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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小明答應治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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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小明答應治病了!

術後24小時, 明允謹終於醒了。

緊扣在面部的呼吸罩綴著呼出的水汽,熟悉的束縛感和四肢血脈不通的沈重讓明允謹意識到自己此刻的清醒。

他昏倒了。

突兀地在大家眼前昏倒了。

明允謹費力地擡起頭, 四周無人,房間裏輕悄悄的,只有刺鼻的消毒水味。他朝著門口僅有的玻璃看去,從他的角度他看不見門外有沒有人。

他的病情掩飾不住了。

乖乖一定著急壞了。

這些想法湧入明允謹遲鈍的大腦,一瞬間的情緒波動被床頭實時監測生命狀態的捕捉,它盡職盡責地發出提醒, 幾秒後病房門外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病房門被猛地打開,一大堆醫護人員湧入病房,接下來是熟悉且繁瑣的檢查。

“閣下,請問您能聽見我說話嗎?”

“閣下,請問您能看清這是幾嗎?”

“您的血壓暫時正常, 後續可能會有頭昏的情況, 這是正常的, 術後24小時您最好吃一些流食。”

醫護蟲檢查完畢後簡單說了些話就知趣退到一側, 在他們身邊蘭塔和親王早就等不及了。

“老師,您現在怎麽樣了?您忽然昏倒我真的擔心死了!”蘭塔說著說著就帶上哭腔, 他抿緊唇不願意在明允謹面前露出怯懦的一面,他身側的親王適時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明老師,您的身體更重要, 教課什麽的都先放在一旁,好好養病, 什麽都別擔心, 我們會找到辦法的。”親王最愛才, 明允謹在音樂方面的造詣至今無蟲能敵,無論如何他都是要治好他的, 他已經打聽過了西部有個叫做麥克考的醫生對心臟方面的疾病有些研究,麥克考如今是西部醫學首席,手下治好過一大堆疑難雜癥,他已經派蟲聯系對方了。

菲落親王提起了麥克考的名字,明允謹之前的主治醫生惠特蘭也曾對他說過這個名字,但是明允謹並沒有心動,他並不懷疑這名叫做麥克考的醫生的水平,但是他更了解自己的身體。

他的病曾難倒了一大堆的“醫學首席”。

一側的元帥將明允謹的反應盡收如眼底,他品出了怪異的味道。明允謹曾請求他尋找在修覆方面本領高超的醫生,為了給他的“弟弟”治病,可是他卻完全隱藏了自己的病。現在菲落告訴他他們找到了能專攻心臟方面的專家,他的表示也並無正常蟲的欣喜,這實在是太奇怪了。元帥覺得明允謹根本就不想治療。

菲落親王並沒有元帥那樣敏銳,蘭塔倒地也好使小孩子心性,他們並沒有想太多,下意識以為明允謹是害怕他們擔心才隱瞞病情,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病得有多嚴重,他們笨拙地隱瞞一切,積極地尋找解決辦法。

明允謹表面上似乎是在聽他們講話,實際上心思已經飄到了醫院病房的角落裏。

他身邊圍著一群蟲,卻沒有他的乖乖,大家都圍著他噓寒問暖,可他的乖乖為什麽離他這麽遠?

他只想要他靠近些。

菲落親王不停地介紹著麥克考有多麽厲害,他說得口幹舌燥停下來咽咽口水緩緩,這才發現面前的明允謹一副游神的狀態,順著對方的目光看去,他看見了縮在角落裏的戈登。經過蘭塔的介紹,菲落親王知道了戈登是明允謹的雌蟲,這幾天戈登寸步不離地守在明允謹的病房口,剛剛也是他最先發現明允謹醒了叫來了醫生,足可見的他對明允謹的忠貞。明允謹看雌蟲的眼神足以見得他對這只雌蟲非常上心,身體在這裏,心已經飛走了。

菲落親王忽然有一種打攪了小年輕的尷尬。

“啊,時間不早了,看看我們見明老師醒了,實在是太激動了,拉著你說了這麽多話,老師你剛剛醒應該多多休息,我們就不打擾了!”

“我不唔——”

一側的蘭塔不知道自家雄父為什麽忽然提出要走,他還沒和明允謹說上幾句話,不情願就這樣走了,他正要開口說不,就被菲落親王一巴掌捂住了嘴巴:“瞧瞧,蘭塔這孩子太懂事了,知道你擔心明老師的身體,好好好,雄父和雌父這就走,不打攪明老師休息!”

元帥收到了自家雄主的眼神示意,並不拖沓,他們左右夾攻,把蘭塔妄圖防抗的蘭塔夾了出去。見此情狀,醫療蟲也不好久待,交代幾句醫囑後跟著走了出去。

病房的門被關上,房間裏終於恢覆了安靜,現在只剩下他和戈登了。

“乖乖,怎麽不過來?”

明允謹開了口,語調還是熟悉的溫柔,只是多了幾分難以掩藏的疲憊。

戈登擡起眼後又匆匆壓下,他朝明允謹走去,卻並沒有向往常一樣把臉親昵地湊到了明允謹的手邊,明允謹唇邊的笑意微微收斂,湮沒在呼吸罩的水汽中。

戈登帶了棒球帽,帽檐遮住了他上半張臉,明允謹看不見他的眼睛了。

戈登垂著眼,他的眼睛紅腫刺痛,他盯著呼吸罩上的白氣一言不發。

“乖乖是不是被嚇到了?”

此言一出,沈默異常的雌蟲忽然匆匆別過頭,可還是晚了,兩滴豆大的淚水突兀地落在了明允謹的手背上,滾燙的溫度讓人指尖一顫。

明允謹很少見戈登哭,除了偶爾在床上,那種無意識的溢出的些許眼淚。

看見戈登哭,明允謹心裏不好受,他想要起身,可是身體束縛了他,此刻的他再一次感受到了熟悉的無能為力。

“乖乖,那你湊近些,”明允謹嘴角的笑容有些苦澀,他的手費力地擡起,讓他這樣的人承人自己的無能為力是殘忍的,可生活卻一次次向他殘忍地揮了刀:“我沒力氣幫你擦眼淚了。”

棒球帽被丟在地上,戈登湊上了自己的臉,顫抖的雙手捧起了明允謹擡起的手,他再難壓抑自己的情感,這一天一夜的等待讓他幾近崩潰:“主人,疼嗎?”

聞言,明允謹微僵。

他試想過戈登會問他的問題,比如為什麽要隱瞞病情,為什麽不願意治療,為什麽不告訴他們等等,這些似乎才是知道真相後的正常反應,可他沒想到戈登第一句問的是他疼不疼。

“不疼,打了麻藥,沒事感覺,就像是睡了一覺。”明允謹摸著戈登的臉,他的手指還有些僵硬,他摸著戈登消瘦憔悴的臉龐,眼中有心疼。

“都瘦了,這次一定嚇壞你了。”

戈登沒有說話,淚水滾落,他看著明允謹再次開口:“從前的時候……您疼嗎?”

明允謹再次一楞,他意識到戈登問的到底是什麽。

“……不是很疼,只是偶爾。”

明允謹撒了小謊,其實挺疼的,有好幾次晚上他被疼醒了,他吃的藥都有鎮痛的功能。

明允謹不知道戈登信沒信,隔著呼吸機他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空:“乖乖,你不用太擔心,其實沒什麽大不了的,我只是前幾天累著了……”

明允謹的解釋顯得蒼白無力,罕見的疾病在他的口中像是一場風熱感冒,輕飄飄地被揭了過去,戈登沒說話。明允謹昏迷的24小時,他已經把所有的紙藥丸都看了一遍,他知道明允謹從來就沒有治療的打算。

戈登埋首在明允謹的手背上,咬緊牙關壓住喉間的嗚咽。

其實他曾有過無數次機會發現明允謹的異常,他們朝夕相處,同住同吃,他曾好幾次見過明允謹坐在明亮的落地窗看著漸褪的夕陽。

他仿佛是割裂的,被困住了,仿佛下一刻就永遠地停留在時光中,像是一樹花,明明枝頭花繁葉茂,可深不見日光的根子卻被一點點蠶食。

房間裏變得格外安靜,只有戈登略顯粗重的呼吸聲,明允謹感受到了手背上的濕意,他費力擡起另一只手撫上了戈登的頭,他沒開口。

他能說什麽?

他也不知道。

現在他的無能為力變成了雙份,就是因為不想看見現在遮掩的情況,他才選擇隱瞞病情。

頭頂的撫摸讓戈登再次紅了眼,他擡起頭,紅腫的綠眼睛裏遍布血絲,他費力扯出一個笑容:“主人,東部的冬天太冷了,我們去西部看看,好不好?”

明允謹曾在紙藥丸上寫下他的心願,他想和戈登出一趟遠門,他想和戈登度過今年的冬天。

明允謹看著戈登眼底的紅,他明白了,戈登已經看過了他寫的紙藥丸,也是,他送他來醫院自然能接觸到他的衣物。

戈登見明允謹不說話,情緒越發地激動,他的姿態幾乎卑微,他跪在地上,挺拔的脊骨彎曲著,看起來像是個誰都能踩一腳的可憐蟲,笨拙地說著以為能騙過明允謹的謊話:“主人,您不是一直想出門看看嗎?西部很大很繁榮,一年到頭四季如春,我們去看看好嗎,就當散心,求您了……”

明允謹看著戈登許久沒說話,時間仿佛一鍋熬煮的沸湯,熱氣騰騰,讓誰都不敢輕舉妄動。

明允謹是樂觀的悲觀主義者。

他活不了多久了。

他受夠了待在狹窄不見日光的病房,他受夠了刺鼻的消毒水和冰冷的手術臺,他早已經下定了決心,往後的日子他要隨心所欲,這是他對自己重獲新生的補償。他這個人一向固執,做了決定從不動搖,可現在,當戈登跪在他面前紅著眼變相地求著他治病時,他堅如磐石的心第一次動搖了。

“好。”

回應很輕,輕到幾乎聽不見,戈登猛地睜大眼,有一瞬間他懷疑自己幻聽了。

“您……您答應了?”

戈登說話時小心翼翼,他的表情落在明允謹的眼中惹得忍俊不禁,明允謹伸手揉了揉戈登的頭:“這是什麽表情,有這麽難相信嗎?”

戈登像是楞住了,他看了看明允謹唇邊的笑容,忽然伸手使勁捏了一下自己的臉,他的力氣很大,沒輕沒重的,留下一大片深紅的手印子。

“這是做什麽?”

明允謹驚呼一聲,擡手想要拉戈登的手,但是後者更快,戈登如獲至寶般捧住他的手,眼眸中難掩欣喜:“您答應了!”

明允謹無奈地笑了笑:“對,我答應了,就這麽高興?”

戈登飛快點頭,像是一頭被順了毛的大型犬,只要主人一個摸頭他就一瞬間恢覆了活力。

“能出去玩這麽高興?看來這些天是我拘著你了。”

明允謹故作難過地搖了搖頭,病房的氣氛實在太壓抑了,他故意說些打趣的話逗逗戈登,被冤枉的戈登眼睛瞪得老大,趕緊搖頭否認,他是真怕明允謹傷心。

現在的戈登最見不得明允謹捂住胸口的模樣。

“主人,這不是的,奴不貪玩,和您待在奴就開心,奴只是……只是……”

只是覺得我的病有了希望,明允謹在心裏悄悄補充道。

“嗯,我知道,我們家乖乖一刻都離不開我,對吧?”明允謹摸著戈登的臉頰,他臉上自己捏出來的手印子還沒消,明允謹感慨,明明戈登對他一直小心翼翼,怎麽到了自己身上就這樣沒輕沒重。

“嗯!”

他們的相處總是這樣,明允謹能一句話讓戈登急地百口莫辯也能一句話把對方哄好,明允謹揉著那塊紅印子,緩緩開口:“開心就好。”

明允謹答應了去西部就意味著治病這件事有了轉機,戈登幹勁滿滿地開始籌備去西部的計劃,在他看不見的地方明允謹眼中流露出一絲苦澀的惆悵。

戈登永遠都不知道他說出這句“好”需要多大的勇氣。

對於明知治不好的病,堅持不懈的嘗試堪比刑。一遍遍嘗試,不過是平添痛苦,彌補未亡人的遺憾和悔恨,回首往事,他們無愧於心,只剩惋惜。明允謹不想自己一次次於廢墟中建立起來的希望再次崩塌。

重活一世,他選擇隨心所欲。

死亡的終點是遺忘。時間是個詛咒,漫長的歲月會帶走很多東西,包括那些曾經痛徹心非的感情。明允謹不想就這樣被遺忘,他自私地想把痕跡留的久一些,再久一些。

他固執又自私,溫水煮青蛙一般,故意把戈登的生活填滿了回憶,未亡人總是比逝者更痛苦,可他們的痛苦何嘗不是一種紀念,比起委屈自己,明允謹任性地選擇了讓自己濃墨重彩地擠進戈登的記憶,他要讓戈登記住他,永遠都忘不了他。

可是看到戈登跪在他的病床邊滿臉淚痕祈求他的時候,明允謹動搖了,看見戈登如此痛苦,明允謹嘗到了後悔的味道。

算了,由他去吧。

渺茫希望後的失望堪比絕望,明允謹不想看見戈登那種模樣。

明允謹不知道以後的自己會不會後悔,但是這一刻看見戈登的笑容,他覺得高興。

光陰短暫才更應珍惜當下。

高興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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