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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執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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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結婚了?”

陳圓站在莫失身邊,同樣仰著頭看著墻上的結婚照,眼裏開始蓄滿水光,她搖搖頭,“沒有,本來已經訂好了婚期,可誰知道……”她竟然得了癌癥。

“我今天去過你家。”莫失轉身來了一句。

陳圓驚訝的看了莫失一眼,神情落寞的低下頭,僅僅“哦”了一聲。

莫失看她一眼,“你和你家人的關系怎麽樣?

“不太好。”

莫失的神情微動,“你們之間有什麽隔閡麽?”

說到這裏,陳圓苦笑一聲,“隔閡倒是沒有,不過家裏人有些重男輕女,所以關系不太親密。”

“那你知道你的墓地在哪裏麽?”

“沒去過。”陳圓搖搖頭。

“永安陵園686號。”

“那又怎麽樣?”陳圓不為所動。

也是,作為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怎麽會關註人死後要下葬的墓地。

莫失給陳圓解釋了一下,陳圓怔了怔,才難以置信的擡起頭,“怎麽會?”

莫失看著陳圓的眼睛,過了一會兒,才開口,“你一定是知道些什麽吧!”

她之所以這麽問,完全是因為陳圓聽見她說的話時,目光閃爍了一下,而再擡起頭時,雖然理應有些驚訝,卻表現的極為誇張。

陳圓眼中的神色莫名,轉眼間就布滿了滿臉的怨恨,“是他們。”

“他們?”

陳圓點頭,“是他們讓我死。”

莫失不明所以,索性聽陳圓說了下去。

陳圓從剛被查出來胃癌的時候已經是胃癌晚期,這時候,已經不適合手術,一般是采取保守治療或者進行化療這種方法達到延長生命的目的。

而由於多次化療給陳圓帶來的痛苦,陳圓已經起了輕生的念頭,但陸昊不想讓她死,每天鼓勵她一定要努力活下來,甚至每晚都守在她身邊寸步不離。

這樣的生活日覆一日這麽過去,一直拖了兩個月,她由於病情惡化,進了重癥監護室。

夢城雖然只是個三線城市,但重癥監護室的一天的費用也是高的嚇人,陳圓的病情稍有好轉之後,在陳母的要求下,陳圓立即被轉入了普通病房。

那是她轉入普通病房的第二天。

她雖然躺在病床上沒什麽知覺,但意識還是清醒的,病房內的一舉一動,她都清清楚楚。

而就在那裏,她聽見她的親生父母在小聲討論她的病情,說她活下去的可能幾乎沒有,且住院的費用又貴,這麽拖下去到最後,非但人救不活,反倒是家底會被掏空,小兒子還那麽小,以後用錢的地方還很多。

他們兩個人商量之後,決定讓陳圓出院。

他們很快的辦好了出院手續,等她稍微清醒一些的時候帶她坐上車,而她最終沒有熬過病魔,在回家的路上,一陣顛簸之後,大口的吐血,最後沒有一絲生氣。

那時候的她再沒有任何生命活動跡象,死了就是死了,那件事最後是如何收場的她全然不知。

其實她的骨灰被安放在永安陵園她是知道的,是她還沒有成形時,意念跟著陸昊去過,看著永安陵園還算不錯的位置給自己做墓地,她沒有一點覺得感動,反而覺得諷刺至極。

她知道為什麽她的父母會給她安排在永安陵園。

他們害死了她,內心之中一定充滿了愧疚感,所以才想好好處理她的身後事,以便他們自己能夠心安。

他們做的這一切,從來不是為了她,而是為了他們自己。

莫失聽完,沈默了一會兒,才問,“你恨他們麽?”

“恨。”陳圓沒有任何猶豫。

“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他們既然生下我,就應該愛我啊?不是麽?為什麽因為嫌棄我是一個女孩兒,對我處處打罵?”

“本來我以為這些是他們和孩子的相處之道,可自從陳聰出生後,他們對他呵護備至,捧在手心裏都怕摔了,別說打罵,連重話都不會說一句。”

“我知道,胃癌晚期這種病是很難治愈的,放棄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可他們放棄我,卻是因為顧念著陳聰的未來。”

“我才真正的看清楚,我出現在他們的生命中,本身就是一個錯誤。”

陳圓的面容有些扭曲,眼睛裏的怨恨做不了假,莫失沒有辦法對她的情況感同身受,也不會拿那些大而空的話來安慰她。

凡人的命數自由天定,如果真的要怪誰,只能怪那個躲在九重天上每日撰寫故事的司命星君了。

熱衷於寫各種話本子的司命星君表示很無辜,哪裏有什麽絕對公平,沒有怨懟,不留遺憾的人生呢?只是誰都不知道誰過的哪種日子而已。

“這件事情,陸昊知道麽?”莫失迅速轉移了話題。

陳圓穩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緒,才搖搖頭,“沒有聽他提起過。”

“我給你一個忠告,最好守在陸昊身邊寸步不離,他重度抑郁,很有可能做什麽危險的事情。”莫失深深看了陳圓一眼。

不用莫失說,陳圓也明白,這幾年新聞上報道的因抑郁癥自殺的人群已不在少數。

莫失沒有在新河小區逗留太久,一是因為怕撞見下班的陸昊,會影響陸昊本就容易敏感的神經,二是她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等她回到忘川酒吧的時候,酒吧門前的警察證實了她的預感。

來人並不是顧南,而是新面孔。

因為現在是下午四點,餘休沒有來,酒吧沒有開門,看樣子白司也不在。

領頭的警察見莫失朝這邊過來,理所當然的走到莫失面前,伸出手臂攔住她,一手拿出證件在她眼前晃了晃,一副嚴肅的態度,“你好,我是警察,有些問題需要你配合,請問你和忘川酒吧有什麽關系?”

雖然證件一晃而過,莫失還是準確的捕捉到證件上人的名字,李勇。

“我叫莫失,是這家酒吧的老板。”莫失邊答著,便打量著這位李警官的樣子,他看起來三十多歲,眉宇間透露著一絲精明,精明中又不失穩重。

李警官從拿出一張照片,放在她面前,“你應該認識他吧。”

她倒是沒有想到是白司出了什麽事情,這下子倒是有些好奇,就點點頭,“嗯,他是我朋友,警官,他出了什麽事麽?”

李警官沒有回答,只是問道,“你能聯系到他麽?”

“警官至少要告訴我他出了什麽事吧,不然出賣朋友的事情,我怎麽能幹,對吧!”莫失反倒是輕松了,只要白司沒進監獄裏蹲著,需要她去撈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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