰騰的午餐。
大媽的手藝和外面餐館的廚師不分上下,本著下午要去爬山的想法,三人都吃了滿滿一大碗。
吃白食可要不得,所以在離開的時候,孟九歌塞給了大媽一百塊錢,當做是夥食費。
大媽推拒了一次後,就從善如流地收下錢了,聽到她們要去爬山拍照後,還額外塞給她們三個裝著草藥的小布包。
“山裏蟲子多,這是可以驅蟲驅蚊的,我們每次去砍柴的時候都會帶一個在身上,一個能用好幾天呢。”大媽笑著說道。
“好的,謝謝阿姨。”孟九歌笑瞇瞇地道謝,直接把小布包掛在了自己的背包上。
淩一琳和劉玥也有學有樣,再次向大媽確定後山的情況後,吃飽喝足的三人就踏上了旅途。
淩一琳和劉玥都想去上面寫生,所以從車子裏取出了簡易畫板和畫筆帶上,但她們負重遠不如孟九歌。
孟九歌的脖子上掛著相機,背包裏面則是一些食物和水,還有一個三腳架,準備在兩位同伴畫畫的時候專心拍照,把美好的瞬間定格在照片上。
在大媽和其他熱心村民的指路下,三人很快就從水泥路走到了夯實過的土路,在十多分鐘後來到了山腳下。
這座山目測有三百多米,估摸著一鼓作氣爬上去也就是半個多小時的時間。石頭做的臺階不是很寬敞,三個人一起往前走的話,就會顯得比較比較擁擠。
在山腳下留下一張合照後,孟九歌就自告奮勇走在前面,沒一會就往上爬了十多個臺階。
淩一琳和劉玥緊隨其後,彼此之間的距離在兩到三米之間。
五分鐘後,淩一琳開始喘氣,十分鐘後,淩一琳開始大喘氣。從原本的第二變成了第三,忍不住彎腰坐在了臺階上。
“你們先上去吧,我歇一歇。”淩一琳說道。
原住民的身體本就瘦弱,常年坐著畫畫的她體質就跟別用說了,大一點的風估計就可以把她給吹走了。
淩一琳在得到原住民的身份後,既沒有用自己的力量改變身體,也沒有用多吃飯多鍛煉來增強自己的體質。
所以就有了現在這一幕,在爬了十分鐘的石階後,淩一琳就撐不住變成小趴菜了。
“沒事,那就休息一下,山腰處的風景也很好看。”走在最前面的孟九歌停下了腳步。
回頭看到淩一琳在仰頭大口大口呼吸後,手指微動,最後舉起相機,哢哢拍了好幾張照片。
沒來記得檢視新拍攝的照片如何,孟九歌就噠噠往下走了十多個臺階,越過劉玥坐在了淩一琳的身邊。
“淩同學,要不喝點東西補充一下體力,我包裏有能量飲料。”孟九歌說著就從背包裏面掏出了飲料。
見到淩一琳額頭上都是汗水後,還非常貼心幫忙擰開了瓶蓋,然後才把飲料遞過去。
“謝謝。”淩一琳沒有拒絕,接過飲料後小口小口地喝著。
看到孟九歌已經掏出濕巾幫淩一琳擦汗後,跟著在上面坐下的劉玥單手托著下巴,莫名有一種自己很多餘的感覺。
不過三個人的友情也很常見吧?劉玥在心裏嘀咕著。
休息了五分鐘後,淩一琳重新開始往上爬,不過她身上的水和食物都被孟九歌拿走了,背上只剩下一個簡易畫架和一包顏料。
“孟同學,要不你把三腳架給我,我幫你拿一段時間?”劉玥問道。
“沒事,我有鍛煉的習慣,這點對我來說灑灑水。”孟九歌說道,語氣極為自信。
當戲劇演員沒有一副好身體可不行,而且作為要出演女將軍的戲劇主角,孟九歌已經堅持無氧鍛煉一個多月了,身上的肌肉都變得更有韌性了。
別說是多背一點食物和水了,就算是在她的腳腕上各加五斤的負重,孟九歌覺得自己一樣可以一口氣爬到山頂!
就這樣,在小趴菜淩一琳拖後腿的情況下,三人順利在一個小時後爬到了山頂。
山頂有一座可供休息的亭子,亭內有很明顯的落葉和雨水沖刷過的痕跡,周圍還有一些顏色不怎麽鮮艷的塑料包裝袋,看起來是有一段時間沒人到過這裏了。
把背上來的背包簡單整理了一番後,三人就各自忙活起來了。
孟九歌熱衷拍照,先是手捧相機哢哢,選到一個極好的角度後,擺弄起了三腳架,準備用延時拍攝記錄一下雲層的變化。
“這是我們剛才經過的村子嗎?”架好相機後孟九歌掏出了一個小馬紮,直接在淩一琳身邊坐下。
“嗯。”淩一琳點頭,用的是她一貫喜歡的厚塗方式作畫。
簡單詢問了一句後,孟九歌就不出聲打擾對方,安靜地坐在淩一琳的旁邊,看起了她畫畫。
淩一琳很瘦,初見時及腰的長發也被她剪短變成了只到脖子的碎短發,白皙細膩脖頸大片大片地暴露在了空氣中。
擁有一米七二身高的淩一琳體重在三位數的邊緣徘徊,過瘦的體型讓她身上看起來沒有什麽肉,也讓她拿著畫筆的手看起來更加骨節分明。
淩一琳的膚色是冷白皮,這就導致她指腹處的老繭顯得格外明顯。
淩一琳的手好像比自己的要長啊,要不要挑個時間比一比?
托著下巴看了一會後,孟九歌就覺得眼皮開始慢慢變重,原本用手托著的腦袋,也忍不住開始慢慢往下墜落,最後額頭處抵在了淩一琳的肩膀上。
察覺到身上多了一個負重後,淩一琳畫畫的動作一頓,側頭看到某顆毛茸茸的腦袋後,眼中多出了一抹笑意。
淩一琳沒有喊醒孟九歌,而是繼續著手完成畫作。只是在蘸取顏料的時候,動作變得稍慢了一些。
在另一個地方畫畫的劉玥很是專註,並沒有回頭查看朋友們的情況,所以也就沒看到這一幕。
這一個月來淩一琳一直在畫畫,所以她的手感維持得非常好,坐下不過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就已經完成了大半了。
就在淩一琳落下最後一筆的時候,原本還算明亮的天空開始變得暗沈,隨後以著極短的時間聚集了一片黑壓壓的烏雲。
“怎麽天黑了,不會是要下雨了吧!”發現不對的劉玥仰頭看向天空。
補覺完畢的孟九歌也回過神來,用力眨了幾下眼睛後,搞清楚了現在的情況。
自己在看淩一琳畫畫的時候一不小心睡著了,就這樣靠著人家的肩膀睡了不知道多久。
“孟九歌,可能要下雨了,快把你的相機收起來。”劉玥大聲喊道。
“好,知道了。”孟九歌應道,站起來後活動了一下脖子,接著就跑去收拾相機和三腳架了。
淩一琳也跟著把畫具收了起來,在落下第一道雷電的時候,和孟九歌一起跑到了山頂唯一可以躲雨的亭子裏。
劉玥最後一個抵達,在她放下畫具的時候,正好聽到轟隆隆的雷聲,把她嚇了一跳。
“天氣預報有說今天下雨嗎?我記得出門的時候還是大晴天來著。”劉玥說道,有些擔心地看著暗沈沈的天空。
“A市是多雲,但我們現在不在A市。”孟九歌反應過來,語氣很是懊惱,“我沒把雨傘或者是一次性雨衣帶上來,大意了!”
“應該是雷陣雨,或許過一會就雨過天晴了。”淩一琳安慰道。
“希望如此,不要一直下雨就行了。”孟九歌說道,翻了翻自己的背包,把衛星電話翻了出來,苦笑了一聲,“希望我用不上這玩意。”
下雨天背著東西下山是有風險的,但現在已經下午三點了,如果一個小時後雨還是沒停,那就只能在天黑前開始下山。
到時候被雨淋濕也是沒辦法的事,只能下山以後再更換幹燥的衣服。
陸陸續續劈了五六道雷後,大顆大顆的雨滴很快就砸了下來,淅淅瀝瀝的雨聲湧入了三人的耳中。
“都往裏來一點,有點起風了。”孟九歌說道,把小馬紮搬到了亭子的中間。
“我其實還挺喜歡下雨的,雨後的空氣會格外地清新。”劉玥感嘆道,“除了今天這種情況。”
“應該是陣雨,來得快得去得也快。”淩一琳看了一眼手機,按照天氣顯示,四點應該就變成多雲了,後續到晚上都不會下雨。
“這樣的話,我可以勉強喜歡對方一分鐘。”劉玥改口。
雨聲算得上是白噪音,如果三人不是在亭子裏避雨,而是在足夠大的帳篷中,那高低都是要睡一覺的。
只可惜了,沒有如果,所以美美地一覺就變成了鬥地主,加上零食品鑒小會。
“三帶二。”
“炸彈!”
“飛機~”
“我就剩一張牌啦~”
“王炸!”
“一張三”
鬥地主的音效在不斷出現在亭子裏,連著三次搶到地主但卻輸掉牌局的劉玥,選擇倔強的不認輸,一次又一次搶地主,而且還都點了超級加倍,試圖一把賺回積分。
鬥地主的歡樂驅散了因為下雨心動不變的郁氣,終於靠著一手好牌成功獲勝後,劉玥忍住握拳歡呼了一聲。
“完美,我贏了,外面的雨也停了!這就是上天註定!”劉玥哈哈大笑,隨後說道,“現在快要四點了,我們慢慢下山,然後開車去市區吃飯找酒店怎麽樣?”
“行,免得一耽誤又出變故了。”孟九歌沒有意見,很快起身把小馬紮疊好塞進了背包裏。
“淩同學,你的東西就繼續放在我這裏吧,下山的時候你還是在中間。”孟九歌說道,直接把淩一琳的小馬紮也收好放進了自己的包裏。
暫時是小趴菜體質的淩一琳沒有任何意見,和之前一樣把簡易畫板背在了身上。
雷陣雨過後,天是放晴了,但石頭臺階上的水可不會那麽快幹,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主人,我查看了一下劇情,發現主角曾經有類似的經歷。那個時候第二主角為了修覆感情,選擇帶主角去旅行,他們也曾經因為一場雨困在山上。】
【主角當時很抗拒第二主角,所以雨一停就率先下山了,結果沒走兩步就崴腳了。是第二主角背著主角下山的,兩人的感情因此修覆了一部分。】
淩一琳聽到眉頭微挑,“齊少寧是安排好的?”
【應該是的,以讓主角透氣為理由去爬的山,地方是第二主角選擇的,時間也是,而且上下山的時候基本沒有遇見人。】
【主人,原劇情已經發生改變,未來的劇情也有可能提前發生。】小七提醒道。
“你的意思是,孟九歌可能會崴腳?”淩一琳的視線落在了前方。
在前面開路的孟九歌看起來極為小心,一點都不像是會崴腳的樣子,反倒是自己這個小趴菜更容易受傷。
難道是因為她幫自己承擔了一些負重,所以才會發生意外?
淩一琳分出了一抹註意力去思考,然後她就忽略了腳下踩到了碎石頭,一個踉蹌摔在了地上。
“淩一琳,你沒事吧!”在後面的劉玥驚呼出聲。
發現自己右腳腳腕有異樣的淩一琳:……
這算是什麽,立起來的flag一秒倒下嗎?
“淩同學,你沒事吧?”孟九歌聞言也回過頭來,三兩步走到了淩一琳的身邊。
淩一琳抿了抿唇,在孟九歌和劉玥的攙扶下站了起來,嘗試著動了動右腳後,忍不住倒吸一口氣。
真的崴腳了,好痛!
“別動,你腳腕崴了,都腫起來了!”眼尖的孟九歌註意到了不對。
“咋整,喊個救護車?”劉玥跟著著急起來。
“沒事,我休息一下就好了。”淩一琳覺得有些丟臉,思考要不要偷偷用點力量修覆腳踝。
爬山體力不支是因為原住民的身體就是小趴菜,和她沒有任何關系。
但因為分心猜到石頭崴腳,就怪不到小趴菜的體質上了。
“不行!崴腳需要好好休息,而且下過雨路很滑。”孟九歌眉頭緊皺,思索片刻後,看向了劉玥。
“劉玥,你能幫我一個忙嗎?”孟九歌問道。
三分鐘後。
被孟九歌背在背上的淩一琳陷入了沈默,她在聽到小七的話後,第一反應其實是自己會代替第二主角的位置,把受傷的孟九歌背下山來著。
可沒想到現實完全顛倒過來了,她現在被孟九歌背著,正一步一步地往下山下走。
其實在誰背淩一琳上,孟九歌和劉玥有過爭論,雙方都覺得自己可以勝任——因為淩一琳的體重不過百,看起來真的很好背。
只不過最後勝出的是孟九歌,原因也很簡單,淩一琳172,孟九歌166,劉玥162。
身高相差太大的話,背著人下山保不準就會把對方的腳拖在地上了。
劉玥因為身高遺憾退場,幹脆就把行李全部接收了,背包鼓鼓的,脖子上掛相機,手裏還拎著三腳架當做登山杖。
淩一琳確實很輕,但架不住下山需要走上半個多小時。
孟九歌要全神貫註註意腳下,避免發生二次事故,所以在到山腰處的時候,她的額頭就開始冒汗了。
傷患淩一琳為了不打亂孟九歌的呼吸節奏,選擇了沈默是金,只是時不時用手抓住袖口,把衣袖當做紙巾擦掉了孟九歌額頭的汗水。
【主人,我錯了,我忘記孟九歌崴腳的前置條件了。】小七弱弱地說道。
【那個時候孟九歌已經被主角關在別墅裏三個月多了,她每天吃的東西都很少,身體也沒現在那麽好,所以才會發生意外。】
小七的聲音越來越輕,總覺得是自己匯報錯誤猜測害了自家主人。
“沒事。”淩一琳應了一聲,語氣微妙。
那什麽,被人背著下山的感覺,好像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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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也是如此, 想要在五一找一個人少風景好的地方,不就得往犄角旮旯去嘛。
秉承著前方道路擁堵,我就掉頭換路的想法, 在開車三小時後, 車子出現在了一個周邊風景不錯,兩邊都是耕地的岔路口。
前面的路有兩條,一條是混凝土路,按照地圖上的標識, 往前開上幾分鐘就能重新回到國道上。
至於另一條, 則是由碎石子鋪在泥土上的路, 地圖上也有標識,但顯示是小路,往前走有一個村子和一座山,裏面沒有什麽景區的標識。
“兩位, 怎麽說?”孟九歌把車子停在了岔路口,“我們是去前面的村子裏看看?要是有農家樂的話, 我們可以坐下吃頓飯, 順便去附近逛逛。還是開車去國道,半小時後去到另一個市區覓食?”
“D市的市區好像有挺多旅游景點來著,這個時候人應該很多, 不如去村子裏看看?”坐在後座的劉玥探頭, 拋出了一個幾乎沒人可以拒絕的說法。
“來都來了, 不如去看看吧。隔壁市什麽時候都能去, 但這個不出名的村子就不好說了。”
“淩同學怎麽看?”孟九歌看向了淩一琳。
淩一琳實話實說, “我們本意是避開人多的地方, 村子是不錯的選擇。只不過這個村子連混凝土路都沒有,裏面的開發程度可能會比較低, 大概率只有小賣鋪,沒有農家樂。”
“唔,沒有農家樂的話,我們也能用車裏的自熱食品湊活一下,這個倒不是問題。”孟九歌說道,言談之間已經作出了選擇。
來都來了,怎麽可能不進去看看呢!
就這樣,在混凝土路和小路之間,孟九歌一腳油門開向了小路。
道路雖然只鋪設了碎石子,但下面的土層明顯是夯實過的,開起來極為平整。車輛駛過後,留不下任何的輪胎印,只是會帶起一波塵土,和偶爾被輪胎壓飛出去的幾顆碎石頭。
保持三十碼左右的車速,在孟九歌往前開了五分鐘後,一個幾乎沒有三層樓的村子映入了眾人的眼簾。
村子的開發程度確實不高,但是開過最開始那一段路後,水泥地面就重新出現了。
映入眼簾的青磚瓦房看起來有種上世紀的年代感,不過在屋內的人走出來後,這種年代感就消失了。
他們身上的穿著一看就是現代風,而且不大的小廣場上還停了不少車,甚至還有一輛車是省外的車牌。
在孟九歌駕駛著車子停在廣場上後,不少人投來了好奇的視線,打量起了這個本該帥氣十足,但卻是粉色噴漆的越野車。
這樣特殊的搭配,他們還是頭一回見到的,也不知道是村子裏哪個人的小輩那麽有個性。
“這些車是五一從外地回家的本地人,還是和我們一樣的游客?”劉玥背著包從車上下來,四處打量著周圍,試圖在這個廣場上尋找標識。
“應該是後者,這裏沒有什麽景區,連小賣部的標識都沒有。”孟九歌也從駕駛座上跳了下來,背著同款背包。
淩一琳是最後一個下車的,她也把同款背包拿了下來。
三人的背包都是孟九歌準備的,同款不同色,紅黃藍,劉玥是黃色,孟九歌和淩一琳分別是紅色和藍色。
“小姑娘,你們是來找人的嗎?”一位好奇的大媽忍不住走了過來,手上還拿著兩根黃瓜。
“阿姨好,我們是隔壁市的大學生,我們想要找個風景好的地方拍照,阿姨有什麽推薦的地方嗎?”孟九歌揚起笑容,嘴甜地問道。
孟九歌相貌出色看起來極具親和力,可以說是長輩最喜歡的那種長相。
果然,大媽聽到孟九歌的話後,臉上立刻浮現出了笑容,“你們想要拍照,那可是來對地方了,我們村子的後山可好看的,種了很多樹!空氣可好了!”
“之前還有畫室來這裏那個什麽寫生過呢,就是我接待他們的呢。”大媽說道,“不過去後山的路還沒修,你這個車子是開不過去的,要麽自己走上去,要麽就是小三輪車了。”
在大媽的介紹下,孟九歌得到了村裏雜貨店的地址,同時也知道了為什麽最開始的路是碎石子路,而這裏卻是水泥地面。
村子的開發程度不高,但在十年前也順利把路修好了。之前她們開車過來的那條路,是村民籌錢準備修的新路。
增加新路的原因也很簡單,村子在下半年就要開始修繕了,修繕完畢後,明年就會搖身一變成為特色覆古村莊,整個村子和後山都會變成一個新的景區,後山原本的土地廟和道觀也會在修繕完畢後重新開放。
“看來我們的選擇還是很對的,提前來到了一個景區!剛剛開始我還擔心了一下,我們會不會來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劉玥壓低聲音說道,“我甚至都覺得有人會被拐賣到這種村子裏。”
“如果是拐賣的話,村民的表現會更加排外。”孟九歌分析道,也跟著壓低了聲音“其實我也冒出過這個想法,但這個地方距離市區也就半小時車程,還不至於成為法外之地。”
“淩同學,你有沒有這樣的想法?”孟九歌看向淩一琳,眼中的期待非常明顯。
淩一琳不負所望地點頭,“我覺得我們有車子,要是情況不對直接開車走就行了,肯定不會被留在這裏的。”
“那麽問題來了,我們要是接受大媽的邀請,去她家裏吃個飯,還是自己解決?”劉玥說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好像有一點餓了。”
還是那句話,來都來了,不體驗一下另一種農家樂的話,總覺得是一個小小的遺憾。
大媽曾經接待過準備藝考的學生,所以聽到三人來自己家裏吃飯後,很是熱情地詢問了她們的口味偏好,還洗了三根剛剛摘下來的新鮮黃瓜給她們墊肚子。
淩一琳三人都不是什麽挑食的人,就選擇了方便制作的炒粉幹。在等待了二十分鐘後,就順利吃到了熱騰騰的午餐。
大媽的手藝和外面餐館的廚師不分上下,本著下午要去爬山的想法,三人都吃了滿滿一大碗。
吃白食可要不得,所以在離開的時候,孟九歌塞給了大媽一百塊錢,當做是夥食費。
大媽推拒了一次後,就從善如流地收下錢了,聽到她們要去爬山拍照後,還額外塞給她們三個裝著草藥的小布包。
“山裏蟲子多,這是可以驅蟲驅蚊的,我們每次去砍柴的時候都會帶一個在身上,一個能用好幾天呢。”大媽笑著說道。
“好的,謝謝阿姨。”孟九歌笑瞇瞇地道謝,直接把小布包掛在了自己的背包上。
淩一琳和劉玥也有學有樣,再次向大媽確定後山的情況後,吃飽喝足的三人就踏上了旅途。
淩一琳和劉玥都想去上面寫生,所以從車子裏取出了簡易畫板和畫筆帶上,但她們負重遠不如孟九歌。
孟九歌的脖子上掛著相機,背包裏面則是一些食物和水,還有一個三腳架,準備在兩位同伴畫畫的時候專心拍照,把美好的瞬間定格在照片上。
在大媽和其他熱心村民的指路下,三人很快就從水泥路走到了夯實過的土路,在十多分鐘後來到了山腳下。
這座山目測有三百多米,估摸著一鼓作氣爬上去也就是半個多小時的時間。石頭做的臺階不是很寬敞,三個人一起往前走的話,就會顯得比較比較擁擠。
在山腳下留下一張合照後,孟九歌就自告奮勇走在前面,沒一會就往上爬了十多個臺階。
淩一琳和劉玥緊隨其後,彼此之間的距離在兩到三米之間。
五分鐘後,淩一琳開始喘氣,十分鐘後,淩一琳開始大喘氣。從原本的第二變成了第三,忍不住彎腰坐在了臺階上。
“你們先上去吧,我歇一歇。”淩一琳說道。
原住民的身體本就瘦弱,常年坐著畫畫的她體質就跟別用說了,大一點的風估計就可以把她給吹走了。
淩一琳在得到原住民的身份後,既沒有用自己的力量改變身體,也沒有用多吃飯多鍛煉來增強自己的體質。
所以就有了現在這一幕,在爬了十分鐘的石階後,淩一琳就撐不住變成小趴菜了。
“沒事,那就休息一下,山腰處的風景也很好看。”走在最前面的孟九歌停下了腳步。
回頭看到淩一琳在仰頭大口大口呼吸後,手指微動,最後舉起相機,哢哢拍了好幾張照片。
沒來記得檢視新拍攝的照片如何,孟九歌就噠噠往下走了十多個臺階,越過劉玥坐在了淩一琳的身邊。
“淩同學,要不喝點東西補充一下體力,我包裏有能量飲料。”孟九歌說著就從背包裏面掏出了飲料。
見到淩一琳額頭上都是汗水後,還非常貼心幫忙擰開了瓶蓋,然後才把飲料遞過去。
“謝謝。”淩一琳沒有拒絕,接過飲料後小口小口地喝著。
看到孟九歌已經掏出濕巾幫淩一琳擦汗後,跟著在上面坐下的劉玥單手托著下巴,莫名有一種自己很多餘的感覺。
不過三個人的友情也很常見吧?劉玥在心裏嘀咕著。
休息了五分鐘後,淩一琳重新開始往上爬,不過她身上的水和食物都被孟九歌拿走了,背上只剩下一個簡易畫架和一包顏料。
“孟同學,要不你把三腳架給我,我幫你拿一段時間?”劉玥問道。
“沒事,我有鍛煉的習慣,這點對我來說灑灑水。”孟九歌說道,語氣極為自信。
當戲劇演員沒有一副好身體可不行,而且作為要出演女將軍的戲劇主角,孟九歌已經堅持無氧鍛煉一個多月了,身上的肌肉都變得更有韌性了。
別說是多背一點食物和水了,就算是在她的腳腕上各加五斤的負重,孟九歌覺得自己一樣可以一口氣爬到山頂!
就這樣,在小趴菜淩一琳拖後腿的情況下,三人順利在一個小時後爬到了山頂。
山頂有一座可供休息的亭子,亭內有很明顯的落葉和雨水沖刷過的痕跡,周圍還有一些顏色不怎麽鮮艷的塑料包裝袋,看起來是有一段時間沒人到過這裏了。
把背上來的背包簡單整理了一番後,三人就各自忙活起來了。
孟九歌熱衷拍照,先是手捧相機哢哢,選到一個極好的角度後,擺弄起了三腳架,準備用延時拍攝記錄一下雲層的變化。
“這是我們剛才經過的村子嗎?”架好相機後孟九歌掏出了一個小馬紮,直接在淩一琳身邊坐下。
“嗯。”淩一琳點頭,用的是她一貫喜歡的厚塗方式作畫。
簡單詢問了一句後,孟九歌就不出聲打擾對方,安靜地坐在淩一琳的旁邊,看起了她畫畫。
淩一琳很瘦,初見時及腰的長發也被她剪短變成了只到脖子的碎短發,白皙細膩脖頸大片大片地暴露在了空氣中。
擁有一米七二身高的淩一琳體重在三位數的邊緣徘徊,過瘦的體型讓她身上看起來沒有什麽肉,也讓她拿著畫筆的手看起來更加骨節分明。
淩一琳的膚色是冷白皮,這就導致她指腹處的老繭顯得格外明顯。
淩一琳的手好像比自己的要長啊,要不要挑個時間比一比?
托著下巴看了一會後,孟九歌就覺得眼皮開始慢慢變重,原本用手托著的腦袋,也忍不住開始慢慢往下墜落,最後額頭處抵在了淩一琳的肩膀上。
察覺到身上多了一個負重後,淩一琳畫畫的動作一頓,側頭看到某顆毛茸茸的腦袋後,眼中多出了一抹笑意。
淩一琳沒有喊醒孟九歌,而是繼續著手完成畫作。只是在蘸取顏料的時候,動作變得稍慢了一些。
在另一個地方畫畫的劉玥很是專註,並沒有回頭查看朋友們的情況,所以也就沒看到這一幕。
這一個月來淩一琳一直在畫畫,所以她的手感維持得非常好,坐下不過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就已經完成了大半了。
就在淩一琳落下最後一筆的時候,原本還算明亮的天空開始變得暗沈,隨後以著極短的時間聚集了一片黑壓壓的烏雲。
“怎麽天黑了,不會是要下雨了吧!”發現不對的劉玥仰頭看向天空。
補覺完畢的孟九歌也回過神來,用力眨了幾下眼睛後,搞清楚了現在的情況。
自己在看淩一琳畫畫的時候一不小心睡著了,就這樣靠著人家的肩膀睡了不知道多久。
“孟九歌,可能要下雨了,快把你的相機收起來。”劉玥大聲喊道。
“好,知道了。”孟九歌應道,站起來後活動了一下脖子,接著就跑去收拾相機和三腳架了。
淩一琳也跟著把畫具收了起來,在落下第一道雷電的時候,和孟九歌一起跑到了山頂唯一可以躲雨的亭子裏。
劉玥最後一個抵達,在她放下畫具的時候,正好聽到轟隆隆的雷聲,把她嚇了一跳。
“天氣預報有說今天下雨嗎?我記得出門的時候還是大晴天來著。”劉玥說道,有些擔心地看著暗沈沈的天空。
“A市是多雲,但我們現在不在A市。”孟九歌反應過來,語氣很是懊惱,“我沒把雨傘或者是一次性雨衣帶上來,大意了!”
“應該是雷陣雨,或許過一會就雨過天晴了。”淩一琳安慰道。
“希望如此,不要一直下雨就行了。”孟九歌說道,翻了翻自己的背包,把衛星電話翻了出來,苦笑了一聲,“希望我用不上這玩意。”
下雨天背著東西下山是有風險的,但現在已經下午三點了,如果一個小時後雨還是沒停,那就只能在天黑前開始下山。
到時候被雨淋濕也是沒辦法的事,只能下山以後再更換幹燥的衣服。
陸陸續續劈了五六道雷後,大顆大顆的雨滴很快就砸了下來,淅淅瀝瀝的雨聲湧入了三人的耳中。
“都往裏來一點,有點起風了。”孟九歌說道,把小馬紮搬到了亭子的中間。
“我其實還挺喜歡下雨的,雨後的空氣會格外地清新。”劉玥感嘆道,“除了今天這種情況。”
“應該是陣雨,來得快得去得也快。”淩一琳看了一眼手機,按照天氣顯示,四點應該就變成多雲了,後續到晚上都不會下雨。
“這樣的話,我可以勉強喜歡對方一分鐘。”劉玥改口。
雨聲算得上是白噪音,如果三人不是在亭子裏避雨,而是在足夠大的帳篷中,那高低都是要睡一覺的。
只可惜了,沒有如果,所以美美地一覺就變成了鬥地主,加上零食品鑒小會。
“三帶二。”
“炸彈!”
“飛機~”
“我就剩一張牌啦~”
“王炸!”
“一張三”
鬥地主的音效在不斷出現在亭子裏,連著三次搶到地主但卻輸掉牌局的劉玥,選擇倔強的不認輸,一次又一次搶地主,而且還都點了超級加倍,試圖一把賺回積分。
鬥地主的歡樂驅散了因為下雨心動不變的郁氣,終於靠著一手好牌成功獲勝後,劉玥忍住握拳歡呼了一聲。
“完美,我贏了,外面的雨也停了!這就是上天註定!”劉玥哈哈大笑,隨後說道,“現在快要四點了,我們慢慢下山,然後開車去市區吃飯找酒店怎麽樣?”
“行,免得一耽誤又出變故了。”孟九歌沒有意見,很快起身把小馬紮疊好塞進了背包裏。
“淩同學,你的東西就繼續放在我這裏吧,下山的時候你還是在中間。”孟九歌說道,直接把淩一琳的小馬紮也收好放進了自己的包裏。
暫時是小趴菜體質的淩一琳沒有任何意見,和之前一樣把簡易畫板背在了身上。
雷陣雨過後,天是放晴了,但石頭臺階上的水可不會那麽快幹,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主人,我查看了一下劇情,發現主角曾經有類似的經歷。那個時候第二主角為了修覆感情,選擇帶主角去旅行,他們也曾經因為一場雨困在山上。】
【主角當時很抗拒第二主角,所以雨一停就率先下山了,結果沒走兩步就崴腳了。是第二主角背著主角下山的,兩人的感情因此修覆了一部分。】
淩一琳聽到眉頭微挑,“齊少寧是安排好的?”
【應該是的,以讓主角透氣為理由去爬的山,地方是第二主角選擇的,時間也是,而且上下山的時候基本沒有遇見人。】
【主人,原劇情已經發生改變,未來的劇情也有可能提前發生。】小七提醒道。
“你的意思是,孟九歌可能會崴腳?”淩一琳的視線落在了前方。
在前面開路的孟九歌看起來極為小心,一點都不像是會崴腳的樣子,反倒是自己這個小趴菜更容易受傷。
難道是因為她幫自己承擔了一些負重,所以才會發生意外?
淩一琳分出了一抹註意力去思考,然後她就忽略了腳下踩到了碎石頭,一個踉蹌摔在了地上。
“淩一琳,你沒事吧!”在後面的劉玥驚呼出聲。
發現自己右腳腳腕有異樣的淩一琳:……
這算是什麽,立起來的flag一秒倒下嗎?
“淩同學,你沒事吧?”孟九歌聞言也回過頭來,三兩步走到了淩一琳的身邊。
淩一琳抿了抿唇,在孟九歌和劉玥的攙扶下站了起來,嘗試著動了動右腳後,忍不住倒吸一口氣。
真的崴腳了,好痛!
“別動,你腳腕崴了,都腫起來了!”眼尖的孟九歌註意到了不對。
“咋整,喊個救護車?”劉玥跟著著急起來。
“沒事,我休息一下就好了。”淩一琳覺得有些丟臉,思考要不要偷偷用點力量修覆腳踝。
爬山體力不支是因為原住民的身體就是小趴菜,和她沒有任何關系。
但因為分心猜到石頭崴腳,就怪不到小趴菜的體質上了。
“不行!崴腳需要好好休息,而且下過雨路很滑。”孟九歌眉頭緊皺,思索片刻後,看向了劉玥。
“劉玥,你能幫我一個忙嗎?”孟九歌問道。
三分鐘後。
被孟九歌背在背上的淩一琳陷入了沈默,她在聽到小七的話後,第一反應其實是自己會代替第二主角的位置,把受傷的孟九歌背下山來著。
可沒想到現實完全顛倒過來了,她現在被孟九歌背著,正一步一步地往下山下走。
其實在誰背淩一琳上,孟九歌和劉玥有過爭論,雙方都覺得自己可以勝任——因為淩一琳的體重不過百,看起來真的很好背。
只不過最後勝出的是孟九歌,原因也很簡單,淩一琳172,孟九歌166,劉玥162。
身高相差太大的話,背著人下山保不準就會把對方的腳拖在地上了。
劉玥因為身高遺憾退場,幹脆就把行李全部接收了,背包鼓鼓的,脖子上掛相機,手裏還拎著三腳架當做登山杖。
淩一琳確實很輕,但架不住下山需要走上半個多小時。
孟九歌要全神貫註註意腳下,避免發生二次事故,所以在到山腰處的時候,她的額頭就開始冒汗了。
傷患淩一琳為了不打亂孟九歌的呼吸節奏,選擇了沈默是金,只是時不時用手抓住袖口,把衣袖當做紙巾擦掉了孟九歌額頭的汗水。
【主人,我錯了,我忘記孟九歌崴腳的前置條件了。】小七弱弱地說道。
【那個時候孟九歌已經被主角關在別墅裏三個月多了,她每天吃的東西都很少,身體也沒現在那麽好,所以才會發生意外。】
小七的聲音越來越輕,總覺得是自己匯報錯誤猜測害了自家主人。
“沒事。”淩一琳應了一聲,語氣微妙。
那什麽,被人背著下山的感覺,好像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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